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办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2019-02-19 17:55
税收征纳 2019年9期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季度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猜你喜欢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季度
2021年第4季度航天器发射统计
2021年第3季度航天器发射统计
2021年第2季度航天器发射统计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
跨境数字经济下我国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洞察全球数字税征管体系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坚决不收"过头税"
翻番的1季度与疯狂的3月
环境保护税征管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基于《环境保护税(草案)》征管模式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