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2019-01-27 05:04财政部部长
中国财政年鉴 2019年0期
关键词:财政改革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这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18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财政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对财税改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财政部党组深入学习、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从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以改革创新引领财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重大意义,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上下功夫。2018年以来,财政部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和对具体改革方案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财政实际,研究部署具体落实工作。部党组深切认识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动力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改革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体现到抓改革工作的具体行动上。要坚持党领导改革工作的体制机制,从我国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要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改革举措和党的十九大部署的新的改革任务,充分认识其内在统一性、发展连续性,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推动实现梯次接续、前后衔接、协同配合。要紧扣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深刻把握改革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高质量推出新的改革举措的同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把更多精力放到抓落实、见实效上,务实戒虚,扎扎实实把改革推向深入。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改革工作效能。梳理近年来财政部改革工作经验,根据改革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部改革工作规则,强化覆盖改革方案制定、部署实施、政策配套、督察落实等环节的全链条管理,保障改革工作规范高效推进。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改革,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分管负责同志责任,强调既抓改革谋划,也抓改革落实。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明确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改革事项须提交部党组会议讨论的机制。坚持加强改革协同,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协调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相关领域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坚持改进工作作风,部党组同志带头,不回避矛盾,针对难点堵点问题,采取上门沟通、召开协调会议等方式加强相关层面改革协调,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坚持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落实计划,加强动态督办,不断健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改革落实工作机制。

(三)实化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坚持方案设计是前提,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沟通协调,坚守改革底线,努力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既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要求,又注重反映基层和群众需求。2018年以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以党中央文件形式印发。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及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实现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重大转变。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相继出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等改革文件。

为确保党中央审议通过的改革方案尽快落地见效,部党组加强统筹部署,强化系统思维,全方位全过程抓改革落实。针对任务重、难度大的改革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推进落实。结合不同改革方案性质特点,明确抓改革落实的重点内容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任务分工、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及相关制度办法等。抓好跟踪问效,组织梳理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对改革落实各环节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要着力突破的堵点难点,集中力量攻关。改进改革督察方式方法,加强督察成果运用,发挥督察打通关节、疏通堵点、破除阻力的重要作用。开展改革评估,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推动完善改革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后,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懈探索推进财税改革,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要求的财政制度日臻完善,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愈加显著。在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财”和“政”有机统一,必须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财税体制改革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从思路酝酿、政策设计、方案出台到落实落地,都要坚决服从服务党中央工作大局。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立足基本国情,使财税制度安排更加完善、财税运行机制更加高效更可持续,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坚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握好财政有所作为的边界和重点作为的领域,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善用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又要把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兼顾效率与公平,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既要从国家和全局高度,保障中央宏观调控、推进重大改革、维护市场统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又要充分调动地方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处理好“稳”与“进”的辩证统一,把握好改革举措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稳扎稳打、确保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40 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郑重宣示了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开放永远在路上的信心和决心,明确提出了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的目标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立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于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将深化财税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有机结合,构建以共享税为主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格局,加快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财政体系。

二、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实现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018 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出新的步伐。

(一)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大力实施减税降费。着眼于为企业和个人减负、为实体经济降成本,在落实好年初既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年中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及时出台新的举措。下调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税率,退还部分企业期末留抵税额,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出台新的支持研发创新的税收政策,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保持较高支出强度。统筹各项资金,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及时下达预算和拨付资金,完善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管理,督促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作用。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提前完成1.35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基本完成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发展,加强重点领域补短板。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情况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宏观调控目标较好完成。

(二)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推动建立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机制。强化监督问责,组织核查部分市县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分18 批公开曝光处理结果。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加大相关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支持,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继续大幅增加并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全面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研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制定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深度贫困地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中央财政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为近年来最大。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支持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实施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支持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组织开展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

