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民主精神的实践演进及其当代启示

2019-02-19 16:00陈芝宇董太华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五四运动民主精神

陈芝宇, 董太华

(1.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济南 250100;2.山东大学 公安处,济南 250100)

2019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中指出,五四运动“是一场以先进青年知识分子为先锋、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的彻底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爱国革命运动,是一场中国人民为拯救民族危亡、捍卫民族尊严、凝聚民族力量而掀起的伟大社会革命运动,是一场传播新思想新文化新知识的伟大思想启蒙运动和新文化运动”[1]。由此可见五四运动所蕴含着的强大精神引领作用。1919年5月4日爆发的五四运动是20世纪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革命运动,其以“民主”与“科学”为宣传的旗帜,而“民主”又是讨论范围最广、争论最为激烈的一种社会思潮,同时也是五四运动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旗帜,体现了对平等、自由之民主精神的不懈追求。民主精神在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展开,本文主要将其作为民主政治制度追求及其表现出来的精神特质来进行整体把握。从历史的发展及其运作方式来看,民主精神的的实践展开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

一、五四民主精神透视

步入近代社会以来,国门被迫打开,同样也打开了吸收西方先进思想的大门。五四爱国运动爆发之时就是各种思潮论争进行之时。从表面上来看,五四运动是一场政治性的反对帝国主义强权的爱国运动。但是,五四运动并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政治性的爱国运动,更是一次意义深远的思想运动和社会运动。俞平伯曾言:“五四运动是一个简单、纯粹与明朗的实践,但是从深层影响看,它的根底却非常广泛……简直可以说包罗万象,不过在尖端作一个政治性的爆发而已。”[2]从现代意义上来讲,研究五四运动不仅仅关注这一青年爱国运动的历史事实,更是将其视作思想革命、文化反省、社会变革、政治改良与经济发展等一系列内容为一体的整体性事件。从这个角度来说,研究对象更多地指向了“五四事件”而非“五四运动”本身,正如胡适将新文化运动以来的社会变革定义为“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时代。在这个时期,一切传统价值观念受到冲击、遭受到质疑并逐渐走向解体,一切传统行为方式遭到前所未有的抵制和批判。新的价值观念得以确立和广泛地传播。其中,以“民主”、“科学”为代表的进步思潮贯穿其中,成为政客文人探讨的核心。“民主”作为一个西方思想的“舶来品”,在中国近现代化进程中几经改造并很好地传承下来,其内涵发生了阶段性变化,在近代以来的民主思想和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民主精神是五四运动中一面屹立不倒的旗帜,是五四运动的武器和精神先导。陈独秀先生认定只有“德先生”和“赛先生”方足以救治现实中国之政治、道德、学术和思想之黑暗。百年沧桑,五四民主精神作为一面精神旗帜,指引中国走向光明的前景。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不仅赋予了五四这面旗帜以新的时代内容,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逐步建立了符合中国特色的民主治理方式。五四民主精神在近代以来的演进体现在封建思想体系的逐渐消亡、思想理论界的百家争鸣、民主制度的不断更迭、社会开化程度的深入推进等方面。伴随实践的更替相互影响、交错发展和相互推进,这一过程又是复杂而又艰辛的。在此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对民主理论、民主制度的不懈追求是社会民主进程前进的重要标志。

二、五四以来民主精神的实践演进

百年风云变幻,唯有追求民主的精神旗帜屹立不倒。民主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的重要标志。步入近代以来,中国在民主国家、民主社会的探索中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民主从一个纯粹的西方概念转化为中国民主化进程中的核心主题,并伴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入进行了更加深刻的自我改造,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提供了理论滋养和历史前提。五四民主精神无疑体现了一种民主创新精神,五四以来民主正是跳脱了封建民本和西方民主的旧有框架,才创建出符合中国发展方向的民主新路。

