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工作助推“三权分置”

2019-01-08 23:26李宇江吴先辉
农村经营管理 2019年1期
关键词:南漳县分置三权

余 涛 李宇江 吴先辉

近年来,湖北省南漳县认真抓好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逐步形成了初具特色的“南漳模式”。

率先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夯实“三权分置”基础。2014年,南漳县积极申请成为湖北省首批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并创新采取通过申领办法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全县对11个镇(区)、279个村、1459个小组、109768户进行了确权颁证,所有人口信息、地块面积实现数据化、信息化管理。并向全县确权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红色),经申领向2616个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绿色)。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夯实了“三权分置”基础。

健全完善土地流转体系,畅通“三权分置”渠道。南漳县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通过配套措施、创新机制、突出特色等方式,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主导产业带动、专业合作带动、社会资本带动、种养能手带动和经营机制创新”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模式。全县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达50%以上,流转各类土地资源120多万亩,其中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多万亩,土地流转基本做到了操作规范,手续完备,管理有效。

积极搭建产权交易平台,保护“三权分置”权益。南漳县在2012年成立了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下发了《南漳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南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南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2013年5月,依托县经管局组建成立了南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土地流转实行价格鉴证、办理交易证书等,开辟了新型经营主体获取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捷径。

突出抓好土地股份合作,激活“三权分置”要素。为了探索“承包农户愿意流转、经营主体租得起”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南漳县经管局结合精准扶贫,在肖堰镇上泉坪村领办创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该村247户农民入股土地1248亩组建了南漳县东巩寨子米股份合作社,让土地变资本,农民变股民,发展有机稻产业。如今东巩寨子米品牌已成为有机大米知名品牌,农户除了保底每亩分红500元外,还通过务工净增工资收入90多万元,实现了村集体、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合作共赢。目前全县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13家,入股农户2278户,入股土地1.66万亩,亩平增收近300元。通过兴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激活了“三权分置”要素。

及时开展纠纷调解仲裁,增强“三权分置”保障。南漳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全县共有22名人员取得仲裁员资格证书,为开展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提供了基础条件。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南漳县充分利用仲裁手段,较好地处理了土地承包与经营纠纷诉求,维护了承包与经营双方的合法权益,及时调处化解了一批土地流转矛盾,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与经营秩序,全县依法维护农村土地权益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主动承担抵押贷款试点,发挥“三权分置”效用。2015年12月全国人大批准在南漳县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委、县政府主动承担试点重任,在县经管局组建成立了农地抵押贷款担保中心,预算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按照1∶10比例放大,切实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积极性。目前,补偿金管理、风险分担比例、保险费率、担保费率条款和操作流程等相关制度和流程已经建立,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累计发放贷款2.9亿元,为农民增收9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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