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化解债务 助推林场发展

2019-03-13 08:34王玉芬
财会学习 2019年6期
关键词:林场处理债务

王玉芬

摘要:本篇文章首先对广西林场债务发展现状进行阐述,从全面开展造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加、拖欠林场职工基本工资三个方面入手,对导致林场债务出现的主要因素进行解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妥善处理和化解林场债务的优化对策。

关键词:林场;债务;因素;处理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我国林场部门担具的职责和使命发生了一定改变,并朝着生态保护的趋势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国有林场在造林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职工日常生活等方面加大了资金投放力度,使得林场面临较为严重的债务问题。为了实现林场的稳定发展,就要做好债务处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对应的化解对策,在减少林场债务问题的同时,促进林场全面改革,实现国有林场的健康运营和发展。

一、广西林场债务发展现状

从场内走向场外,从过去大种树的“林场主”到如今多种经营的“山总裁”,实施国有林场改革以来,广西国有林场不断加快转型升级,走出了一条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双赢之路。

目前,全区参与改革的175家国有林场整合为146家,已有142家完成改革,完成率达97.3%;公益类林场达到93.9%,减编率达到30%,富余职工妥善安置,社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林场债务化解实现突破,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从当前情况来说,我国广西林场已经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工作,把林地承包给个人或者企业,其中七坡林场培育桉树无节材18万亩,2.6万亩精品林每亩年生长量达3立方米以上,30万亩达标林每亩年生长量2立方米以上。通过这种方式,有效的减少广西林场负债量,以此促进广西林场的稳定发展。

二、导致林场债务出现的主要因素

(一)全面开展造林项目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为了提升对林业建设资金投放力度,我国相关部门通过采用国际阶段、日援贷款等方式实现筹资,并把筹资资金应用带到林业建设中,开展各种造林项目。从造林项目自身角度来说,其作为一种公益性项目,项目落实之后可以产生较高的社会生态效益。但是由于林业项目投放周期相对较长,并且回报率比较小,通过采取上述各种借贷方式来实现造林,可以给社会建立大规模的人工林,实现社会生态环境的优化。但是在此过程中,林场需要担具巨大的贷款压力,背负众多债务。

(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加

通过调查得知,我国林场国内银行贷款数量已经超过3亿元,并且大部分贷款资金应用带国有林场基础建设项目中。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之后,我国相关部门对生态脆弱领域林业资源实施禁伐政策,并把公益林运营管理当作主体实现林业发展,禁止进行森林资源的砍伐。在这种情况下,使得国有林场经济收益不断减少[1]。并且,国家对林场基础建设资金投放力度较低,林场部门仅能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实现基础设施建设。

(三)拖欠林场职工基本工资

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国有林场采用的运营模式主要以自收自支为主,并且诸多林场全面实施企业化管理。为了保证职工的自身权益,林场通常给职工申请了养老保险等诸多保障。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全面提升,各种保险保额不断提高,同时 部分林场职工在退休之后,林场依旧需要给其缴纳部分报验,以此加剧了林场的自身经济压力。由于林场经济来源渠道较为单一,有限的资金已经不能保证林场的日常开支,从而出现拖欠职工工薪及社保费用的现象。

三、妥善处理和化解林场债务的优化对策

(一)加强林场债务处理

从林场债务自身角度来说,随着林场全面改革,为了将林场债务全面处理,可以结合债务产生原因提出对应的处理对策。化解债务方式及资金来源,可以通过采用政策核销、国家补助、地方政府补償等方式来处理。首先,针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所产生的各种债务,应该由国家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颁布相关政策来实现核销。其次,针对拖欠职工工薪及社保费用而产生的债务,应该结合具体情况,采取补交以及补发的方式加以处理。从拖欠社保费用角度来说,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设定相关政策,减少入保标准,把林场职工均根据相同标准参与到社保中,以此确保职工在退休之后也能实现老有所养。针对拖欠职工工薪现象,如果存在财务记录,可以及时补发;针对没有记录的,但是事实存在,为了确保林场的稳定运行,应该和职工进行充分交流,适当补发以此处理[2]。最后,因为林场用于办理业务所产生的债务,由林场根据现有资产采用承包或者租赁等方式进行处理。

(二)全面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首先,结合当前林场实际情况、运营范畴,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及统筹工作。其次,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分步实施,以县为单位对国有林场及各个管理站点实施合理规划及布局,并通过采取改建或者新建融合等方式,逐步进行,全面实现国有林场管理站点改建和建设。最后,加强资金投放,提升建设效率。把国有资产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到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优化,稳定落实。全面争取政府部门资金扶持,基础建设资金应该朝着国有林场方向倾斜,尽可能构建完善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长效管理体系。

(三)提升国有林场人员素质

为了缓解国有林场负债压力,就要结合国有林场实际情况,做好林场拖欠债务的核查工作,保证核查结果的合理性,酌情处理,合理核销。并且,在国有林场进行贷款申请过程中,应该加大核查力度,严格把关,从而引导国有林场的稳定发展。在引进管理人员时,应该适当的聘请林业院校毕业的高材生,这样才能充实林场相关人员基础实力,优化职工框架,增强林场职工的专业素养和水平。

(四)采用多种经营方式,提升林场发展活力

在保证林场生态及社会功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全面开展多种运营活动,给林场创造更好的效益。国有林场工资经费都需要列入到财政预算范畴内,对国有林场多种运营收益,采用“收支两条线”的方式,将其应用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许可林场适当开展林下经济活动。例如种植农作物、实现林业养殖等,给林业发展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林场及职工的自身收益。但是在此过程中,需要做好林业资源的保护工作,从而实现林业的稳定发展。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制,解决林场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问题

进入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之后,我国林业领域正式进入林业两危及管理粗放等现象,使得国有林场债务数量不断增多。并且,停采后临床缺少经济来源,但是还要负责各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职责,经济压力相对较大。为了缓解林场债务压力,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相关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此将林场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问题进行全面处理。针对林场职工来说,为了给其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林场提供诸多优惠政策,降低林场职工参保标准,给其养老等提供保证[3]。并且,完善国有林场社会救助体系,把满足低保要求的林场职工及家庭成员均列入到当期扶贫保障政策中,以此真正实现“应保尽保、维护稳定”的目标。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从国有林场自身角度来说,由于自身运营范畴较为广泛,建设的项目数量繁多,再加上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为了更好的满足社会发展需求,诸多林场均采用借贷的方式来实现运营和建设,随着债务数量的不断增多,从而加剧了林场还债压力。为了实现国有林场的稳定发展,就要结合债务产生因素,提出对应的处理对策,在给国有林场提供更多资金支持的同时,减少债务出现,从而给国有林场的今后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曾昭意.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探究[J].低碳世界,2018 (06):377-378.

[2]杨育红,李显玉,张丽,阿拉坦图雅.赤峰市国有林场改革几个重点问题的探讨[J].内蒙古林业科技,2016,42 (04):62-64.

[3]王世军,黄艳彬.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农业与技术,2015,35 (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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