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工作改革的探索和思考
——以湖南省部属公立医院为例

2019-01-12 18:03刘彩霞
魅力中国 2019年8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公立医院部门

刘彩霞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 长沙 410008)

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立医院大规模、无节制地扩张时期已经过去,但近年来,大多数公立医院仍有一定程度的扩张。湖南省部属公立医院,无论是从业人员、诊疗人次,还是医疗业务收入都较往年有所增加。2018年数据显示,湖南省部属公立医院医务工作者平均都在千人以上,多则达五千余人,医院每年的医疗业务收入从几亿到数十亿不等。大型公立医院存在摊子大、权属杂、监管难,极易诱发腐败[1]。

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2]”如何在公立医院中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的课题。

一、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

201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涉案人员123人,其中院长16人、副院长6人,个别地市甚至出现绝大部分二甲以上公立医院都有相关人员被查处的“塌方式”腐败[3]。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到2016年公布的因贪腐落马的全国各级医院院长(含副院长)至少有183人[4]。2015年6月到2019年2月,三湘风纪网公开信息显示,公立医院中接受组织调查或者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共有21人,其中仅有3位是医院中层及以下人员。公立医院药品、医疗设备耗材、试剂采购及基建工程招投标等成为腐败案件的高发领域,具有涉案金额巨大、覆盖面广等特点。其中,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涉案金额高达 1.29 亿人民币;据丁香网报道,2016 年度全国医疗腐败案件共涉及25 个省份约 386 位医务工作者 [5]。以上种种数据表明,公立医院权力监督确实处在真空地带。

医院作为服务人民的重要窗口单位,医院腐败最直接的受害者无疑是普通的患者。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更要关注公立医院自身改革,强化对医院的监督和约束,避免腐败蚕食医疗卫生改革红利,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6]。

二、当前公立医院纪检监察机关的运作机制和局限

随着医院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公立医院反腐败机构所具有的局限性也逐渐凸显出来,极大地影响了反腐败工作效率。

(一)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缺乏独立性

以湖南省属医疗机构为例,公立医院纪委书记由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委任,纪委书记向委任单位述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医院内部职能部门,其主要接受服从医院党委的领导,业务上接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组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机关纪委的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在作为被监督对象的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考核、任免、调动及经费支部全部由医院党委决定,这一现象造成了监督制约机制应具备的相对独立性和实际隶属关系上非独立性的矛盾,导致公立医院纪检监察机关缺乏执纪的自主性、独立性。目前公立医院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同级都难,何况是医院领导班子。

(二)公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不清晰

湖南省各大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均属于医院内设机构,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构除了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还参与了不少职能范围之外的工作,导致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能并不突出。例如,医院纪检监察机构承担了其他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如涉及医疗设备、耗材、试剂、办公用品等的准入、询价、购买等工作,以及参与工程建设、人事、后勤、外包服务等活动组织和现场监督事项。很多应该由医院牵头负责的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也参与其中,甚至成为了牵头开展工作的部门。可以说,长期以来,公立医院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泛化、主业不明,没有将工作的重心放到核心职能监督执纪问责上,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了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成效。

(三)公立医院纪检监察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主要力量,其配置情况也对反腐败工作起到关键作用[8]。相较于香港单位公务员反腐败人数0.72%和新加坡单位公务员反腐败人数0.15%,我国单位公务员的反腐败人数是6%,湖南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单位员工的反腐败人数是?%。虽然人员并不算少,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公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都是护理人员转岗而来,还有部分医院纯粹为安置性进人或照顾性进人,安排军转干部、超龄中层干部等,导致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直接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三、公立医院纪检监察改革的举措

(一)强化顶层设计

顺应国家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趋势,强力推进纪检监察组对公立医院的全面派驻,派驻公立医院机构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派驻医院机构的人事权、财权全部收归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确保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的独立有效监督。具体来说,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向医院派出人员,驻医院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作为医院党委委员,具体负责医院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派出医院纪检工作人员进行任免、调动和考核,这样纪检监察部门不再受制于所在医院,监督者处于相对独立地位,从顶层设计上确保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同时实行公立医院派驻纪检监察负责人异地交流制度,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上下流动和横向交流的常态化机制,从组织层面解决不敢、不能和不便执纪监督的问题。

同时推动建立公立医院定期巡查制度,包括全面巡查制度和专项巡查制度,该项工作由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通过全面实施派驻纪检组进医院和巡查制度,大力推进大型医院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聚焦主责主业

明确医院党委与派驻医院纪检监察机构职责与分工。驻派纪检组主要职责为监督执纪问责,其工作重点在于对医院领导班子的监督。驻医院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述职。强化源头防范、过程参与、结果监督,特别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事项的全程监察,制定完善监督流程、制度、规定。

医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其具体办事机构承担医院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等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组对医院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两者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形成监督合力。

(三)提高人员素养

随着社会飞速发展,医院违纪违法现象也趋于“智能化”、“隐蔽化”和“复杂化”,这些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技术水平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会监督、能办案、真问责,又要结合医院实际,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了解诊疗规范、临床用药、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医疗业务知识,着力提高对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的监管能力,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受“红包”、医疗商业领域贿赂、“大处方”等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另一方面,要引入专业人士,纪检监察机构要有计划地从公立医院选拔有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招聘经济、财务、法律、心理和管理等专业人才。同时还要建立专家库,适当吸收一些专家学者参与医院巡查工作,以开放式原则组建巡查队伍。

(四)强化公众监督

任何权力失去监督,都有可能导致腐败。纪检监察机构不是天然的“避风港”,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9]。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委可以说是“一家独大”。《国家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就目前的经验来说,这些外部监督要具体落到实处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其中很大程度上在于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布工作进度、举报电话、信箱等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工作和大案要案查处等情况。探索建立开放日制度,开门办纪检,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群众到纪检监察机关实地参观,并听取批评建议。

猜你喜欢
纪检监察公立医院部门
北京某公立医院合同管理与控制的实践探索
联合监督让纪检部门不再单打独斗
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勇于担当的排头兵
102个中央部门公开预算过“紧日子”成关键词
医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探讨
中石化佛山石油兼职纪检监察员配备工作的实效探讨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探讨
试析公立医院采购工作的内部控制
新医改下的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探究
“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次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