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如何做好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2019-01-22 04:37刘捷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9年24期
关键词:保护与传承

刘捷

摘 要:在中华优秀文化体系的发展过程中,非遗保护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均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发展具有紧密联系。因此,文章以基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基层非遗保护中心的工作困境为入手点,对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途径进行了深入分析。

关键词: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我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国内具有数量繁多、类型各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但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逐步弱化、淡化,对我国传统优秀文化体系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好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就成为基层非遗保护中心面临的主要任务。

1 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工作困境

1.1 公众缺乏非遗保护意识

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舆论造势不足,导致社会公众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工作进度[1]。

1.2 传统标准与当代标准存在矛盾

传统非遗代表性项目在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稳定性、时代性的标准,而传统标准与现代社会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各种标准体系间差异也导致管理部门相互之间协调难度大,阻碍了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在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顺利开展。

1.3 工作目标差异大

虽然我国很多地方通过国家级、省级非遗名录及代表传承人确立的形式,构建了专门的非遗保护中心,但在当地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学者和地方政府在观念意识、追求目标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南辕北辙,制约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工作途径

2.1 提高公众非遗保护与传承意识

针对公众非遗保护与传承意识不强的情况,基层非遗保护中心首先应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主动与当地民众以话家常的形式进行信息交互。从当地民众日常生活入手,定期到户宣传,潜移默化地渗透非遗保护理念,激发人们对非遗保护的热情。

其次,在全新的融媒体时代,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应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相关知识、法规政策。并利用视频、动画、音乐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宣传模式,提高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在当地社会舆论范畴内的知名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非遗保护与传承氛围。

最后,为了给当地非遗保护与传承宣传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应摒弃以往大动员的形式,应以某一项目普查、某一资料整理宣贯为目标[2],层层落实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宣传的理念,从根本上解决非遗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为非遗保护与传承宣传效率提高提供后盾支持。

2.2 推进当地非遗保护与传承标准化

在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开展阶段,标准化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是整体效率提升的关键。因此为了推进当地非遗保护与传承标准化,首先,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应正确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项工作的实际内涵。从非遗保护发展源头上进行分析,这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弱势民族主体观念、传统文化所有权意识而发起的全球性运动,其缘起于现代性文化灾难及日益消化、弱化的民族民间文化全球性危机。而我国非遗保护与传承则是以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自上而下的保护性运动。

其次,考虑到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传承过程中极易受到利益相关方影响,因此为了保证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标准化顺利推进,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应坚持己见,保持初衷。严厉打击以保护与传承当地非遗为名,进行文化市场化或商业化的行为。

最后,围绕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的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认定标准、开发利用标准的申报,是当地非遗保护标准的主要内涵。基于此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应依据我国颁布的《非遗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等文件规定,以当地非遗普查为切入点,强化非遗认定、传播、保存,逐步形成科学、全面的非遗代表作名录体系及非遗传承机制,为当地非遗保护与传承提供有效的指导。

2.3 协调各部门非遗保护与传承目标

目前,我国各地在非遗保护与传承方面存在目标不一致问题,当地相关部门非遗保护目标的巨大差异,也导致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无法顺利开展[3]。因此,为协调各部门非遗保护与传承目标,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应明确自身工作责任。借鉴韩国、日本在非遗保护方面的经验,在内部培养一大批专业人员,依据严格、严谨的态度,对当地非遗保护与传承路径进行深入分析,逐步形成当地范围内固定的非遗保护团队。同时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可以在内部人员考核或聘请阶段,增设当地文化考核制度,选择懂当地文化规律、明确当地非遗本质及意义的人才。在固定非遗保护团队构建完毕后,基层非遗保护中心可从当地特色保护体系入手,主动与政府部门、高校学者沟通。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贯彻落实当地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合法化、规范化、一致化目标,真正形成一个属于民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通过以基层非遗保护中心为主导,学者、民众、政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系统化非遗保护体系的设置,可以驱动相关方相互监督,相互协调,形成一致的非遗保护与传承目标,促使我国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迈入科学、健康的发展路径。

3 总结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历史文化的真实见证。因此,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应明确自身任务,激发创新意识和群众凝聚力,构建起完善的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体系和标准的工作流程,积极探究、挖掘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实际价值,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體系建设和完善,以及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参考文献

[1]覃健.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J].知识文库,2016(11):13-14.

[2]彭晓青.黔东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研究[J].明日风尚,2017(21):295.

[3]吕彩霞.甘孜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及思考[J].四川民族学院学报,2016(4):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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