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与哈萨克关系述论
——以绢马贸易为中心的考察

2019-01-19 20:28牛海桢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哈萨克乾隆贸易

牛海桢

(兰州文理学院 旅游学院,甘肃 兰州730030)

从汉代以来,丝绸之路沿线各族人民通过这样一条商贸之路互通有无,发展经济,进行经济、文化交流。清朝重新统一西北边疆地区后,传统的农业经济与牧业经济之间天然的互相依赖性推动了地区间、民族间的商业贸易。在稳定西北边疆社会的前提下,清朝实行官方的商业垄断贸易,以绢马贸易为手段,控制、羁縻哈萨克、布鲁特和其他部族,在政治、经济、农牧业、商业和社会稳定方面实行了一系列的举措,西北边疆地区与内地经济联系进一步加强。从乾隆二十三年(1758 年)开始直到十九世纪中叶,清朝与哈萨克、布鲁特等民族在北疆的伊犁、塔尔巴哈台、乌鲁木齐三地和南疆的五城①清朝与哈萨克绢马贸易地点因时而变,乌鲁木齐后来因为路途遥远而废止。五城分别是叶尔羌、阿克苏、喀什噶尔、乌什、喀喇沙尔。,以江南地区出产的丝绸、茶叶、瓷器,南疆地区的回布和其他物资换取少数民族的马匹及其他牲畜,开展了旷日持久的绢马贸易,从而成为清朝与哈萨克等民族交往关系的主要内容。

一、乾隆年间哈萨克的内附以及商贸关系的建立

清朝在重新统一西北边疆的过程当中,随其兵锋所至,西北边疆诸如哈萨克、布鲁特(柯尔克孜)等少数民族也相继归附了清朝,进而成为清王朝的西北藩属,从而在西北边疆形成了“东新疆西属国”[1]卷4《外藩·乾隆绥服西属国记》的政治格局。和蒙古族等内地藩部不同,清王朝将新疆以西的哈萨克、布鲁特等称之为“外藩”,实行了以“羁縻”②羁縻政策在中国古代民族政策发展史上有着特定的含义,《汉书·郊祀志》:“方士候神入海求蓬莱者终无验,……天子犹羁縻不绝,几遇其真。”颜师古《注》:“羁縻犹系联之意。”可见,羁縻在这里的含义是维系,联接的意思。《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索隐》云:“羁,马络头也;縻,牛矧也。”《汉官仪》云:“马之羁,牛之矧,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汉代人也称与少数民族的联系、维系为羁縻。又有引申为笼络、抚绥之意。对于羁縻地区,除过“羁縻勿绝”外,还实行“以故俗制,勿赋税。”甚至实行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政策。为主的民族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

哈萨克的族源可追溯到古代西北许多游牧民族③关于哈萨克这个名词的含义,有的研究者认为“哈萨克”一名是“哈斯”和“萨克”两词组合而成。也有人认为“卡斯”是乌孙的读音。也有研究者认为“哈萨克”一词在突厥语里有“不服从汗王”、“自由自在过生活”、“草原上自由的勇敢的人们”等意思。哈萨克人吸收了哈萨克斯坦及伊犁河流域古代的塞克、月氏、乌孙、匈奴、康居、西突厥各部族的成分,至十五世纪时才正式形成。可参见杨建新先生《中国西北少数民族史》,第493~494页。。16 世纪60 年代,哈萨克汗国分为三个“玉兹”,分作左部和右部,其中“鄂图尔玉兹,属左部;曰乌拉克玉兹,奇齐克玉兹,属右部。”[3]《清史稿》称为东、中、西部。关于哈萨克的方位,魏源记载说:“哈萨克分左右三部,左部在准噶尔西北,右二部在准噶尔西。”[1]卷4《外藩·乾隆绥服西属国记》哈萨克与准噶尔同属游牧民族,风俗物产相似但宗教信仰不同,主要信仰伊斯兰教。清政府平定新疆之前,准噶尔势力强大,对哈萨克构成了严重威胁,噶尔丹、策妄阿拉布坦、噶尔丹策零统治时期,曾经与哈萨克发生长期的战争,[4]大玉兹和中玉兹曾经一度臣服于准噶尔,而小玉兹于1731年一度被俄国所侵占。

18 世纪中叶,在清政府平定准噶尔,统一西北边疆的过程中,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哈萨克与准噶尔唇齿相依,双方有着长期形成的密切的交往关系,[5]处理与哈萨克的关系问题被迫提上了议事日程。为此,乾隆经过慎重考虑,确立了对哈萨克的态度和政策,指示定边将军班第将哈萨克与准噶尔加以区别,“若哈萨克人等投诚前来,将伊大头目酌量赴京入觐,赏给官爵,其所属之人仍于原游牧安插,不必迁移。”[6]卷483,乾隆二十年二月癸酉即使哈萨克不愿投诚,也不必强求,听之任之而已。这表明了乾隆最初的对哈萨克的态度。

