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禅汗忽必烈

2019-02-20 08:33孙晓飞
民族文学 2019年2期
关键词:汉人蒙古人赵孟頫

孙晓飞

忽必烈的好名声是世界性的。在中国,西藏人的眼中,他是文殊师利菩萨即“智慧的转轮王”;北方的汉人世界里,他是“儒教大宗师”;在大理,他是“本主”即“本境最高贵的保护神”;在蒙古人自己的评价体系中,他是“薛禅汗”即贤者。

马可·波罗称他是“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主”,英国诗人柯勒律治则在长诗《忽必烈汗》中,对忽必烈汗和他建在草原上的都城“勒那度”,发出了来自内心深处的欢呼。

而在知名儒者、书画家赵孟頫的眼里,他是一位“真正的仁者”。

善待南宋宗室

太皇太后诏令投降后,宋恭宗的祖父赵与芮随孙子恭宗及太皇太后共赴大都,被元朝封为平原郡公。

约翰·曼在《忽必烈汗》中写道:“宋太皇太后与其孙儿此后便被安置在了北京,并在这里得到一份免税的财产。忽必烈的妻子察必亲自过问他们的健康起居。”

据《元史》记载:乙未,中书省臣言:“平原郡公赵与芮、瀛国公赵鳷、翰林直学士赵与票,宜并居上都。”帝曰:“與芮老矣,当留大都,余如所言。”继有旨,给瀛国公衣粮发遣之,唯与票勿行。

蒙古人采取“两都制”,忽必烈的发迹地金莲川北面的开平城为元朝的上都即柯勒律治所说的“勒那度”,为夏季行营;北京为其大都,为冬季行营。

每到夏季,忽必烈都要回到草原,与留在那里的蒙古贵族联络感情。重要的大臣需要随行,赵与芮和宋恭宗以及赵与票也应一起去开平城度夏。

元朝初年,南人因为久居江南,生活习惯与北方大不相同,居大都,就已经很难适应,去腥膻之地的开平城,从饮食,到居住,都是非常为难之事。

所以,忽必烈体谅赵与芮年老,让他留在大都,而只让赵与票随行。

赵与票,史书上也有时写作为赵与蒨,其实是一个人。

赵与蒨也是皇室大宗之外的旁支,是赵德昭的九世孙,与赵与莒、赵与芮同辈。咸淳末,以进士及第,任鄂州教授——是管理当地教育的下级文官。

忽必烈至元十一年,伯颜率大军渡过长江,当时,长江以南及长江上游都已经落入蒙古大军之手,鄂州已经无险可凭,面对蒙古的虎狼之师,赵与蒨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主动到伯颜军前,大讲一通孟子不要乱杀人才可以获得天下人的真心臣服这番大道理,然后提出,在鄂州的宗室可以投降,但要伯颜保证,绝对不会伤害在鄂州的赵宋宗室。

后来,伯颜回到京城,忽必烈问他,在南方发现了赵宋宗室里的贤者了吗?伯颜就把赵与蒨的故事讲给忽必烈听。

两年以后,忽必烈派人亲自去请赵与蒨到大都,赵与蒨一副普通儒者打扮,面对这位当时世界上权力最大的人,深刻分析宋朝败亡的原因,都是皇帝误用权奸而致,说到重要的关节处,情绪激动,话语恳切,让听者动容。

忽必烈觉得赵与蒨果然是个有见识的人,就授予他翰林待制的官职,大凡朝廷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都请他来评论一番,给出有用的建议。赵与蒨知无不言,言必切中时弊。不久,就升任翰林直学士,转而任翰林侍讲学士,专门给皇帝讲解儒学经典。

赵与蒨来自民间,至京城后,与鄂州的故友亲人亦多有联系,所以了解民间疾苦,因此向皇帝上书,说江南的地方官收税太重,对百姓的盘剥太急,包括一些朝臣提出要把赵等江南大姓移到都城的想法,都是极其错误的,同时,国师八思巴的弟子、元朝江南释教都总统杨琏真迦发掘宋皇室陵墓的事情,极其残酷和不人道,这都是地方官员擅自更改皇帝诏命的愚蠢做法。

