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2019-01-26 23:36
中国民政 2019年21期
关键词:民政部救助专项

10月24日,民政部举行2019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张卫星通报民政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情况、2019年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四季度相关工作安排;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副司长蒋玮介绍民政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农村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解读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张卫星主持。

民政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情况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今年6至8月,民政部党组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坚持党组带头,准确把握中央各项部署要求,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狠抓活动落实。我们坚持学习先行,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政大讲堂、基层党组织集体学习、先进事迹报告会、专题研讨班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见实效。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抽调168名直属机关干部,组建32个调研工作组,对口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泛调查研究,征集意见建议。我们坚持刀刃向内,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查摆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大力开展农村低保违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养老院安全、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社区万能章”等问题整治,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识本领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中央决策部署,继续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第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四季度相关工作安排

第三季度八项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坚实有力 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指导各地完善低保政策,依规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指导各地加快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282.6万人,1-9月全国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164.7亿元,其中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17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247元/人·年,分别同比增长7.4%、10.4%。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71.4万人,1-9月累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70.6亿元,同比增长14%,实施临时救助478.8万人次。

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政策环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为期三年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落实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制度安排,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发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激发发展活力、加强规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截至9月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3.26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4.57万个,养老服务床位合计754.6万张。

儿童福利保障不断完善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推进“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父母重病、重残、服刑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体系。全国25.9万孤弃儿童纳入国家生活保障,697万留守儿童有效落实监护权和关爱保护。

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领导,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改革。开通社会组织网上政务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收费问题整治工作。修订《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今年以来处理涉及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案件线索264起,执法约谈244次,作出行政处罚4起。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关停第二批14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新媒体账号。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扎实开展联合中央组织部举办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培训示范班,举办第七届全国“村官大讲堂”,面向“三区三州”和民政部定点扶贫县村干部代表开展示范性培训。联合中央宣传部培训优秀社区工作者2000名,组织“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巡回宣讲,激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积极投身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着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创新社区治理,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截至9月底,全国城市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78.6%、46.1%。

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稳慎推进核报国务院批准江西上饶市上饶县改区、黑龙江伊春市辖区综合调整等5件市辖区调整事项,批复安徽广德、湖南邵东等6地撤县设市,推动浙江龙港撤镇设市。稳步推进《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第四季度相关工作安排

第四季度,民政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继续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农村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意见;推动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等工作;大力推动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作,研究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政策,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完善本地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筹拍《中国地名大会》节目。持续推进14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切实加强界线管理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积极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拓展提升指导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组织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展自查抽查,推进安全运行。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全国婚姻管理信息系统接入国家人口基础数据库,建国以来现存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信息补录工作基本完成。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分别惠及1006万困难残疾人和1193万重度残疾人。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助力提升残疾人福祉。

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稳步开展组织举办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公益慈善论坛”。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举办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为深度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和消费扶贫产品对接慈善资金近75亿元。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共成立慈善信托225笔,信托合同规模23.33亿。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三区计划”任务。截至9月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志愿者1.27亿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15.2亿小时,各类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

障政策,规范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巩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成果,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深度参与脱贫攻坚。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审慎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审核工作,持续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和国家地名信息库建设,深入推进地名文化宣传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研究加强婚姻介绍机构监管政策措施;继续做好贫困残疾人假肢矫形器装配、辅具适配和手术康复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促进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年底民政部还将召开2020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9年民政工作,部署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

农村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农村低保承担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要职责,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

2018年以来,民政部党组、驻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眼于为打赢民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把集中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一年多来,在各级民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专项治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充分肯定,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今年6月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按照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会同包括民政部在内的15个中央国家机关,对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14个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把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其中,明确由民政部牵头,财政部参与配合。

9月6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就贯通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把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在前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结合主题教育要求,认真研究部署,迅速开展行动,聚焦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等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目前进展顺利。

据统计,今年6月至9月,全国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92.8万户、185万人,新纳入低保对象96.5万户、185.4万人;排查重点对象463.3万户、914.4万人,其中,新纳入低保对象64.7万户、120万人,新纳入特困人员7.9万人,实施临时救助76.9万人次;地方各级民政纪检监察机构共发现或收到移交问题线索389条,其中立案160件,问责干部182人。民政部党组、驻部纪检监察组联合通报2批11起典型案件,不断释放动扶贫“奶酪”必受严惩的强烈信号。总的看,通过主题教育期间的进一步聚焦和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脱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主题教育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紧扣“深化”这个着力点,进一步激发担当作为、加强督促指导、扩大群众参与,做到在治理内容上、治理措施上、治理成效上不断深化,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实际成效,完成好党中央交给民政部门的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的解读

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兜底性制度安排,也是基本民生安全网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出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去年1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了相关政策措施,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拓展,明确了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要求。

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临时救助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较好地化解了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在兜住民生底线、开展救急解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说,目前临时救助已经成为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兜底中的兜底”功能。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324.6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45.3亿元,同比增长9%;平均救助水平1395元/人次,同比增长41.8%。

