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代表性本草著作中道地药材种类变化及产区变迁的群体分析△

2019-02-10 05:09王秋玲王莹王苗苗张红瑞王文全魏建和
中国现代中药 2019年12期
关键词:本草产区著作

王秋玲,王莹,王苗苗,张红瑞,王文全*,魏建和*

1.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中草药物质基础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濒危药材繁育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 100193;2.河南农业大学 农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道地药材既有药材本身的地域、优质等自然属性,也有重要的社会、文化和商品属性,可在医药产业、精准扶贫、生态保护等领域产生巨大价值,是中医药的宝贵资源,也是中医药的研究热点之一[1-3]。对某种道地药材判断其分布区域界定,一直以本草记载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人们已基本公认本草记载中的道地药材存在种类变化及产区变迁[4-7]。然而已有的多数研究均基于单个药材的本草分析,未见对不同时期道地药材种类及产区进行群体的角度分析,对于道地药材种类变化及产区变迁的整体认识缺乏数据支撑[8-11]。因此,本研究选择《本草经集注》《新修本草》《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本草品汇精要》《药物出产辨》共五部中医药重要发展时期的代表著作,分析其中记载的所有道地药材的数量及产区变化,进行药材群体的历史纵向性分析,以此探讨我国道地药材生产的发展趋势。

1 资料和方法

1.1 本草著作选择

本研究选择了不同历史时期三部“官修”本草和两部个人本草著作作为研究对象。

《本草经集注》(成书于公元480—498年),为陶弘景所著,共载药730种,是首部详细记载了药材产地的本草学著作,对史前和秦汉时期的药物学知识进行了系统的总结[12-14]。

《新修本草》(成书于公元657—659年),是我国第一部“官修”本草学著作,共载药851种,是在《本草经集注》的基础上,由唐代政府组织进行全国范围内药物普查而成[15-16]。

《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成书于公元1082—1249年),共载药1746种,该书主要汇集了《本草图经》《嘉佑补注神农本草》和《本草衍义》三部著作内容,是宋元时期本草学著作的巅峰,其中《嘉祐补注神农本草》和《本草图经》是继唐代之后,由政府又一次开展全国性药物普查而成的“官修”本草学著作[17]。

《本草品汇精要》(成书于公元1502—1505年),是唯一一部明代“官修”本草学著作,共载药1815种,不仅记载了每味药物的产地,并且设有专门的“道地条目”[18-19]。该书较之相近时期的《本草纲目》载药少了77种,且流传程度远低于《本草纲目》,但作为“官修”本草,汇集当时医药家意见和全国信息可能多于个人著作,因此选用。

《药物出产辨》(成书于公元1929—1930年),为陈仁山个人所著,共载药763种,尽管该书记载的药物多出自岭南地区,但该书是一部专门论述药材产地的著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代末年药材的来源情况,其首次记载的一些道地药材产区延续至今[20-21]。

1.2 道地药材信息收集

1.2.1 道地药材及其产区判断方法 对五部著作中每种药材的产地记述内容逐一阅读,以“……好”“……佳”“……优”“……良”“……善”“……最”“……第一”“……胜”“……上”“……实是”“……真”“出……次……”“……道地”等句式,为本研究判定该药材有道地产区的依据。

1.2.2 道地药材产区信息分析 由于古今地名的变化,将五部著作中不同时代的地名统一转换为当代地名[22-23]。以《中国中药区划》中的区划方法为基础,将药材产区划为13个区域,分析存在跨区域、远距离变迁的道地药材(见表1)[24]。对不同著作中同物异名的药材进行辨识合并,如栝楼根和天花粉。对于基原可能相同,但在同一著作中分条收载的,如《药物出产辨》同时收录人参、吉林参与大山抄参,没有进行合并。对于无法确定具体产区的药材,仅纳入道地药材数量统计,不纳入产区统计,如《新修本草》记载药材玉泉“以仙室玉池中者为上”,此处的“仙室”无法确定地点。

