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排外与国家自由
——以《民报》为考察对象

2019-01-14 05:45周福振罗晓静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6期
关键词:汉人清政府国民

周福振,罗晓静

(1.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江西 南昌 330003;2.北京丰台二中,北京 100071)

当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相互交往时,或者说一个国家的势力进入另一个国家时,排外问题就产生了,这也是国家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按理来说,即使一个国家要排外,也要尽量按国际法原则行事,但是人民群众并不总是那么有理性。特别是在近代,中国人在国内外层层危机之下,非正当之排外往往占据“爱国”的制高点,所以许多中国人屡屡做出野蛮排外的举动,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声誉,导致欧美各国对华人的排外之行为积极谋划对待之策。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民报》学人不仅分析了正当之排外与非正当之排外的相关问题,而且把革命矛头指向清王朝的统治。因为在他们看来,中国人非正当排外的主要责任应归于清政府。

一、排外的正当与否

中国近代史上最有名的排外行为是义和团闹教仇杀事件。有些人认为这些排外事件以国际上不可能之手段而授人以柄,使排外成为最不美之名词。汪兆铭则认为“拳匪之愚妄,虽可笑咜,然所以激而至此者,仇外之感情使然”。[1]807胡汉民则明确地指出,闹教仇杀是“狭义排外之恶性根”,但是又认为对排外之事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中国人排外不是一定要仇外贱外,而是主张自国权利符合国际法原则的正当排外。[2]1125、1137

胡汉民从排外正当与否出发,将排外分为广义与狭义之说,认为广义排外从积极方面来讲是主张自国权利,从消极方面来说是此进彼退,而狭义排外就是与国际法不相容之“仇外贱外”的行为。在胡汉民看来,虽然欧美各国文明发达,以平等主义为原则,但是仍有一二制限,不能尽除排外之事,所以中国人的排外观念应该由以前的“内中国而外夷狄”转化为“权利之主张”。[3]528、535阙名的《仇一姓不仇一族论》一文也说,“排外之特质,立国于天地之所极不可缺”。[4]3096吴樾也认为,“不排外,则不得复我土地,不排外则不得还我利权,不排外则不得归我子女。国不可无,则排外不可不有。”[5]2090-2091也就是说,中国有排斥外人之权利,如果因噎废食,以排外为绝对不可能,则悖于国际法之独立权,其害也将召之灭亡,但是如果中国人蹂躏国际法而排外,必不能正常崛起。

为了更好地说明国家的国际权利问题,胡汉民将其与国内权利进行比对,指出国内权利是国家法律保护之特定行为,国际权利则是国际法保护之特定行为,所以主张国内权利,不可不知国内法,主张国际权利,不可不知国际法。[3]535-536在胡汉民看来,清政府“屡以违背公法”,“失各国之信用,而坠丧我支那大国之资格”。[6]124革命党人要革命,所以认为清政府不仅对国内人民失信,而且对国际失信,自以为能纵横捭阖,却往往受制。

二、近代中国排外兴起的原因

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爱恨都是有理由的。那么,中国人在近代为什么会激烈地排外呢?《民报》学人分析了中国排外兴起的多种原因。

胡汉民认为有远因与近因两个方面,而远因是问题的根本。从远因上讲,又包括两点。一是清廷持“宁赠朋友”之方针,国际上失败的外交太多,牺牲了许多国民权利或利益,而外国人又持既得权,莫肯让步,所以中国人“内不得援于政府,又欲亟争之于外”,自然会出现不当的排外行为。[3]529胡汉民之说,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中国不仅遇强国丧失权利,即使遇弱国也往往无能为力。正如宋教仁所说:“可怜哉!无政府保护之民乎?无论遇强国也,即当弱小之国,亦有难堪者焉。”[7]279在胡汉民看来,国民排外之大者维持国家独立权,小者主张其社会权利,假使政府不为他人所弱,受种种之干涉,则排外之事就不会兴起。[2]1136尊周也说,清廷一方面“宁赠之友人,勿贻与家奴”,[8]2946另一方面利用人民排外之思想进行鼓吹忠君爱国,目的是为了压服汉人。[9]2169在胡汉民看来,清政府不能为国争利,而待人民自争,人民欲自争之,犹目之曰“此吾政府”,是愚殆不可疗。[6]124

