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建设与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研究

2019-02-18 20:18
社会科学动态 2019年6期
关键词:家风家属领导

李 江

一、引言

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关系着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关系着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以我们党在改革与发展的新时期为加强作风建设,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2011年3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纪委)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禁止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规任用干部、为亲属谋取利益、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铺张浪费、弄虚作假等行为。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该准则从以公为先、拒绝腐败、追求节俭、谋求奉献的角度对党员的廉洁自律作出明确规定,从用权、从政、修身、齐家的角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党中央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廉洁齐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之一,突显了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家风不只是他们的家事,更是关于党内规矩的重事。2018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以权谋利、权权交易、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为家属提供特权,家属违规收取他人财物等行为的处理办法。上述准则和条例是倡导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法规,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内监督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中纪委法规室的划定范围,将文中所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界定为: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单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及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已退出上述领导职务,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共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公平正义、光明磊落的处世原则,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违规接受他人财物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家庭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生活的主要场所,家风既反映着他们的家庭治理理念,也能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的养成产生影响,所以有必要分析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如何影响他们的廉洁自律,如何从家风建设的角度增强他们的廉洁自律。

二、家风的含义、内容及主要特征

国内学者从多角度分析了家风的含义。张琳、陈延斌从行为习惯的角度分析认为,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在世代繁衍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方式、行为准则与处世之道”①。白云翔从价值理念的角度分析认为, “家风就是家庭的传统风尚或作风,是经过长时间积淀形成的价值观念和取向”②。吴灿新从文化传承的角度分析认为,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代代相传沿袭下来的体现家庭或家族成员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审美格调和整体气质的一种文化风格,并成为家庭或家族成员共同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家园”③。综上所述,家风是指一个家庭或家族用以指导成员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审美取向的传统风尚,它集中体现着家庭或家族成员为人处世的价值准则。

就家风的内容而言,在我国流传至今的家谱、家训、家规、家书中有较多关于提高修养、勤俭节约、勤奋学习、志存高远的家风内容。例如《颜氏家训》指出,“生子咳提,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④。即孩子年纪尚小,还不懂事时,就要安排老师对他进行礼仪教育,规范他的言行举止。《朱子家训》指出,“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⑤。这告诫人们生活物质的制作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所以不要铺张浪费。此外,中华优秀传统家风还包括精忠报国、诚实守信、仁义友善、兄友弟恭、邻里和睦等方面的内容。我国的老一辈领导人在革命与建设过程中也形成了共产党人的优良家风。例如,毛泽东经常教育子女要“吃苦、求知、进步、向上”,并且定下“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的亲情规则,充分体现了他的艰苦奋斗、积极进取、大公无私的家风思想。刘少奇严格管教自己的儿子,严厉批评他们出现的问题,绝不姑息他们的错误。朱德经常教育家属不要追名逐利,要“以德树人、勤俭持家”。邓小平也经常教导自己的子女要严格自律,不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陈云为家属订下“不准搭他的车,不准看他的文件,不准随便进他的办公室”的原则。胡耀邦也为亲属订下“不准找他办事,不准以他的名义办事,不准向国家要物质和优惠政策”的规矩。中华优秀传统家风和党的老一辈领导人的红色家风是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要继承和发扬的家风内容。

就家风的特征而言,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中华优秀传统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长辈制定的行为规范标准,它具有权威作用,家庭或家族的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该准则,所以它具有约束性。其二,传统家风是家庭或家族通过文字记录、口耳相传等方式世代相传的价值理念,它潜移默化地塑造了家庭或家族成员的道德品质,也使他们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追求,所以具有传承性。其三,家庭或家族的传统家风不是独享的,其他家庭或家族也可能有相似的传统家风,家庭或家族的传统家风也可能适用于其他的家庭或家族,所以还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其四,党的老一辈领导人在继承中华优秀传统家风的基础上,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我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以忠于党和人民、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的规则、严以律己律家为核心的红色家风,该家风体现的是共产党人的清廉、正直的优良作风,也是他们的精神、价值观念在家庭生活的体现,所以党的老一辈领导人的红色家风具有创造性。其五,由于中国革命事业的艰巨性,所以党的老一辈领导人积极倡导艰苦创业的家风;由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复杂性以及加强党的建设的迫切性,所以党的老一辈领导人努力倡导节俭、守纪的家风。他们的优良家风顺应了我国革命与发展事业以及党的建设事业的要求,所以党的老一辈领导人的红色家风还具有适应性的特点。