表1 五部著作记载各区域道地药材数量 种

2 结果与分析

2.1 五部著作收载道地药材基本情况

根据统计结果可知,著作间记载道地药材数量差异较大,其中《本草经集注》45种,占该书全部记载药材的6.1%;《新修本草》42种,占全部记载药材的4.9%;《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69种,占全部记载药材的4.0%;《本草品汇精要》240种,占全部记载药材的13.2%;《药物出产辨》141种,占全部记载药材的18.5%。去除不同著作间重复的药材,五部著作共记录385种道地药材,其中323种来源于植物,29种来源于动物,33种来源于矿物,较胡世林主编的《中国道地药材》收载的159种多226种[25]。

统计385种道地药材产区主要集中于我国华北、华东、西南和华南4个区域,位于我国境内的其他5个区域的则只有个位数。产生差异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华北、华东等4个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更为丰富,人类集居活动更加频繁,所以这些区域记载道地药材数量较多。国外的4个区域表现出离中国越近,道地药材种类数量越多的特征;其中东南亚、南亚区域被记载道地药材种类最多,甚至高于我国东北、西北等5个区域。从《本草经集注》和《药物出产辨》两部由个人撰写的著作可见,离著者居所越近数量越多,特别是《药物出产辨》的作者陈仁山居于广东,记录华南地区道地种类较其他区域更多,达到了40种。

2.2 不同时期道地药材种类数量的变化

统计到的385种道地药材中,未见被五部著作均收载的种类;被二至四部本草著作同时记载的道地药材仅110种,占29.0%;仅被一部著作收载275种药材,占全部统计到道地药材种类的71.0%,占不同著作中各自道地药材种类数量的17.4%~65.2%(见图1,表2),说明不同时期都有大量新的道地药材种类和产区被记录,但却未被认可和延续。

对275种仅被五部著作记载1次的道地药材进行统计,《本草经集注》和《新修本草》中矿物类药材多于植物、动物类药材,说明矿物类道地药材未被认可延续发生较早。植物类道地药材在《本草品汇精要》和《药物出产辨》中较多,与植物类药材占中药材种类比最大有关。动物类道地药材在距今最近的《药物出产辨》中达到了25种,其道地产区与其自然分布区基本一致。由此可知,不同时期对道地药材种类认知不同,种类数量变化较大。

图1 385种道地药材在五部本草著作中收载的次数统计图

表2 275种仅被五部著作记载1次的道地药材来源情况统计

注:占比为占该著作收载道地药材总数的百分比。

2.3 不同时期道地药材产区的变迁

110种被两部及两部以上本草著作收载的道地药材中,仅有13种药材在两部著作中,记载的道地产区相同。其余97种在不同著作间的道地产区不尽相同,占在两部及两部以上本草著作中均收录道地药材种类的88.2%,占385种道地药材的25.2%,视为发生了道地产区变迁(见表3)。按照著作的先后顺序,从第二部著作开始将每部著作相对于前面所有著作发生产地变迁的种类数量进行了统计,依次为《新修本草》8种、《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18种、《本草品汇精要》53种和《药物出产辨》45种,分别占各著作收录道地药材种类数量的19.1%、26.1%、22.1%、31.9%,即平均24.8%的道地药材在不同时期发生了产区变迁。

表3 五部著作中同时有两部及两部以上收录的道地药材产区情况统计

通过逐一分析,97种被视为发生了产区变迁种类的分布区域,其中16种的变迁发生在按照1.2.2所述的方法划分的同一区域内,81种发生在按照1.2.2所述的方法划分的不同区域间,即是发生了跨区域、长距离的变迁(见表4)。由此可知,道地药材记录产区长距离变迁整体发生频繁。

表4 五部著作中发生道地药材产区变迁的情况统计

2.4 道地药材种类变化和产区变迁的类型

据表1可知,唐、宋、明时期三部“官修”本草著作在华北、华东、华南和西南地区记载的道地药材种类数量随着时间推移,均表现为逐渐增多,与我国古代发现并利用药物的整体数量逐渐增多相一致。西北地区的数量从《新修本草》开始增长,在宋代著作中减少,明代著作中再次增加,与我国历史上疆域版图的变化一致。东北地区的资源自清代开始迅速开发,物产大量进入山海关内,如进贡大量东北地区的参类、鹿类等药材,逐渐被人们所认识[26]。青藏高原地区随着清代时贸易增长,冬虫夏草、麝香、羌活等道地药材也走下高原,被人们熟知。海外4个区域自明代海外交流频繁后也有增加。