忽必烈“不以为忤”,觉得赵与蒨很直率,能够直陈民情。

至元二十七年,都城大雾;第二年,大都的南城有老虎出入。赵与蒨认为这是朝中有恶臣即“大老虎”的征兆,所以,向皇帝上书,直言权臣桑哥误国,那时候,忽必烈正非常信任桑哥,所以赵与蒨被贬逐,回家待罪。

没过多久,桑哥被诛。

平章政事不忽木向皇帝进言,要求再度起用赵与蒨。忽必烈对汉人的名字记不大清楚,但对赵与蒨做过的事情心里是有数的,就问不忽木,是提议让我打朝中的“大老虎”的那个人吗?

得到不忽木的确认后,马上赐给赵与蒨钞一万三千贯,又给了他妻子一份俸禄。

后来,赵与蒨的官做到了翰林学士,在大都“凡二十有七载”。

召用南宋儒者

从没有一个王朝对前朝的官员如此优待,忽必烈平宋后,下诏许令宋故官赍旧告敕换授元官职——也就是说你原来当什么官,拿着从前的任命文书,到朝廷报到,一样任命原官,于是“向之在班行者,多携故所受告敕入换新命。”

这样的好处是,地方行政事务不因朝代的更替而受影响,整个南宋故地,仍如从前。

至元十九年程钜夫上疏说,尽管有北南之人皆得入仕的圣旨,但南方之贤者因属于“新附”人,往往被讥为“不识体例”而得不到任用。

至元二十三年,他又奏陈:“国家既已混一江南,南北人才所宜参用,而环视中外何寥寥也?岂以其疏远而遂鄙之欤?……江南非无士也,亦非陛下不喜士也,是群臣负陛下也。”

至元二十四年,忽必烈任命程钜夫为御史中丞,遭到朝中保守势力的反对:“程钜夫是南人,而且年少。”

忽必烈十分愤怒地说:“你们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台院,必参用南人。”

这一年,大元帝国掀开了新的一页。三月己巳,御史台臣言:“近奉旨按察司参用南人,非臣等所知,宜令侍御史、行御史台事程文海与行台官博采公洁知名之士,具以名闻。”帝命赍诏以往。

也就是说,皇帝想重用一批江南遗贤,但管理官员的机构说,他们并不了解南方遗贤究竟有什么人,所以,希望了解情况的程文海(程钜夫)列出一份名单来,朝廷才好按图索骥。皇帝批准了这个想法。

同时,皇帝任命程钜夫为集贤直学士,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奉诏求贤于江南。

程钜夫携遗贤名单和皇帝诏书前往南方,不像以往的诏书,都用蒙古文字写成,这一次,在程钜夫的要求下,诏书头一回用汉字来书写。

忽必烈再次命程钜夫江南访贤,“世祖素闻赵孟适、叶李名,密谕必致此二人。”赵孟頫的名字,也赫然出现在这份遗贤名单上。

为赵孟頫移缩宫墙

赵孟頫已经33岁了,在宋元之时,这个年纪尚在陇亩间徘徊,亦可谓半世蹉跎。

所以,这一次他没有理由再拒绝。

对于其他一些江南遗贤来说,这同样算是个好消息。戴表元听说了程钜夫的那份遗贤名单上有赵孟頫的名字,而赵孟頫又有意出仕的消息,写了一首《招子昂歌》,送给赵孟頫。

这个“招”,有招呼、召唤、挽留之意,实则是招其神气,让朋友们梦绕魂牵;招其音容,可让朋友欢乐;招其笑貌,可使朋友忘其远去。

华夏大一统,于唐而后,至元朝建立,约500年未见,对于当时的一些有识之士来说,效命新朝,为统一的国家尽其力,是一件光荣的事儿。

世祖一生遍览东西方各类人物,看见赵孟頫,认为他“有如神仙中人”,大喜之下,竟然让他坐在右丞叶李之上——用朝廷礼仪来看,那已经是非同一般的宠爱。

据说这时的世祖非常胖,而且患有严重的痛风,身体状况不大好,整天在朝堂上看见的,都是不养眼的南人北汉,赵孟頫一出现,眼前一亮,神情大好。

御史中丞看到世祖特别喜欢赵孟頫,而且要给予较高的官职,上奏章说:孟頫是前朝的宗室,咱不能让他太贴近皇帝您啊。

程钜夫马上回奏皇帝:圣明的皇帝,只要是贤德之人,不论从哪儿来,咱都要一视同仁,不能歧视,更不能区别对待,他们这样说话,是说我把一些敌对分子也引入朝中,这是想陷害我对皇帝您不忠诚啊。