三、加强家风建设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必要性

目前,廉政建设的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家风建设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培养也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到家庭内部的和谐,而且深刻影响着党的风气,甚至社会风气,所以有必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

1.家风不正给多数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带来不良影响

魏潾、张素姗指出了党员领导干部贪腐的原因,“目前,腐败事件高发、多发,腐败的背后是普遍存在的党员领导干部家风破败、家教不严的问题,是家风致腐”⑥。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正,必然导致他们的政治意识衰退、思想观念败坏,最终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近年来,领导干部及家属由于家风不正所导致的“ 全家‘ 腐’”、“ 夫妻店”、“父子兵”等家庭式、甚至家族式的腐败案件经常被新闻媒体曝光,所以“ 家庭贪腐、家族腐败,是当前少数领导干部违纪搞腐败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影响和助推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以致走上腐败犯罪歧路的重要因素”⑦。根据中纪委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从 2015年 2月13日至12月31日,在34位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中,有 21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比例高达62%;一半以上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可以说,多数违纪的领导干部不制止家属借助本人的职权谋取私利,家属也不劝阻甚至鼓励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的现象,与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正存在密切联系。因此,必须倡导党员领导干部端正家风,培养良好作风,才能为他们的廉洁自律建立良好的家庭内部环境。

2.良好家风能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家风能使他们树立良好的人格品质,促使其自觉地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行为,所以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家风有助于他们树立和保持正确的价值观,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也能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为他们的廉洁自律建立道德基础。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家风能使他们自身在思想上贯彻党中央的指导精神,以党中央明令禁止的行为为标准,使自身行为符合党中央的要求,并在工作中逐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家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家风能使他们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放到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多数群众利益的大局中去思考与定位,所以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家风能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为他们的廉洁自律建立政治基础。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家风还能使他们不以权谋私、不以权谋利,在工作中依法使用自己的权力,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所以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家风能增强他们的公仆意识,为他们的廉洁自律建立职责基础。

四、家风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影响

在我们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一些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优良家风和不正家风的案例,他们的家风状况也对他们的廉洁自律造成了直接影响,家风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良好家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始终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严格要求他们的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才能形成令人称道的家风并培养家属的廉洁自律意识。在周恩来担任新中国总理的初期,由于当时不少的亲属好友向他谋求官职,所以他在家庭会议中定下“ 十条家规”,包括:晚辈不能随意进京看望他,不准请客送礼,不准用公车,不准谋私利,在任何场合都不能说出与他的关系等。周恩来在担任总理的二十多年期间,始终按照这“ 十条家规”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家属的言行举止。这些家规是周恩来总理大公无私、廉洁自律的具体表现,也体现着他对亲属的真挚爱护,以及对他们人生发展的正向引导。焦裕禄在河南省兰考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原则,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带头吃苦,不能跟同学比外在物质,要跟他们比学习和劳动。焦裕禄在临终前还告诫自己的妻子,在自己死后不能向党组织要补助和救济,所以他的家属即使在生活的最困难时期也没有向党组织申请补助。焦裕禄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没有“ 搞特殊”,甚至比普通群众更加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原市委书记牛玉儒在工作岗位上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他为基层群众办过很多实事和好事,却没有用职权为亲属办理任何事情。他的亲属找他办事,他总是拒绝他们的请求,要求他们按程序办理有关事项。他的亲属了解他的秉公办事作风后,也不请求他办理工作中的事情了。牛玉儒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却不为亲属谋私利的原则,也突显了党的优秀干部执政为民、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

