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白(外五题)

2019-03-14 03:08赵淑萍
文学港 2019年2期
关键词:棋牌室英子牵牛花

赵淑萍

这世上,大部分的良善之人,不会咒别人死。当然,谋财害命者除外。但是,对于村里一个叫“梨花白”的人来说,就不一定了。

因为,他是给死人穿衣的。村里的老人们,在生前,就准备好了一套寿衣,专为以后赴阴曹地府时穿。入殓或者火化前这行头就得全副换上。那寿衣,往往是中式衣服,老太太的鞋子,还绣着繁密的花,和戏文里的一样。为了留在阳间的最后印象,这衣服当然要穿得光鲜、体面,不能皱巴巴的。可是,死者的身体僵硬了,不好穿,而且亲人们穿,又怕眼泪掉在上面,怕逝者后世流泪烦忧。于是,就有了专门给死人穿衣的人。这钱好赚,以前两、三百现在七、八百了。而且,主家还得给穿衣人好酒好烟伺候着,伺候他也等于在给死者尽孝。

这村里能够给死人穿衣服的也就两人。有一人已经很老了,穿得不利索了,现在,有丧事的人家都来找“梨花白”,甚至,外村的人也慕名来请他。

“梨花白”眉清目秀,长得不赖。他爹娘去世得早,就剩下了他和弟弟两个。以前大家都穷,这两兄弟孤苦伶仃的日子更难过。平时,就种点庄稼,还给人家干点杂活。“梨花白”的弟弟,绰号叫“猫头鹰”,经常小偷小摸。比如别人家地里的瓜熟了,番薯可收了,他就半夜三更去偷,但是,绝对是东家偷一点,西家偷一点,匀开偷,偷瓜挑熟的,决不踩死瓜藤和生瓜蛋子。偷桃子常偷那种歪劣干瘪的,但不偷饱满丰润的。除了吃的,其它东西都不偷。日子长了,村里人知道是他,只是骂几声,也不怎么理论。因为昼伏夜出,就有了“猫头鹰”的绰号。起初,人们怀疑“梨花白”也参与了。但一天,有人经过他们破败的屋,漏风的墙里传出了“梨花白”的厉声呵斥:“你我管不了了,但偷来的东西,我饿死也不吃!吃了,脏了手,怎么给死去的人穿衣?”有一次,人高马大的“猫头鹰”,在一个外乡人这里讹钱(按今天的话说就是“碰瓷”)。这时,“梨花白”赶来了,甩手就是一巴掌,“猫头鹰”就乖乖地跟着哥哥走了,从此再无此行径。

“梨花白”面庞白皙,空闲的日子,夏天,常穿一件雪白的纺绸衫,摇着一把折扇,很有点文化味。因为爱听说书,那三国、水浒、隋唐英雄传之类的,他熟了,乘凉时就讲给别人听。他讲得最生动的是“三请樊梨花”。凡此种种,就是他被叫“梨花白”的由来。要说他那双手,不仅白,而且巧。他穿寿衣,平整,妥帖,整个像被熨过一样。穿时,他戴上手套、口罩,那神情是凝重肃穆的,如在进行一项无比庄重的仪式。人们对他客气,也跟他聊天,但终究不会长谈,更不会深交,可能多少有点忌讳。

村里死人,对这家来说是噩耗,对“梨花白”来说无疑是个好日子。有一年夏天大热,村里的老人被生生热死的就有七、八个。“这下可好,‘梨花白发财了。”村人说。可是,“梨花白”的一大半钱都给了弟弟。“猫头鹰”就带着这笔钱和一位寡妇住在一起了,不久,四十多岁的寡妇,居然添了一个漂亮的女娃。

