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实践性反思及其价值论澄明
——马克思新哲学观的确立及革命意义

2019-02-22 06:06袁祖社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现实

袁祖社

(陕西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诞生于19世纪4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公认为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场深刻的伟大革命性变革的最重要的理论成果。此一新哲学的出场,不仅仅具有形态学的意义,更具有知识论意义上思维范式、叙述与话语逻辑,尤其是新的实践性思维智慧和鲜明的价值性关切等多方面的聚合效应。

马克思去世以后,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科学概括了马克思一生的“两个伟大发现”:“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这里就豁然开朗了,而先前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者社会主义批评家所做的一切研究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1]思想史的考察表明,自马克思主义哲学问世以来,国际知识界以及国内学术界对其变革所以发生的根源和秘密,提出了诸多的观点和见解。回到马克思的理论逻辑本身,回到马克思所处历史时代和实践境遇,回到马克思身处其中的思想文化氛围,不难发现,从理论形成的逻辑来讲,马克思所以能够有“两大发现”,关键在于其秉持“现实”的逻辑,直面“现实”难题,贡献了一种立足实践基础上的“现实性思维智慧”,有效破解现代性文明所导致的人类生存与生活之诸多悖谬的新的哲学理论。

一、“现实”及其批判的新历史理性出场逻辑:以实践性思维的方式为马克思的新哲学“正名”

关于马克思新哲学的性质及其准确表达问题,以及决定对此一性质理解的根据问题,自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以后,一直处于论争之中。中国大陆学界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展开了对马克思哲学观性质的激烈论辩,提出了多个诠释视角和理解范式,典型的表达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等,不一而足,同时马克思本人也被描述或者刻画为“科学的实证主义的马克思”和“人道的马克思”,在一定意义上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

名称之争并不能遮蔽马克思哲学本身固有的新的理论质素。那么,这样一种新哲学究竟以何种方式,立足何种理念预设变革了以往的旧哲学。思想史上,一种新哲学的诞生和出场,一种新哲学所以能够获得一切进步人类的尊重、认同,不仅仅在于其提出了某种新的“概念”和范畴,而在于其所提出的新的主张,从根本上矫正了以往陷入歧途的人类思维的坐标方位,把准了当时时代的脉搏,深度契合了当时历史时代的变革逻辑,准确回答了人类未来演进的应然性目标和方向。毫无疑问,无论就哲学思维的新立足点,还是就其所表现出来的立场、境界和情怀来看,马克思哲学都表现出了迥然有别于以往旧哲学的异质性,从而成为引领、指导人类前行的旗帜。

正确选择和科学认定一个足以表达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核心概念,藉此表达这一新哲学自身之独特的理论特质和属性,彰显其本质上区别于其他形形色色的哲学观的最本质的意涵,明晰其丰沛且充满张力的话语意涵,以及对于日益复杂化的人类生存与生活现实的解释力,是人类文明转型的新的历史时期,时代向所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所提出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着眼整个西方哲学史,惟有对于一个范畴的创造性诠释和语义赋新,可以有充分的资质,表达马克思哲学的深刻底蕴,这一感念和范畴不是别的,就是“现实”。

进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生存与生活于其中的历史的和时代的真实,一个不容回避的客观事实是:“资产阶级社会现实”的虚伪性及其旧哲学对它的捍卫和辩护。资产阶级社会现实是资本主义革命的产物,这一革命的口号和正当性的理论基础,就是启蒙现代性所宣称并最终作为核心价值原则确立起来的所谓“自由”“民主”“平等”等抽象原则。这些旨在为资本统治张目的理念,已然变为新的历史现实、新的制度现实、新的思想文化现实以及新的生存和生活现实。显然,在资产阶级心目中,此乃人类“文明新现实”,完全符合人性本真,具有永久性和永恒性本质。

