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院 大作为
——泸定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工作纪实

2019-01-09 10:48陈俊伶
21世纪 2018年12期
关键词:审理人民法院法官

本刊记者/陈俊伶

史红平副院长(左二)与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近年来,泸定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倡导“崇法、为民、务实、清廉”八字院训,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将红色文化和法院文化集中整合,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树立公正高效的整体形象,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

泸定县人民法院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省我最信任的基层政法单位”“全省法院‘攻坚破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州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州法院‘两个一流’特等奖”“全州铸忠诚警魂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42项。

2018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泸定县人民法院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是甘孜州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四川高院史红平副院长到泸定法院调研

史红平副院长(中)参观诉讼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红平带领工作组前往泸定县人民法院调研。在实地查看泸定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听取工作汇报后,史红平副院长对泸定县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这一工作举措体现了新时期法院对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的积极回应。着眼于法院的长远发展,必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将群众的司法诉求作为司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指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负新时代党的新使命,不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史红平副院长对泸定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泸定县人民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二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教育引导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三要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超前谋划法院审判队伍建设,以适应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对法治的需求。四要进一步探索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机制,切实提高案件审执效率。五要进一步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工作,强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为泸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特殊地理位置对审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泸定县位于四川省西部二郎山西麓、甘孜藏族自治州东南部,辖7镇5乡,幅员面积2165.35平方公里,总人口88387万余人,彝族、藏族、羌族等16个民族在此聚居,泸定是典型的高山峡谷区,县城海拔132l米,大渡河由北向南纵贯全境,境内山高坡陡,河谷幽深,由于很多村组坐落在半高山,十分偏僻,交通不便。为了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同时为了向群众宣传法律,让学法、遵法、信法、守法的法治理念更深入民心,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近年来,泸定县人民法院坚持开展巡回审理工作,年均巡回审理案件130件左右,大约占全年受理案件数量的五分之一。

2016年4月,甘孜州全州法院以“矛盾排查进乡村、立案服务进乡村、巡回审判进乡村、法制宣传进乡村、同心同向进寺庙”为主题的“人民法庭五进”活动拉开了序幕。泸定县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巡回审理的范围,成立了巡回法庭负责统筹调度各庭室的巡回审理案件,出台了巡回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巡回审理案件的范围,包括家室纠纷、邻里纠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等以及开展巡回审理的实际操作程序,首先由案件承办人指导案件当事人做好诉讼准备,向分管领导提出开展巡回审理。然后巡回法庭负责联系村组干部确定开庭的地点等后勤事务,最后联系法警队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根据案情的复杂度调配法警、邀请村组干部、派出所等进行现场维护庭审秩序,制定应急预案。2016年以来,泸定县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庭五进”活动为载体,干警分小组进村排查矛盾纠纷137起;立案庭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服务94件次。法官调查走访、入户调解案件260余件,各庭室开展巡回审判案件35件。

巡回审理让群众体验到司法的公开透明

泸定县法院巡回审理赡养纠纷

一起盗伐红豆杉的案件在泸定县得妥镇进行巡回审判,旁听群众300余人,历时4个小时,期间没有一名群众中途离开,反而吸引附近乡镇的群众前来旁听。案件审理结束后,法官就案件作出的裁判,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说理释法,人民陪审员用群众的语言向被告人进行说服教育。很多群众当场表示:“原来砍树还是要分清楚的,国家珍稀林木砍了过后要判刑的。”有的群众感叹现在才知道原来法院是这样的审理案子。近距离地感受法律的权威、直观地体验法院审判工作,对群众来说就是揭开了审判工作的神秘面纱,真切地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群众学法守法的意识就会更加强烈。

民商事审判法官开展巡回审理最多就是涉及家事纠纷和邻里纠纷的案件。曾经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冷碛法庭每年受理的案件中,家事纠纷和邻里纠纷大约占50%。他们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的案件,一位老人将自己的三名儿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每个月支付生活费300元。承办法官前往老人的子女家中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开展走访调查。原来老人因为沉迷麻将,有时候在麻将桌上一坐就是一整天,每个月的生活费基本上都会输完。三名子女为了戒掉老人的恶习,决定由住在老人隔壁的大儿子负责老人所有的生活,每个月给老人100元零用钱。很快输光了零用钱的老人找儿女要钱被拒绝,一怒之下到法院起诉。法官向老人的邻居和村干部核实了这一情况,将儿女召集到老人家中进行调解。最后,儿女理解了老人孤单的心理,同意老人偶尔打麻将的要求,老人对儿女的一片好心表示理解,当场撤诉。承办法官说,只有走近当事人的居住地,才能在周围群众那里了解实际案情;只有走近当事人的生活,才能真正理解当事人的心情和最根本的诉求。

“六个结合”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便捷高效

泸定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理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在全县所有的村级活动室悬挂一村一法官联系牌,确定一名懂法律的干警作为联系人,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二十四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将巡回审理与法制宣传相结合,设立便民司法服务点。在交警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实行交通事故提前介入,对简单的交通事故进行诉前调解,对可能发生的群体事件进行法律释明、引导诉讼。在景区游客中心设立诉讼服务点,提供假日法律服务活动,向商户、游客宣传旅游法律,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涉旅纠纷。近年以来,在便民司法服务点成功调解案件49件,提供法律服务1300余人次。

将巡回审理与“大调解”相结合,完善诉非衔接机制。在部分村组成立案件调解小组,邀请人民陪审员和聘请的特邀调解员以及调解组织参与案件调解,法官全程指导案件调解,使法院的调解力量更加多元化、群众化。

将巡回审理与矛盾排查相结合,深化“人民法庭五进”活动。针对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参与诉讼不便及法院形象需要进一步优化、社会稳定需进一步维护的实际情况,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变被动审判为能动司法,进村入户,排查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主动接访群众,全力护航乡村振兴战略。

将巡回审理与“智慧法院”相结合,探索“互联网+”模式。打造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推广“线上+线下”立案模式,将QQ送达、微信送达、网络公告等新媒介运用于案件办理流程。利用微信视频开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与对口援助法院成功进行远程视频模拟开庭,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让群众享受到司法的便利。

随着精准扶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的不断深入,泸定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工作力度越来越大,“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涵义也越来越丰富。我们总是希望矛盾越来越少,社会越来越稳定和谐,但是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展巡回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就会更加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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