2.家风不正导致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化、违法乱纪

家风不正极易导致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化、违法乱纪。例如,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把家当作权钱交易的场所,他主管家中的权钱交易活动,他的权钱交易活动涉及官职买卖、违规提拔、干预项目等。他的家族其他人员也倚仗他的权势收取他人的财物,据调查,苏荣的13名家族人员涉及他的权钱交易案,这最终导致苏荣失去公职,并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苏荣在担任国家要职期间,无视党纪国法,从事权钱交易活动,严重损害了党的干部队伍和党的社会形象,他还默许和纵容亲人利用他的权势谋取私利,严重地破坏了党的政治生态,败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铁男经常教育自己的儿子刘德成要 “走捷径”,所以他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刘德成收取各类企业负责人的大量财物。据统计,刘铁男贪腐案涉及的3558万中,刘德成收取的有3400万元,刘德成在该贪腐案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最终两人都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刘铁男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家属进行清正廉洁教育,反而默许和怂恿家属协助自己贪赃枉法,最终自身失去公职,家属也失去人身自由。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在任职期间,为他人在职务晋升、项目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便利,但是他通过自己的妻子宋巍接收他人大量财物。后来刘卓志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宋巍也被立案审理。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在任职期间,没有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就提拔妻子杨燕萍、女儿许灿灿、女婿徐楷为市政协委员,许灿灿甚至被提拔为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副主任,最终许爱民的女婿、女儿、妻子先后接受调查,职务被免,许爱民自身也被开除党籍、降为非领导职务。上述违纪案例都与相关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正存在密切联系,给自身带来不良影响的同时也祸及家人。

五、党员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的原因分析

1.廉洁奉公的执政理念有待增强

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有关事项的办理次序、办理事项是否合法等方面容易产生以权力谋取利益的思想。他们认为,既然他人在工作中有求于自己,只要自己优先为他人办理工作事项或者违规办理事项,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他人的财物,作为办理有关事项的 “辛苦费”。其结果是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做的不合法事情和接受的贿赂越来越多,并且破坏国家机构的正常工作程序,助长社会的不正之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即将卸任前或退休前,开始滋生“权力不用,过期作废”、“ 退休前再捞一把”等错误意识,非法接受他人大量的财物,最终导致自身晚节不保。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为了给自己的家属“ 谋利益”、“ 留后路”,随意提升家属的工作职务,允许家属利用自己的职权,接受他人的财物,最后导致自己和家属都受到法律的惩罚。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错误意识和行为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的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的观念较薄弱,他们认为权力是自己的,权力应该为自己服务,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这些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摒弃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应该按照工作程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念。

2.缺乏对家属的廉洁自律教育

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经常忙于自己的工作,平时与家属的交流较少,认为自己不用对家属进行廉洁自律教育。然而没有党员领导干部的言传身教,家属的廉洁自律意识便会相对较弱,所以时常发生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干预他们的工作,并且要求他们违规办理他人的有关事项,即使知道违法,但为维护家属的亲情关系,还是会按照家属的意愿办理有关事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平时不仅不教育家属要廉洁自律,反而教育家属要 “走不寻常路”、遵循“潜规则”,协助自己进行贪污受贿活动。故部分家属借助党员领导干部的职权,充当行贿者与党员领导干部的中介人,收取行贿者的财物,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甚至还支持和怂恿家属长期受贿行为。然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最终还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会失去职权,家属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不管是出于侥幸的心理,还是为家属谋利益的目的,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培养家属的廉洁自律意识,极易导致家属非廉洁自律的思想观念,并影响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廉洁自律。

3.少数党组织不重视廉洁家风教育

少数党组织没有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家风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较少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探讨廉洁自律家风的具体内容和典型案例。这使得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能真正领会廉洁自律家风的内容,没有认识到不良家风的危害,也不注重培养良好家风促进自己廉洁从政。当家属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违法活动时,也没有果断地制止他们的不良行为。少数党组织只是通过座谈会、宣讲会的形式开展廉洁自律的家风教育,但是没有深入学习党的廉洁自律家风教育的文件以及党中央领导人的有关重要讲话,也没有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廉洁自律家风教育的警示片、参观廉洁自律家风教育基地等。所以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即使接受过党组织的廉洁自律家风教育,却没有真正懂得该教育的实质,不重视培养廉洁自律的家风。