(一)五四运动与“民主”本质的初步探索

1.五四初期的“民主”与封建“民本”思想

民主精神之“民主”是由西方引进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尚不存在的概念。“民主”作为一种西方思潮是由一部分进步群体首先发起和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在传入初期就以完善的形态出现并发挥作用。应该说,民主内涵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另外,民主思潮之所以能够植入中华文化的土壤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一定本土条件的。恩格斯也指出:“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3]新文化运动以来,民本主义到民主主义的转变是当时中国社会最显著的思想转变。这里必须澄清两者的根本差异,民主概念传入中国之前,社会占主流的思想仍旧是封建“人本思想”,虽然民本主义和民主主义都表达了重视人民、保护人民利益的思想主张,但两者在理论背景和实践需要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民本”,顾名思义就是视人民为国家社稷之根本,将社会稳定、民心安定视作治国理政的前提条件。早在殷周奴隶制国家就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如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提出仁政、德治的民本主义治理体系,并在较长时期的封建统治中得以继承和发扬,其主张主要体现在顺应民意、体恤民忧、施行仁政等方面。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相比较,西方民主主义思想起源于古希腊的雅典,其充分肯定了人的权利自由并在政治制度中加以确认,其主张主要体现在人民的平等地位、权力制约、政治参与权等方面。可见,五四初期对民主的实践追求尚且徘徊于封建民本与新生民主思潮的混沌之中,对民主进步的渴求仍束缚于封建窠臼之中。

2.“民本”思想向西方“民主”和“自由”诉求的转变

五四民主思潮的涌现是我国近代以来民主萌芽的发展形态,提及五四民主精神离不开对早期民主思想的追溯。近代早期思想家在研究西学的过程中曾对“民权”进行了初步介绍。早期以严复为主要代表。他对西方思想、政治和社会等领域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提出了“民主”是“西学”的命脉之所在的思想,进而提出了“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的主张。维新派领袖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则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化了对民主的理解和阐释,并在洋务运动失败之际就学习西方先进政治制度进行了有益尝试,但是这种单纯政治改良的方案无法给中国带来真正的民主。另一方面,近代中国由于在思想文化上饱受传统封建文化的熏陶和禁锢,很难走出尊孔复古的封建文化环境的束缚。康梁二人对“中体”持有肯定的观点。其中康有为主张改制孔学以为国服务,即继承孔子的核心思想并纳入到宪政国家体制中去。梁启超也说:“舍西学而言中学者,其中学必为无用;舍中学而言西学者,其西学必为无本。无用无本,皆不足以治天下。”[4]对此,陈独秀批评道:“孔教与共和乃绝对两不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废其一,此义愚屡言之。”[5]这里陈独秀并没有完全否定孔教本身独具的传统价值,而是认为孔教绝不可以纳入政治体制,更不能成为国家治理的指导思想,否则社会将止步不前。维新变法最终由于封建反动势力过于强大与资产阶级软弱而失败,其改良措施中的有关政治民主的因素也未能变成现实。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孙中山曾高举“民主共和”的旗帜,推翻了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丰富的留洋经历使孙中山对西方民主科学有着深刻的认识,并以此为基树立了崇高的政治信仰。其民主观集中体现在“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之中。革命派继承了维新派民族主义的自由学说,将民族和国家为本,以谋求全体的政治解放。同以往政治改良相比较,革命派虽承认了个人尊严和自由的现实性,但是对个人自由及其民主权利缺少一定重视。孙中山认为民权同自由紧密相关。他说:“我们是因为自由太多,没有团体,没有抵抗力,成一片散沙”。真正的民主方案应当“要打破个人的自由,结成很坚固的团体”[6],要做到“个人不可太过自由”[7],唯有如此国家才能够得到完全自由。作为其民主思想的“平等”突出表现为政治平等。他说:“故革命以后,必要个人在政治上的立足点都是平等……那才是真平等。”[7]对此陈独秀一针见血地指出:“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位。”[9]因封建专制政体的复辟而导致失败的辛亥革命虽属于革命进程的倒退,但在思想观念领域却是极大的进步,为“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发扬民主精神提供了精神源泉和现实素材。

由此可见,五四事件是中国近现代史上一个不可忽视的支点。这一时期对民主的争论更增添了其政治影响和思想引领的魅力。陈独秀极力提倡西学,特别是西方民主政治制度,他说:“然近时之社会,民主的社会也。”[10]“民主国家,真国家也,国民之公产也,以人民为主人,以执政为公仆也。”[11]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前期不仅十分推崇西方民主共和政治体制,并认为民主是多维的,认为其内涵不仅仅限于政治民主,还有经济、人身尊严等方面。同时陈独秀也极力推崇和宣传性别平等,他多次批判现实社会对女性的无形束缚,提倡真正的提高女性地位,推动女性自由解放。可以看出,五四新文化人士对民主治理国家已然有了一个相对成熟的理解。