马克思生存和生活于其中的19世纪四五十年代到80年代, 是新技术普遍运用, 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全面确立, 资产阶级革命取得巨大成功, 资产阶级成为最终统治阶级的历史新时期。 对此, 马克思站在历史进步主义的立场, 对于其先进性和革命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在发表于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 马克思热枕地赞扬资产阶级的成就: “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 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 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 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 电话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 河川的通航, 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 ……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2]但是另一方面, 马克思同时也深刻地意识到, 这样一种现实因其捍卫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 因而具有明显的虚伪、 残酷及其非人道性。 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是由于财产的资本家私人占有所导致的工人的劳动以及社会关系全面“异化的现实”。 其基本表征就是, 资产阶级制度赤裸裸地公然坚持资本家阶级的利益最大化, 默认或者放任资本对于雇佣劳动的压榨与剥削, 并将此种为文明人类所不齿的行为视为天经地义的。 “市民社会开启资产阶级演进的历程。 市民阶级随生产力发展而滋生富裕行东, 富裕行东演变为剥削雇佣劳动的资本家。 资产阶级社会即是经由这些资本家群体化为控制社会财富与拥有政治强势的资本主义社会。 资产阶级以自己的阶级自觉, 开拓了私有财产关系的进路, 解脱了自己曾经为封建制度附属物的处境, 使人的社会性在独立和自由意义上得到实现, 使社会成员成为利己的市民, 标示着其作为进步的生产方式的体现者产生于14至15世纪的封建社会内部。”[3]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 马克思对无视、 忽视活生生的“历史现实”的德国落后的保守派理论的虚伪性, 展开针锋相对的无情批判: “对当代德国政治状况作斗争, 就是对现代各国的过去作斗争, 而过去的回忆依然困扰着这些国家。 ……当旧制度还是有史以来就存在的世界权力, 自由反而是个人突然产生的想法的时候, 简言之, 当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必定相信自己的合理性的时候, 它的历史是悲剧性的。 当旧制度作为现存的世界制度同新生的世界进行斗争的时候, 旧制度犯的是世界历史性的错误, 而不是个人的错误。 因而旧制度的灭亡也是悲剧性的。 ……现代的旧制度不过是真正主角已经死去的那种世界制度的丑角。 历史是认真的, 经过许多阶段才把陈旧的形态送进坟墓。 世界历史形态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它的喜剧。”[4](P7)

在上述分析和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明确提出了新哲学的宗旨和目标。有学者指出:“马克思哲学研究的对象是‘现实’,‘现实’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基石,是马克思与其他哲学决裂的分水岭。”[5]在范式变革与创新的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的新哲学(唯物史观)旨在发现、确立和重构哲学与其对象性现实的被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遮蔽、掩盖了的真实关系,从而为新哲学对于现实的批判提供和奠定新的根基。“因此,简要地说,马克思现实观的伟大变革意义在于:它根本不依赖于绝对者上帝或神秘的‘主客一体’,而完全从感性的—感性活动的—世界本身,来把握现实,来阐述现实的本质性一度。这样的本质性是存在的,它同样是在展开过程或是具体化行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普遍者;但这样的普遍者既不是理智的抽象规定,也不是被神秘化为‘实体’的思辨的思维,而是广义的生产方式或生活方式,是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动结构。马克思的现实观从根本上构成唯物史观的实质。”[6]立足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理论视野,在标志马克思主义新哲学观正式诞生和问世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清晰地表达了新哲学的现实关切旨趣:“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4](P516)此处所谓“现实前提”不是别的:“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4](P519)不仅如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4](P519)。

总之,实践的、历史的“现实”观构成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轴心和基石。马克思新哲学观的最杰出的理论贡献和创见,集中体现在其对“现实”的批判性分析之中。哲学史的发展表明,从历史上看,第一次把理论分析的视野转向由资产阶级的观念和意志所创构和主导的“虚假现实”,力图在一个新的思想制高点上全面、深刻地揭示其真相,马克思是历史第一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的哲学就是面向“人的生存与生活现实”的实践的价值哲学,是倾情关注现实个人的发展、命运与解放的新哲学。“这不仅体现在它对自己提出如此之高的现实诉求,也不仅体现在它如此之准地从现实中汲取时代精神的精华,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如此之深刻地引领和改变现实。对于马克思来说,对现实的探索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极其重大的实践问题。马克思的现实观也并非一门价值中立意义上的纯粹学问,而是实现人类解放的行动指南。”[7]