4.党内和社会监督机制亟需健全

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贪腐行为长期得不到纪检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与党内和社会的监督力量还不够强存在密切联系。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通常较大,同级的人大机构、纪检部门难以监督他们。即使党内少数工作人员知道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但是存在怕得罪人、事后遭到他人的报复、影响自己的仕途的心理,不敢向上级部门举报。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从事非法活动时,通常会疏通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相互之间的利益链与协作配合的关系,使违法活动顺利地进行。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与企业负责人、下级官员的幕后权钱交易活动通常较隐蔽,交易双方为了各自利益也通常对外界保密,人民群众难以知道实情。即使少数群众了解实情向纪检部门举报有关情况,但是由于证据较少,办案不便,使得举报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促进廉洁自律的措施

我国古代的贤人注重“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并且将修身、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前提条件。有权者要想治理好自己管辖区域内的事务,安抚天下的百姓,必须首先提高自己的修养,规范自己的行为,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的事务。因此,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要想在工作中做出一番业绩,增强群众的支持程度,必须要树立优良家风,促使自己廉洁自律。

1.加强家风建设的宣传教育,营造廉洁自律的氛围

第一,以多种方式宣讲优良家风,构建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家风教育的宣讲方式决定着家风教育的效果,只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内容丰富的优良家风教育,才能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优良家风的认识,增强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因此,可以通过开设专栏墙、道德讲堂,组织学习会、演讲赛、征文比赛、巡回演出等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宣讲中华优良传统家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红色家风教育的展览馆、博物馆、党的老一辈领导人故居,通过观看红色家风教育影片等途径,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了解党的红色家风的主要内容及重要价值。同时,也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形式宣传培养优良家风的必要性,使更多的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优良家风的建设。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应用范围广、使用人数多的特点,也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网站,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党中央关于优良家风建设的文件以及党的重要领导人关于优良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及时掌握党中央及党的重要领导人关于优良家风建设的最新动态。只有积极构建优良家风宣传的浓厚氛围,才能使党员领导干部重视优良家风建设,为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廉洁自律建立牢固的思想基础。

第二,强化家风事迹的宣传力度,为廉洁自律提供借鉴。家风事迹为党员领导干部了解优良家风与不正家风提供了样本,也能对他们的家风教育产生深刻的印象。优良的家风事迹是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培养良好家风的榜样,能促进他们自觉地规范自己及家属的行为举止。我国从古自今流传了很多关于清正廉洁、大公无私、不搞特殊的优良家风事迹,它们既体现了相关人物的高风亮节,也引领着社会大众提高修养,端正家庭或家族的风气,所以我们要对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宣传中华优良传统家风事迹、党的红色家风事迹,以及当地的优秀家风事迹,使他们在先进事迹的学习过程中树立勤劳节俭的家庭观、为人民服务的权力观、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为他们的廉洁自律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础。不正的家风事迹是告诫党员领导干部不要误入歧途的案例,能促使他们注意反省自己的行为。在我国历史上也有较多关于生活奢靡、以权谋私、专门利己的不正家风事迹,他们的行为最终导致自身不得善终,这也对社会大众的家风建设具有较大的警示作用,所以我们也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大力宣传不正家风的典型案例,使他们在了解该类案例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教训,自觉培养廉洁公正的家风,筑牢严于律己、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2.以建立优良家风为目标,严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第一,以身作则引领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我国古代的贤人孔子指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是告诫人们要首先端正自己的品行,其他人才会服从自己下达的指令,如果自己的品行不端正,其他的人也不会服从自己的命令。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家庭或家族的长者,他们必须带头培养优良家风,家庭或家族的其他人员才会跟随树立优良家风,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党的家风建设的主要内容,以党的指示作为家风建设的行动指南。要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清廉淡泊的价值观念。同时也要通过学习优秀的治家文化和治家经验,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努力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远离低级的生活趣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不糊涂、不纠结,学会明是非、知对错,坚持以维护和增加社会多数群众的利益为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按制度和规则使用自己的权力,在任何时候都不能“ 搞特权”,要“ 明白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服务,而不能成为个人和家庭的‘ 私器’,决不能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⑧。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在修身、律己、用权等方面为家属树立良好的榜样,如此必能净化家庭或家族的风气,也有助于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廉洁自律。