3.西方民主主流思想向马克思主义民主的转化

关于五四运动历史地位的主流观点认为,五四运动是划分中国前后两个时期的历史标志。这一观点极力褒扬了五四运动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开端的历史作用。五四运动前后思想界对于建立民主政权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根本问题,不可不首先输入西洋式社会国家之基础,所谓平等人权之新信仰,……否则不塞不流,不止不行!”[12]陈独秀将适应中国国情的民主思潮作为批判旧礼教的强大政治武器。新文化运动后期他转向马克思主义,将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作为批判旧思想和西方民主思潮的根本指导思想。同时期的李大钊对民主也有独到的见解,他系统吸收了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和共产主义社会理论。“民主”在李大钊那里等同于平权主义和平民主义。他说,在“大欧罗马主义”、“大美利坚主义”、“大亚细亚主义”等这些“大……主义”同“平权主义”之比较中,“前者尚力,后者尚理;前者重专制,后者重自由;前者谋一力之独行,后者谋各个之并立,此其大较也。”“纯正的‘平民主义’,就是把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一切特权阶级,完全打破,使人民全体,都是为社会国家做有益工作的人。”“政治机关只是为全体人民属于全体人民而由全体人民执行的事务管理的工具。”[13]也就是说政治机关不是束缚自身的工具。进一步说,个人有自由的领域,才是“自由平等的个人”[14]。这里,李大钊继续引入了马克思关于阶级对抗的观点,深刻论述了“民主”所固有的阶级性和被统治阶级必然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历史必然性。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初期虽然也倡导民主,但大多停留在理论方面的论战状态。只有到了俄国十月革命以及马克思主义的传入之后,才为民主的认识提供了新的方向。更多的仁人志士投入到宣扬马克思主义的浪潮之中,为中国革命开启了新的局面,中国革命进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代。这一时期对于如何实现民主,各方有不同的主张,但基本都是以维护劳工利益以及团结工人阶级的根本立场为立足点的。

从此,流行于国内的“民主”不再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而是关乎无产阶级革命与解放的学说。他们从批判民本主义传统出发,揭开了西方资产阶级伪民主温情脉脉的面纱,继承了五四运动所宣扬的科学与民主精神,将马克思主义贯穿其中,促成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胜利。

(二)新民主主义理论提出:民主革命纲领制定到民主集中制的确立与巩固

有人认为时代已经走到了前端,历史眼光应当让位于未来眼光,五四运动似乎因此已经过时了。其实不然,这类观点把历史事件当作一个孤立的点来理解,而不是当作历史规律的一个要素理解,这是不科学的形而上学的认识方式。历史不是孤立的。陈独秀说:“正因为有些人们虽然口中也曾说中国革命是资产阶级性的民主革命,实际上并没有认真了解和正确把握住这一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时代性,所以才会有‘五四’运动时代已经过去这样的见解。”[15]自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便开启了中国民主革命的新纪元。“民主”已不再是资产阶级的普世民主,而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无产阶级民主。以毛泽东、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袖人物在长久的革命实践中将“民主”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新民主主义理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进行之时产生,其发展路径大致体现在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19-1923年):“旧”民主蜕变为“新”民主,无产阶级民主专政应运而生和统一战线的有效尝试。五四运动后,先进的中国共产党人建立了自己的组织,并积极参与了国共合作,在北伐战争中做出了杰出贡献和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成为独立政党领导下进行社会活动的个体。出于现实革命的需要,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把党的纲领定为: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指导阶级斗争结束,即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共有;联合共产国际。这项纲领明确把受压迫阶级组织起来,建立成为一个团体,共产党人能够在有组织的条件下继续开展民主革命实践,社会民主进程又向前迈了一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后产生了党的民主革命纲领和党的第一部章程。章程明确指出,加给中国人民最大痛苦的是资本帝国主义和军阀官僚的封建势力,因此反对那两种势力的民主主义革命运动是极有意义的。只有民主主义革命获取成功,广大受压迫的中国人民才能够获得自由。纲领旗帜鲜明地举起了“打倒帝国主义”和“打倒军阀” 的旗帜,明确提出“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的根本奋斗目标和奋斗方向。在科学分析革命形势和革命使命中确定了“民主的统一战线”。无产阶级加入民主革命运动,联合民主派以打败共同的敌人——帝国主义,以建立真正的民主国家之目的。这里同样强调从政治共同体的整体性民主原则出发而不强调个人民主。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后,共产党人在拥护工人阶级自身民主权利和利益的同时兼顾了全民族的共同利益,第三次代表大会所提出的纲领原则在实践中保存和壮大了自身力量,有效地推动了北伐战争的进行。