有论者认为排外是中国人“民智不开”之故,汪东则认为这些人“不知满洲人实尸之咎”。在汪东看来,“直接与吾民以难堪,而使生排外之感情者,外人也。不能为吾民之保障,而间接使有排外之感情者,满洲人也。扑满而去之,使吾民立于平等之域”,实可销排外之恶感于隐微。[10]1316-1317

二是当排外发生时,“彼虏(指满洲)出而任调和之责”,但是中国人的排外思想由来已久,又痛恨清政府丧权辱国,不会听之任之。胡汉民受“非我族类,其心皆异”的影响,认为汉人的种族思想虽经“尔虏芟夷”,但是未尝断绝,特别是开港以后民族主义兴起,又不能遽去“非种之篡祚”,无处发泄,从而使“仇满之怒,迁而排外”。为了更好地说明由排满引起排外的合理性,胡汉民还打了一比方,假设宅主人被强盗胁迫,戮杀其父兄,奴其子弟,宅主人日思光复,不得其间,而邻人骤至其室,则宅主人并恶邻人,而仇贼(指邻人)必不能任调和之责,所以,清廷“无喻止国人排外之资格”。[3]527-529

从近因上说,胡汉民认为“虏廷”无论如何不能应国民请求,“即应之,而剜肉治创,盗铃掩耳,故一度之交涉,即一度伤国民之感情”。[3]529于是,中国人的排外运动,日渐超出清政府所能掌控的尺度,西方列强也不断向清政府施压。清政府曾于1906年3月5日(旧历二月十一日)发布上谕,要求认真对待排外问题。胡汉民认为此谕大旨只求媚外,抑以推卸其责任,非真为中国人民而告。[3]527

从表面上看,上谕的用语极其公正合理,实际上是为了分化排外者。上谕认为讹言、谣传由“奸人播弄,匪徒煽惑,或欲离间我交好,或欲激怒我民心”。胡汉民则认为此谕最为注重者为“奸人播弄”数语,清政府既不能解决排外问题,又受到列强的强压,只好转移视线,一曰“奸人”,再曰“匪徒”。[3]529-530

上谕要求学生束手自爱,“尤不得干预外交,妄生议论”。这也不能说是毫无道理。胡汉民则认为国际交涉是当局行为,学生没有能力干预,而“妄生议论”一语更为无害,如粤汉铁路之收回,如果不是学生有所议论,则一二佥壬猥琐自利,罔顾大局,此路之敷设权早已不为中国所有。在胡汉民看来,清政府不让“妄生议论”是担心“赠朋友之政策不能行”,“故首以束缚其言论自由者为务”。[3]531

上谕又说,“团体原宜固结,而断不可有仇视外洋之心,权利固当保存,而断不可有违逆条约之举。”此语亦不能说是没有道理,胡汉民则认为保存权利不可有违约之举,是事实当然之结果,清廷之方针专横武断,先欲禁国民之口,至其折冲失败,权利蹙削,其口头禅称“再四磋商”,称人则“狡展异常”,而谈判之情形又未尝明白宣布。在胡汉民看来,“虏廷之为此谕,其舍欺饰外人观听外,他无所计及也”。[3]530-532

这样,《民报》学人最终把排外问题引向了清政府,而忽略了中国人的国民素质问题。当然,即使《民报》学人不敢苟同一些中国人的素质,但是也会认为这是清政府的专制统治造成的。

三、对1905年抵制美货拒约运动的分析

为了说明中国人排外的功绩,胡汉民特别强调了1905年中国人抵制美货拒约运动。1882年,被李鸿章称为世界历史上最不平等的法案《排华法案》通过,成为美国限制华人的重大法案。清政府不能采切实有效的方法维护华人的利益,却被迫于1894年签订《中美会订华工条约》,使美国禁限华工的图谋合法化。后来,美国又将签约时不属美管辖的菲律宾和檀香山两地纳入此约的范畴。1904年,该条约期限已到,美国却拒绝清政府另订新约的要求,从而引发了中国人愤怒,到1905年中国人抵制美货运动达到了高潮。

