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丧葬仪轨补释
——以招魂、祭盘、煮粥、劝孝、脱孝等为中心

2019-01-20 20:41徐秀玲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招魂寺院死者

徐秀玲

(河南大学 图书馆,河南 开封 475001)

人死亡之后,要举行招魂、作祭盘、煮粥等仪式给亡者送行。这些构成了中国古代葬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敦煌丧俗,谭蝉雪先生《敦煌民俗》一书从丧葬方式、坟墓形制、丧葬习俗等方面进行了研究。[1]283-378此外,杨晓勇、徐吉军《中国殡葬史·隋唐五代》、[2]朱松林《试述中古时期的招魂葬俗》、[3]64-69宁欣《唐史十二讲》[4]235-241等学者的著作对唐代的招魂也有所涉及。但是以上学者对敦煌丧俗中的招魂、祭盘、煮粥、劝孝、脱孝等丧葬习俗并未涉及。对此,笔者根据敦煌文书中所载内容对敦煌的丧葬仪轨略作补释。不当之处,请师友批评指正。

一、招魂

敦煌寺院文书中记载招魂的史料仅P.3490《辛巳年(921或981)某寺诸色斛斗历》第17~18行载“油叁胜半,赠满阿婆及招魂祭盘粥瓮等用”,第73~74行“面陸斗满阿婆亡时造祭盘粥用”。[5]186-191敦煌某寺为满阿婆去世赠油、面招魂祭盘等用,是知古代敦煌地区人死之后有招魂的习俗。

古代的招魂风俗,招死者之魂,古称“复”。招魂仪式,《新唐书》卷20《礼乐志》记载诸臣之丧:

“复于正寝。复者三人,以死者之上服左荷之,升自前东霤,当屋履危,北面西上。左执领,右执腰,招以左。每招,长声呼‘某复’,三呼而止,以衣投于前,承以箧,升自阼阶,入以覆尸。”[6]447

《宋政和五礼新仪》记载品官丧礼:

“复于正寝。复者三人,皆常服,以死者之上服左荷之,升自前东荣,当屋履危,北面西上,左执领,右执腰,招以左,每招曰:‘皋,某复。’三呼而止(称名,妇人称姓),投衣于前,授以箱,升自东阶,入以覆尸。复者降自后西荣。”

又,士庶人丧礼:

“复于正寝,复者一人,以死者之上服左荷之,升自前东荣,当屋履危,北面西上,左执领,右执腰,招以左,每招曰:‘皋,某复。’三呼而止,投衣于前,授以箱,升自东阶,入以覆尸。复者降自后西荣。”[7]647-893

由上述记载可知,虽然每个时期帝王、官僚、士庶、男女招魂的形式有别,但是死者丧事的举办,都要先招魂,即复。招魂的目的,是要使“鬼有所归,乃不为厉”,死者的灵魂回到其躯体,才既不会使死者痛苦,又不会威胁在世亲属的安全。[8]112金式武先生指出,招魂是为了使灵魂与尸体一同置之棺内,埋于地下,即把神与形皆幽闭于墓中。[9]46敦煌文书中的满阿婆是女性,她的招魂仪式之一应与《礼记·丧大记》中所载,“凡复……妇人称姓”相同。然而由于古代敦煌地区的招魂仪式史料无载,是否招魂过程与传世典籍所载有别,不得而知。

二、祭盘

祭盘是敦煌葬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寺院文书中记载了许多关于对亡者作祭盘的资料。

P.2838(1)《唐中和四年(884)正月上座比丘尼体圆等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牒残卷附悟真判》记载:“麦贰斗、油壹胜,曹和尚迁化煑粥用。”[5]322

P.2838(2)《唐光启二年(886)安国寺上座胜净等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牒残卷》记载:“麦贰斗、油壹升,康法律亡日煑粥用。”[5]328

P.3490《辛巳年(921或981)某寺诸色斛斗历》记载:“油叁胜半赠满阿婆及招魂祭盘粥瓮等用。面陸斗满阿婆亡时造祭盘粥用。面陸斗神会祭盘粥瓮用。”[5]186-191

P.2040v《后晋时期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乙巳年正月已后)记载:“油贰胜,保应亡时煑祭盘及调粥用。”[5]401