二、直面“现实的人”与“人的现实”的分裂:马克思伟大哲学革命发生的实践根由

依照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人类历史的发展的悖谬性现象,在于“现实的人”在现实中往往是“非现实”的,“非现实的定在”是个体的宿命。也就是说,个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并没有如其所愿,持续地获得特定制度、文化和思想观念所本应给予他的一切“应得”。相反,“缺失”和“非完整”“非完满”等构成其生存与生活的常态。

思想的现实逻辑与现实的思想逻辑之间向来存在巨大鸿沟。在人类思想史上,有关人类之复杂的生存与生活现实的理论之思,观念、观点异彩纷呈,成果丰富异常,对于同一现实的认识、理解以及分析评判方式等,也从来未获得过实质性的同一。何以如此?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仍然是利益的纷争与直接或间接的捍卫。马克思有言:“人类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8]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不管愿意不愿意,一些思想、理论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粉饰或者遮蔽某种“现实”的工具。属人的现实以及人属的现实因此充满了诡异性。有学者指出,一般说来,在黑格尔—马克思的视域内,作为哲学概念的“现实”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实存,即当下已经存在的东西。二是本质性存在,不是现象的、偶然的、可能性的存在。“本质性存在可以是一种尚不实存的东西,如理念。使之实现,成为一种实存,就是所谓的现实化。黑格尔力图把这两方面的含义整合起来,认定‘现实’必须是实存性与本质性的统一。”[9]对黑格尔所持的“现实”观的缺陷之所在,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给予了尖锐的批评:“思辨的思维从各种不同的现实的果实中得出一个抽象的‘果实”’,把这个‘果实’当作本质,而现实的奥秘只是本质的体现。”[4](P277)经典作家的上述批判启示我们,一方面,“人的现实”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获得性的、历史造就的。质言之,“人的现实”就是人依靠自己的理论和实践能力所建构、所造就和拥有的一切。问题不在于人的现实性的历史造就本身,而在于人的现实性的存在与表现方式。如此,问题就转变于对于人的现实性何以可能的反思。因为,历史上和现实中,属人的现实历来就存在合理性与非合理性的分殊。对“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的反思,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视为是合理性的价值努力。另一方面,人的现实性同时内在地关联着人的普遍性、全面性、丰富性,就是人依靠自己的物质实践和精神生活的一切获得自我造就性,是人的自我获得性——人的深刻的内在性。人依据并通过自我造就的现实,获得全面的自我观照和对象性规定。在这个意义上,“现实性”品质赋予了人之为人的一切。失去“现实性”或者被剥夺了“现实性”的人,一定是片面的、异化的人,其存在一定是非自主的、残缺态的、非美好的。以马克思在《资本论》对资本主义分工的批判为例,马克思指出,“压抑肌肉的多方面运动,侵吞身体和精神上的一般自由活动,甚至减轻劳动也成了折磨人的手段。因为机器不是使工人摆脱劳动,而是使工人的劳动毫无内容。不是工人使用劳动条件,相反地,而是劳动条件使用工人。不过,这种颠倒只是随着机器的采用才取得了技术上很明显的现实性。由于劳动资料变成了自动机,所以它在劳动过程中本身作为资本,作为支配和吮吸活劳动力的死劳动而同工人相对立。”[10](P463-464)不仅如此,随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而来的愈来愈专业化和专门化的分工,“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工人的多种多样的生产志趣和生产才能,人为地培植工人片面的技巧,这正像在拉普拉塔各洲人们为了得到生牲畜的皮或油而屠宰整只牲畜一样。不仅各种局部劳动分配给不同的个体,而且个体本身也被分割开来,成为某种局部劳动的工具,这些,梅涅瓦·阿格利巴把人说成是人身体的一个片断这种荒谬的语言就实现了”[10](P399)。

