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炬
摘 要:农业保险是解决农业生产所遇到的市场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风险的重要手段,发展现代化农业需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从多个角度解读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导。
关键词: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24-0007-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42.66 文献标志码:A
面对时代发展的要求,我国必须发展现代化农业。发展现代化农业,需要解决目前农业生产所遇到的市场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风险。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空间非常大,为加快速度发展高质量农业保险,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为《指导意见》)。
1 首次确认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属性
《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速度发展高质量农业保险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指导思想以及保障措施等,促进了我国农业保险改革,成为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根本政策指导。
1.1 《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
政府要正确引导、推动地方农业保险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对农业保险运行机制进行监督管理,对市场秩序进行规范化管理,给农业保险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市场运作方面,要适应农业保险发展内在规律,充分把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作用,把需求作为主要目的,坚持创新思维,在农业保险经营发展过程中,充分展现保险机构的创造性及自主性。
《指导意见》指出,不能硬性要求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缴纳农业保险,也不能干涉他们是否参加农业保险,而是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为了促进农业保险各参与方积极参与,农业保险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保障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指导意见》还强调了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要兼顾偏远地区小农户,也不能忽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处理好农业保险的基础功能,例如风险管理功能和经济补偿功能,也要重视农业保险的治理工作。可以注入农村社会治理方式,从多方面发展农业保险工作。
1.2 《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
《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20年后基本建成农业保险体系,并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要有完善功能、规范化运行机制、完备基础设施;确保农业保险体系是多层次的,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对应,主要农作物保险覆盖率要达到七成以上;在我国农业保险中,把收入保险纳入重要险种,提升农业保险深度,提高农业保险密度。
1.3 《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指导思想,根据我国目前农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帮助农村农民脱贫为主要奋斗方向,以解决农业生产所遇到的市场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的风险为主要目标,确保农业经济快速发展,保障农民经济利益,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改进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发展高质量农业保险,保障“三农”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2 提升农业保险的服务能力
2.1 增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加大基层农村农业保险建设,在较偏僻的农村推行农业保险示范点,把农业保险知识宣传到户,让农户更加了解农业保险,增大农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率。设置多样化的农业保险产品,用种类丰富的农业保险吸引农户投保,增加农户抗灾难风险的能力。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开发不同类型且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保险。提升特色农产品保险在农业保险中的比例,激发农户开发种植信心,促进农作物多样化的发展。对小农户,要提高投保费率,扩大小农户的经济保障。对森林和草原种植,要建立并完善对应的保险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以维护生态环境。
2.2 提高农业保险的保费
根据农户种植农作物的具体情况,提高农业保险保费,以保障农户抵抗风险的能力。保险机构要根据农业生产成本及产业结构的变化情况,建立一个抵抗风险的农业保险动态调整机制。在基层农村扩大农业保险示范点,逐渐提升农户种植保障水平,提高主要农作物的保险费率。推动农业保险在基层农村的发展,加强防范市场价格变动和自然灾害带来的双重风险。
2.3 拓宽农业保险的领域
为应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要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除政府农业补贴基本险外,还要开发农业商业险和附加保险等不同类型组合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拓宽农业保险类型,让农户有更多选择,增强农户投保信心。
保险机构要把播种机械、灌溉机械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列入保险范围里,扩大保险服务内容。保險机构还可以开发各式各样的新型农业保险产品,用创新思维开发保险产品,满足农户不同需求,例如可以开发农产品质量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险种。
2.4 落实惠民便民的措施
保险机构要做到惠民便民,一切以农户为出发点。及时应对灾难风险,及时处理事后理赔,不拖欠农户理赔款。保险机构要保障农户基本利益,为农户着想。要制定明确合理公开化的监管制度,让农户时刻掌握保险费率波动情况。
3 改进农业保险运行机制
3.1 明确市场和政府的界限
改进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首先要明确区分市场和政府的界限。地方各级政府绝不能参与农业保险经营,不应干涉保险机构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保费率的拟定等,要给予保险机构充分自主的经营权利。政府应为保险机构提供支持,提供农业经济统一数据、保费补贴等支持政策,保证市场活跃度并调动市场的积极性。
3.2 建立大灾风险防御机制
在面对大型自然灾难时,政府对保险机构要给予财政支持,共同承担风险。建立大灾风险防御机制,保障农户利益。保险机构可以建立多元化、分散化的大灾风险防御机制,及时分化灾难,降低灾难带来的损害程度,增强抵御农业大灾风险的能力。
3.3 对农业保险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
对农业保险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避免出现贪污受贿、虚假理赔、无法抵抗大灾风险等不良现象。监督管理政府财政补贴资金,严格处理骗保现象,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对农业保险市场进行严格监控管理,坚决取缔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和不符合经营要求的保险机构。
4 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
4.1 拟定相应的农业保险条款及扣费规则
对农业保险风险进行细致区分,建立详细明确的农业生产风险情况,并拟定相对应的农业保险应对措施,制定合理的风险损失费率。以农户主养殖牲畜和常种农作物为主,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对农业保险产品进行开发。
对农业保险扣费情况,要明确保险费率,科学合理地对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相关监管机构,根据具体发生的风险情况对农业保险保费进行合理调整。真实反映农户所遇到的农业生产风险情况,最大限度保障农户利益,降低农户风险损失,增大农户种植养殖信心。
4.2 强化农业保险机构建设
强化农业保险机构建设,给农户提供可用的农业保险服务。在基层地方建立相关农业保险机构,方便当地农户咨询和参保。对农业保险招标进行全国统一规范,对农业保险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各地区实际种植经营情况开展农业保险机构招投标,要以服务能力为主,并建立动态考核制度。
4.3 建立健全风險防范机制
确立农业保险机构防范风险的主要责任,及时预测并把控风险,提高对风险的控制管理能力。以预防为主,加大力度投入事先预防。建立应急处置机构,对风险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对农业保险机构经营情况进行公开,确保其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从而保障投保农户的利益。对农业保险机构进行科学治理,完善机构体系,以有效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
5 政府要做好农业保险的扶持工作
5.1 积极配合各地农业保险工作
中央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要加强彼此联系,把发展高质量农业保险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团结互利局面。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农业相关部门,应设立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协调各部门运作,对农业保险进行统筹安排,共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为确保各项政策有效执行,相关部门要制定应对措施。
5.2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政府要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建立清晰的农业保险补贴方式,把财政补贴政策和农业保险相互结合在一起。把我国极度落后贫困地区、主粮生产功能区及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作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重点,降低市场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金额,确保地方特色产品生产。农村农业部、畜牧业部门等农业部门要重视农业保险发展,用积极态度进行引导,加大扶持力度。政府要帮助保险机构识别农业风险,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增加不同类型的农业保险产品。培训农户农业保险相关知识,鼓励农户参保。
5.3 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政府应建立并完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用法律法规规范农业保险。在农村基层地方开展农业保险知识宣传培训,把农业保险带到农村基层,让农户认识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促使农户自行参保。要建立农业保险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农业保险监控管理力度,避免资源浪费、滥用职权等情况。对违法违规、徇私舞弊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保障农户利益。
(编辑:郭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