1755 年(乾隆二十年),在平定达瓦齐的过程中,定边将军班第派遣侍卫顺德纳前往会见阿布赉汗的同时,另行文书宣抚哈萨克。同年秋,定边左副将军哈达哈与阿布赉进行了会见。哈达哈的奏折中记述了这次接触,七月二十八日,顺德纳告称,阿布赉对双方会见非常欢悦,“蒙皇上不弃荒裔,遣使晓谕,实出望外。今遣托克锡里、鄂图里、达瑚等三人,赍捧奏章,同往入觐。并遣我弟岳勒博斯,带领属人,通使军营大臣。又我尚有进献马匹,恐路远易致疲瘦,当缓期送赴阿睦尔撒纳处,转为呈献等语。”[7]卷24,乾隆二十年正月辛未这是乾隆时期最早的与阿布赉的接触记载。哈萨克的臣服,大大加速了平定达瓦齐进兵的进程。为更好地维护西北边疆的稳定,乾隆要求“班第、阿睦尔撒纳、萨喇勒,同选一人前往”,调解哈萨克与准噶尔之间的关系,要求向哈萨克说明,“虽准噶尔素与哈萨克为讐。经朕平定以后。已降旨严禁准噶尔等、不得肆意妄行。劫夺哈萨克人众”。而对于“哈萨克,情愿归诚与否,听尔自为,惟须各守边界,不得妄行出境,劫夺准噶尔等,倘不谨遵谕旨,必发大兵征剿,毋贻后悔。”[6]卷488,乾隆二十年五月辛巳在清廷的调解下,双方之间长期的冲突基本结束。

实际上,哈萨克归顺清朝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中间也经历了诸多反复,主要原因是哈萨克与准噶尔毗邻,历来与厄鲁特蒙古四部有着密切的关系。清廷进攻准噶尔之初,出于唇亡齿寒的认识,哈萨克曾经公开庇护和协助准噶尔部抗清。在战争中,大量的准噶尔人战败后向西投奔到哈萨克地区。乾隆二十一年(1756 年),当阿睦尔撒纳败投哈萨克时,哈萨克汗阿布赉还把女儿嫁给了他。为此,阿布赉向清廷替阿睦尔撒纳求情,称其“如穷鸟投林,擒献无难。恳求大皇帝开一面之网,全伊一命,”[6] 卷520,乾隆二十二年九月辛亥在为阿睦尔撒纳求情的同时,甚至还出兵相助。但乾隆吸取其父、祖时期的教训,态度十分坚决,决心俘获祸首,“如阿逆不获,即二年、或十年、或二十年,兵断不止,”“叛贼一日不获,则伊犁一日不安,边陲之事,一日不靖”。[6]卷527,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庚戌他对阿布赉汗笼以恩信,慑以兵威,多次派人既好言相劝又严词威吓,声称“尔等倘堕贼计,迷而不悟,不即擒献。则必更发大兵,尽行剿灭,尔其熟审利害,毋贻后悔。”[6]卷510,乾隆二十一年四月辛酉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五月底,清军穷追阿睦尔撒纳入哈萨克境,与哈萨克军队发生冲突,清侍卫奇彻布中枪阵亡,双方战争一触即发,阿布赉汗忽然遣使辩称,与清军作战是出于误会,“适因仓猝不知,是以拒战,”[6] 卷543,乾隆二十二年七月丙午向清军献马谢罪。阿布赉的忽然转向,显然是由于清大军压境,加之乾隆追索阿睦尔撒纳态度非常坚决,阿布赉汗自知无法抵抗,因此全面转向,前倨而后恭,但又留了后手,一方面让阿睦尔撒纳同亲信逃走,一方面奉托忒字表文,进马四匹。遣使亨集噶尔等七人入觐,表示哈萨克愿意全部归顺。

在乾隆的压力下,二十二年(1757 年)六月,阿布赉汗亲自到阿亚古斯河畔迎接追击准噶尔残部的清军,表示正式归顺清朝。“臣阿布赉愿率哈萨克全部,归于鸿化,永为中国臣仆。伏惟大皇帝睿鉴,谨遣头目七人及随役共十一人,赍捧表文,恭请万安,并敬备马匹敬献。谨奏。”[6]卷543,乾隆二十二年七月丁未随后遣使至北京朝觐,乾隆皇帝接受了中玉兹的臣服,在承德避暑山庄万寿园接待使者,并颁发册封阿布赉汗的诏谕和给予优厚赏赐。乾隆认为哈萨克是准噶尔的后援力量,哈萨克的来归使其解除了消灭准噶尔的后顾之忧。阿布赉归顺清朝的同时,还承诺帮助“招降到其他两部”,在阿布赉的协调下,“部落首领们一个接着一个仿照他的榜样,单独地向中国的将军们表示臣服,也有随后派遣使节到朝廷去,将军们邀清哈萨克使者们观看军事演习,皇帝屈尊请使者们赴专为朝贡者摆设的宴席,并分赠各种礼品。通过这样形式,建立起互利和毫无拘束的关系”。[8]

继中玉兹归附之后,哈萨克大玉兹阿布勒比斯汗自思无法与清朝相抗衡,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向进入哈萨克追击准噶尔宰桑哈萨克锡喇的清军献马进表表示归附,清军对大玉兹与塔什干的战争进行了调节,双方一直保持藩属关系。