(三)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提高。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加大对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开展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督察,在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新举措。选取部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探索开展基于诚信和绩效的“绿色通道”试点。实施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将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推动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能力建设。实施新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试点,以市场化方式推广应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创新产品。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扩大至所有企业。支持100个国家级、省级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特色载体,助推中小企业“双创”升级。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激励,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继续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和治理特困企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构建雄安新区起步阶段财税政策体系。出台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财税支持政策,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揽子财税政策。制定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出台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粮食生产者补贴制度,持续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推动政策性粮食库存规模下降、品种改善。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创业就业税费优惠,加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年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提前完成。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深入推进“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落实覆盖各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稳步扩大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比上年增加的40元中一半用于加强大病保险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55 元。支持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善军人退役安置制度。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五)深入推进依法理财,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提高。加快财政法制建设。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正在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阶段。积极推进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财政规章。强化管理基础工作。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加大预算评审力度,部门评审项目覆盖比例达到80%,评审情况与部门整体预算安排挂钩。实行库款削峰填谷管理,提升库款管理效益,切实防范支付风险。启动中央预算单位实有资金动态监控试点,36个省本级、绝大多数市县都已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组织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点排查,研究强化内部监督制衡、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具体举措。结合审计问题开展内控审核,有针对性地强化内控措施,压缩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就近优势。专员办工作重心进一步向财政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聚焦,工作视线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财政资金使用终端。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事前审核和执行监控,在推进中央重大政策落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践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增强发展内外联动性。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对进口包括抗癌药在内的绝大多数药品实施零关税,大幅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降低部分机电设备、零部件及原材料等工业品进口关税,我国关税总水平由2017年的9.8%降至7.5%。推动改善营商环境。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比上年大幅提升32 位。深入推进国际财经合作。推动G20 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约翰内斯堡非正式会晤取得务实财金成果。成功举行第三次“1+6”圆桌对话会。第六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首轮中加经济财金战略对话、第七次中日财长对话等取得积极成果。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宣介、战略对接和项目合作,推动新加坡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支持成功举办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财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全力配合中央第十巡视组对财政部党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召开财政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和财政部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建立警示教育周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18 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顽强拼搏的结果。

三、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入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全面部署了2019年经济工作,并对财政政策、财税改革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2019 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2019 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有效降低企业负担;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2019 年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加力”体现在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和增加支出规模。减税降费方面。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6 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同时,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清理规范地方收费项目,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和整治力度。加强收费项目清单“一张网”建设,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加大支出力度方面。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各方面支出需求,继续增加财政支出规模。这样安排有利于向外界释放财政政策积极有力的信号,有利于更好引导企业预期和增强市场信心。“提效”体现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方面。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该保的支出必须保障好,该减的支出一定要减下来。增加对脱贫攻坚、“三农”、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更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难以支出的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稳定总需求的同时,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围绕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

第一,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底线思维,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支持打好重点战役。

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坚持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2019 年将大幅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也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更好条件。

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坚持党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继续强化财政投入保障。重点支持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力度,深入实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扶贫,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落实“省负总责”要求,促进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实时动态监控,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实“两个一律”要求,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加强财政监督。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七大标志性战役,加大投入力度,制定出台中央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继续大力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好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治污设施,实施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工作,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加大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力度,推动相关省份加快建立省际和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支持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聚焦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大力支持制造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等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推进战略关键领域创新突破。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支持创新和绿色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企业改制重组、去产能调结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僵尸企业”处置,推进企业优胜劣汰。

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积极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大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持,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科研院所稳定支持力度,支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梯次接续战略研究,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狠抓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等政策落地见效,开展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形成更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加快发展壮大新动能。引导优质资源和服务向中小企业集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落实好创业投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培育更多新动能。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相关政策举措落实,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实质性降低民营企业负担。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督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与省市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继续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进行奖补。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高普惠群体和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对标国际一流经验和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推动加大改革力度,力争实现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稳中有升。

第三,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立足培育发展国内市场,着力促消费、扩投资,发挥好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激发居民消费潜力。适应服务消费加快新趋势,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医疗等服务供给,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快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围绕农产品及若干重要工业品,支持建设现代供应链体系。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扩大农村消费。

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农业农村、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信息网络、现代物流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推进川藏铁路规划建设。统筹相关资金,大力支持中央部门和地方实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工程”。进一步规范推进PPP发展,着力提高民间资本参与度。