S.6981《年代不明诸色斛斗破历》载:“面壹斗、油壹升,愿子亡造祭盘用。面壹斗、油壹升,□连亡时造祭盘用。”[5]142,144

P.4906《年代不明(10世纪)某寺诸色破用历》载:“白面壹斗、油壹升,壹升,通达男亡,祭盘用。”[5]234

S.4782《寅年乾元寺堂斋修造两司都师文谦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牒残卷》载:“面肆斗伍升,油贰升半,粟壹斗,充张阇梨亡日祭盘用。面壹斗伍升,油壹升,充炎(?)头祭盘用。”[5]310-311

P.4957《申年(?)某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牒残卷》载:“(麦)?伍斗,油贰升,醋价麦壹斗,已上充石阇梨亡祭盘及煑粥用。白面肆斗伍升,油贰升,估醋豆柒升,已上灵满亡日煑粥及祭盘用。”[5]317-318

P.3234v(9)《癸卯年(943)正月一日已后净土寺直岁沙弥广进面破》记载:“面伍斗,造粥祭盘赠弘建用。”[5]448

P.2032v《后晋时代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载:“面六斗,赠善惠用造祭盘粥。面一石五斗五升,刘真亡时造祭拜槃及粥充祭盘用。面三斗六升,龙郭僧政亡时纳僧门用。面三石一斗五升,副僧统和尚掩世时造劝孝并祭盘粥瓮等用。面四斗五升、纳大众(造劝孝)赠副(僧)统用。面四斗五升,保应亡时造祭盘及粥用。面二斗五升,康教授迁化时纳赠用。”[5]499,507

S.4642v1-8《年代不明(10世纪)某寺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牒残卷》载:“油贰胜,安禅亡造祭盘用。油贰胜,造祭盘用。”[5]553-554

以上所引文书中受到祭盘供养的人,有乾元寺、净土寺、龙兴寺等寺院的曹和尚、石阇梨、康法律、张阇梨、郭僧政、康教授、副僧统和尚以及不明身份的满阿婆、神会、保应、愿子、□连、通达男、炎(?)头、灵满、弘建、善惠、刘真、安禅等人员。这些人都受到寺院祭盘等物品的供奉。

盘是供奉在亡灵前的食物。其一指祭盘,即亲朋好友吊亡时敬献的祭品;其二指节日期间供奉祖先或神灵的食品。此处指前者。寺院僧人亡时,寺院要支出斛斗用于祭盘及煮粥用。从上述资料可知,寺院祭盘及煮粥时支出的斛斗,不同等级的僧人祭盘数量也不同,少到面1斗、油1升,如愿子、□连、通达之子等人;多至面6斗、麦5斗,油2升,如副僧统、阇梨等人。祭盘数量上的不同,应该与他们各自在寺院中的职位或等级所致。此外,上述资料中凡带有“赠”字的祭盘及煮粥,其数目也大,如净土寺赠善惠造祭盘粥支面6斗;赠宏建造粥祭盘支面5斗。

三、煮粥

人死之后,有含饭、熬谷习俗。《周礼正义》卷4《地官·舍人》载郑玄注:“丧纪,共饭米、熬谷。饭所以实口,不忍虚也。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皆四升。实者为盈。熬谷者,错于棺旁,所以惑蚍蜉也。丧大纪曰:熬,君四种八筐,大夫三种六筐,士二种四筐,加鱼腊焉。”[10]1231

《周礼今注今译》有类似的记载:“丧纪,共饭米、熬谷。注曰:饭米,饭含之米,实于死者口中者。熬谷,经煎熬之谷物,盛于筐中,置于棺旁,使蚍蜉闻其香气,食谷不侵尸也。”[11]179

在敦煌文书中虽然并无“饭唅于尸口”①“乃唅。赞者奉盘水及笲,一品至于三品,饭用梁,含用璧;四品至于五品,饭用稷;含用碧;六品至于九品,饭用梁,含用贝。升堂,含者盥手于户外,洗梁、璧实于笲,执以入,祝从入,北面,徹枕,去衾,受笲,奠于尸东。含者坐于床东,西面,鑿巾,纳饭、含于尸口。既含,主人复位”。参阅(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20《礼乐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48~449页。的记载,却在与死者招魂、祭盘等联系紧密的资料中出现了煮粥一项,从上述文书可知煮粥的材料是面,寺院中支出的面,若非特指,应是麦面。麦属九谷之一。“今云六米者,九谷之中,黍、稷、稻、梁、瓜、大豆,六者皆有米,麻与小豆、小麦,三者无米,故云九谷六米别为书”。[10]1233-1234那么敦煌文书中用于死者的煮粥,极有可能是与“熬谷”相关,即归义军时期敦煌地区的丧葬风俗中有对死者熬谷,即煮粥之风俗。