乾隆二十七年(1762 年),在大、中玉兹归顺清朝的影响下,小玉兹的努拉里汗也遣使与中玉兹使臣一道,前往北京朝觐表示臣服。此后,哈萨克贡使及商队往来不绝,仅自乾隆二十二年以后至嘉庆年间,哈萨克使臣单独或共同至京或至热河朝见者就达27次之多,[9]与内地保持了近百年的和平交往,促进了双方的经济文化交流。

哈萨克主动臣服,满足了乾隆帝远人来朝的自大心理,加上地方险远,清朝鞭长莫及。因此,乾隆对哈萨克人在政治上采取了所谓的“羁靡”政策,“所谓归斯受之,不过羁縻服属,如安南、琉球、暹罗诸国,俾通天朝声教而已。并非欲郡县其地,张官置吏,亦非如喀尔喀之分旗编设佐领。”[6]卷543,乾隆二十二年七月丁未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清政府仅仅满足于哈萨克人的“归顺”,并没有将哈萨克完纳入其统治的任何企图。之所以采取这种政策,首先是哈萨克远在万里之外,清朝实力难以到达,鞭长莫及;其次是哈萨克自古不通中国,基本上没有臣属过任何王朝;其三是哈萨克属于主动来降,贡献马匹,理应予以优待。乾隆皇帝曾经错误地认为,“哈萨克之人,本畏俄罗斯,即如伊等,前曾向噶尔丹策零纳贡,因我师平定准噶尔,即率属归降。则其与俄罗斯交好,自属事势宜然,且哈萨克抒诚入贡,自当赏赐,以示绥怀,即不来亦无足轻重,伊之畏俄罗斯与否,更无庸介意。”[6] 卷555,乾隆二十三年正月辛亥在与哈萨克的关系上,清政府明确了双方的疆界,多次强调双方是以阿亚古斯河和巴尔喀什湖为界,因此不允许哈萨克人向东越界游牧。哈萨克人虽为清朝藩属,但亦与俄罗斯交好。由于处在清朝与俄罗斯之间,因此它常常起着缓冲区的作用。换言之,哈萨克是处于清俄两大政治势力之间的中间力量,因此成为了双方争夺的对象。对此现象,乾隆自己也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哈萨克原有二心,伊虽已臣服于我,而俄罗斯亦系大部落,与伊接壤,哈萨克不免疑虑两顾。今观哈萨克阿布勒比斯欲将伊子遣往俄罗斯托奔城请示于俄罗斯,则伊又欲归附于彼,其意显然。此事虽不甚不紧要,仅可作为不知,置之不议。”[6]卷1094,乾隆四十四年十一月辛巳显然,以何种方式羁縻笼络哈萨克,已成为清廷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哈萨克人位于丝绸之路上,与中原地区有着悠久的贸易关系,成为清朝藩属后,清政府把允许贸易作为笼络哈萨克的经济手段之一,因此双方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乾隆二十三年(1758 年)九月,哈萨克哈巴木拜,查送布库察罕之子,带马三百余匹。清朝首次在乌鲁木齐进行贸易,这是双方第一次贸易。[6] 卷572,乾隆二十三年十月壬戌翌年,双方贸易成交额翻倍增长,已达数马千匹。此后,双方的的绢马贸易在伊犁和塔尔巴哈台广泛开展。后来,随着贸易额的不断扩大,乾隆便允准哈萨克人就近到科布多和乌里雅苏台两地贸易。

当时,与哈萨克贸易一般在每年夏秋两季,哈萨克交易物品主要是以畜牧业为主体的马牛羊畜产品,内地向哈萨克输出的则主要是粮食、茶叶、棉布、绸缎、陶瓷器、针线、纽扣、火镰等日常生活用品,还有大黄等药材。清廷每年用于和哈萨克贸易的绸缎约一万匹,回布九万匹。[10]386绢马贸易部分解决了清朝在新疆驻军的战马、屯田的役畜及肉食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哈萨克社会的生产,方便了民众生活,密切了哈萨克与天山南北诸民族以及内地之间的经济文化往来。

二、清朝与哈萨克等外藩开展绢马贸易的社会背景和原因

乾隆朝时期开始的与哈萨克、布鲁特各民族的绢马贸易,有着双方内在的动因。一是政治原因。清朝征服准噶尔蒙古,重新统一新疆后,哈萨克、柯尔克孜纷纷投诚,变成了清政府的“外藩”,“据将军所奏,尔即归降,应加封号,并查明游牧,朕谓不必过拘。非可与准噶尔诸部比,尔称号为汗,朕即加封,无以过此,或尔因系自称,欲朕赐以封号,亦待来奏。朕唯期尔部安居乐业,俾游牧各仍旧俗,即贡献亦从尔便。如遣使入觐,朕自优加赏赉。”乾隆对哈萨克阿布赉的这段敕谕充分表明了两者的关系,也就是与哈萨克是不责贡赋的属国关系。在确立双方关系的同时,乾隆皇帝因哈萨克“尔使入觐还归,尚需时日,先由驿递驰谕,并赐尔大缎四端,蟒缎二端”,[6]卷543,乾隆二十二年七月丁未对哈萨克阿布赉进行赏赐和答应开展贸易,表明了对哈萨克建立属国关系的重视和尊重。