第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统筹落实好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扎实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进一步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充分发挥转移支付作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引导财力下沉,增强省以下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健全区域互助和利益分享机制。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化全方位、精准对口支援,促进新疆、西藏和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加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有序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提升农业综合产能。支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快绿色新品种试验推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稳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产业兴村强县行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大力支持乡村建设。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保障能力建设。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深入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完善中央农口专项转移支付“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第六,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积极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建设。

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体系,支持加快“双一流”建设。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提升资助精准度。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范围。继续稳步扩大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卫生健康服务。继续支持公立医院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办法,加大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力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快完善优抚安置制度体系,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支持优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第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有利于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和调动地方积极性的要求,加强系统集成,注重统筹推进,进一步突破重点改革任务。

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抓紧制定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体系。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控制政府部门支出水平。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增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推动做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逐步实现完整反映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完善税收制度。深化增值税改革,构建更加简洁、中性、公平的增值税制度。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推动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加大推进税收立法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立法。

深化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国务院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以及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加快推动中国铁路总公司股份制改造,深化邮政和烟草体制改革。

第八,确保地方财政可持续。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县级财力保障力度,监督指导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的同时,各地要担起财政可持续的责任,始终绷紧财政可持续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

第九,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扎笼子、堵漏洞、强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公共资产。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新增重大政策、项目预算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稳步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并随同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夯实预算执行管理基础。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提高预算执行效能。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条件具备的地区2019年年底前要实现省、市、县、乡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保障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持续加强库款监测督导,合理管控库款规模。

完善国有资产和会计管理。厘清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责任,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制度,推进集中统一、全流程和穿透管理。加快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第十,推进国际财经合作。适应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根据国际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财经等领域的规则制定,坚定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

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财经合作。做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设计和分论坛筹备有关工作。推动多双边开发机构为“一带一路”提供更多支持,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中亚区域等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对接、协同增效。鼓励地方、有关金融机构和企业立足自身优势,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推动多双边财经合作深入发展。坚定维护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加快加入政府采购协定进程,认真做好世贸组织相关工作。推动早日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深入参与G20、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机制合作。做好2019年10+3财金合作联合主席有关工作,充分发挥中英、中德、中法、中加、中日等经济财金对话机制平台作用,扎实推动与主要新兴经济体的财金合作。深入推动世界银行等原有多边开发机构治理改革,不断引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等新机构的稳健运营和发展壮大。

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部门必须持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要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动财政系统管党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真正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各项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把准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持续深化、转化、消化,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增强过硬本领、推动实际工作上。要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谋划财政工作重大战略、制定重大财政政策、推进重大财政工作的实践中,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强化政治能力提升专业精神,以强化专业能力体现政治担当。要深化对财政工作政治性的认识,加强对财政业务工作的政治领导和督促检查,中央和地方财政上下联动,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见实效,在落实当下改措施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

(二)自觉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真正把责任担起来,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严格组织领导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经常研究本单位党的建设情况,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要严格教育责任,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要严格管理责任,敢抓敢管,坚决反对“好人主义”,把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主基调,对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管好干部的生活圈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要严格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和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切实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管好“钱袋子”是财政部门的政治责任,必须确保财政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要着力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增强信息的公开性,防止产生寻租空间和权力“越线”。持续深入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围绕有效管控自由裁量权,修订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及政策制定等主要专项内控办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高风险内控办法,强化内控执行,完善内控奖惩制度,加大问责和成果运用力度,构建体系完备、执行有力、问责有据的风险防控机制。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头雁效应”,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联系财政部门实际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进一步完善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工作,在加强日常沟通交流、改进两会财政解说服务、优化预算报告和草案编制、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实际问题等方面下更大功夫,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五)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干部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强化干部专业能力。要以知事识人为前提,实行分类考核,突出考核的精准性;近距离考核干部,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提高考核的全面性。要以选好用好为目标,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和功能,加强财政干部梯队建设。要以从严管理为保障,加强和改进内部巡视工作,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财政干部。加强对干部的激励关爱,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同志们,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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