四、劝孝、脱孝

孝之义,据《孝经》记载:“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12]57敦煌文书中记载了一些晚唐五代宋初敦煌地区劝孝、脱孝方面的习俗。

(一)劝孝

敦煌文书中所载劝孝内容,按照亡者的身份可分为如下三类。

1.不明身份者的劝孝

敦煌文献记载了寺院入破历中关于普通世俗人或不明身份者的劝孝斛斗支出。如S.4642v1-8《年代不明(10世纪)某寺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牒残卷》第114行载“面壹硕叁胜,惠兴亡时节劝孝用”。[5]551P.3234v(9)《癸卯年(943)正月一日已后净土寺直岁沙弥广进面破》第70~71行载“面伍胜荣弘建劝孝女人用”。[5]449S.2472v《辛巳年(981)十月三日勘算州司仓公廨斛斗前后主持者交过分付状(稿)》第12~14行载“迎候及劝孝破除细供壹分,并盘诸杂小饭食子饼等,每分用面三升,油两合零,饼贰拾枚,破面壹斗,羊肠壹副破面三升,自后长定者”。[5]287根据上述记载,敦煌寺院对不明身份者的劝孝,有的仅标注了亡者的名字,劝孝人的身份没有注明;有的仅记载了寺院劝孝时支出的斛斗数量。

从斛斗支出的数量看,不同人之间的劝孝支出差别巨大。如S.4642v1-8号文书中记载了惠兴去世时,寺院支出面1硕3升,而S.2472v号中迎候及劝孝的支出数量虽然合并在一起,但是从“细供壹分,并盘诸杂小饭食子饼等,每分用面三升,油两合零,饼贰拾枚,破面壹斗,羊肠壹副破面三升”,并自此以后成为定例。可知本次劝孝支出数量较多。盛朝辉先生指出,细供是宴设招待中吃用档次最高、待遇最为隆重的一种。它经常与上次料、中次料、下次料等并列出现。[13]101但是细供是什么作者并未说明。唐代谢讽《食经》中载有一菜名“细供没忽羊羹”。菜的做法及配料书上无载,但是其中必定包括羊。宋代钱易《南部新书》卷壬记载:“御厨进馔,凡器用有少府监进者九飣食,以牙盘九枚装食味其间,置上前,亦谓之“看食见”。京都人说,两军每行从,进食及有宴设,多食鸡鹅,每只价直二三千。每有设,据人数取鹅,燖去毛及五藏,攘以肉及粳米饭,五味调和。先取羊一口,亦燖剥去肠胃,置鹅于其中,缝合炙之。肉熟便堪,去却羊,取鹅浑食之,谓之“浑羊没忽”,翰林学士每遇食赐食,有物若毕罗衫,绝大滋味香美,号为“诸王修事”。[14]140-141“浑羊没忽”其配料包括羊、鹅、肉及粳米等。“细供没忽羊羹”中有“羊羹”二字,“浑羊没忽”中也包括羊及粳米。或有可能二者是同一道菜。细供是一道精致而高档的菜。本件文书中的细供每分用面3升、油2合零、胡饼20枚、羊肠1副。可知敦煌文书中记载的细供材料比较简单,无法与《食经》、《南部新书》相比。但是我们从这次劝孝支出数量中包括细供可推测,此亦非平时敦煌百姓或寺院普通僧人饮食可比。因此,能在敦煌寺院中让寺院为劝孝行为支出如此大数量的斛斗,这些人的身份虽然不明,但其社会地位恐不可小觑,属于晚唐五代时期敦煌社会的中上层者。

2.僧官

僧官去世时劝孝的支出,如P.2032v《后晋时代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第730~731行载“面三石一斗五升,副僧统和尚掩世时造劝孝并祭盘粥瓮等用。面四斗五升、纳大众(造劝孝)赠副(僧)统用”。[5]500副僧统和尚去世时,寺院支出劝孝斛斗面3硕1斗5升;随后,又支出面4斗5升纳给大众劝孝赠副僧统。敦煌的副僧统和尚,是归义军时期仅次于都僧统的佛教教团的领导者,例如敦煌第三任僧统悟真即由副僧统升任而来。[15]131可知敦煌寺院的劝孝支出的对象之一有敦煌佛教教团的僧官。