二是经济动因。对哈萨克而言,其民族经济属于单一的草原畜牧业经济,农业经济所占比例非常小,手工业也仅作为简单的家庭副业经济而存在,只是生产一些简单的畜产品。众所周知,单一的畜牧业经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因此他们对农业经济有着强烈的依赖性,常常需要用畜牧业产品来换取中原地区所产的粮食、茶叶、布匹、瓷器、铁器等日常生活用品,以彼之长,济己之短。而一些贵族阶层也需要大量精美丝绸,既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又可以转运贸易获取利润。对清朝来说,哈萨克、布鲁特等游牧民族所拥有的马匹、牛羊和中原地区相比占据着天然的优势,尤其是“哈萨克族马匹,向系高大,即最小者,较之蒙古马匹,亦属差胜。”[6]卷1408,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乙巳因此,清廷重新统一西北边疆后,为维护当地的安全与稳定,加强对新疆地区的管理,因而在当地驻扎了大量的军队。与此同时,为了保障信息的有效传递,确保官方政令的畅通,清廷还在沿途广设驿站,畜力的需求自然而然地得以增加。而且,此时屯田的广泛展开,对牲口需求量大也是有增无减,但“甘、凉、肃等处,牛只仅敷耕种,难于购办。”[6]卷522,乾隆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换言之,仅依靠甘肃等地区提供畜力,显然是不够的,加之从内地运送牲畜,不仅路途遥远,费时费力,而且运费高昂,折损极大。当时,运往新疆的内地牲畜,由于不服当地的水土气候,常常羸瘦倒毙,不堪使用。当然,哈萨克的马匹,价格也远较内地为低。乾隆二十六年三月,负责屯田的阿桂奏称,“内地购办牛驴,较之哈萨克马价。一牛可值马四匹,一驴可值马二匹。”[6]卷633,乾隆二十六年三月丙寅为了趋利避害,清朝便开始在当地就近取材,利用当地的“产马之区”填补了“内地调拨缺额”[6]卷550,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癸巳用布匹、丝绸等换取牲畜,以期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由此可见,是双方内在的政治和经济动因促成了绢马贸易的实现,正如李明伟所说的:“从表面上看,哈萨克在与清王朝建立了政治上的‘藩属’关系之后,提出了开展经贸交换的要求,实际上在很大意义上却是为了进行经贸交换而不得不首先在政治上建立“藩属”关系。”[11]可见,无论是少数民族的“贡”还是清王朝的“赐”都是表面的礼仪,少数民族最本质的目的则是为了与内地进行绢马贸易,换取自己需要的物品。而乾隆确定开展贸易则有着更为深远的政治方面的考虑,那就是以贸易为手段,羁縻哈萨克、布鲁特等民族,保障边疆地区形势稳定。

几千年的丝绸之路贸易的历史和经验表明,社会安定及友好关系的建立是商贸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条件,乾隆朝与哈萨克的绢马贸易更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据文献记载,双方关系甫一建立,在边境上的清朝官兵与哈萨克人已经开始了马匹与衣物的交换。阿布赉在巴尔喀什湖向清军表示归顺之时,“随以马二百余匹,易换官兵衣物、银两。”[6]卷543,乾隆二是二年七月丙辰双方关系建立后,阿布赉正式提出了建立贸易关系的要求,“请于乌陇古地方,将马匹易换货物”,而清朝方面则“告以道远,商贩不便,约于明年七月在额林哈毕尔噶、乌鲁木齐等处交易。”[6]卷548,乾隆二十二年十月乙丑

三、清朝对哈萨克绢马贸易过程管理

在允准同哈萨克进行绢马贸易之后,乾隆十分重视,亲自过问各项准备情况,向具体负责人面授机宜,最早与哈萨克进行接触,熟悉哈萨克情形的顺德纳被派令进剿回部后。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决定,“其哈萨克贸易事务,著派努三办理,努三可仍遵前旨来京,朕面询彼处情形,再行遣往”。[7]卷49,乾隆二十三年正月戊申为了配合努三办好贸易事务,后来又“命永德协办贸易事务”,要求“努三俟其到时,更亦留心指示,俾得学习行走。”[6]卷564,乾隆二十三年六月己未在备换物资方面,命陕甘总督黄廷桂等事先调拨大量的绸缎布匹以备交换之用。乾隆二十三年(公元1758 年)三月黄廷桂奏报:“本年七月内哈萨克在乌鲁木齐交易事宜,臣遵照廷议,一切先为备办。其陕省办解缎三千匹,业将二千匹运赴巴里坤收贮。惟巴里坤现存布匹恐为数尚少,亦经酌量在甘凉肃办解梭布三百对,京庄布一千五百匹,陆续运往收贮备用。”[6]卷558,乾隆二十三年三月甲午由此可知物质准备之充分。当年九月,哈萨克哈巴木拜之子额得格等率领第一支商队到达乌鲁木齐,经过三天的交易,清政府换得骟马、儿骒马等各类马匹各类二百一十九匹。[6]卷572,乾隆二十三年十月壬戌同年十二月,阿布赉兄长鄂罗斯苏勒通率领商队到达,清政府共换马一百零二匹。此后,与哈萨克的绢马贸易如火如荼开展起来。随着伊犁和塔尔巴哈台屯田的开展,乾隆二十五年(1760 年)和乾隆三十年(1765 年),伊犁和雅尔(后改为塔尔巴哈台)被确定为主要的贸易点。