作为一国政府,清政府自然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外国人权利的责任,但是却被《民报》学人认为这是清政府在压制汉人。易本羲认为,美禁华工时,同胞抱同仇之愤,倡抵制美货,以图挽回,而清政府为虎作伥,横加捕压,以解散其风潮,破坏其团体,致使禁约问题终无解决之一日。[11]4079在胡汉民看来,清政府在此运动中压制汉人所为,主要有三个目的。

一是清政府惧怕汉人有团体而为“彼患”。《民报》学人常以汉人无团体为诟病。例如,孙中山认为满洲有如此强大力量的最大原因在于汉人无团体,因此“我们汉人有了团体,这力量定比他大几千万倍,民族革命的事不怕不成功”。[12]1497胡汉民也说,“我国不知合群为竞争之必要,故恒以无团体观念贻诮外人”。[6]123但是,胡汉民认为此次拒约彰显了汉族合群的实力,“吾人敬之,外人誉之,满人忌之”,而“满人以汉人永不能合群竞争为利”,“此胡虏、汉奸第一心事”,因为满人能“折鞭笞之,令莫予违者”,是由于汉人无团体无合群之实力,但是拒约问题起而应者遍于国内外,满洲必定认为一旦汉族恢复权利,势力将不可御。[6]125-126

二是清政府将借外力压制汉族。胡汉民认为满洲想压制国人,又虑其蛮力不足恃,故托为国际问题,不使人民举动生外交恶感,所以庚子之变后,满人的排外政策变为媚外,“欲借外力而保其伪统。凡可以献媚外人者,不惮牺牲汉人而为之”。在胡汉民看来,美国未尝严厉责问此次拒约问题,即使有所问,而人民贸易之自由诚非政府所干涉,华人相约置美货不用,非斥美货不使来,而满政府非不知之,却欲见好美人,借此压制汉族。[6]126-127

三是清政府宁尽丧汉人而惟恐失满洲寸土。胡汉民认为此“真无异于痴人说梦”,因为满洲交好于美,想使美斡旋于日、俄,但是满洲舆图久置日、俄两国势力圈之下,美对于日俄议和(指日俄战争后的议和)只能依国际法进行周旋,必不肯步三国后尘(指俄联德、法使日归还辽东半岛,导致日俄战争),独见好于清。在胡汉民看来,不管美国能否为清政府尽力,但其“视汉人甚轻,而视满土甚重”。[6]127-128

胡汉民分析1905年中国人抵制美货拒约运动,一方面强调汉人的民气,一方面将革命矛头指向满洲的统治,所以胡氏自然而然地就想通过革命推翻清王朝的统治,从而解决排外问题。

四、通过解决排外问题实现国家自由

随着排外之事愈来愈多,《民报》学人看到了中国民气的进步。民意认为中国人开始时漠视外国人之陵藉,近年来中国人受世界思潮之刺激,御外之观念渐强,如上海俄水兵杀人案、广东佛山轮船命案等,中国人对外国人之凶恣非常气愤,能同心合力,并能坚持,使其知中国人之未易侮辱。[13]4057易本羲也认为,自拒款问题起,中国国民营谋奔走,掷金钱血汗,不可以数计,甚至捐生命,喷热血,例如,其拒款者则有西江捕权问题、高廉路权问题、葡占澳门地界问题、惠州竖旗画界问题、福建之争废矿约问题、安徽之铜官山问题、河南之浦信铁路问题、山西福公司矿约问题等。[11]4075[14]3055这说明中国人已经觉醒,不再将国事看作统治者之事,从而与西方列强进行抗争。

虽然中国人排外之事增多,但是《民报》学人认为清政府不仅不支持,往往进行镇压,会使民气渐丧。当时,闽粤间有谚语说,“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在胡汉民看来,此言正说明民气无可畏,因为不良政府之官吏不惜鱼肉百姓,以求媚于外,而“异族为制,外人得假之,以为傀儡,以畏洋人之官临畏官之百姓,则百姓以其畏官,故并畏洋人”,“所谓畏百姓者,将不可复见”。[2]1137

