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道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探索

2019-02-14 14:57张建彬蔡宏亮马应奎
石油工业技术监督 2019年4期
关键词:承包商评估作业

张建彬,蔡宏亮,马应奎

1.中国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2.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石油天然气行业属于安全环保风险相对较高的行业[1],随着石油行业“主业突出”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不断深入,企业原有的部分施工、维修、检验等队伍纷纷裁撤或独立经营,大量施工与维检修等工作需要借助社会队伍才能完成。不管是从原石油系统剥离的队伍,还是社会力量新组建的队伍,统称为承包商。承包商队伍的规范加入,对企业高效合理运转有很大好处。承包商从事工程建设、维检修作业专业种类多,涉及非常规作业、危险作业多,作业风险大,加之承包商队伍良莠不齐,管理水平参差不一,容易发生事故。油气管道企业施工范围往往达到上万千米,计量站、输油、气站、压气站、泵站、分输站等各类场站数以百计,新建、扩建、改造、检维修等各类大小工程种类繁多,且施工点多、线长、参与施工的人员与装备数量众多。管道在高压状态下输送可燃气体或液体,其安装、运行质量要求高,工程项目管理难度大[2]。油气管道工程存在众多利益相关者,他们之间文化背景差异大、关系复杂,冲突强烈——业主监管失控、承包商寻租、第三方监理失信等冲突不同程度地广泛存在,稍有不慎便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3],面临的安全管理压力很大。

1 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油气管道企业管理投入大量的精力,对承包商开展了准入评审、安全培训、作业监督等管理,但国内承包商队伍良莠不齐,高素质的承包商队伍严重匮乏[4],承包商安全在安全事故中占据的比例比较高,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1.1 管理企业自身在承包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承包商安全问题往往被归咎于承包商对安全的漠视和见利忘义,但是按照全面管理的理念,在很多安全事故背后,业主单位自身也存在一些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诱因。

1.1.1 招标过程价低者得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基于种种考虑,如被怀疑有利益输送的风险、廉政审计风险等,往往是价低者中标。在按综合得分评标的项目招标过程中,由于价格所占权重很高,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报价单。承包商为了获得标的,不断相互压价。中标后为了获得利益,作业过程出现以次充好、压缩安全环保投入、雇佣廉价的低素质作业人员等,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1.1.2 工期时间不足

部分企业立项审批、组织招标、谈判耗时较长,留给承包商作业的时间较短,尤其北方地区施工时间受季节性影响明显,承包商不得不通过加班加点、增加作业人员和设备、降低安全环保约束等方法赶工期。由于工期的问题,经办部门、基层场站和安全管理部门在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中避重就轻。

1.1.3 监督检查专业力量不足

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编制较少,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现场安全管理,基层场站安全专业力量普遍不足,现场安全管理容易出现漏洞。

1.1.4 重文件检查,轻现场检查

部分管理部门过分强调“作业留痕”,记录表格越来越多。基层场站为了应付检查,耗费大量时间填写各种记录,整理档案。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文件整理占用过多精力,现场安全检查和管理不够深入。

1.2 承包商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1 承包商安全预算投入不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利润的追逐是承包商的经济属性。承包商从利己目的出发,采取尽可能减少安全投入的策略,从而进入“纳什均衡”状态[5]。部分承包商擅自缩减HSE预算,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检维修等中小型项目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比较普遍。

1.2.2 承包商安全意识不足和安全理念不正确

部分承包商重视眼前短期经济效益,对安全投入带来的长期潜在效益缺乏认识。存在侥幸心理及“少投入、赶工期、多回报”的潜意识,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重视不足,随意压减预算。现场安全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1.2.3 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不足

国内具备良好安全管理水平的承包商队伍不多,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不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专业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素质不高。部分中小承包商为节约成本,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数量不足,甚至没有专职安全专业人员。安全人员专业技能不足,现场安全风险识别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管理手段贫乏。风险评估、安全预案东拼西凑,现场指导性和适用性不足。

2)承包商对员工安全培训不充分。有些承包商对安全培训不重视,方法简单枯燥,效果差强人意,甚至编造虚假资料。

3)安全管理手段简单粗暴。管理是个系统工程,部分承包商没有系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对员工一味的罚款、开除,对安全事故和事件发生的根源没有深入的分析,针对性地采取纠正措施。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安全事故反复出现。

