框架理论下留学生遇害事件新闻报道分析
——以李洋洁案件为例

2019-01-07 06:40张玉
视听 2019年1期
关键词:案情信源新闻媒体

□张玉

近年来,中国留学生在海外遇害的案件层出不穷,例如在美国被绑的访问学者章莹颖、德国留学时被残忍杀害的李洋洁。仅在2016年,在海外惨遭杀害的留学生就有7人。舆论场中诸如“海外留学太危险”等言论甚嚣尘上。

在一系列留学生遇害事件报道中,新闻媒体采用了何种框架进行报道,这些框架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如何影响受众是本文着重探讨的问题。本文结合内容分析法及框架理论,选取新闻媒体对于李洋洁事件的报道及公众对该事件的评论对这一事件的舆论进行分析。

一、文献综述

“框架”概念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于1974年在《框架分析∶经验组织论》中提出。戈夫曼将框架定义为人们用来认识阐释外在客观世界的认知结构,“能够使它的使用者定位、感知、确定和命名那些看似无穷多的具体事实。”框架理论在与新闻学、传播学相结合的过程中逐渐发展出三个核心概念与三大研究领域:框架呈现即媒介内容、框架化即框架建构机制、框架效果即受众对媒介信息的反应。

2016年5月11日晚,留学于德国的硕士研究生李洋洁外出跑步时,被嫌疑人齐妮亚与其男友塞巴斯蒂安诱拐至住所虐杀。在嫌疑人被抓获后,因其父为当地警察局局长,调查一度被阻碍,并且由于施暴者在法庭保持沉默以及年龄造假等原因导致该案的审判历时一年之久。2017年8月4日,德国德绍-罗斯劳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和从犯分别被判处终身监禁和五年半有期徒刑。

二、研究过程

(一)样本选取

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分析对象为两组数据,包括国内新闻媒体有关李洋洁案件的报道以及网民关于此案的微博评论。根据百度指数显示,该事件的舆论高峰期有四个阶段,笔者根据案件的发展过程将此案的舆情划分为三段:2016年5月-6月为案情初始期,即受害者尸体被发现、嫌疑人自首而庭审尚未开始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6月为案情审判期;2017年7月-8月为案情宣判期。

在媒体报道方面,笔者以“李洋洁”为关键词,采用“百度新闻”为搜索平台,通过人工筛选文本内容,得到样本量共计177条。

在微博方面,通过Goseeker以“李洋洁”为关键词,抽取某一阶段关于此案件的全部微博,以评论数为依据抽取排名前五的微博,并通过配额抽样抽取每一条微博下的评论样本100条,共计300条微博。

(二)框架构建

在结合关于“李洋洁案”的新闻报道和微博评论后,本文将框架分为四大类:

事实报道框架,具体包括作案过程及诉讼过程,前者即对案件事实本身报道与评论,后者即审判过程的报道与评论。

道德框架,包括谴责嫌疑人、谴责媒体及网友、出国原罪论。在本案中,受害人本是好心帮助却不想遭到暴行,正是使得该案受到世界关注的原因。此外,新闻媒体最初报道此案时,并未保护受害者的肖像权,并且在案件尚未明了时,国外媒体已擅自发布李洋洁的私人信息,引来网友批判。还有部分网友始终秉持“出国原罪论”,认为不论真相如何,中国人就不应该出国留学。

表1

法律框架,包括质疑检方及追责。在本案中,施暴者的父母为当地警察局高官,主犯的母亲甚至在最初还参与了本案的侦破工作,这使得案情披上了“官二代”的色彩,并且检方在审查该案件时多有拖延,媒体和网民的质疑声不断。此外,主犯的年龄介于18岁-21岁之间,引来了量刑的争议,而其犯罪行为的暴虐程度导致“严惩”之声不断。

反思追忆框架,包括追忆同情、国外危险论及留学生自保。追忆同情即对受害者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之心;“国外危险论”即网民在微博中表达的“国外很危险,快点回国”的相关言论;“留学生自保”即有的新闻报道及网民跳出了本案事实,对留学生在海外如何保护自己进行了总结与建议。

