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换得金山银山

2019-01-22 12:42翁永学高国辉
中国经济信息 2019年1期
关键词:赤水市赤水赤水河

翁永学 高国辉

【赤水市位于贵州遵义西北部、赤水河中下游,比邻四川、重庆,是贵州省最大的通江口岸,素有“黔北明珠”之美誉。全市幅员面积1852平方公里,辖11镇3乡3街道,总人口31.7万,全市有竹林面积132.81万亩,为全国最大竹乡,森林覆盖率高达82.85%,居贵州省第一、全国前列,景区负氧离子含量超过52000个/㎝3,空气质量优良率常年保持100%,生态环境综合质量长期位居贵州省第一。2017年国民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大关,财政收入过10亿关口,全市生态经济比重超过75%,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万和1.1万元,全面小康程度达97.8%,是贵州省第一个国贫出列县。

赤水是全国首个以行政区划名称命名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拥有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先后获得国家生态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长寿之乡、中国十佳绿色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市、中国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等40多张城市名片。

历届赤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驰而不息地坚持“生态接力”,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赤水“守牢两条底线、实现绿色崛起”的做法得到了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8年12月15日,南宁。

全国第二批16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授牌,赤水市做为贵州省唯一代表接受命名表彰。

立足“三个始终” 践行“生态接力”

近年来,赤水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建共享”战略,谱写“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赤水篇章。

始终坚持“生态立市”。自1990年建市以来,赤水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不动摇,把守牢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作为战略举措,坚持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折不扣地践行“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着力建设“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靓丽赤水,践行“生态接力”,做“长”生态优先红线,打造生态文明的生态空间。

始终履行“生态责任”。赤水市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第一政治责任”,市、乡两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生态市创建领导小组组长,严格实行“河长制”管理,对乡镇、部门实行生态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

始终践行“生态优先”。赤水市根据功能分区、生态承载能力,取消了重点生态乡镇的工业发展、财税收入等任务;提高项目准入门槛,限制或禁止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先后关停“三高企业”32家,涉及产值1.5亿元,每年因此减少税收近5000万元。在关停污染项目的同时,1990年以来先后投入165亿元,实施与生态建设有关的项目75个,全市生态环境在“一减一增”中持续改善。

划定“三条红线” 强化生态保护

赤水市划定自然资源利用红线,将占全市林地面积的61.96%划为国家公益林,25度以上坡耕地一律退耕造竹,严格执行林地占补平衡制度,防止各类资源过度开发,确保森林覆盖率只增不减。

1999年以来,依托国家退耕还林、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等工程,大力实施“月月造林”行动和“增色添彩”等工程,连续10年造竹70多万亩,每年减少森林采伐6万亩,森林覆盖率由62.18%提高到82.85%。

根据生态旅游城市定位划定环境质量安全红线。明确市域空气质量必须优于国家Ⅱ类标准、水环境质量优于国家Ⅱ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噪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四类环境质量管理要求。累计投入3亿元集中整治赤水河流域环境,投入5亿元在中心城区实施美化、亮化、绿化、净化、文化工程,建成14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8个人工湿地污水处理项目和14个垃圾压缩站并投入使用,实现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城乡全覆盖。

在丹霞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赤水河流域划定保护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开发区面积已达国土面积的51.3%,保护比例居贵州省第一、全国前列。

近年来,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931平方千米,治理度达94.8%,每年排入长江的泥沙量減少近400万吨以上,为长江上游筑起一道天然的绿色保护屏障。

作为全国唯一一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县市(县级),赤水市认真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目前正进一步划定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试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探索建立赤水河流域资源管理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投融资制度、保护考评机制等制度。

集聚“三区”建设 打造生态文明生产空间

近年来,赤水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思路,推动产业向园区、景区、城区聚集发展,坚持绿色发展道路。

集聚园区建设,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业链延长为重点,以经开区建设为载体,围绕“532”目标(即每年新引进工业项目50个以上,建成投产30个以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以上),做强竹、药、醋、鸡、酒“五张名片”,做大电子信息、新医药、新能源化工业、新型建材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五大新兴产业”,加快打造竹木加工、特色轻工、新医药大健康和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依托丰富的竹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充分发挥金钗石斛、乌骨鸡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优势,大力实施农业“十百千万”工程,着力打造十万库存金钗石斛、百万亩丰产竹林、一千万羽乌骨鸡三个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和三万亩生态水产品,使特色农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成为生态工业的“绿色原料”。