在一个资本逻辑和自由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占主导地位的资产阶级社会,并非所有的人都有能力、有资格获得现实性,依照自己的意愿实现自己的现实性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站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揭示了上述用于粉饰“资产阶级化的非人现实”的本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尽管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和对“现实”的关注与反思,依然没有摆脱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但其有关“异化劳动”的理论分析,已经表达了其与旧哲学所掩饰和辩护、捍卫的“现实”之毫不妥协的立场和态度。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描绘了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工人劳动的真实现状,“劳动者降低为商品,而且是最无足轻重的商品;劳动者的贫困同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成正比;……劳动者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劳动者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是变成廉价的商品。随着实物世界的涨价,人类世界也正比例地落价。……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产品,作为异己的东西,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独立力量,是同劳动对立的。……劳动者把自己外化在他的产品中,这不仅意味着他的劳动成为对象,成为外部的存在,而且还意味着它的劳动作为一种异己的东西不依赖于他而在他之外存在着,并成为与他相对立的独立力量;意味着他贯注到对象中去的生命作为敌对和异己的力量同他对抗。”[11]

依马克思之见,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这种全面异化关系所以成为残酷现实,在于资产阶级社会之人性论基础“自私论”的虚假假设。自私既然是人的自然本性,因此,建立在人性自私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是天然合理的。因此,属人的“现实”,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为人所提供的一切。相应地,对于这一“现实”的任何形式的反抗,都是不合法的。人性自私论的主张,源于近代启蒙哲学时期以边沁、密尔等为代表的实质性是利己主义的功利主义哲学信念。在创始人边沁看来,“社会是一种虚构的团体,由被认作其成员的个人所组成。”[12]不难看出,功利主义不过是业已掌握统治权的资产阶级之新的意识形态话语,其宣称的所谓“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实质上是为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资本对于劳动的剥削关系的合法性做理论辩护而已。同样,古典经济学的奠基者之一亚当·斯密,更是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基础,崇尚自由市场经济社会中“物物自由交换的自利性”,为人的“自私性”现实张目。对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语道破其实质和虚伪性:“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在这个共同体中,人把自己看做社会存在物;后一种是市民社会中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把别人看作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成为外力随意摆布的玩物”[4](P30)。

不难看出,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的哲学理论刻意制造现实的个人与社会共同体之间的紧张关系,其结果,造成了“人的现实”与“现实的人”之间的激烈冲突。以资产阶级所宣扬的普遍“人权”为例,马克思指出,“任何一种所谓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主义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的人,即作为封闭于自身、私人利益、私人任性、同时脱离社会整体的个人的人。在这些权利中,人绝不是类存在物,相反地,类生活本身即社会却是个人的外部局限,却是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制。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财产和利己主义个人的保护。”[4](P42)可见,人的现实是现实的、历史的从事社会实践和物质资料生产的人们长期创造的结果,任何脱离这一实际过程,用理念规约现实,让现实服从于某种理念的做法,都注定是违背社会历史真理的。人的本质和人的现实,只能在人的具体的、历史的活动中,才能得到正确的说明。依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逻辑,人类走向现实、改变现实的过程,同时就是获得“社会性自我”身份的过程。因此,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P505)

三、中国道路对于人类生存与本质性“新现实”的创造性开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新文明立场与公共性价值新境界