3.世俗官员及其亲属

敦煌寺院的劝孝活动还包括世俗官员及其亲属。P.2642《年代不明(10世纪)诸色斛斗破用历》第7~8行载“(十月)廿六日粟壹硕贰斗沽酒天使奄世劝孝用”。[5]209P.2629《年代不明(964)归义军衙内酒破历》第19行载“(五月十三日)宋都衙劝孝酒壹瓮”,第36行载“六月四日曹镇使劝孝酒壹瓮”。[5]272-273P.2032v《后晋时代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第71~72行载“甲辰年三月面两石五斗,黄麻伍斗六升,故太傅劝孝入”;第441~442行有“面肆斗伍胜,油贰胜,粟柒斗,张都头亡劝孝用”;第458行有“油玖胜、粟壹硕玖斗,卧酒沽酒造官劝孝用”。[5]459-480上述人员中死者的身份有天使、都头,劝孝的人员身份有都衙、镇使、太傅等,寺院都为他们支出劝孝的斛斗。例如天使是唐中央王朝派往沙州的使者;都头在归义军政权中基本上属于归义军节度使的亲从人员,是与节度使表示亲从关系的官称,属于军将一类。[16]71-79因此,上述文书中的宋都衙、镇使、太傅等都属于晚唐五代宋初时期归义军政权中的官员或亲属等身份。

由于敦煌文书局限所致,上述所列劝孝情况并不能完全反映晚唐五代宋初敦煌地区的劝孝情况。但是因为敦煌文书中记载的劝孝多与死亡联系在一起,如“天使奄世劝孝、张都头亡劝孝、副僧统和尚掩世时造劝孝”。可知晚唐五代宋初的敦煌地区,劝孝一般发生在丧事举办之时,与《孝经》所载“丧则致其哀”有关。然,劝孝并不全等同与丧期之间的“哀”。劝孝有可能指劝孝子穿上孝服,属于丧期间“孝”习俗的一种。

(二)脱孝

敦煌的丧葬仪轨中还包括丧期期满,脱孝的习俗。敦煌愿文中有关于“脱服”的记载。脱服即脱孝,其意应该与丧葬时的劝孝意思相对。脱服有一定的支出费用、仪式及脱服文。如S.6452(3)《壬午年(982)净土寺常住库酒破历》32~33行载“使君脱孝沽酒粟贰斗”。[5]225又如脱服愿文,《脱服》载:

斯乃生恩至重,掬(鞠)育情深,尽礼苫庐,屈身草土。哀哀父母,生我够劳;泣血终身,莫能报得。慈颜一去,再睹无期,堂宇寂寥,昊天岡极。但以礼章有(限),俗典难违;服制有终,除凶就吉。然今丝(缌)麻有异,生死道殊,灵凡既除,设斋追福。[17]16

又如:

三年受服,服尽于今朝;累岁严灵,灵终于即夕。但以先王立礼,礼毕(必)难违;终制有时,时不可越。机前案侧,无闻哭泣之声;帐后堦前,永绝悲号之乡。营斋宅内,脱凶建福;(建福)家庭,著斯吉服。因兹受吉,吉则长安;藉此除凶,凶(则)永散。[17]81

上述两件《脱服》文记载了两种不同内容的脱孝说辞,但其基本意思都是生者为亡者按礼制规定守孝,通过三年或一定时间的守孝行为,已经报答了父母长辈生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可以脱去丧服,穿着吉服,即除凶就吉,可以追求正常美好的生活了。是知期满脱孝,要念脱孝文,即晚唐五代宋初敦煌地区的丧葬风俗有脱孝之俗。

唐五代时期的敦煌已经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通道之一。武宗灭佛以后,中原地区的佛教虽然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但是敦煌因远离唐中央王朝统治的中心区,佛教继续在敦煌地区发展繁荣并对外交流传播。敦煌民众上至归义军节度使,下至普通百姓普遍信仰佛教。到晚唐五代宋初归义军政权中晚期,敦煌的僧人达到1500至2000多人,占敦煌总人口数量的1/20左右。[18]20-30在佛教信仰比较的浓厚的氛围中,晚唐五代敦煌地区的丧葬习俗已经融入了佛教的因素,敦煌寺院不但参与世俗人群的丧事,还在节日期间祭拜、劝孝以僧人身份去世的僧官等人员。敦煌寺院这种以入破历的方式支出各类斛斗,参与到寺院僧人、世俗官员、普通百姓的招魂、祭盘、煮粥、劝孝、脱孝等一系列丧事仪轨当中的行为,是知他们已经沾染上世俗的气息。这既是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在敦煌盛行的重要表现,也是武宗灭佛以后儒释两种文化在敦煌地区融合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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