(三)框架量化

在数据编码中,本文以“1”表示本条媒体新闻报道或网民微博评论采用了对应框架,以“0”表示未采用,得出初始数据,如表1。

三、框架效应分析

框架呈现、框架建构及框架效果是框架理论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三个部分也贯穿于本案的报道与评论过程之中。

(一)框架呈现——信源权威性与内容多样性

信源的权威性是指信源具有专业性、可信赖性和吸引力。本案由于发生在国外,外媒成为主要信源,例如《中德意志报》、《欧洲时报》、德国之声等外媒,我国媒体有中国新闻网、观察者网等官方媒体,此外,由于受害人李洋洁来自河南省焦作市,洛阳网、大河报等地方媒体也多有提及。从网民微博评论的信源来看,主流媒体的报道是微博舆论场的主要信源。从表2可以看出,微博评论量最高的微博均为新闻媒体的官方微博。新闻媒体在案件发展过程中占据了主要的舆论领导权,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引导舆论的走向。

内容的多样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多样性与侧重性并存。多样性,主流媒体和网民分别从四个层面进行报道和评论,使得切入该事件的角度丰富。侧重性不同,媒体报道侧重于事实层面的报道,占到总量的75.5%;而网民评论则侧重于道德层面的批判和追忆反思层面,其中尤以“国外危险论”的评论数量为主,占到26.1%的比重。新闻媒体的报道较为客观,网民的微博评论更加偏向于情绪化的宣泄。

表2

(二)框架建构机制——框架自振与受众主动设置议题

框架的共鸣是指在报道某一事件时,某一类型的媒体会率先使用某个报道框架,成为其他媒体所参考、引用的来源,从而将报道推向高峰。本案中,外媒的报道是主要报道来源。例如,在李洋洁案宣判时期,《中德意志报》的《李洋洁案主犯被判终身监禁:面无表情始终无悔意》一文被多家媒体转载,这篇报道除了对案情宣判结果进行报道外,着重描绘了嫌疑人在听闻判刑结果后的面部表情,被多家新闻媒体转载报道后,成为案情宣判期新闻媒体报道的主要框架。

在新的传播格局下,受众解码的主动性较强,会主动设置框架议题。例如在本案中,外媒在案件尚未清晰之前,就曝出了李洋洁的无码照片并曝光了其隐私,引来网民的一众批判。“为什么不打码”“为什么放受害人的照片而不公布嫌疑人的照片”等对新闻媒体进行批判的言论占据了道德框架言论中的56.9%,成为本案中偏离主流媒体议程设置的一种声音。

(三)框架效果——法律框架欠缺致使“情绪化意见”占领高地

在该案的报道中,新闻媒体框架主要集中在事实报道层面,事实报道占据75.5%的框架总量,而法律框架仅占12.2%,缺少对于该事件的深度解读,也缺少对于留学生在海外如何保护人身安全的全面介绍。新闻的社会责任论认为,新闻报道不仅要回答“是什么”,还要为受众进行解读。仅停留在事实层面进行介绍,会让受众根据文本进行任意解读,例如案情宣判期《中德意志报》描述的“面无表情”将舆论引向对施暴者的批判之中,较少人对于案件进行经验教训的总结。

总体来说,新闻媒体对于李洋洁案的报道较为客观、理智,对于事实进行追踪报道而不进行过多的道德批判。但囿于本案的审查在德国进行,外媒的报道成为主要信息源,这一方面保证了信源的可信性,另一方面也导致媒体报道框架的单一,新闻媒体事实陈述框架较多而法律框架较少是网民微博评论中情绪性事实较为广泛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在网民的微博评论中,“海外危险论”“质疑新闻媒体”“批判嫌疑人”成为使用最多的框架。尽管据《中国留学发展报告(2017)》数据显示,我国留学生数量仍保持稳定增长,但新闻媒体对于留学生遇害事件的过多报道并且不加深度分析,难免会导致一部分家长因担心安全问题而放弃子女留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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