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策略研究

2019-03-18 01:48涂政
现代管理科学 2019年3期
关键词:自贸区改革策略知识产权

摘要:进行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自贸区进行发展与创新中一项重要的任务,有利于规范区域协同创新中各主体的行为,促进各主体的良性互动,建设更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文章首先分析了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必要性。然后将沈阳自贸区与上海、福建自贸区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了比较分析。最后提出了沈阳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对沈阳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策略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自贸区;改革策略

知识产权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动器和支撑点,它通过确认创新成果的所有权,并保护权利人对成果合法使用和占有,成为推动创新的主要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在区域创新中,良好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有效协调各创新主体的利益关系,规范其在创新活动中的行为,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从而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水平。沈阳自贸区作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片区之一,是当前新形势下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其建设过程中必须围绕知识产权体制机制进行有益探索。然而目前沈阳自贸区知识产权制度还处于发展阶段,在推动区域创新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诸多障碍,所以进行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通过调研沈阳自贸区的知识产权制度需求、提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策略,有利于对管理部门和创新主体进行规范,促进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区域经济高速发展。

一、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必要性

1. 政府需求。

首先,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制度供给。知识产权制度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创新资源进行配置的主要手段之一。优化制度供给,提高运行效率才能有力促进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实施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是全方位、立体化地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进行改革的关键,对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促进创新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为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扫除障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高,体制机制障碍是重要原因之一。多个部门管理、多个部门执法造成了资源分散、职责不清、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不利于全面、严格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亟需整合行政资源,明确各自权责,构建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再次,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便利。在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着国际组织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的交流合作时,经常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的参与,相互之间经常难以协调。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需要集中的实施部门来处理知识产权国际事务,采取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是保障对外协同开放的必然选择。

2. 市场需求。

首先,企业对服务一体化有着巨大需求。企业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时,由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分散,需要往返于多个政府部门,给企业造成极大的不便。一体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有助于企业缩短办事流程,降低办事成本。

其次,企业对政策协调统一有着巨大需求。我国由于知识产权管理较为分散,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可能出现内容之中存在分歧、实施起来难以协调等问题,导致了企业在运用政策时困难较多,使得知识产权政策运用效果不明显。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有利于实现政策统一供给、统一落地,提高了政策的实施效力。

再次,企业对海外发展的需求。知识产权是企业国际经贸往来和技术合作的通行规则。当前,我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明显增多,实现统一的管理体制,才能与国际准则相接轨,更好地维护我国企业在海外的权益。

二、 沈阳自贸区与上海、福建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根据201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当时全国4个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体制创新情况进行调研结果,福建自贸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在知识产权体制创新方面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辽宁自贸区的知识产权建设目前处于起步阶段,相比于发展较为领先的上海、福建自贸区确实存在一定的差距,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借鉴的地方。

由于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与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是合署办公,所以其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采取和“区地合一”的形式,即上海自贸区的知识产权管辖,完全由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这种形式有利于知识产权的高度综合管理,极大地避免了由于职权划分不明确导致的跨区管辖、重复执法、相互推诿等问题。

福建自贸区与辽宁自贸区类似,分为多个片区。各片区的知识产权管辖由各片区分别负责。其中以厦门片区的管理模式最为先进,既在自贸区内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又成立了综合监管和执法局作为厦门片区的执法主体。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厦门市委组织部的协调,厦门片区成功构建了区市之间执法队伍的人员调动机制,极大地解决了厦门片区执法力量的问题。

沈阳自贸区与上海自贸区不同,自贸区位于浑南区、苏家屯区两个行政区的管辖范围内。虽然目前自贸区成立了独立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但还未建立专门的执法队伍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的执法工作,目前只能委托浑南区、苏家屯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自贸试验区行使执法权限。但由此带来的职权划分、执法效率的问题,需要着重进行研究和解决。

三、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存在的问题

1. 管理体制制约改革开展。由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目前历时较短,体制机制改革还在进行中,地方机构改革还尚未完全落地。在机构改革之前,我国由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管理、由工商局负责商标管理的“两套班子”的体制极大地妨碍了地方“四合一”综合管理的实现,地方上也由于人员编制、信息权限等问题一直难以建立起有效的综合管理机制。

2. 执法体系建设人员的投入亟需加强。自贸区知识产权局仅有5人编制,缺乏行政管理职能,并且自贸区在编制安排上没有自由空间,无法组织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而沈阳市知识产权局也是依托于沈阳市科技局,由三个处共15人负责整个沈阳市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保护,难以腾出人员协助自贸区进行管理。人手配备不足直接导致了沈阳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工作进度缓慢,大量工作无法及时完成。