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在认真总结地方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紧紧围绕强化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目标任务,坚持助力脱贫与防止返贫相结合、增强时效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立足兜底线、提时效、建机制,重点明确了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助力“三保障”、防范再返贫,以及提升临时救助兜底能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意见》还对组织领导、机制保障、资金监管、社会参与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这些政策举措能够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督促各地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更好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助力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摘要

Q: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请问,民政部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A:蒋玮主要是采取五方面的措施: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民政部党组多次听取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措施。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开门搞整治。专门在民政部门户网站开设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及时传达中央决策部署,动态反映各地工作进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任务落实。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台账、信息报送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指导各地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促进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工作交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的警示震慑作用。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在民政部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省市县3000多个投诉电话和值守时间,建立部、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处置机制。五是深入实地调研指导,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列为重点督查项目,结合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蹲点调研,赴实地督促地方对治理发现问题立查立纠、立行立改,并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些问题线索直接调查督办。

Q:《中国日报》记者 民政部提出在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坚持“开门搞整治”,请问有哪些具体举措?

A:蒋玮民政部在专项治理中认真落实“开门搞整治”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治理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治理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治理结果接受群众评判。第一,主动走出去、沉下去,倾听群众呼声。民政部成立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办公室,统筹部机关力量,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同时,结合加强民政基层工作蹲点调研,派出32个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困难群众、深入问题矛盾较多的地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第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上下互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第三,广泛动员和引导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Q: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据了解,民政部自2018年起在全国部署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下一步将在哪些方面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深化?

A:蒋玮一是在治理内容上不断深化。针对当前工作实际,将主题教育期间治理重点聚焦在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脱保”“漏保”问题上,指导各地对重点对象进行逐一走访核对,对现行政策文件进行排查清理。二是在治理措施上不断深化。一方面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台账、信息报送和定期通报制度。另一方面强化第一批与第二批主题教育贯通衔接,加强上下联动协同。三是在治理成效上不断深化。一方面,紧紧围绕整改落实这个着力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列出清单,挂账销号,逐项整改,同时要以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确保专项治理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另一方面,着力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成效。

Q:新华社记者 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民政部一直强调“标本兼治”。请问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蒋玮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民政部坚持标本兼治,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同时,同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一方面,着力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建设。比如,我们建立了部、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在民政部门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之间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带着问题线索进行调研督导,规范台账管理、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等等。这些工作机制对于推动工作、提升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加以总结提升,将其固化为长期坚持的工作制度。另一方面,着力完善农村低保政策制度。比如,一些地方制定的“七不保”“八不纳”等政策,都得到了清理。

Q: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意见》有哪些政策亮点?下一步,民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抓好落实?

A:刘喜堂首先,明确了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发挥“前置”过渡功能,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发挥“后置”衔接功能,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兜底”救助。第二,发挥在解决“三保障”方面的作用。《意见》规定,将“因易地搬迁、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以及“实施危房改造、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这里,临时救助还是解决的困难群众因“三保障”导致的基本生活问题。第三,在防范脱贫群众返贫方面做出了一些规定。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要加强日常走访、动态监测、及时救助,积极防止返贫;对已返贫人口,要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同时规定,加强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群众风险因素分析,根据其家庭实际困难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第四,增强了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将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这个文件规定,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要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对于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是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对。此外,《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突破户籍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有效性。

Q:《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防止返贫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请问,《意见》在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防止脱贫群众返贫方面有哪些举措?

A:刘喜堂《意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着力防范脱贫群众返贫的政策措施。一是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积极防范其返贫。二是对于返贫人口,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并根据其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帮助其渡过难关,实现稳定脱贫。三是有重点地加强救助。加强分类分档救助,对于遭遇同一困难情形的救助对象,突出救助重点,综合考虑其家庭经济状况、抗击风险能力等因素,细化不同的救助标准,适当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额度,防止其因病、因灾、因急难事件等返贫。此外,《意见》要求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群众,要加强风险因素分析,根据其家庭实际困难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防范其陷入贫困。

(详见民政部官网)

本刊评论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自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民政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考验。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论述和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到,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高质量完成主题教育任务的需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发扬斗争精神、推进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主题教育列出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都是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发展的问题,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以解决。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直接检验,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在原有基础上,持续用力,高质量完成好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

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各级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做好前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和主题教育期间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的衔接,对标对表党中央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的要求,对照民政部、财政部明确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评估指标,细化方案,完善措施,确保在今年11月底之前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要聚焦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及时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的错误做法。要聚焦侵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斩断伸向农村低保救助资金的“黑手”,决不能让老百姓的救命钱沦为贪腐者的“唐僧肉”。要聚焦标本兼治,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抓。民政部机关要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针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救助资金保障压力大,有关救助政策碎片化、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供给,跑好“最先一公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对本地区现行低保政策进行全面梳理,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治理是我们对困难群众的庄严承诺,是要兑现和交账的,绝不能把说了当成“做了”、把做了当成“做成了”。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级民政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解决好农村低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关键在于“两个责任”的落实。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贯通、同向发力。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把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当好“施工队长”。各级民政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精准监督助力精准救助、推动精准治理。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专项治理的题中之义,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避免扎堆调研、督导检查考核、会议、文件、报表过多过滥等问题,推动基层民政部门和工作人员把主要精力用到解决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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