与哈萨克族绢马贸易,开始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 年),咸丰三年(1853 年)结束,长达九十五年,且从无一年间断,经历了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四朝。随着俄国的步步蚕食,哈萨克、布鲁特等或被并入俄国,或内迁置于清朝直接管辖之下,以羁縻少数民族为目的绢马贸易失去了对象和目的。另一个原因是咸丰三年(1853年),随着江南地区被太平军占领,江宁三织造停止生产,绢马贸易所需的绸缎失去了稳定货源。

清朝方面主要是用丝绸和回布向哈萨克换取马牛羊等牲畜,其中丝绸主要来自江南地区,刚开始时数量不大,“每年调解内地各色绸缎七百四十疋,内江宁解二百四十七疋,杭州解二百四十六疋,苏州解二百四十七疋。”[12]随着贸易的不断扩展,丝绸数量大增,乾隆三十四年,江南制造拨解绸缎数额即为“共应一万二千五十疋。”[6]卷820,乾隆三十三年正月丁酉根据范金民的研究统计,在前后长达九十余年的绢马贸易中,一共动用了江南三织造416,071匹各色绸缎,平均每年达4,380 匹。[13]充分可见绢马贸易的规模之大。

除过丝绸外,用于贸易的还有产自南疆地区的回布,则是以赋税征收中征布以代粮食的方式征调自南疆地区。乾隆二十七年,叶尔羌办事都统新柱与阿桂商量,“以布准粮,解送伊犁,与哈萨克交易。”主要原因是南疆地区盛产棉花,以棉织布成为农耕以外的主要副业,“布价甚贱,计四万余腾格,即可买四五万疋。每疋折银一两,利已加倍。不独省内地运解,钱亦流通。”这样,回布有了销路,叶尔羌钱局铸造的新币也更好地开始流通,一举数得,施行后,“众伯克无不欣感。”[6]卷658,乾隆二十七年四月庚午回布由于布料结实,经久耐用而深受哈萨克各族的欢迎,“每年由叶尔羌、和阗、喀什噶尔等处调运回布九万九千余疋。”[14]卷2《库藏》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乾隆谕令:“现在伊犁所需官布,皆由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处办运。此项不敷布匹,即将喀什噶尔、叶尔羌各城回子应交粮石,折布缴纳”,[6]卷1345,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壬申折布纳粮成为定例。此后,回布开始在绢马贸易中占到大宗地位。仅塔尔巴哈台一地,“乾隆三十年,系由伊犁咨调一二千匹不等,嗣因哈萨克贸易牲畜渐多,现今咨调三、四万匹不等。”[14]卷2《库藏》76

清王朝对与哈萨克、柯尔克孜各族的绢马贸易十分重视,从政治方面是企图达到“示信于远人”的目的,追求边疆地区与藩属国之间长治久安,从经济方面则是为了追求相当的利润,同时促进内地丝棉织业的发展。为此在贸易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完备的丝绸置办、解运、检查的规章制度。乾隆二十八年,杨应琚奏:“现在三处织造,办理乌鲁木齐等处绸缎,已足敷今岁贸易之需。但每岁需用各项绸缎,其应行织办之色样,及数目多寡,均难预定。请嗣后凡下年应需绸缎,于本年将各项数目色样,先期奏明,请敕下三处织造,照依办送等语。著传谕该织造等,嗣后办理运送乌鲁木齐等处绸缎,俱俟该督奏闻后,将各项数目及色样清单,交与该织造等,即行如数照式预备制造。俾办理各项绸缎,不致有多寡参差之虑,而与回人贸易,亦有裨益,”[6]卷690,乾隆二十八年七月戊午要求每年前即由陕甘总督朝廷奏明下年所需丝绸数量,由朝廷向江南织造发出敕谕,江南三织造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安排人员解运丝绸至甘肃,然后由陕甘总督负责调运到新疆各贸易点,此后成为定例。

贸易绸缎的标准是质地坚实,颜色鲜丽。清朝对于绢马贸易绸缎有严密的质量检查体系,乾隆二十九年,拨解到甘的丝绸发现有二百余疋发霉发黑,乾隆要求将这部分有问题的丝绸退回,并规定甘肃地方是贸易用丝绸,“总汇之处,务须详悉查检。如验有质地浇薄,丈尺短少,以及霉黑等弊。该督即严行驳回,着落承办人员赔补,并将公同点验之员,交部议处。如验系中途水渍擦损,即着落解员赔补还项,以专责成。”[6]卷719,乾隆二十九年九月辛未如果拨解丝绸尺寸短少或质量较差,要由承办或承运官员赔补。严密的制度,保障了绢马贸易所需丝绸的质量。