社会真“现实”的产生与存在,遵循着双重逻辑:自然历史意义上的发生论逻辑以及人类思想理论基于某种新理念的实践理性建构逻辑。由于支配历史的特定理论和建构现实的理念,无一例外都是受到历史进程中某种意识形态化了的制度理性和思想观念的规制,因此,“现实”的呈现,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自始至终依照如其所是、如其所愿的方式,完全合乎规律、合乎人类意志和目的的。在这种情况下,“现实”思想建构化的结果,就一定会出现某种程度、某种意义的失真或者遮蔽,或者被有意无意地扭曲,从而思想、理论退化为对自己以非合理方式建构了的现实辩护的工具。思想、理论因了这种方式的自我堕落而严重异化了,失却了思想、理论的本真和本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被称之为人类思想的良知。这样一种新的理论从来不屑于隐瞒自己对于“资产阶级利益化现实”的彻底的批判立场和态度,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毫无妥协地同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做无情的斗争。马克思实践的现实观新哲学所开显的,是一种旨在将人类文明所公认的合理的价值理念确立为文明人类的集体行动准则,是一种卓越的具体理性现实化的诉求。其实质在于回答,在一个私人利益至高无上的时代,以实践公共性思维方式有效把握、表征进而改变复杂“私利化现实”是何以可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秉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之“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实践逻辑,依照人类文明道路的先进价值理性规制,依靠一代代中国人的辛勤与智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开显了文明转型新时代的新的历史和社会现实。有学者指出:“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结晶,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理想的产物,体现了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真理力量,也体现了未来社会美好理想的道义力量。表征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哲学理念创新,熔铸真理力量与道义力量为一体。”[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开创的人类文明新现实,遵循“美好生活”本位的实践公共性生存与发展逻辑,就其理论轮廓和核心内容而言,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社会真现实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公共性特质的价值澄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充满着因巨大而强势的私利最大化钳制所导致的反人类性、伪人类性悖谬性,以及对于此种荒谬性、荒诞性事实的貌似合法性的苍白辩护。建立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基础上的,秉持美好生活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公共性新哲学,本质上是致力于从文明基因上改变明显不合理的生存现实,努力破解资本主导和主宰的狭隘性的利益格局,吁求一种实践性正义信念主宰的公共性社会的出场。在抽象理性思维占主导地位的近代西方社会,在一个被极度抽象化理解和规定了的以“自由”“民主”“平等”为基本规制的社会,冲破话语、制度的藩篱,需要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毅力。真现实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美好生活”本位的实践价值性生存与生活智慧,是先进的、优良的制度实践共同体中人民利益至上性的坚定表达,是对一切旧哲学之根深蒂固的“私人性”利益偏执的社会全面、深刻矫正,是对表征了人类文明正道的哲学发展新路的开辟。

其二,社会真现实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文明之新道,证历史价值之真理。人类生存和生活于其中的现实,毫无疑问是特定历史时期之特定理念构造的结果。人性及其与之相适应的人的现实是复杂的,人类的进化与发展的现实历程更是波光诡异。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究竟应该以何种有效、恰当的理念规制和解释现实,历来充满着激烈的论争。综观文明人类的发展历程,在现实的构建方面,自然主义的、超验主义的、自由主义等的观念,都曾经或者同时出现,依照自己认为合理、正当的方式,为人类的生存与生活现实立法。显然,任何一种“主义”背后,都必定有一种体系化的理性设计和圆融性的价值理念支撑。而历史的真实是,一旦此种构建得以实现,那么相应的就会有一套完整的对于社会历史主体与其所面对的对象世界的承诺。而这种承诺究竟代表和体现的是谁的意志,服务于何种目的,是非常清楚的。