村西的一位孤老婆子,年岁高了。不知什么时候起她每晚都穿着寿衣睡。她怕自己有一天睡着睡着就醒不来了。她孤身一个,又没钱,没人给她穿寿衣的。你想,大热天捂着寿衣睡,不病也得捂出病来。后来,“梨花白”特地跑去,劝她“别担心,有我呢,我会给你穿寿衣的,我不要一分钱。”老婆婆顿时神清气爽,身体硬朗了不少。

但是,人們还是判断,“梨花白”一定每天盼着这村子死人。死了人他才有生意。特别是富户李三,就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梨花白”铁定盼着有人归天。李三因为自己带了好多种病在身上,当面对“梨花白”客气地说:“我说‘梨花白,我高血压心脏又不好,什么时候两眼一闭就去了,到时,你给我穿衣,我备了上十一下九件,你一件件都要给我穿得齐整、舒服,我儿子一定给你双倍价。”

那天,李三从外面回来,天色已晚,抄近路走小道,走得急了点,突然感到晕眩、气闷,跌倒在路边。而这时,路边只有“梨花白”一人经过。“梨花白”二话不说,平时文质彬彬的他,咬破了李三的手指,然后背起李三狂奔,跑到附近的诊所。就这样,李三捡回了一条命。后来,人们再没说过他盼村里死人的话了。

年复一年,“梨花白”也老了,头发雪白了,但身子很硬朗,他孑然一身,仍然在给逝者穿衣。

那天,“猫头鹰”亭亭玉立的女儿,在梨花地里举着手机拍照。“梨花白”和“猫头鹰”打路边走过。“我说侄女,你别拍梨花了,拍我们吧。我们两个,头发也跟梨花一样白。”夕阳中,“梨花白”脸上的笑容很灿烂。可是,不知怎么随即黯淡了。他对弟弟说:“我给那么多人穿了寿衣,谁又给我来穿呢?又有谁会像我这样把‘穿寿衣当一回事?”

默兰先生

默兰先生姓蒋,名涵之,“默兰”是号。他是江城著名的花鸟画家。江城的人都以拥有他的画为荣。但是,他的画得预约,不管是朋友来求,还是企业家、收藏家来买,他都按时间先后排。那画,没有一年半载是拿不到的。

默兰先生有自己的生活节奏。晚上九点,他开始修禅、打坐,东方欲晓,他上床睡觉,一直睡到下午两点多。然后洗漱、喝茶、吃饭、喂鸟、莳弄花草。完了,开始作画,他画得最多的是兰花。那兰花,神清骨秀,远远看着似乎有幽香隐隐飘来。所以,久而久之,人们就直呼他的号,不呼他的名了。傍晚时分,他出去遛狗,等他回来,再翻几页书,差不多又可以打坐了。

他那画,自己觉得不满意的,就揉成一团丢到一个很大的废纸筐,等筐满时他就去烧掉。画得满意的,他还得挂墙上,自己端详一阵子,方才交出去。这么一来,你要他的画,就得耐心等。

默兰先生的生活令人羡慕。他有上好的纸和笔、上好的酒,他有钱有闲有名又有实力。就看他那书房吧,很大,100多平方,内有红木桌椅,各种石刻、玉雕和珍贵藏书,案头蒲草萌绿,架上兰花吐蕊。他还养着黑白二家伙。黑色的是一只八哥,一打照面,就会正腔圆地说“欢迎光临!”然后,不时会自发地说“你好!”白的是一只哈巴狗,常依偎在主人身边,露出憨憨的惹人爱怜的神情。更绝的是那只狗嘴里老衔着一根骨头,仔细看,原来是做得很精致很逼真的一根玩具骨头,少说也要上千元。默兰先生不仅自己会玩,他要他家的狗也能玩。

默兰先生祖上曾中过进士,诗书传家。他8岁起,父亲就每天给他裁好毛边纸,要他写50个楷书。如果不认真,就重写50个。此外还要分阶段读书架上的书。可是,等他十八岁真正迷上书画和《庄子》的时候,文革开始了。他在工厂里呆过,改革开放后,开过个体书店,甚至还到娱乐场所去表演吉它。他的吉它弹奏,曾获江城音乐大赛流行组金奖。“艺术是相通的,无非把毛笔换成了弦。绘画讲究线条,音乐注重旋律。可绘画也有节奏,音乐也有线条感。”他说。