每年与哈萨克进行绢马贸易的过程,清廷有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伊犁将军萨迎阿的一段文字可以使我们明了贸易的整个过程:

每年哈萨克赶牲畜来者,自三月后陆续进卡;其带货物来者,七月间陆续进卡。其到卡时,均责有哈萨克王、公、台吉牌禀,呈递守卡官兵,查明人口牲畜并货物包裹数目与牌禀相符,一面禀告营务处,一面拨官兵挨卡护送。营务处接到守卡官禀报后,察核进卡人数与牲畜货物数量多寡,酌派官兵前往接护,到贸易亭附近一带,该哈萨克自搭毡房居住。……每起换完,随时派官兵护送出卡,由守卡官将出卡日期报明查考。……其牲畜货物,无论官民,均在贸易亭易换,不准互相赊欠,如有换剩货物,仍令哈萨克自行带回,不得借货物未换完逗留,除临行筵宴外平日不准私自入城。其有赴城外街市置买食用者,报明在贸易亭照料稽查之官,发给执照,限以时刻,回至贸易亭城缴。[15(]咸丰朝)卷22

从以上文字可见,清朝与哈萨克的绢马贸易是典型的以物易物形式,对贸易人员和过程管理也非常严格,属于典型的官方贸易。

贸易虽然属于经济行为,但任何时候贸易都带有政治的目的。清朝与哈萨克的绢马贸易是清政府与外藩民族的专项贸易,不准在贸易货物中有所夹带。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负责与哈萨克贸易的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巴尔品奏称,来进行绢马贸易的哈萨克人携带有熏牛皮等物品,而这些熏牛皮的产地是俄罗斯,由于这一段时间中俄贸易也已停滞,乾隆下令:“哈萨克与俄罗斯贸易,原属不禁。而内地与俄罗斯贸易,业经停止,自未便任其转贩。但不准转贩之处,尚未晓示,哈萨克等不知,是以带来。此次准其分买,嗣后哈萨克等只准贩马,不准携带俄罗斯物件。如违,从重治罪。”[6]卷814,乾隆三十三年七月丁亥严格的管理限制,有利于对绢马贸易的规范和管理,保证了贸易的有序进行。

四、哈萨克成为跨界民族和绢马贸易的结束

就在乾隆进行重新统一西北边疆地区的平准战争当中,与哈萨克接壤的俄国也加紧往东向哈萨克草原推进。阿布赉汗臣服清朝以后,俄国遣使到阿布赉汗处,要阿布赉汗把自己的儿子作为人质送往俄国。然而出乎俄国意料的是,阿布赉以非常不友好的方式接待了俄国官方使臣,并拒绝交出他的儿子。[16]131武力威胁的同时,俄国发出一份册封阿布赉为可汗的证书,并附有一件皮大衣、一把军刀和一顶软帽,阿布赉拒不接受俄国的证书和礼品。“那个证书和那些可汗头衔的标志留在了彼得区洛甫洛夫斯克要塞”,[16]151成为阿布赉拒不臣服俄国的历史见证。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阿布赉儿子斡里承袭了汗位。

准噶尔部败亡后,哈萨克人不断进入水草丰美、人烟稀少的伊犁一带游牧。乾隆对于这种行为予以严厉禁止:“尔哈萨克游牧,颇属宽广,理宜守其旧界,不可妄思踰越。尔等若谓为朕臣仆,便可越境游牧。则布噜特等,亦皆朕臣仆。各以游牧为请,岂有大兵平定之地,而分给众人之理。”[6]卷613,乾隆二十五年五月庚午因此,清朝严守与哈萨克的疆界,遇有越界游牧者一律押送出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清廷对这种行为开始放松管理,任其自由来去,准许哈萨克牧户冬季进入塔尔巴哈台地界游牧,但必须在春季越过阿亚古斯河返回,为了宣示主权,要求哈萨克人按照牲畜数量上交租税,一般是值百抽一。[6]卷780,乾隆三十二年二月庚辰部分哈萨克人由于长期居住游牧,不愿离去,为了不被清除出界,他们向清廷要求变外附为内属。针对这种情况,乾隆谕地方官员说,“伊犁等处土地辽阔,人烟愈多愈善。哈萨克如不得游牧地方,或畏惧劫掠,情愿内附者,即行收留,派员弹压,日久人众,即可编设佐领昂吉。”[6]卷758,乾隆三十一年四月丙辰于是,部分越界得以进入伊犁河谷地带的哈萨克人,就被清廷收留并编户征税,而其中的部分首领还被授予王、公和台吉等封号,以此宣布清廷对他们的管理主权。至乾隆中期,由于万里回归后的土尔扈特部的一部分被安置在原先准噶尔故地居住游牧,填补了该地的人口真空,清廷失去了接纳哈萨克人的内在动力,“前因伊犁等处人少,哈萨克内、有一二来投者,俱收留安插。今人民渐多,若穆色布等百余人来投,即行收留,将来闻风踵至,多占土地,于事无益,”[6]卷1074,乾隆四十四年正月辛丑不再收留要求内属的哈萨克人。