成立贵州省首个竹产业院士工作站,复兴张家湾石斛生态观光园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金钗石斛、竹、乌骨鸡三大产业园区成功列入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赤水晒醋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金钗石斛通过国家GAP认证,“丹霞金钗花”“永斛源”等地方特色品牌被认定为著名商标。先后荣获“中国绿色生态金钗石斛之乡”“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称号。

目前,全市金钗石斛种植面积达9.8万亩,覆盖12546户近4万农民,实现石斛产值18亿元,每年收入达8000元左右。10年来,赤水市将竹林面积从56万亩提高到132.8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从64%提高到182.85%。

全市20万农民人均有竹林6.6亩,全市77万亩杂竹每年向赤天化纸浆厂提供的竹原料,人均收入2000元,加上40多万亩楠竹收入,农民人均年卖竹、卖笋收入在3000元以上,竹林成为农民的“绿色银行”。出栏以乌骨鸡为主的家禽710万羽。目前,全市现有规模工业企业75家,规模以上生态工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90.5%。

集聚城区建设,坚持以城促产、以产兴城、以景聚人,秉承“城在绿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理念,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服务、体验、文化“三大”功能,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休闲旅游度假体验城。

大力实施中心城区美化、亮化、绿化、净化工程,建成三十里河滨景观康养大道等城市景观道路,配套功能日趋完善,城镇集中式供水监测率达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赤水“颜值”与“气质”进一步提升。

按照“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的要求,投入88亿元重点打造官渡、旺隆等示范小城镇和天台凤凰、复兴张家湾等美丽乡村示范点,以绿色小镇带动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精心演绎了城乡统筹发展二重唱,生动诠释了“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丰富内涵。

“十二五”以来,累计完成城建投资248.5亿元,建成13条50公里等城市骨干道路,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由6.5平方公里增加到17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47.8%,初步形成承载20万人口的城市构架。

集聚景区建设,大力实施“123456行动计划”,以建成“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这个总目标,抢抓赤水河千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和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两大机遇”,大力实施景区品质、接待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三提升”工程,走好产业突破、空间突破、项目突破、营销突破“四突破”发展新路,着力推动工旅、农旅、城旅、文旅、康旅“五融合”,构建全景式打造、全产业发展、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服务、全区域管理、全季节体验“六全”旅游发展新格局。

截至目前,赤水已先后建成世界自然遗产地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森林公园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4A级景区5个,成功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荣获全国首批、贵州省唯一“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县市)。2017年,赤水接待游客量达到16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85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20%,赤水旅游成为贵州山地旅游“井喷式”增长的一面旗帜。

“三机制、三措施”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空间

建立生态建设机制。赤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环保、林业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环保局、林业局等单位为成员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并制定出台《赤水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同时,以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县(市)为契机,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六项”制度成果(生态红线划定、水资源有偿使用、自然资源登记确权、生态补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河长制考核),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建立环境损害追究机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监管“责任清单”,从严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积极开展“环保世纪行”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环保“六个一律”等活动,与13个相邻县市建立赤水河联动保护机制,在森林防火、环境执法、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强化查处惩戒,形成了强大震慑力。近三年来,全市共办结破坏环境资源案件36件43人,主要涉及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滥发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统筹生态文明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设立“8?2”丹霞自然遗产保护日,结合“6?5”世界环境日,设立生态践行日,推進绿色理念、低碳生活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五进”活动,通过“桫椤课堂”“生态农庄”等载体,发动群众参与到生态建设中来。

在建立三项机制的同时,赤水市委、市政府还突出“三项措施”,强化落实保障。

突出环境监测。建成环境监测执法业务楼并通过贵州省技监局计量认证评审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标准化建设验收,获得四大类共62项指标能力认证。建成赤水河鲢鱼溪(黔川交界断面)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金沙国家区域空气自动站和习水河长沙(黔川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能力不断加强。

突出节能减排。抓项目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推动节能减排行动纵深开展,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引导企业推广节能、节气新技术、新产品,鼓励企业加强节能技术研发改造,全面降低工业用能。大力推广节能耗材,在建筑领域,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推广绿色环保建材,降低建筑耗能;在交通领域,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淘汰“黄标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在生活领域,积极提倡使用高效节能灯、LED灯等低能耗照明器材。

突出“河长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考核办法》,赤水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意见》《赤水河流域(赤水段)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对区域范围内的河道,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河长”,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任辖区河段长,签订《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位。近年来,赤水市鲢鱼溪(黔川交界断面)、城区甲子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优于国家III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11年以来,赤水市17个乡镇(街道)全部创建为“全国家级生态乡镇”,2016年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国家生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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