第二阶段(1923-1931年):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民主之路的实现和“民主集中制”的产生。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这是党在历史上第一次以法规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党中央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国民统一战线最终没有坚持到民主革命的胜利就遭遇失败。中国共产党人通过总结经验教训,逐渐认识到单纯的反帝国主义运动不能取得民主革命的最终胜利,与此同时还要取得无产阶级的领导权问题。也就是说革命胜利不仅要取得政治领导权,还要有“枪杆子”。在军队民主方面来看,毛泽东明确指出:“中国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义,军队也需要民主主义。”[16]毛泽东还进一步说明了各领域都要充分发扬民主精神。正因为中国共产党优良的政治民主传统,才带领全国人民有效地克服了物质条件极为困乏情况下面临的诸多困难,进而为中国革命打开了一片新的天地。中国共产党人在极其曲折的革命道路探索中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共六大将民主集中制作为组织原则写入党章,民主集中制正式确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1931年11月7日成立,以一个完整的政治共同体形式进一步克服了自发性极端民主的弊端,建立了有组织、有纪律,既能满足最广泛人民需求又高效决策的科学民主制度。在统一民主领导下,中国共产党人取得了同国民党斗争的一个又一个胜利。

第三阶段(1931-1949年):“民主集中制”的巩固。中国共产党以民主原则为基本指导思想和办事原则,建立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打击日寇的过程中,始终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17]的民主原则。抗日战争中,人民是抗战的主体,抗日官兵不论何时何地都要以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己任。严令禁止官兵侵犯百姓的一丝一毫,并联结广大人民,同各阶级一起,建立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毛泽东强调,抗战是“人民的抗战”,不仅限于“政府和军队的抗战”。对此,要给人民“爱国的自由”。在组织团结统一全国人民全面抗战的同时,宣扬经济民主,改良人民的生活,具体表现在各革命根据地内减少和取消苛捐杂税和地租、限制高利贷、提高工人基本收入和工作待遇等方面。与此同时采取措施繁荣市场,尽量满足抗战时期人民的基本生活所需。全面抗战后,中国共产党更加坚定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将看似冲突的民主和集中按照一定形式统一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去。毛泽东强调,能够使两者达到和谐统一的唯一条件是“建立在人民的自愿支持之上”[18]。除了政治和军事方面的因素之外,还有人民渴望解放和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领导因素。毛泽东得出结论认为,中国的抗日战争是持久的,并一定能够取得胜利的正义战争。经历漫长的民主革命实践后,《新民主主义论》一文创造性地将五四以来中国民主革命经验界定为“新民主主义”,科学系统地阐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毛泽东在两个革命理论基础上进而科学界定了“新民主”的丰富内涵。所谓的“新民主”就是集新政治、新经济和新文化的民主形式。这种新的民主形式同旧的民主形式的根本区别在于指导思想和领导权的变化,并赋予了其世界意义。毛泽东在总结中国革命经验的过程中充实了五四民主精神的实践内容。

(三)建国后民主实践:向合法化和制度化发展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我国民主精神的内涵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巩固。建国初期,我国民主就以法定条文的形式确定了下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等民主地位的合法性作了明文规定。从此,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少数民族等群体作为民主分子的代表在建国初期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社会主义改造稳步推进的同时又面临着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帝国主义、封建残余势力引发的局部群众运动给社会主义建设中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集中体现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地认识到坚持群众路线、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在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作用,违背了群众路线是不符合民主原则的。也就是说,实现民主原则就应当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听取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利益,彻底地将阶级斗争性同一于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道路上来。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以来,党中央还加强文化建设,高度重视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并明文确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文化就是在马克思主义领导下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强调正确处理多重社会主体的关系,尤其在处理好国家、工厂和工人间的关系,将提高生产积极性同提高工人工资挂钩,有力说明了社会主义建设因素之间协调共进的辩证关系,民主从制度性向着普遍民主化推进。