鸦片战争后,俄国越界进入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地区,大批游牧该地区的哈萨克人被俄国所控制。《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40 余万平方公里领土划归俄国,同时还规定了“人随地归”原则,哈萨克牧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据此,俄国吞并了哈萨克、布鲁特等族的许多部落。[17]

中俄划界后归入俄属的哈萨克人,因为不愿划归俄国,纷纷迁入划界后的中国境内。俄国强占伊犁地区后,伊犁附近的哈萨克牧民纷纷移至昌吉卡伦及索果克卡伦以东,部分哈萨克、布鲁特牧民从伊犁迁徙到天山中部的裕勒都斯草原,有些牧民甚至远徙到科布多地区,向当地官员禀报伊犁被占情况,并且表示“惟盼大兵早到,共同收复”[15(]同治朝)卷89伊犁的愿望。1881 年,《中俄伊犁条约》签订后,霍尔果斯河以西的大片土地仍被俄国强行割占。

光绪九年(1883 年),俄国入侵哈巴河流域,强迫签订《中俄塔城界约》,遭到哈萨克和蒙古族民众的强烈反对。“男妇老劫,终日号泣,哀痛之声,达乎遍野。”均表示如果“随地划归俄,虽死不从。况职世受国恩,亦稍知大义,而背顺从逆,决不忍为”,[18]由于哈萨克族人强烈反对“人随地归”的原则,中俄双方议定划界后哈萨克人在一年内可以自由选择归属国,大量的哈萨克人选择归入清朝。直至20世纪初,仍有不少哈萨克人迁入新疆居住。

中国传统儒家政治非常看重“远人来归”,认为这是“德治”的充分体现。因此,清王朝对自愿来归附的哈萨克民众素来不予拒绝,在俄国前来讨要时还予以保护,但为了避免引起中俄争端,对这种行为也不予鼓励。而清代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中,社会与国家的整合程度不高,又使移来者能够乐业安居,因此哈萨克人移来的与日俱增,从而使哈萨克人成为中国与俄国的跨界民族,与哈萨克政权的绢马贸易也就逐渐结束。

五、绢马贸易的性质和作用

连通中国和欧洲的丝绸之路,最早开通于汉代,历代西北少数民族通过贸易获得的丝绸,并不是完全由他们自己享用,而是辗转运至中亚各地乃至欧洲以牟取暴利。清王朝与哈萨克、布鲁特之间的绢马贸易,作用相同,除一部分丝绸由上层统治者消费以外,绝大部分运到了中亚及欧洲地区进行贸易。清朝和哈萨克双方在贸易的过程中基本上秉承着平等交换的原则,按照“以物易物”的方式进行。乾隆皇帝曾经明确指示:“贸易之事,不过因输诚内向,俾得懋迁有无,稍资生计。而彼处为产马之区,亦可以补内地调拨缺额,并非借此以示羁縻、亦非利其所有,而欲贱值以取之也。将来交易之际,不可过于繁苛,更不必过于迁就,但以两得其平为是。”[6]卷550,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癸巳哈萨克人之所以前来贸易,“特为伊等图获利息,情愿前来,惟计物偿值,示以公平。”[6]卷577,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庚辰但是在具体的贸易过程中,清朝还是尽可能照顾对方,在具体的交换过程中,对于质量不好的牲畜,尽量予以收购,“至收换马匹,骟马外有随带骒马,亦可量收。其他牲只,亦应一体收买,至疲瘦牲只,一切杂货,虽不应交易,但念携带远来,或减价收留,亦以节制”。[6]卷550,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癸巳阿布赉曾申请给予前来贸易的人口粮,乾隆认为:“哈萨克人等贸易,特为伊等图获利息,情愿前来。惟计物偿值,示以公平,并无另为办理之法。若豫备归途行粮此端断不可开。”[6]卷577,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庚辰认为贸易不是请安进贡,决不能因此而破例。

与哈萨克的绢马贸易和对蒙古族的优待贸易稍有不同,对双方而言都具有完全的商品经济的性质。在此之前,俄罗斯商人早已深入到哈萨克牧区进行贸易,“在西西伯利亚伊尔比集市,值二卢布五十戈比的一只锅,就要从哈萨克人那里换取价值五十卢布的皮毛”,[19]俄罗斯人进行的是极不平等的掠夺性贸易,相比俄罗斯而言,清朝与哈萨克的绢马贸易完全可说是比较公平的贸易,这也是绢马贸易能够长期坚持的原因。

从现有资料来看,清朝与哈萨克等外藩少数民族的绢马贸易,既是一种官方贸易,也是典型的贡赐贸易。不是典型的经济行为,更多的是政治的考量。“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6]卷1435,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己卯“天朝富有四海,岂需尔小国些微货物也。”乾隆皇帝认为之所以允准对哈萨克贸易是因为:“大皇帝恩赏尔等锻匹,皆出自内府,与商民常用者不同,况以外藩所无之物,许尔等贸易,已属特恩。”[6]卷594,乾隆二十四年八月己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清政府把与哈萨克、布鲁特等外藩少数民族之间的贸易,从来没有看成是平等互利、互通有无的经济性活动,而是对外藩少数民族的“恩赏”或者是“特恩”,是一种政治性优惠,是“羁縻”政策的需要,其真正目的在安抚少数民族而不在追求经济利益。