书画是个奢侈的爱好。好长一段时间,默兰先生买不起画册,买不起好的纸笔,真有一筹莫展之感。怎么办?靠吉它表演所得的小费也是毛毛雨。于是,有一天,他把书、笔打包,统统塞在床底下,向商海进军了。“凭本事赚钱,也没什么可耻的。”他说。当他掘得人生的第一桶金后,他立马定做了一批笔,又买了40来万宣纸。“以后万一我落魄了怎么办? 得给自己备着。”他说。老天对他也眷顾,从商的5年,顺风顺水,他赚了足够的钱。生意正兴隆,他却决绝地退出了。“我是为了艺术去赚钱,有了钱,可以买我要买的,看我想看的,人生苦短,钱是赚不完的,但艺术荒废不起。”他说。

如今,他买的那些纸熟透了,自然风化,用上好的纸笔和墨作画,线条松动,墨色鲜明,相得益彰。做纸的那位老总前几年还来过,不同的是,以前默兰先生汇款买纸,现在是对方以纸来换他的画。

默兰先生满头白发,但肌肤白皙、润泽。当看到一些很奇葩的书法表演,行为艺术,他就叹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对于古人古画他津津乐道,讲起修禅也来精神,但是,有人拿画让他指点,他就三缄其口。开作品研讨会,他总是坐在角落,前面的人好话说得差不多了,到他这儿时间也到了,他打个马虎眼就过去了。如果为时尚早,眼看要轮到他发言,他就出去抽个烟或上个厕所,耍赖。按他的话说,请他,不忍扫别人的兴,而拿了红包又怎忍心说坏话,好话又说不出口,干脆就耍赖。“我日里睡觉,夜间打坐,多跟狗说话,少跟人说话,就是怕得罪人啊。”他说。

江城的美协组织笔会,默兰先生也不推脱。现场作画,有些画家专画简单的,或敷衍一下,也有画了说章忘记带了的。因为,这些画往往是“充公”的。默兰先生却很认真地画,而且很慎重地盖上章。

默兰先生的画,人们就是喜欢,看着就是雅,看着就是能让人心静下来。但是,也有一些年轻人不以为然,说,默兰先生的画功底很厚,但四平八稳,过于圆熟,缺了些个性。“没有个性也是个性。”话传到默兰先生耳朵,他淡然一笑。

阿芸嫂

我爷爷的百岁忌日到了,妈叫我回乡下老家,说家里要做佛事。

念佛的老太太们来了。一个个木桩似的坐着,嘴里念念有词。木鱼敲起来了。木鱼敲得不赖,节奏很好,跟念佛声很合拍。我把目光投向那个敲木鱼的人。

阿芸嫂!她穿着素净的衣服,神态安详,一手挼着佛珠,一手敲木鱼,专心致志。

我吃了一惊。童年时的一幕浮现在我脑海里。当年,队里拣棉花,妇女们都在晒谷场上,围着大大的竹匾一边拣棉花一边扯家常。不知怎么的,阿青嫂和阿芸嫂拌起嘴来。阿芸嫂伶牙俐齿,阿青嫂口拙,最后,阿青嫂甩出一句话:“有人呀,就那么贱,几根瓜,一把菜,都是好的。反正,身上的肉,又不会少一块。”这时,阿芸嫂就像被什么蜇了一下,脸一下黄了。“我不跟你一般见识”她说着,匆匆走开了。