(四)民主实践的“极端化”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民主转折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在经济复苏期间,面对工农业方面造成的个人收入存在较大差距的情况,出现了部分精英分子表现出明显的优越感,以及滋生的官僚主义化的问题。毛泽东及其支持者错误地认为是一种资本主义复活的倾向和一种“资产阶级复辟”的修正主义危险。毛泽东没有看到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这同“人民民主专政”并不是水火不容的。毛泽东认为此时的中国面临着两条路线斗争的危险,党和国家面临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局,于是将民主革命中做过巨大贡献的知识分子作为批判斗争的对象。一批修正主义分子密谋夺取政权,以改弦易辙为资产阶级专政创造便捷条件。并且将知识界的民主同广大人民的民主根本对立起来,抛弃了以往对民主的正确理解,给当时广大的知识分子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这一危机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才迎来伟大的转折,会议做出了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定。邓小平从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出发,批评了党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对放弃民主集中制度的做法,揭露了过去十年来对党内外同志采取的压制、打击手段的极端残暴性,主张采取民主手段对待党内和人民内部出现的各种问题。除此之外,邓小平主张要解放思想,解决政治方面民主问题的同时还要着手解决其他各方面的问题。在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之下安排,发扬经济民主,放开经济管理体制权利,“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19],在给予各经济主体自主性的过程中增加更多的经济民主。在政治民主方面,邓小平总结了中国革命经验,并一针见血地说:“无产阶级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20]邓小平认为,要反对和遏制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势头,在认识观上要乐观承认:社会主义社会的某些时期内可能存在反动势力的历史事实。同时要辩证理解无产阶级专政同社会主义民主之间的关系,要在人民民主专政中推进民主进程,强调推行民主的过程中不能忽视法制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全会最终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认真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另外,又强调防止走向极端民主化,坚决反对无组织无纪律行为,重申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全体党员和人民。邓小平认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说,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实现四个现代化,推进改革开放的前提条件。民主不仅仅是政治民主,还要渗入到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中,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的伟大进程当中。

三、当代启示:立足于当下民主政治实际,在实践中继续传承五四民主精神

百年沧海桑田,不变的是精神。百年民主实践中,不断展现社会新貌、不断创造美好生活是对五四运动最好的纪念。五四运动以来,民主是一个常提常新的历史概念,是社会孜孜以求的美好目标和价值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产生于中国特色革命实践,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革阶段的丰富与发展。五四以来,我国民主在各方面取得重大成效。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后,在新的时代环境下,社会主义民主增添了新的内容。我们应当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传承五四运动的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五四民主精神,让民主精神在新时代放射出新的光芒与活力。

五四民主精神的生命力在于实践中传承,在具体的民主政治实践中可以有以下启示。

(一)弘扬五四民主精神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根本指导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带来了马克思主义,推动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国进入近代以来,社会各界仁人志士通过实业救国、立宪救国、共和救国等方式都未能挽救国家于危亡,中国人民始终未能逃过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中国近代化进程一度陷入僵局。五四运动的爆发打开了中国人民民族觉醒大门,成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马克思主义也借助这一时代东风得以在中国这一特殊国情的国家中生根发芽和发展壮大。在思潮众多的年代,先进的民主人士在接触马克思主义之后逐渐坚定理想信念,初步认识到只有马克思主义才是当时挽救中国危亡的唯一道路。毛泽东在1920年读第一本马克思主义著作《共产党宣言》之时才第一次认识到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原动力的阶级斗争、暴力革命理论,这让毛泽东第一次深刻领会到社会发展的科学的历史规律。相对于这一点,当时几乎一切社会上流行的政治观点都显得十分幼稚。而这种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切身感受在中国共产党人间有着极大的共鸣。中国民主化进程同样也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首先体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强大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特征。马克思主义提出了资产阶级必然灭亡而无产阶级必然胜利的科学论断,深深启迪了早期共产党人。其次,马克思主义不是一成不变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坚决反对教条主义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开创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篇章,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成就。最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在于人本身,五四时期中国面临的根本问题从一定角度说就是人的生存问题。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主题,并且在如何解放和获得全面发展也给出了明确答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根本指导是中国民主实践的必然前提。

