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城市下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以上海市普陀区文化资源梳理和保护对策研究

2019-02-01 05:21石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200040
中国房地产业 2019年9期
关键词:历史风貌街坊普陀区

文/石砢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 200040

1、引言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为我国城市发展带来新的导向和要求,强调“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要结合自己的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扩大保护范围,完善“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风貌保护体系;健全完善甄别确认机制、管理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工作机制。

上海是国家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充分展现了江南水乡千年文明传承,近代租界百年的沧桑轨迹和当代新中国发展建设的创新实践。近年来上海已经形成了“点(优秀历史建筑)-线(风貌保护道路)-面(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构成的保护体系。

2、现状评估

普陀区地处上海市区西部,西、北和嘉定区、宝山区相接,东、南和静安区、长宁区、闵行区毗连,下辖8 个街道、2 个镇,截至2015年末,普陀区常住人口128.80 万人,全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为52.3 平方公里。

区内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处;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4 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3 处;文物保护点:18 处;优秀历史建筑:12 处;风貌保护道路:1条,花溪路(梅岭北路-兰溪路);风貌保护街坊:8 个,包括工人新村、工业遗产和公共服务设施等3 种类型,其中工人新村为曹杨新村(5 个街坊),工业遗产包括上海啤酒厂和上海面粉厂,公共服务设施为华东师范大学。

目前上报中的第二批风貌保护街坊普陀区共有2 处(澳门路660 弄、金城里)。在10 处风貌保护街坊中涉及约10 万平方米的开发量,主要为居住、基础教育设施;另有12 万平方米的待建商办建筑面积。

3、研究目标

历史文脉要精心保护、文化记忆要用心留存。要以城市更新的全新理念推进旧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处理好留、改、拆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历史建筑保留保护与改善旧区居民居住条件的关系。

坚持“以保护保留为原则、拆除为例外”的总体工作要求,遵循规划引领、严格保护,区域统筹、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原则,按照整体保护的理念,积极推进风貌保护工作,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4、整体思路

4.1 构建工作平台,形成保护合力

4.1.1 加快推进区历保办建设,形成风貌保护工作平台

建立区历史风貌保护委员会统筹全区工作,委员会由区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在区规土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和实施,形成区房管、文化、绿化、道路、水务等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平台。同步建立普陀区历史风貌保护专家委员会,对相关项目形成专家全生命周期的负责管理。

4.1.2 通过多种规划落实风貌保护要求,探索完善的政策配套和机制

推进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探索区级风貌保护专项资金的设立,并明确资金的构成、筹措、使用和监管。

在全区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充分纳入历史风貌保护要求;风貌保护街坊加强评估和城市设计;统筹全区开发资源,试点开发权转移政策。

4.2 城市更新导向,注重活化利用

4.2.1 历史保护和城市更新相促进,结合区域发展,明确功能定位和目标

强调历史保护应与城市更新的导向相结合,通过对地区整体研究评估,明确保护更新的目标和定位,继而完善相应的保护更新策略,探索历史保护和城市更新相融合的发展路径。

规划范围拓展:从过去注重单体要素专项保护规划到整街坊空间格局的整体保护;与整街坊规划调整的要求相一致;比对保护名录:如街坊位于名录范围内,则按照已有保护规划或者评估的要求开展整体保护;拓展研究范围:街坊不属于名录范围,需要对街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要求进行综合研判,对街坊后续规划提出要求。

为加强整体、成片风貌保护的要求,在涉及保护要素的街坊中,结合保护规划、城市设计和风貌评估最终以“街坊”为单体,从空间和建筑两方面提出控制引导的要求,空间层面包括:1.重点保护区域:范围内建设行为应严格依据保护技术规定要求,拆除搭建,整体保护地区历史环境。2.格局保护区域:依据保护规划,结合城市设计方案,依托更新功能导向,探索范围内保留历史建筑多样化的保护利用措施。3.风貌协调区域:结合更新功能导向,在新建改建中应注重维护地区传统空间肌理的区域,设计中应加强对传统肌理的提取、演绎和创新。4.开发新建区域:依据城市设计方案,在满足地区功能导向、技术标准和其他要求条件下,可以集中开发建设地区。

4.3 完善保护对象,分级分类管控

4.3.1 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构建体现普陀区特色的历史风貌保护体系

重点将体现普陀区风貌特征的工业遗产、工人新村、市政交通设施和30年以上具有典型性或突出价值的现代公共建筑纳入保护对象体系,构建体现地区特色的对象。

为加强从建筑单体到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探索空间格局保护的新路径,强调对建筑、开放空间等要素的整体保护。

针对普陀区风貌资源的特征,历史建筑主要可以分为以里弄住宅为主的低层居住、工人新村为主的多层居住、教育商办为主的公共建筑和富有特色工业遗产。不同的初始功能对历史建筑更新利用的可能性有着较大影响。

4.3.2 对街坊内保护建筑采用,整体保护、一般保护和肌理保护三种类型

整体保护是针对被列为优秀历史建筑,整体价值较高的保护对象。应按照技术规定开展保护利用。应逐步降低使用强度和居住密度,结合周边地区发展明确更新利用功能。

一般保护是针对局部价值较好的历史建筑。更新利用应以单体价值评估为基础,明确重点保护部位,建筑内部空间和结构可以依据新功能进行改造。建筑间可以依据评估进行可辨识的加建,形成灰空间。

肌理保护是针对建筑价值相对一般但是构成地区历史环境的建筑。通过评估明确建筑需要保护的部位或构件。该类建筑允许改建、加建、拆除复建,但应确保改造后在尺度、肌理上与周边历史环境相协调。

结语:

延续城市记忆是上海建设“全球卓越城市”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完善机制,构建平台,加强保护,更好得延续城市记忆与历史,结合传统与文化,将上海打造成人文与现代并存的全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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