世祖呵斥了御史中丞,并命左右的侍卫把他架出去了——并非拉出去斩了或者打屁股,只是不想听他的话罢了。

元世祖对赵孟頫的关怀,可谓无微不至。

“他日,行东御墙外,道险,孟頫马跌堕于河。桑哥闻之,言于帝,移筑御墙稍西二丈许。帝闻孟頫素贫,赐钞五十锭。”

《元史》上的这段记录,显示了世祖对赵孟頫的关心,确实细致入微——有一次,赵孟頫骑马行至东御墙外,因为道路狭窄,赵孟頫不幸跌入河里。桑哥听说后,告诉了世祖皇帝。

忽必烈的第一反应,是命令把宫墙收缩回两丈有余,让狭窄的道路变宽。道险,已经摔了一个赵孟頫,也可能会摔其他大臣;同时,赵孟頫已经被摔了一次,当然还可能被摔第二次甚至更多次,把宫墙向内挪了两丈左右,宁可皇宫变小,也不要再让行人受伤。

考虑大臣的安全,甚于考虑皇宫的阔大恢宏和考虑皇家的面子,这样的皇帝,自古以来,唯此一个。

听说赵孟頫家里很穷,又特意赐给他一笔钱,让他维持应有的尊严和脸面。

至元二十五年,江淮行省参政管如德奉旨求贤,其旨为“根寻好人,根寻不亏面皮、正当底人。”这说明,元朝政权在选人的时候,并不单纯看其是否是知名儒者,是否熟谙四书五经,而是查其品质,辨其名声。

“失之于宽”的元朝

朱元璋得天下以后,召集大臣,询问政事得失。马翼对曰:“元有天下,以宽得之,亦以宽失之。”

在《皇明宝训》中,对这一事件是这样记载的:

帝御奉天门,召见元朝旧臣。问以政事得失。诸人各有所对。有色目人马翼独曰:臣等皆元朝臣子,既不能死节,若又言元朝之得失,其罪愈大矣。帝曰:不然。朕欲聞元朝之失,正欲为朕之监戒。如行车者,前车既覆,后车不当循其辙也。朕观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宽。昔秦失于暴,汉兴济之以宽,以宽济猛是为得之;今元朝失之于宽,故朕济之以猛,宽猛相济,惟务适宜尔。

这一番话虽然简短,却道出朱元璋为何成为“剥皮行者”(朱元璋大力治贪,经常把贪腐官员活活剥皮)的缘由。明太祖也承认元朝是以宽得天下,同样以宽失天下,因此,他吸取元朝灭亡的教训,打算“宽猛相济”,在与元朝的具体区别上,主要是“济之以猛”。

元朝方亡,朱元璋和马翼,与我们这些今人相比,是离元朝更近的人,他们的感受,应该比我们更恳切,更真实,也更接近历史真相。

“昔中国大宋皇帝主天下三百一十余年,后其子孙不能敬天爱民,故天生元朝太祖皇帝,起于漠北,凡达达、回回、诸番君长尽平定之,太祖之孙以仁德著称,为世祖皇帝,混一天下,九夷八蛮、海外番国归于一统,百年之间,其恩德孰不思慕,号令孰不畏惧,是时四方无虞,民康物阜。”