第二,强化家属的优良家风教育,促进家属清正守法。家属作为家庭的成员,他们的言行举止反映着家庭的家风,也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产生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管好亲属,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⑨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加强家属的优良家风教育,才能规范家属的行为,对他们的人生发展产生教育、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家庭成员关系的和谐。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家训、家规,并发挥它们在家风建设中的潜移默化及内在的约束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使家属了解中华优秀传统家风的核心内容,促进他们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他们树立自立、健全的人格。“ 在家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风建设是否取得成绩的价值标准”⑩,所以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加强家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家属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党员领导干部要让家属了解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的性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阶段发展目标,促进他们领会党的利益代表对象以及党的工作的长期性与复杂性。要加强对家属的纪律规矩教育,使他们了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家属必须遵守的纪律和规矩,引导他们做守纪律、讲规矩的人。同时要注重对家属的权力观教育,使他们明白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只能为人民群众服务,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服务,促进他们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指向的权力观。党员领导干部要细心体察家属的生活习惯、社会交往、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制止他们的不良行为,绝不能徇私姑息他们的错误。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努力促使家属清白做人、本分做事,这可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提供家庭支持和保障。

3.以法治支撑家风,为廉洁自律提供保障

第一,增强依法办事的理念,构建廉洁自律的法治基础。法律规章是强制性的条文,任何人都有服从的义务,它为我们处理有关事务提供了公共准则,使人们能公正合理地解决有关事项,避免由于人治导致的程序失范、决策偏颇的现象,所以党员领导干部在家风建设中必须树立法治观念,营造法治的家风氛围,促进自己及家属自觉地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自身及家属的法治素养。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以各项法规为指导,即必须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绝不能做法规禁止的事情,努力形成依照法规办理有关事项,运用法规解决工作问题,形成依靠法规化解利益矛盾的法治思维,致力于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践行者。党员领导干部以建设法治家风为基础,既能使他们树立心中有法、始终坚持依法行事的理念,有效地减少工作的无原则、生活的不检点行为,也能使他们的家属理解和支持他们的法治理念,为他们的秉公办事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以法律法规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可以促使其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坚持廉洁奉公的观念。

第二,按法定程序办理家属的事项,建立廉洁自律的程序规则。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是法治的重要内容,这能使办事程序不受到损害,促进有关事项办理结果的公平与公正,也能防止有权者利用职权,为自己或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能否过好亲属关,是考验他们的党性原则、道德品质的具体方面,所以掌握公权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涉及家属的事情时,要坚持法治大于亲情、职责高于私利的原则,“ 对于家属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要求,要能够坚决抵制,不能以情害理,以情害法”⑪。如果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回避的,党员领导干部便必须迅速避开,不能委托他人给予家属适当的照顾。如果工作程序的条例允许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家属的有关事项,要按照程序的规定逐步办理,绝不能出现免批复办理,或者不经过下级部门的审核,直接办理的现象,也不能出现政策不允许办理却给予办理的现象。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工作的法定程序办理家属的有关事项,能增强自身依法执政的意识,也能使自身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有助于自身养成廉洁自律的习惯。

4.增强家风建设的监督,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第一,加强自身的反省能力,创建廉洁自律的自我防线。我国古代的贤人曾子指出,“ 吾日三省吾身”,就是劝诫人们要经常反省自己的日常行为,所以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监督,首要任务就是提高他们的自我反省能力。俗话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即告诫人们如果小事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党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通常也是从生活不检点,贪图小私利开始的,最后发展为生活腐化堕落,肆意接受贿赂的地步,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自我反省的能力,必须首先培养防微杜渐的意识,在思想上树立慎独慎微、洁身自好的观念,不能说违反政治原则的话语,不能参与违反规定的宴席,也不能接收违反纪律的财物,在工作和生活的细微方面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杜绝不良习惯的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反省自己的近期行为,及时地纠正出现的错误,不能任其发展,对党内出现的违纪违规案例,也要深刻反省自己是否有类似的错误。因此,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强化自我的反省能力,促进家风建设的自我监督,有助于增强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