年轻时阿芸嫂很俊。可是,她家很穷,没房子住,就住在大队的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她男人常年在外做小本生意,偶尔来了,也是病怏怏的,有气无力的样子。听说她丈夫不在时,有一次她公公拼命砸她的房门,边砸边骂。过了一会儿,阿芸嫂冲出房门,把门一关,也不知对骂了些什么,结果倒是她公公噤口了,悻悻地回去了。再接着,门开了,一个男人从房里走了出来。

破鞋!狐狸精!村里的女人背后都这么骂她。但是,她们很嫉妒。就是这个狐狸精,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有时还穿方口的黑皮鞋,鞋面一尘不染。“阿芸嫂,唱一个!”一群男人,从地头回来,碰到她,常常将她围堵住,要她唱一段越剧或本地滩簧。她也落落大方,唱将起来,忘了词就自己即兴编。唱罢,就有人将地里刚收来的果蔬分点给她。这时,女人们远远地在朝她这里翻白眼呢。她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倒很健壮,也收拾得整整齐齐。后来,我离开家乡了。听说她男人不久就死了,她成了寡妇。村里人铁定以为她会改嫁,没想到她就一直没动那个念头。后来,死命地砸门骂她的公公病了,她抓药、煎药,很细心地照料他。

三十年过去了。阿芸嫂的两个儿子据说出息了,都成了包工头。家里两幢高楼拔地而起,很是气派。

生活的重担似乎没压垮阿芸嫂,照顾公婆,给公婆送葬入殓,让儿子学技艺,娶媳妇,她一个女人,很不容易的。但是,她并没有苍苍老态。她仍然口齿伶俐,做事爽利。现在,该是享福的时候了,她突然吃素念起佛来了。村里有佛事,她还成了一个联络者,敲木鱼也成了她的专利。

佛事完毕,吃了点心,她跟我攀谈。她先是把我夸一通,说人还是应该读书,往高处去。她的两个儿子,有了钱,就开始“作孽”。不是赌就是嫖。特别是小儿子,外面养了个“狐狸精”,把媳妇撂在家里。那狐狸精还撺掇她小儿子离婚。她说她那个小儿媳妇,漂亮、贤惠,就是太懦弱,像软柿子一样任人捏。不久前,她带着小儿媳妇,到那个“狐狸精”住的地方,把“狐狸精”给教训一顿。而且,她还发狠话“我在,绝不会让你进我家的门。”

“哎,这是什么世道?有了钱就想换新的。逢場作戏,戏也只能唱半场呀。”她叹息道。

开棋牌室的女人

英子要嫁给阿翔的时候,母亲对她说,阿翔不是一个过日子的男人。凡是赌,不论是推牌九、挖花、斗地主、麻将,没有他不会的。

可是英子太爱阿翔了。阿翔长得多帅啊,眉目俊得像雕刻出来一样。更重要的是,英子自己肤色黝黑,过于娇小,她发誓找男人一定要找个人高马大面容白净的。再说,阿翔虽然俊,但不花心。他对于牌桌上博弈的兴趣显然大于对女孩的兴趣。英子是倒追的,英子机灵、活泼,五官也周正,小鸟依人的样子,看到英子,阿翔也觉得自己该成个家了。

不顾家人反对,英子毅然嫁给了阿翔。

果然,阿翔不是过日子的人。阿翔学的手艺是理发,但是,这理发店,后来都甩给他爹了,就给一些老头剃头、净脸、掏耳朵之类的。田地里的活,阿翔也不干,都是英子在干。风吹日晒,英子的脸更黑了。眼看人家夫妻起早贪黑地干,都造了新房,可自己家还是三间平屋。英子想着想着晚上就睡不着。可阿翔不管,照样去斗地主、打麻将。阿翔的牌技是公认的好,但是阿翔的手气是出奇的差,就是抓不上牌。这样,总是输的次数多,虽說他赌得不大,但就像没拧紧的水龙头,天长日久,流掉的还真不少。而且,英子提心吊胆的是,阿翔想翻本,去赌大的,那可就闯祸了。