其三,社会真现实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彰显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理想和美丽愿景。显然,形成、确立与人类文明演进形态、水平相一致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民族自觉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堪称典范。其要义,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美好生活”本位的实践性生存范式。“美好生活”本位的实践性生存范式之成为中国道路的核心理论内涵和必不可少的内容构成,经历了一个从不明晰到逐渐明晰的过程。社会主义制度向生活在此一制度和体制中的民众之最重要的承诺,一开始就是“好生活”。遗憾的是,在后来的发展实践中,由于在社会发展的目的、社会发展与人的自由权利的扩展、保障与实现等问题的理解和实践上,出现了明显的超越阶段论的严重偏差。进入新时期以来,伴随着对因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财富最大化之发展模式弊端的深刻、全面的反思,“可持续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等逐渐得以确立,发展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愿望的价值逻辑最终得以确立,并得到最大限度的实践和认同。②制度正义本位的公共治理旨趣。制度是道路的逻辑,制度正义是中国道路之合法性的内核。如何在社会转型、阶层分化和一定程度上“利益固化”的差异化、复杂化情境中,始终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的逻辑,避免财富分配的天平愈来愈向利益既得者偏斜,中国政府及时地提出了以社会公共价值为导向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其目的,是要以制度的力量,将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题中应有之义的“正义”等理想落到实处。当前,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进入“重大机遇期”“攻坚克难期”和“深水期”,面临着多重的“利益樊篱”,如果客观上存在的大幅面的社会非正义现象得不到及时解决,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如果不能为全体民众提供一个“程序正义”“过程正义”“结果正义”的优良的政治与社会环境,那么,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陷入所谓“合法化危机”。③人民利益至上的发展价值关切。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唯一主体。人民群众是社会现代化、社会改革开放实践的参与者,发展以人民为主体,发展依靠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最大共识。改革开放40年来,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的中国道路、中国模式的成功,固然有很多要素,但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坚实人民利益最大化和最广大人民群众之最普遍的福祉至上,坚持以制度理性的方式,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中国共产党不懈的追求,坚定不移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有不断的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无疑是其中最为关键的要素。

综上,人类社会发展史上,观念史所面临的突出难题,是破解“哲学”与“文明发展”脱节和背离的悖论。真正的哲学的本质和旨趣,在于以“介入”的姿态,形成、确立并保持与现实的“间距感”,以对整个人类命运的深切关切,对各种非合理化现实始终保持一种持续的反思批判。但哲学的具体遭遇却常常是,这一理论目标在实现过程中总是大打折扣而无法真正实现自己的目的。客观地讲,文明演进水平与哲学形态和思维之间的明显不一致,是思想史发展的常态。所以如此,在于哲学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获得过真正的独立性。现实的所谓“哲学”,很难做到纯粹,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主动或者被动地存在于历史中,依附于某种特定的制度、文化以及思想,并或多或少地受其影响、制约。观念史的演进表明,哪一种哲学能够较好回答和破解上述难题,哪一种哲学就能够进入人类文明大道的中央,引领和重塑文明形态,避免人类少走弯路,误入歧途,为人类普遍福祉的不断增加贡献更多的“福音”,从而获得普遍意义的认同和尊重。在这个意义上,文明的水准决定着哲学思维的高度。尽管人类文明的发展水平与哲学的发展之间并不是同一的,也并不总是内在一致的。哲学的发展,也绝对不是哲学家一厢情愿所期望的那样,与现实无涉,是“理念自我的自主证成”。真实的情形是,一种能够经得起历史理性检验的哲学及其所关注和造就的“现实”,总是受到多种多重因素的制约。马克思的现实观之彻底性、根本性和革命性意义,在于其鲜明的具体性的维度。有学者指出:“马克思关注的是具体的现实,不是抽象的原则。这里所谓的具体,主要是强调展开自身的过程。对于马克思的现实观来说,现实不是孤零零事实的积累,也不是赤裸裸结果的相加,而是同鲜活具体的历史过程交织在一起,这就意味着,具体的现实乃是生成性、历史性、开放性的存在。这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彻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7]

哲学是人类文明的精华。衡量、判断一种哲学及其由此所敞开的“现实”是否代表了人类文明进步的正确方向的根本标准,在于历史性比较观照的意义上,综合审视、考量这一哲学及其所秉持的人文价值理念是否正确,在于其代表谁的利益、为谁的生存与发展命运辩护。“公者千古,私者一时。”以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高追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洞悉了私有制、资本逻辑所导致的社会关系全面异化现实中,人的生存与生活世界所以不美好的全部秘密,提出了破解这一悖谬化现实的先进的思想理论,因而具有不竭的强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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