朱元璋的这番宋元之论,虽然仍有朝代更替、王气移换的传统王朝认知论,但对于元朝的肯定,还是溢于言表的。

在不久关于元朝的另一次谈话中,朱元璋再次批评了宋朝的朝政,指出元朝取宋而代之,是天命所归。

“皇天眷佑,惟一视之,故受天命为天下大君者,上奉天道,一视同仁,使巨细诸国,殊方异类之民,咸跻乎仁寿,而友邦远国顺天事大,以保国安民,皇天监之,亦克昌焉。曩者,我中国宋君奢纵怠荒,奸臣乱政,天监否德,于是命元世祖肇基朔漠,入统华夏,生民赖以安静,七十余年。”

由此而见,由元入明的朱元璋,虽然推翻了元朝,但却对宋朝没有好感,而对元朝却不吝赞美之词。

元末明初学者叶子奇(约1327年—约1390年)在其著作《草木子》里也提到元朝刑罚宽松。“元世祖定天下之刑,笞杖徒流绞五等。笞杖罪既定,曰天饶他一下,地饶他一下,我饶他一下,自是合笞五十,止笞四十七,合杖一百十,止杖一百七。天下死囚,审谳已定,亦不加刑,皆老死于囹圄。自后惟秦王伯颜出天下囚始一加刑。八十年之中,老稚不曾覩斩戮,及见一死人头,辄相惊骇。可谓胜残去杀,黎元在海涵春育之中矣!”

试以元代与宋代的“大辟”(死刑)人数相比,则宽严与否,不问可知。

约翰·曼在《忽必烈汗》一书中写道:“宋朝刑律开出的可处以死罪的罪行共计293项,元朝只有135项。”

约翰·曼说:“在1260年与1307年之间,共有2743名罪犯被处决(尽管有9年的缺失记录),在一亿人口中平均每年处决72人。”     而在宋代,据《文献通考》所载,“太祖开宝八年三月,有司言,三年至今,诏所贷死罪凡4108人。”即便在宋朝以“仁政”闻名的仁宗朝,一年内处死的人,比元朝38年总共处死的人还要多345人。“仁宗天圣四年,刑部侍郎燕肃奏,天圣三年,断大辟2436人。”

另外,在节俭方面,元朝也颇有可取之处。

《皇明宝训》记载:帝谓李善长曰:元朝得天下,累世方造寺都殿宇,今我创业之初,半载之间造宫室五百余间,可及其速矣。此已可悔也。

元朝的统治者十分节俭,得天下以后,很久才整治宫殿,而明朝皇帝坐天下刚刚半年就大兴土木,造了宫室五百多间,让朱元璋与元人相比很后悔。

在社会治理方面,元朝也有自己的一套深获民心的方法。

叶子奇在《草木子》中说:“元惠民有局,养济有院,重囚有粮,皆仁政也。元自世祖以来,凡遇天寿圣节,天下郡县立山棚,百戏迎引,大开宴贺。至庚申帝当诞日,禁天下屠宰,不宴贺,虑其多杀以烦民也。”

元亡明兴,叶子奇也是遗民,不排除对元朝有格外的留恋,但他的记述,仍然对我们认识元朝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元朝自世祖混一之后,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轻刑薄赋,兵革罕用,生者有养,死者有葬,行旅万里,宿泊如家,诚所谓盛也矣。”

子虚乌有的“四等人制”

后世认为元朝实行所谓的“四等人制”,把汉人尤其是南人置于社会的最低层级,其实从现有的史料上,很难获得证实。

据考证,所谓的元朝实行“四等人制”的说法,最早出现在民国时期出版的《蒙兀儿史记》一书中。书的作者屠寄(1856年—1921年)是江苏武进人,光绪十八年(1892年)进士。

从1911年起,屠寄先后三次将先写成部分在常州自家刻印,并继续撰写、修订,全书于1934年刊行。屠寄1913年辞武进县知事职,“一意著述,朝夕寝馈于蒙兀儿史者,前后凡五年。”

屠寄在书中提及元朝存在“四等人制”,却没有给出任何史料依据,只是一种臆测。

黄仁宇在《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中提到:

“元朝人之种族观念,事诚有之。可是刘秉忠、姚枢、许衡以文学侍从之臣替世祖忽必烈创设典章制度,史天泽、董文炳为元朝开国打江山前后数十年,范文虎以宋朝降将征日本又失败之后仍以中书右丞商议枢密院事,可见得汉人并未完全被歧视。即到后期汉人难于在朝中执掌大权,可是在御史台以监察官的身份纠举蒙古色目大臣,仍毫不假借,也有实效。而贺惟一做到御史大夫和左丞相也算是位極人臣。”