想了好久,英子决定开棋牌室。她咬了咬牙,用家里所有的积蓄买了三张自动麻将桌。这乡村的棋牌室不比城里那种公开营业明码标价的,那是抽头也叫掰花红的。就说冲击麻将吧,四人中一人把底输光了就得重新来一局。主家根据赌资大小抽那一局赢家的钱,八元、十元、十五元不等。一般主家只是组织,如果三缺一,就自己凑搭子。有客人来了,就得起身让。英子想,这样一来,阿翔不用到外面去玩牌了。人少时凑搭子,人多时就挨不了桌了。

村里那么多“窝点”,数英子家的人气最旺,经常是三桌齐开,热闹得很。英子有本电话簿,把这一带能玩牌的人的号码都存下来了。通常是赌资大的一桌,专叫那些开私人厂子的老板。其次,是村里那些拿退休工资的老师和家里还过得滋润的。算准工匠们闲暇时分也可凑一桌。叫人有讲究,吵过架的不能同桌,有亲戚关系的不能同桌。路近的,直接上门叫,路远的还亲自骑着摩托车去带。而且,英子很大方,水果点心齐备着,倒茶倒水很殷勤。那些只看不赌的,吃点捞点英子也不在乎。有时玩主口袋里钱不够,英子也肯借。她家的棋牌室最干净。晚上客人要打多晚他们都陪着。渐渐的,英子自己也学会了麻将,可以凑搭子。英子和阿翔相反,她牌技不好,但手气却好得很。

别小看这个棋牌室,日里连着晚上,生意好的时候一天“抽头”居然达上千元。自从开了棋牌室,阿翔的赌瘾居然治好了。天天看人家输赢,旁观者清,十赌九输,也悟出道理了。这钱最终去哪儿了,还不是自家的桌子给吞了。这样一来,英子家很快就盖起了楼房。甚至,有常来的玩主开玩笑:

“英子,你家的厨房是我造的。”

“英子,你那套家具是我支援的。”

开着棋牌室,英子的心里一直不踏实。有时,她安慰自己,那些玩家,譬如他们是来娱乐消费。“骰子比过,并无罪过。”输赢皆由手气,而自己,尽量服务得让他们满意。而且,她家的麻将,最大的输赢也就几千元,那几万输赢的赌,就是抽头再多,她也不会组织的。

但是,还是有人沉湎其中,把婆娘辛辛苦苦积攒的钱都投在牌桌上了。她的好姐妹玉娟的丈夫就经常上她这里。她委婉地提示过几次,但是,开棋牌室的,总不能把玩主往外推吧。这样一来,玉娟就跟她生了嫌隙,还电话去举报英子的棋牌室。上边对这些乡村的小“窝点”也眼开眼闭,接到电话也就来走个过场,捣散就走。但英子心里很不是滋味。“你别来了,我怕了你老婆。”英子对玉娟的丈夫说。

“英子,还不如来你这呢。死鬼你这里不来,又到隔壁村的场子里去,来得更大了。”有一天,玉娟碰到她说。

村里的棋牌室都开不长,英子的棋牌室却顽强地开了十年。直到女儿出嫁,添了外孙后,英子决定把棋牌室关了。这时,阿翔重操旧业,给人理发了。

拳师的自白

你很奇怪吧?你心目中的武师一定是高大魁伟甚至彪悍的,可是,我个子不高,还这么白净、秀气。你心目中的武馆一定挂着沙袋摆着十八般武器吧?为什么我这里却满室字画,甚至,案头摆的都是菖蒲和干莲蓬?(那可都是文人墨客的清供)如果,不是因为我下巴上的这撮有意蓄着的胡须,还带点江湖气,你铁定认为我是个读书人,不是?