4)不重视对“未遂安全事件”(未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称为“未遂事件”)的处理[6]。只强调不发生安全事故,对未遂事件不采取应对措施。未遂安全事件的偶然发生,背后必然隐藏着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

2 安全管理对策

《安全生产法》第46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这是赋予企业在承包商安全管理上的职责,是企业不容推卸的责任[7]。美国坎贝尔研究所确定了承包商生命周期5个主要阶段:资格预审、作业前风险评估、承包商培训、作业监督、作业后评估[8]。因此,承包商安全管理可以从这5个阶段入手。

2.1 资格预审

2.1.1 严格审核承包商相关资质、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主要人员资格、安全施工记录、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等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相关政府、行业组织的网站上进行真伪核实。

2.1.2 调查承包商以往资信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查询承包商是否有被政府相关安全、环保、税务、劳动、司法、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处罚记录和失信记录,搜索承包商是否有负面舆论信息。对承包商法人严格审查外,还应对承包商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尤其要注意对承包商实际控制人的调查,杜绝安全记录不良的人员采用重新注册公司、幕后控制等手段二次进入。

2.1.3 调查承包商的安全数据

安全数据如经验调整系数(EMR)、整体事故率(TRIR)、死亡率、数据分析报告等,上述几项数据是各行业大型企业数据收集和评估的标配,承包商要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这些数据。了解承包商的员工索赔记录、受伤记录、劳动仲裁记录等。对于最初数据没有达到要求的承包商,应查看其应急预案和持续改进计划。

2.1.4 建立失信人黑名单制度

不仅对承包商法人机构建立黑名单,还要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重要人员,如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建立黑名单,尤其要调查核实清楚实际控制人。在资本起决定作用的市场环境下,法人代表不是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已经很常见,坚决把安全记录不良的法人机构和人员无遗漏地纳入黑名单。

2.1.5 大胆创新工作方式

1)目前承包商准入评审都是以文件资料审核为主,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对伪证的惩戒力度有限,各行各业资料造假现象普遍存在。建议在承包商准入评审环节引入评审方式(文件评审还是现场评审)和评审人员双随机制度。双随机最好由计算机系统按照设定程序随机选择,避免人为因素,保证评审程序的客观公正。将抽查发现申报资料故意造假的承包商纳入黑名单,并向行业协会等组织通报,实施信用惩戒。双随机抽查方式可在有限的成本支出条件下,对申报资料的造假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2)善于使用社会资源。承包商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单纯依靠企业自身力量想要了解清楚其安全数据、历史信用记录等,工作量和难度可想而知。可以把这部分工作委托咨询调查机构,或者直接采购咨询机构已有数据,甚至把承包商资格预审工作直接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坎贝尔研究所调查的14家世界知名企业中就有10家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8]。

2.2 作业前风险评估

所有的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承包商安全管理也不例外。管理的强度应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风险越大,投入管理强度也应越大。应要求承包商作业前在实地勘查的基础上提供作业风险评估报告,对作业过程可能存在风险的后果严重性、发生的概率等进行识别,进行HAZOP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定量评价。根据定量评价结果对风险进行分级,针对性地提出消减、隔离、防护和应急措施。业主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承包商的分析结果和措施进行评审,以保证适用性。承包商风险评价结果偏离、应对措施不足的,不能进场作业。

2.3 承包商培训

对承包商的培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体现了与承包商共同成长的良好企业风范。帮助中小企业成长也是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之一。管道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大,具备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员,也更了解管道企业各类作业的潜在风险。因此,由管道企业对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非常必要。培训应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培训对像的知识背景,采取适宜的培训方式,尽量避免生硬、枯燥,以便获得好的培训效果。对培训效果的考核应采取适宜的方式进行。

在有些情况下,可能面临某些地区或行业安全基础薄弱,在该地区或行业内很难选到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对此,通过管道企业对承包商进行充分的培训,使之达到管理要求,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2.4 作业监督