分析每部著作相对于前一个时期著作新道地药材和产区形成的因素,统计道地药材种类和产区变迁的情况有:1)在历代疆域版图内,人们发现了新的野生产区药材质量更优,如天麻(由湖南、山东迁移至四川、云南、陕西)、车前子(由重庆迁移至江西、陕西、四川)等众多种类的道地产区转移,蛇床子(增加河南)、大黄(增加河南、甘肃)等种类的道地产区扩大。2)野生资源可获取的疆域扩大,新来源地的质量更优,如来自东北的人参、五味子更好。3)随着需求增加,野生变家种生产逐渐发展,栽培产区被认可,进而代替野生产区成为道地产区,如菊花(由河南迁移至安徽)、山药(由四川迁移至山西、浙江,再增加河南)。4)物种适宜栽培的区域较广,新产地产品被认可,成为道地产区,如白芍(由仅有江苏,到增加山西、浙江)、红花(由江苏迁移至四川、河南、安徽)。5)国内外可供应资源之间的消长,决定了道地产区在国内外之间转变,如补骨脂(由国外迁移至江西,后迁移至四川)从国外引入到国内栽培,国产成为道地;荜茇(由中国广东迁移至新加坡)、诃子(由仅有中国广东,到增加伊朗)由国产变为进口。6)由于使用的基原物种发生改变,导致道地产区变化,如巴戟天(由四川迁移至广东)、黄芪(由仅有甘肃,到增加山西、宁夏,再迁移至仅有黑龙江)。

3 讨论

3.1 道地药材种类的当代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指出:“道地药材是指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产在特定地域,与其他地区所产同种中药材相比,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药材”。这个“长期”到底需要多长?没有绝对的答案。从本研究的分析结果可知,道地药材的种类从古至今变化较大,《药物出产辨》记录的道地药材至今还有大量被认可,如“新会陈皮、广地龙”等,也有大量逐渐被遗忘,如“陕西当归、广东桑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同样有新的道地药材出现并被认可,如“福建枇杷叶、川泽泻”等[27]。

当某一道地药材种类被古籍记载时,可以推测当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才会被记录。而如今权威的药物典籍当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及国家有关的标准和各省、市地方标准等,满足标准的药材被视为合格,不能说明其优良。尽管当代一些相对更具学术权威的药物学著作中记录了道地药材种类,但由于著作本身的推广范围和时间有限,很难立即形成影响力。如内蒙古赤峰所产北沙参、新疆精河所产的枸杞子等,都是在1949年后才发展壮大,已经被当代市场所认可,但还不是公认的道地药材。

3.2 道地药材产区的变迁发展

从本研究的分析结果可知,道地药材产区变迁整体较频繁,且大量为跨区域、长距离变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古籍记录道地药材相对较多的华北、华东、华南等地区,记载的道地药材种类变化较大。部分原来的道地药材产区已经失去了生产道地药材商品的必要条件,进而转移。所述必要条件主要包括野生资源可供应量、可用于栽培的土地面积和农民从事药材生产的主动性等。如“浙八味”中延胡索、白芍、白芷等六味药材的产区纷纷向西转移,浙江省提出了具有更高经济价值的“新浙八味”,包括铁皮石斛、衢枳壳、西红花等。

在野生资源已经基本被掌握的今天,某种药材已基本没有因为新的野生产区被开发出来而成为道地产区可能。但由于物种适宜栽培的区域较广,随着需求的增加,栽培区域扩大,新产地的产品会逐渐被认可。同时,优质药材栽培技术对产品质量的影响作用会越来越大,如优质新品种的使用、规范化生产、低农药与化肥残留等,有可能促成某一区域的产品被市场认可,进而发展成为新的道地产区,但盲目扩种、随意引种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并应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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