《民报》学人认为清政府是引起国民狭义排外的罪魁祸首,所以主张通过排满来最终达到排外的目的。日本明治维新以前,覆幕论与攘夷论并炽,德川幕府既倒,而攘夷论熄灭,正是此理。正如胡汉民所说,如果国民不能真正独立,而以无理之排外,“无异使习为无意识之破坏”,目的终不可达,[15]343[3]528“满人怙其政权,不能与汉人同化,则终不能一日举内政革新之实,故充分回复利权之希望,必不能达诸今日之政府无疑”。[9]2170在胡汉民看来,国家强大必须去清政府,“复国家之独立权”,否则排外难以消除。[2]1137-1138阙名的《仇一姓不仇一族论》一文也说,“今日而言排外,当先用之于满洲,使此异族之政府犹岿然在上,则虽拼命于皙人,犹之奴耳”。[4]3096吴樾也认为,“不排满则不得复我土地,不排满则不得还我利权,不排满则不得归我子女”,所以“居今日而不思排外则已,欲思排外,则不得不先排满,欲先排满则不得不出以革命”。[5]2090-2092

要解决排外问题,必须依靠国家的强大。革命的目的也是如此。胡汉民认为,国家为国际法之主体,国家能维持国际独立权,自由行动而不受他国干涉,其版图内之人民财产共立于同一法律规则之下,无所不平,如日本自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开始,各国撤去领事裁判权,日本国权遂独立,所以日本国民排外之事不见于三岛。[2]1137-1138阙名的《仇一姓不仇一族论》一文也说,“傀儡既覆,民国既立,彼欧美之列强,见吾民族之实力若此,唯有敛手而退耳”。[4]3097

虽然清政府的政策被《民报》学人批得一塌糊涂,但是也有人肯定清政府的一些政策。我们常常认为闭关锁国是导致中国近代落后的罪恶政策,但是陈天华认为锁国主义也不是一无是处,它的弊端在于徒用消极的方式闭国,而不敢用积极的方法同西方竞争。在陈天华看来,中国回收利权是一种进取行为,但是只以回收利权为目的而无所设施,与锁国主义无异,所以要于此数年间改变国政,开通民智,整理财政,养成实业人才,十年之后,主权还复,吸收外国资本以开发中国文明,而日本即是如此,否则十年之后,“亦如溃堤之水,滔滔而入,利权终不保”。[16]258-259这是陈天华想采取积极的政策进行强国。

那些支持清政府改革的人士也认为只有中国强大才能与列强平等,但是他们不是归因于清政府的统治,而是归于满汉问题。《大同报》就认为中国永为世界弱国、国民永为世界僇民的原因不能不归罪于政府放弃,而政府放弃的原因在于国民不负责任,而国民不负责任的原因又在于满汉问题为梗。按《大同报》之意,中国人只要抛弃了满汉对立,就可通过改革使国家强大。尊周则说,汉人对满汉问题“稍一启舌,即加以杀戮之祸”,即使二十年前之惨虐勿论,当俄侵犯东三省时,留日学生编义勇队拒之,政府指为革命党,欲尽捕戮之,且各省生计日促,官吏贪污盛行,人民不堪苛税起而为乱,政府不惜借外兵以平内乱,而一二明正绅耆恐其蹈开门揖盗之覆辙,也被诬为勾通匪人。在尊周看来,父母有过,子可以谏之,父母虽不从,断无不以子为子者,但是对于满族而言,有一二爱之者于其失德败行稍加规谏,其始则不假词色,继则大加叱骂,终则刑诛束缚,所以国民不负责任实以清政府为异种人而无从负责。[8]2945-2946易本羲也认为清政府于汉人同胞,无分海内外,犹然是二百年前之故智,持绝对的灭汉主义。[11]4079汪兆铭虽然列出了国内的两种看法,即通过革命使中国独立,恢复已失之权,以及希望清政府惧而修政,同德一心以御外侮,但是对于汪氏来讲,他更认同前说,对于后说,他认为这“于侮我者,知拒之,而于亡我者,顾不之仇”。[17]4017

正当的理性排外比非正当的野蛮排外要好得多,因为它能客观看待国家之间的差距,但是在近代非正当的野蛮排外却往往获得大量国人的支持,因为国家主义是讲情感的,况且非正当的野蛮排外往往以“爱国”为旗号,令人难以招架。这也是中国近代的排外往往演化为野蛮排外的重要原因。然而,单纯的排外,不管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都不能从根本上实现国家自由。要想真正实现国家自由,必须强大国家实力,而这种国家实力不是以人民的卑微为代价,而是以人民的强大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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