根据萧启庆先生的遗著《元代进士辑考》(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2012)研究,元代历科总录取人数并不都是100人。其分配标准也未必是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族群1:1:1:1,南宋朝境内的江南儒者,其儒学水平要远高于蒙古人、色目人和原金朝境内的儒生,因此,倘遇科举,仍然是“南人”的天下。

元太宗十年(1238年)举行第一次科举,之后停了70多年,1313年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定的规则是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各录取最多25人。但是实际操作的时候,1315年第一次录取进士56人,其中蒙古人、色目人16人,汉人南人40人(汉人11人,南人29人)。南人录取了29人,已经超过了元仁宗规定的四大族群均不得超过25人的规定。

延佑五年第二次开科,可考者蒙古、色目人进士仅4人,汉人进士13人,南人26人;至治元年科,左榜进士(汉人、南人)43名,右榜进士(蒙古、色目)21名。

日本学者船田善之先生说,元代的科举制度是由程钜夫、李孟和许师敬拟定的。程钜夫当时建议,“当今设科,宜优蒙古、色目人以劝其趣学。”

汉人尤其是南人对儒学的承继和弘扬已经不需多言,跨入元代,需要做的是影响蒙古人和所谓的色目人,让他们中的精英分子,也投入儒学的怀抱,成为儒家的弟子,共同接受儒家文化的影响,让儒家文化成为各民族精英的共同文化,这样的企图,其实是一种意旨深远的文化同化。

程钜夫的逻辑是,如果让科举继续成为元朝的主流取士通道,首先要做的就是让蒙古人和所谓的色目人能够接受儒学影响并致力于儒家文化的学习,并最终接受在一个制度即科举制度下来公平获得走入统治集团的机会。

船田善之认为,“在科举背景下,士人让蒙古人和色目人精通儒学,有让他们处于自己的结构范围之内的意图。”

在他的《色目人与元代制度、社会——重新探讨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划分的位置》一文中,船田善之认为,“在同时代的非汉语史料中,是找不到相当于‘色目人的词汇或概念的。色目人的词源是汉语,这个概念也只存在于汉语中。色目人一词及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的划分只是存在汉语世界即通用在汉族之中。总之,色目人就是汉族的认知世界的产物。”

这位日本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指出,“直到元朝中期连执法官吏也不清楚对色目人的明确界定。色目人的范畴由法律规定、社会习俗和文化背景的差异而产生。汉族和非汉族之间的制度区别是由汉人官员提议的。”

和其他一些学者一样,船田善之承认“元代许多高级官吏都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当”,但其缘由,却不是所谓的“四等人制”,而是“根脚(Mon. huJaˇγur)”的反应,因为“蒙古政权重视家世与政权的关系”。

《庚申外史》记载:“惜乎,元朝之法,惟论根脚。其余图大政为相者,皆根脚人也。”

船田善之得出的结论是:元朝统治的特点是“集团主义”,即统辖每个集团的方式各有不同,在为官方面重视“根脚”和“参用”之平衡。

依据相关资料,元朝建立之初,蒙古人之贫穷者,亦多有被卖为人奴的,以至于朝廷不得不专门设立一项政府财政支出,来赎买这些蒙古人,让他们恢复自由身。

而随着这样的蒙古人越来越多,后来的蒙古统治者已经无力去赎买,只能顺其自然,听之任之。

莫里斯·罗沙比在《忽必烈和他的世界帝国》一书中写道:“忽必烈希望南宋汉人不要把自己看做是一个被征服的民族,而应看做蒙古统治下大一统中国的臣民,其地位几乎和蒙古人的地位相等。”

在这本书的结尾,莫里斯·罗沙比说:“他努力保护帝国境内各种不同民族臣民的幸福安宁,并提升他们的利益,而这样周全的考虑在那个时代是非常罕见的。”

责任编辑 陈 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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