我告诉你,我曾经是个打架斗殴的主,是个做点小生意、图个衣食无忧的个体户。但是,现在我完全不是了。我有了野心,这野心,并非称雄一方,而是要把这祖传的内家拳发扬光大,让众人受益。

是什么改变了我?我给你讲两个人。一个是我的祖母。祖母缠着小脚,一辈子没出过村庄。身为武术教房的妻子,她一点也不会武功。她不怎么说话,只是笑盈盈的,但是,一开口,就能把大家镇住。我七岁时,父亲教我练武,十一二岁时,逞强好胜,经常和人比武打架,鼻青脸肿或者惹了祸回来。每当这时,父亲的脸就像雷雨将来时的天空,母亲在旁不言语,偷偷抹泪。祖母则把我拉过一边,给我上药,然后说“学了拳头有柴吃,读了经书有饭吃。俊儿呀,你还是要读书啊。”可是,我就是喜欢打拳。后来,父亲怕我闯祸,不肯再教我,我就去找爷爷的徒弟们。我跟着那些叔伯学,学着学着,我就想笑。我爷爷他可真有意思,每个人都教几招,但没有完整的一套。

十三岁那年,一天,我炫耀似的打拳给祖母看。祖母却很不屑:“我说俊儿,你爷爷很懒的,每天喝酒、打麻将,哪像你这样用功?他只是晨起或兴致来时,做些个简单的动作。他藏有一本秘笈,我给你。”于是,祖母踮着小脚,领着我,去往那破败的祖屋,从墙角挖开一块砖,下面有一叠厚厚的地契和一本手抄的书,这书,就是祖父在民国年间记载的详细拳谱。后来,祖母就坐在小椅子上,用拐杖给我比划那些动作。“俊儿啊,这些动作,多简单。你爷爷说,一个好的拳种就得简单、实用。”她说:“止戈为武,养生修性,才是武术的真正的目的。这套拳术,你爹都没学完整。你的悟性很好,但一定要记住这句话。”

从那以后,我对着拳谱,废寝忘食,参悟着祖传内家拳的要义。我虽然不再找人比武打架了,但我太迷恋武术了,于是,功课挂起一盏盏红灯。高中没毕业,我就辍学在市区开起了一家药材店。我到各地进货,然后所到之处一定会先去收集武术方面的书,抽空还去拜访各地的拳师。可有一次,因为生意上的争执,我误伤了一个人,陪了一笔数目不小的医药费,事后想着挺后悔也挺内疚,再次想起了祖母的“止戈为武”。

在我三十岁时,我碰到了一个人,一位教授,也是一位文史专家。他来我们这个深山里的村子,是为了考证当地评书中的一个叫王瑞伯的英雄。他怀疑就是内家拳传人王征南,但最后说,不是同一个。他告诉我,我们内家拳的祖师,有传是宋朝丹士张三峰,也有说是明代武当祖师张三丰,明确的传人就是明代的张松溪。王征南是张松溪的三传弟子,是一代大儒黄宗羲的好友,也是其子黄百家的拳师。黄宗羲在老友去世时,写下《王征南墓志铭》。而且在墓志铭中,提出了“内家”、“外家”这两个概念,这对中国武术史来说至关重要。王征南本人呢,黄宗羲说他未曾读过书,但与士大夫谈论,蕴藉可喜,一点也没粗人的样子。黄宗羲的弟弟还带他见了文坛泰斗钱谦益,而且一见如故!而我的祖父,就是张松溪的第十一代弟子。他的考证让我很震撼,原来,我们这种拳,跟文人有这么深的渊源。我这才明白祖母、父亲为什么一直告诫我要念好书了。教授一点都不会武功,但关注内家拳关注了三十年,他说是为了发掘宝贵的文化遗产。从此,我和教授成了忘年交。我不仅去黄宗羲授学的白云庄和王征南教黄百家拳术的铁佛寺勘探,还查阅知道了我们祖上用内家拳抗倭及反清复明的英雄事迹。三十多岁时,我居然读起文言文,而且跟许多文人打起交道。