作业监督应从人员和设备入场核查开始。积极采用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以达到提高安全管理效率的目的。比如,在人员入场环节采用人像比对技术,核实身份信息,解决承包商队伍人员管理混乱、人员随意调换、顶岗、冒名顶替等问题。根据出入口的信息系统记录,实时了解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场情况,掌握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变化情况。

对入场设备应对照施工作业方案中提供的作业设备列表进行类型、规格、型号、数量等方面的核对,并核查设备的完好性。对达不到本质安全要求的设备禁止入场。对特种作业设备和计量设备核查合法合规性,未经检定及校准的设备,禁止入场。

作业监督可以采用分级管理模式,对风险小、技术难度低的一般常规工程项目,可选派跨专业的综合性“全科”型一体式监督。对复杂高风险项目,采用分类专业监督[9]。也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飞检,检查承包商作业风险评估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安全风险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或出现新的风险,如有必要,应立即停止作业,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第三方作业监督是一种高效的方式,其范围不仅是承包商,也可以包括监理和业主单位现场代表的履职情况。

作业监督应特别重视“未遂事件”的发现与处理。未遂事件因未发生人员伤亡、职业损害和经济损失,多数企业长期未将其纳入事故统计和管理。对未遂事件的管理应以帮助承包商改善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主,如果对之施加和事故同样的惩戒,将会导致承包商对未遂事件的隐瞒,其结果是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不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5 作业后评估

承包商安全管理作业后评估非常有必要,其作用主要在于激励,其结果应能够对承包商的选择、评优、处罚等决定提供直接依据[10]。开展作业后评估的必要性还在于企业在承包商作业过程的检查上付出了大量精力,因此需要通过后期评估来确定作业是否正确、安全地完成。根据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原理,作业后评估其实就是采取措施提高绩效。作业后评估结果可以用来修正承包商安全管理准入、培训、作业监督等方面的偏离,并相应采取纠正措施,提高承包商安全管理绩效。

作业后评估的结果应作为承包商分级管理的依据,承包商分级管理是提高管理效率的有效手段之一。根据作业类型本身风险程度的评估和承包商作业后评估数据相结合,相应调整承包商安全管理评级,给予不同安全级别承包商不同的资质复审间隔时间。中海油某基地公司相关机制的组合应用成功降低了承包商的事故比例,同时激励了承包商队伍素质的提升,实现了承包商与雇主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双赢和共进[11]。

3 安全管理中新的理论方法研究

业内很多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多年来在承包商安全方面积淀了大量的有效作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一些专家也在积极探索把一些新理论、新方法引入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中,以期管理过程更加客观科学,评价结果更加有效。

1)在承包商评价常用的评分系统权重设计方面,可以结合系统工程理论建立管理模型,应用层次分析法和回归分析等理论,建立系统权重计算、系统决策、系统评估、系统预测的方法。以选择最优方案,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预先改进,实现闭环控制并且能够依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不断自我改进[12]。

2)利用博弈论的方法,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与承包商之间的博弈模型,寻找监管成本与安全投入间的平衡点。

3)利用粗糙集-BP神经网络理论,对长输油气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风险建立模型并进行分析,在油气管道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方面做出有借鉴意义的探索[13]。

这些研究和探索从较新的理论学科角度对承包商安全管理进行建模、分析和评价,为油气管道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视角和机遇。当然,专家学者所使用的理论有一定的深度,会涉及一些建模、矩阵等内容,企业一线使用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商业化软件的应用,这些新理论、新方法的应用会越来越普及和便利。

4 结论和建议

承包商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油气管道企业又有其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点多、线长、参与施工的人员与装备数量众多,且在高压状态下输送的特点,承包商安全管理难度较大。根据前述分析,只要做到以下几点,承包商安全一般是可控的。

1)在招标中提高安全、技术部分的评分权重,必要时确定基准价,避免恶性低价竞标。

2)加强承包商的资信调查,大胆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双随机等手段,做好承包商的资格预审工作,把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拒之门外。

3)合理评估作业前风险,对承包商的评估结果进行有效性确认,做到预案合理、充分。

4)督促、协助承包商做好安全培训,提高培训的有效性,促进承包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采用信息化技术、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手段强化承包商作业监督,尤其要重视未遂事件的发现和处理,使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消除。

6)积极开展作业后评估,充分利用作业后评估的数据开展承包商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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