(二)弘扬五四民主精神就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五四民主精神经历百年却始终在中华民族前进史中延绵不绝,历久弥新。不同时期的仁人志士始终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任,为中国民主理论的完善和民主制度的健全立下汗马功劳。从某种角度来说,取得这一切成就的伟大旗帜就是民主精神,精神动力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愿景,核心力量就是前赴后继的中国共产党人。正是他们坚定不移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开展和组织各项工作,才加快了民主精神的血液融入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当代新条件下,不仅要努力吸收百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实践经验,还要传承和继续发扬五四运动民主精神。传承和发扬五四民主精神,并不是简单地了解五四运动本身,更不是宣传五四时期的民主口号和斗争形式,而是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念和缅怀过去斗争史和为民主献身的仁人志士,汲取马克思主义者和民主进步人士的斗争经验,不断攻克民主化进程中遇到的困难。

随着我国民主进程的深入推进,我国社会民主程度得到极大提升,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新时代要汲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宝贵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继续开辟中国式民主建设新局面。要大力宣传和弘扬五四民主精神,推动我国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首先,将宣传教育同鼓励参与相结合。五四运动彰显了伟大的民主精神,各民主人士为国家解放和人民解放以身践行,建立了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了自己的民主机构。在探索中摸索前进,克服了一次又一次困难。新时期,要继续宣传和践行这种民主追求精神。通过各种形式,如召开学习交流会、举办专题讲座、成立举办学习班等具体举措,深入学习五四运动以来民主进程的演进,在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的过程中进一步筑牢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根基。其次,推动网络民主健康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网络已经成为民主生活不可或缺的有效渠道,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另一个主要场域。面对日益庞大的网民群体,政府要向社会开辟更便捷有效、多方渠道的便民平台,针对网民提出的最关切、最紧迫、最热议的问题进行更高效地回应。同时,要在更大范围内集民智、聚民心。重视网络空间的“少数群体”,利用网络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时更新,大范围内进行广谱式推广,并且自觉接受来自广大网友的监督。再次,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民主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先进性和科学性,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新时代要把国家层面民主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起来,不能仅仅顾及到国家民主而忽视了基层民主的根基作用。尤其需要对现存的基层民主乱象进行根本整治,肃清社会民主治理道路中残存的“独立王国”,建设健康、良好的基层民主秩序。

(三)弘扬五四民主精神就要在实践中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要继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最终目的和根本落脚点。进入21世纪以来,民主观念发展呈现出新的表现,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呈现出新的样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快了民主发展的总体步调,适时提出一系列新思想和新论断,提出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精神的经典论断。在具体举措上实行乡村振兴计划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制度保障,发挥协商民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等。一系列精神和举措给新时代条件下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制定了目标和指明了方向。习近平说:“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1]

继续发挥人民政协凝聚全社会共识的组织作用。2019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党实现民主制度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的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成立在制度上结束了五四运动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民主党派利益对立的历史,开启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新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的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这就是所谓的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22]在五四运动百年之际,人民政协要适应社会发展进程当中的新变化、新挑战,汇聚全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协商,更好地发挥民主团结的蓬勃力量。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民主协商机构,首先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切工作中的重点,学习其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并引导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去。其次要继续发挥凝聚社会共识的根本任务,围绕国家重大议题和中心任务更大范围内地开展议政建言的推进工作。最后,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就要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的作用。

继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多向发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集“多数人的利益”和“多数人的意愿”[23]的统一。也就是说,不再是注重民主口号的传播,而是必须坚决落实到具体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必须深入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之中,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内涵和根本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继承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框架,尊重每一位公民意愿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民的切身利益的有效实现,这就需要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4]。习总书记还明确说:“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25]只有建立在科学决策之上,才能保证人民的切身利益得到实现,从根本上解决人民之需。最后要注意破除形式主义的弊病,要在实际事务中保证实施。总的来说,新时代条件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继承了五四以来民主追求的精神内核,是党和国家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根本目标和方向,是人人参与、创造美好生活、携手创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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