那一次,我到铁佛寺的后山岭寻找王征南的墓葬,碰到了一个日本人。他是专门来访内家拳的,当他知道我有祖传的内家拳秘笈时,提出给十万美金,要求我将整套拳术传给他,我拒绝了。这拒绝,其实是一种艰难的抉择。回来后我辗转反侧,彻夜未眠。内家拳在国外居然有那么大的名声,可是,在国内,知道的人不多,我们本地知道的人也不是太多。于是,我决心关闭我的药材铺,把挖掘推广内家拳当做我毕生的事业。

是的,我现在被尊为当地内家拳的掌门。我们的拳术声名鹊起,粉丝如云,来学拳的文人墨客亦不少。但是,每个到武馆的弟子,我对他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止戈为武”。而且,我也像祖父一样吝啬,根据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和个性特点,只教三招两式。“博而归约”,养生、防身,练好这几招就够了。当然,这整套的拳术,那就要等待有缘之人了。

牽牛花

他和她吵架了。那一夜,成了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夜。

其实也就为了一句话,面子上下不来。他很骄傲,她也很骄傲,最后,不欢而散。

第二天清晨,她发现露台上的牵牛花开了。蓝色的牵牛花,那么娇柔,那么可爱,像一个个小喇叭。她想起她珍藏着的那条真丝围巾,是他送的,白底子蓝色牵牛花的图案。他知道她爱读郁达夫的《故都的秋》,也喜欢蓝色的牵牛花。她家露台上就种着牵牛花。但是,她也有种隐隐的不安,牵牛花有一个别名“朝荣”,常常是在清晨开花,清新妩媚,可太阳渐渐高时,花就蔫了,最后就闭合了。

这不也像他们的爱情吗?这凋零得也太快了。望着那一朵朵牵牛花,她的惆怅和悲哀,就像蓝色的浪波涌上来。天知道,她有多爱他。他那么优秀,到哪里都熠熠闪光,她其实就是不自信,怕失去他。但她的敏感和自尊,又让她表现得不在乎的样子,高傲,甚至有些任性。而他呢?对待感情很专一的,但他很矜持,他不会甜言蜜语地哄女孩子。

他们开始了冷战。其实,他们心里都念着对方。只是,太年轻了,都憋着一口气。“他如果爱我,怎么就不肯让一点儿,怎么不先打电话给我?可见他是薄情寡义的人。”“她那么决绝的样子,我再打电话去,岂不是自讨没趣?”

长长的一段时间,她经过曾经约会的地点时,心就疼。怨恨、失望,离愁别绪就像针一样扎着她。他经过那个地方时,就感到郁闷、自责、无助,一筹莫展的感觉。

那条牵牛花的丝巾,她曾经想剪了烧了,可是,她舍不得,下不了手,还是锁进了柜子。

三年过去了,时间是最好的良药,种种煎熬最后释然、放下。但每年牵牛花开的时候,她还会莫名的忧伤。时间又是一面筛子,嫌怨、猜忌被滤去了,只剩下温柔、美好的东西。有时,她甚至想,时光如果倒回,她一定不会那么任性了。那天,去赴朋友们的约会,那件上衣,没有合适的围巾,她想起了他送的那一条。她坦然地围上了那条围巾。

镜子里的自己,因为这条丝巾,变得那么娴雅、美丽。而且,这丝巾还那么新,那么亮泽,上面似乎还有他手的余温。晚上,回来的路上,不知怎么,她期望着他迎面而来。就像刚分手的时候,在路上走,她常常滋生这样的期盼。她似乎觉得,丝巾上聚焦着一道灼热的目光,她四处顾盼,没有异常,她仍然寻觅。接着,她似乎感受到目光的方向。倏地,在一堵墙边,她看到了他,灯火阑珊,他正在微笑。

因为这条丝巾,他笑了,像牵牛花开了一样笑了。

于是,这两人走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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