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创新做法及问题建议

2019-01-27 19:14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玉婷俞晓丹
浙江国土资源 2019年10期
关键词:林权小额林农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姜玉婷 俞晓丹

遂昌县地处钱瓯两源,全县总面积2539 平方公里,林地面积332 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83.47%。2007 年,该县作为浙江省首批5 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县之一,积极推进以盘活森林资源和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配套改革,在全市率先推出免评估小额循环贷款等贷款模式,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完善林权资产与贷款额匹配制度,有效破解林权抵押贷款“评估难”“担保难”“融资难”,切实减轻了林农的负担,助推了农村集体发展。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8.16 亿元,33205 笔,累计发放中央、省财政贴息资金6293.57 万元,惠及林农26139 户。2018 年该县林权贷款贴息项目被评为“浙江省改革开放40年民生获得感工程”。

一、创新做法

(一)创新免评估小额循环贷款,破解“评估难”

2007 年5 月,该县以垵口乡石仓村为试点,在全市率先开展林权抵押免评估小额循环贷款,并逐步在全县铺开。该模式是指30万元(含)以内的小额贷款,由借款人提供林权,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森林资源状况核定授信额度,由第三人提供保证并将森林资产抵押给第三人的贷款方式,按照“一次核定、分次发放、三年有效、额度内循环使用”的原则,林权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手续,授信林农可以在有效期内随时到金融部门办理贷款,彻底破解了农户融资抵押评估难题,规避了信贷风险。此外,与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担保公司)和林权直接抵押贷款相比,免评估小额循环贷款模式免去了林权资产的评估环节,为贷款林农节省了因评估产生的相关费用。目前,该县已有工商、农发行、农业、邮储、信用社、泰隆、稠州、富民村镇等8家银行实行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受益林农从最初的146 户,增长到了近3 万户。如该县新路湾镇官溪村林农潘寿松,种植香榧基地70 余亩。由于投资较大,资金周转发生困难,2013 年以来,他利用林权证小额抵押贷款20 万元,缓解了资金周转困难。

(二)健全农村互助担保社模式,破解“担保难”

该县出台了《遂昌县农村互助担保社管理办法(试行)》,由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社或10 个以上农户发起设立,农户作为社员自愿出资加入,为入社社员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农村互助担保社设立农户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基金可由村集体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资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农户资金等组成,通过多种模式建立基金池,提高农村互助担保社的运作能力。金融机构通过农村互助担保社的担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以持有合法农村产权作为反担保,入社社员无需再找担保人,解决了担保难的问题。如该县王村口镇石笋头村有40 户农家乐,发展中遇到资金困难时,村里林农将自家的林权抵押给石笋头农家乐互助担保社向银行融资。目前石笋头村农家乐互助担保社已有入社社员23 户,注入保证金105.5 万元,已累计发放借款64 笔,发放1845 万元,农家乐产生效益720 万元,同时为林农带来了贴息资金50余万元。此外,该县每年按农村互助担保社月均贷款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对新设立的农村互助担保社给予5000 元开办费补助,要求银行积极与农村互助担保社开展贷款担保合作业务,并鼓励以优惠利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以内)发放贷款。截至目前,该县共有9 家金融机构与27 个农村互助担保社签订了担保合作协议,累计担保贷款40 笔,贷款余额达819 万元。

(三)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破解“融资难”

该县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228.7 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的68.9%,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二、全市第一。经测算,该县100 亩以上公益林面积的农户有3244 户,涉及公益林面积59.3 万亩,按每亩当年35 元公益林补偿收益的15 倍计算,融资额度可达3.113 亿元。2018年7 月,该县以云峰街道同心村(原清水源村)为试点,深入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由林农到乡镇林业工作站填写农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申请表,工作站凭农户上年度公益林补偿收益的资金发放清单出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农户持证明直接到银行办理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使全县公益林获得补偿质押权能,有效破解林农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难题。截至目前,共办理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贷款52 笔,贷款余额792 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林权抵押贷款利率偏高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该市银行对林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等实行优惠利率,利率上浮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0%,市区对利率优惠部分给予50%的财政贴息;对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和2 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市区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各县(市)参照执行。然而调查显示,该县各银行实际执行的林权抵押贷款利率偏高,一般在基准利率上浮95%以上,且没有统一的利率标准。目前房产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上浮30%左右,小水电贷款等略高于房贷利率,林权抵押贷款的利率与房贷、小水电贷款等的利率相比差距较大,尽管林农可以享受一定的贴息政策,但利息成本偏高。

(二)贷款资金用途监管难

林权抵押贷款目的是支持林业经营主体的林业生产经营、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加工、森林康养、旅游等涉林资金需求。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深入推进,该县不断优化和完善以免评估小额循环贷款为主,以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和农村互助担保社担保贷款为辅的林权抵押贷款方式,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量逐步增大,尤其是林业小额贷款占比92%以上,由于涉及农户众多,对林业小额贷款资金用途的真实性监管有很大难度。

(三)林权抵押贷款期限短

该县林权抵押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林业一产和二产,包括造林抚育、竹木产品深度开发、珍稀树种培育、珍贵动物养殖和林下经济等。林农林权抵押贷款以小额信贷为主,贷款期限为1—2 年,而林业生产具有受自然影响大、资金投入周期长等特点,如香榧生长成熟期为三年,林权抵押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不协调的情况不利于林农持续经营林产业,到期要先还本息再进行展期,还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无形中增加了林业经营者的负担。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降低贷款基准利率

参照《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凡是林权抵押贷款的都应当享受优惠的利率,即对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小额林农贷款业务,借款人实际承担的利率负担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以贷款额度用途、森林资产状况、信用等级等为依据实行差别利率,适当降低林权抵押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减轻林农贷款负担。同时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的申报范围,凡是林权抵押贷款,不分用途,统一享受林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让更多农民享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红利。

(二)加强林权抵押监管

金融机构要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各方面,构建林权抵押贷款的全周期风险防控体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配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和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工作,共同推进林业信用体系和林权交易平台建设,在产业政策、林权流转交易、林权查验及林权资产评估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切实加强林权抵押贷款监管,建立健全林业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三)分类确定贷款期限

林业贷款期限最长为10 年。金融机构应根据林权抵押贷款的不同用途确定符合林业生产经营特点的贷款期限,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续贷工作。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金融机构在商定林权抵押贷款的期限时,也要考虑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贷款资金用于林业生产的,期限要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贷款偿还方式可分期按比例偿还,以减轻林农还贷压力。

猜你喜欢
林权小额林农
微信上小额借款 请务必通话确认
河北省平原地区林农技术培训供需分析及发展对策*
产业教授融入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现路径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基于高速公路ETC卡的小额支付平台应用
赣通卡小额支付平台设计方案
沙洋停征林业“两金”减轻林农负担
林权供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