第二,积极接受家属的有益劝告,构建廉洁自律的家庭防线。家属作为经常与党员领导干部在一起居住的人员,通常了解他们的性格、爱好和作风,也容易体察到他们的缺陷。多数家属的利益出发点是确保家庭人员的平安,保持家庭事业的兴旺,所以党员领导干部在家风建设中要注重发挥家属监督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平等、友善的态度多与家属交流自己最近的难事、复杂事,认真听取家属对有关事项的建议,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在不违背政治原则、党纪党规的前提下,积极接受他们的有益建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对待家属的善意提醒,使自己的错误还未发生时就能及时的制止,要用心听从家属所提出的有关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劝告,勇于纠正不良的工作作风、改正有害的生活习惯,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生活品质。因此,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地接受家属的有益提醒和规劝,既能融洽家庭成员的关系,使家庭成员在重大问题、核心利益上达成共识,形成团结互助的家庭氛围,也能使党员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刻不糊涂,不将错误扩大化,致力于保持廉洁自律的作风。

第三,增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筑牢廉洁自律的“ 防火墙”。党组织是指挥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政治团体,也是引领他们的政治原则、道德品质发展方向的组织。人民群众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服务对象,也是他们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主要见证者和评价者,所以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必须加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他们的家风建设的监督。党组织要在季度会议、年终会议上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汇报个人及家属在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并且组织党内其他人员进行客观评议;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的财产定期申报与登记制度,增强该制度运作的有效程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档案和廉洁档案,作为他们的奖励惩罚、年度考核、职务升降的重要标准;积极鼓励党内人员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并对他们的反映行为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党组织要积极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媒体及社会监督。党组织可以定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居住地附近的居民代表、社区工作站的代表、下属部门的代表、亲人代表的走访活动,邀请他们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情况。表彰在优良家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党的文件、新闻媒体等方式通报在家风建设方面严重违纪违规的党员领导干部,并且根据党的工作条例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因此,通过加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监督,能增强他们建设优良家风、保持清正廉洁作风的意识。

七、结语

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对他们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工作作风具有重要影响,所以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优良家风有助于他们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中华优秀传统家风中忠于祖国、恪尽职守、提高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内容至今仍然具有借鉴意义,所以它们是党员领导干部家风思想学习的基础。党的老一辈领导人的红色家风中的艰苦奋斗、遵纪守法、不 “搞特殊”等方面的内容体现的是他们严于律己、公正无私的高贵品质,所以这些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家风思想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我们党的发展历程中,涌现出很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优良家风,以及帮助他们廉洁自律的先进事迹,也出现了一些由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正,导致他们道德败坏、贪赃枉法的案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的主观原因是他们的思想意识和权力观念向利己方向转变,他们也没有对家属进行足够的廉洁自律教育,客观原因是少数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家风教育工作相对缺乏,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仍然存在缺陷。因此,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必须从中华优秀传统家风、我们党的红色家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汲取有益的成分,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和党性修养,自觉地在法律和制度许可的范围内使用权力。同时不断加强对家属的道德品质教育,特别是要注重家属的廉洁自律教育,通过增强家属的廉洁自律提高自己的清正守法意识。党组织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良家风教育活动,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活动中增强艰苦朴素、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同时,要联合人民群众构建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监督体系,不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注释:

① 张琳、陈延斌:《传承优秀家风: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路径》,《探索》2016年第1期。

② 白云翔:《当代好家风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意义》,《北京教育(德育)》2017年第3期。

③吴灿新:《当前我国家风建设的挑战与对策》,《岭南学刊》2017年第3期。

④ 颜之推:《颜氏家训》,檀作文译注,中华书局出版社2011年版,第7页。

⑤ 朱柏庐:《朱子家训》,李牧华注解,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4页。

⑥ 魏潾、张素姗:《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延伸》,《理论探讨》2016年第4期。

⑦ 颜建新:《家风建设不是小事》,《兵团日报》2016年3月25日。

⑧ 黄德锋、潘洋:《新时期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思考》,《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

⑨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强调,不得默许亲属等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参见《人民网》2015年1月14日。

⑩ 镡鹤婧:《家风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⑪ 谢志军:《关于领导干部家风问题的思考》,《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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