乾隆二十四年,针对车布登扎布请求致书阿布赉,要求增加贸易一事,乾隆明谕:“哈萨克乃微小部落,贪利无度,若如所请增给货物,日后辗转干求,何所低止”。针对哈萨克嫌弃货不抵值,乾隆认为民间贸易之物,质量肯定难与内府赏赐之物相提并论,传谕主持贸易的努三,“尔等如不愿交易,亦听其便”。[6]卷593,乾隆二十四年七月甲子因此清代西北边疆地区与少数民族的绢马贸易具有严重的政治性的官办垄断贸易性质,所有参加贸易的人员都由官方派出,“官为经理,选熟谙交易之人,照商人例,不必显露官办形迹”。[6]卷550,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癸巳为了使贸易顺利进行,这些人都换做商人打扮,“将军派委侍卫、协领暨驼马等处官,监视贸易,有绿营官员或废员内派出,扮做贸易之人。”中间还要通过翻译人员,“以厄鲁特通事为之,相交易换”。交易所用绸缎等物品,“调自内地,贮之官府,临换之际,緑营官兵计数领用,其所换之牛、马、驼、羊,概交驼马处入官。”双方交换的价值由官方确定,如:“五色蟒袍一件,四尺二色金缎一疋,每(件、疋)换马四匹,换羊三十二只……布六疋,换骟马一匹,换大牛一只。布疋,换儿马一匹,换半大羊一只,悉有定数”。[20]塔尔巴哈台地方,“购换定例,如换马十匹,给回布三四十疋至五十疋不等。换牛十只,给回布二三十疋至四十疋不等。换羊百只,给回布七十五疋至八十疋不等。回布每疋合价,银四钱。或有哈萨克情愿要绸缎者,按照绸缎价值多寡,若干合计布疋数目迭算”。[14]卷4《贸易》

为了垄断与哈萨克的贸易,清廷严格禁止南北疆各少数民族与哈萨克人的直接交易。南疆地区由于屯田大兴,导致马价高昂,部分南疆维吾尔族人铤而走险,深入哈萨克牧区贩马牟利。也有霍罕、安集延、塔什干、纳木干、哈萨克商人等,驱赶马匹牛羊到乌什地方进行贸易。乾隆得报后认为边民到南疆地区直接贸易严重干扰官方贸易,“伊犁驻防大兵,一切需用牲畜,全赖哈萨克贸易”。同时也会因民族杂处而滋事,要求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永贵:“嗣后如有此等事件,伊等至何城贸易,即当亲往查办,断不可任其与哈萨克等合伙谋利,以致有碍伊犁官用也。”[6]卷779,乾隆三十二年二月壬戌乾隆四十四年,伊犁将军伊勒图查获内地商民赵良载,与边界卡伦兵丁勾结,向哈萨克私买马匹,乾隆得报后,谕令将民人赵良载、蓝文炳枷号一年,参与兵丁骁骑校塞特、锡伯蓝翎顺德、塞克图予以革职。披甲伊灵阿、苏登额、厄鲁特闲散海柳、并民人张元长枷号六个月,“并严饬各卡,严行禁止向哈萨克偷买偷换马匹牲畜。倘敢复违犯,一经发觉,即从重治罪。”[6]卷1075,乾隆四十四年正月丁未严加查办私下贸易者,充分体现出垄断性的官方贸易的色彩。

绢马贸易政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使清王朝与哈萨克达到了经济上的互通有无、互利共济。对清朝来说,通过贸易使其获得了西北边疆地区军事与屯田所需的大量牲畜。作为牧业经济为主体的哈萨克,通过贸易换取了本民族生存与发展所必须的各种生产与生活资料,以土产牲畜换取的大宗绸缎、回布,使其获得了相当的商业利润。乾隆年间,伊犁每年换购“哈萨克马七八百至一二百匹”,“约估购买哈萨克大羊七八万至一二万至七八千只不等”。[21]塔城“每岁约收购买哈萨克马,八九十匹及一百余匹不等,牛二三百只不等,羊二万七八千及三万余只不等”。[14]卷4《贸易》其次,通过绢马贸易,实现了巩固西北边疆的睦邻目的,巨大的经济利益的刺激,坚定了哈萨克倾向于清王朝的向心力,为清王朝提供了稳定的外部环境。正如佐口透所说的:“清帝国和哈萨克游牧社会建立了朝贡关系,直到俄罗斯势力在东南哈萨克草原上确立的年代(1840 年)为止。”[10]397绢马贸易实现了与哈萨克的长期友好,起到了对哈萨克的羁縻笼络的作用。再次,充分利用绢马贸易这一平台和西北边疆乃至中亚的广阔市场,维护了历史上传统的丝绸之路的畅通,有力地促进了江南地区的种桑养蚕业、丝织业与南疆棉纺织业的发展,也为边疆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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