3. 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困难。由于知识产权诉讼成本高,时间长、取证难,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自身知识产权遭受侵犯时一般不愿意选择诉讼作为维权途径。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专业性要求高,且沈阳自贸区知识产权执法力量薄弱,行政维权的效率也不高,难以解决问题。此外,由于沈阳自贸区目前仲裁机制不够成熟,企业也无法找到相应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仲裁调解。各种因素综合导致了自贸区内企业维权困难。

4. 服务体系建设进展十分缓慢。经过实地调研了解发现,在改革方案计划中提到的“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等服务体系都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政府提供的服务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而在对接企业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上,政府也没有起到较好的连接作用,使得企业与中介服务联系不够紧密,存在脱节现象。

5. 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市场主体需求稍显不足。根据实地调研发现,沈阳自贸区的大型企业在遇到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时,一般委托外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解决,很少寻求政府的帮助。而中小企业普遍对知识产权还不够重视,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也不会向相关部门主动寻求帮助。因此,整个沈阳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收到的知识产权援助请求的数量都不多。

四、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对策建议

目前沈阳自贸区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还在起步过程中,许多体制机制有待研究和完善。在顶层设计层面,需要学习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综合地、全面地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的战略部署。在实施建设中,则要根据发展处于的不同阶段的需求,切实解决当前改革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1. 建立综合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1)明确自贸区知识产权局职能。利用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在自贸区设立统一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自贸区内规划编制、执法协调、维权援助、产权交易、信息发布、中介管理、宣传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将沈阳市科技局、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文广局、沈阳市质监局在自贸区内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下放到自贸区知识产权局,以实现自贸区内对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

(2)确定改革试点范围。以自贸区行政区划为限,自贸区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智能均有自贸区知识产权局行使,自贸区行政区域外由所属区级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职能和管辖权分配。

2. 构建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建设自贸区委托执法机制。建立新的执法机制改变目前执法力量分散的现状,解决知识产权相关案件重复受理、重复执法问题,做到“一口执法、多头支撑”。由于成立新的自贸区执法队伍成本较高,操作较为困难,目前需委托浑南区、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自贸试验区行使执法权限,按照“两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轮流执法,每季度轮换一次。

(2)建立多部门执法协作互助机制。参照厦门自贸区经验,由沈阳自贸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协调浑南区、苏家屯区的工商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海关等执法部门,设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办公室,受理区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投诉和执法请求,实行“一个窗口、一同受理、多方实施”的联合执法模式,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3. 完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1)构建“四轮驱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参考上海自贸区的做法,引入与国际接轨的ADR纠纷解决机制,将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调解仲裁和社会监督有效衔接。依托“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沈阳自贸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构,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加强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的合作,引进专业团队在自贸区成立代表机构,提供仲裁、调解和咨询服务。

(2)推进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学习上海自贸区和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经验,沈阳自贸区应大力支持和推进在浑南区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负责受理知识产权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审判。聘请一批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任命为陪审员,参与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

(3)培育新型调解组织。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商会等商业组织参与自贸区商事纠纷调解。商业组织一般具备较高的专业性,更容易发挥市场效力,并且拥有一定的自发性,能够代替政府在纠纷调解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4. 提供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1)搭建统一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结合上海和福建自贸区的经验,整合各类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在自贸区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相关的管理、检索、咨询、查询、预警、公示等统一的服务。在搭建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的同时,在自贸区设立实体的知识产权服务站,实现“一个通道、一口受理、统一平台、统筹服务”。学习福建自贸区相关经验,以公共服务包方式来拓展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制定统一的服务流程,精准有效地为自贸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团队,为自贸区内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咨询服务。

(2)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整合沈阳全市资源,将沈阳自贸区建设成沈阳市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吸引国内外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同时注重培育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筹划组建自贸区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吸收自贸区内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相关智库加入,建立信息通、反应快、沟通易、水平高的合作机制。

(3)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沈阳自贸区内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的有效融合。积极试验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资产证券、知识产权集合债券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的市场化运营。探索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平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构建多位一体知识产权融资新体系。

(4)鼓勵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发展。“引进来”方面,加强与国际一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项目形式开展合作,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化服务能力。以东北科技大市场为平台,吸收引进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投资人进入区内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走出去”方面,联合联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海外投资贸易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为中国企业国际化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战略咨询。

5. 加强自贸区内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1)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定期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快速地通过网站等媒体传递最新的知识产权工作动态。整理国家、省、市、区各级单位发布的最新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打包推送给自贸区内企业,方便自贸区内企业及时、全面的了解和学习。建立合理的知识产权培训机制,完善科学的知识产权培养模式,组织企业参加知识产权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分层次、分阶段定期地对各阶层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在自贸区内设立服务站,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片区内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坐班,为区内企业解答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辅导。

(2)鼓励建设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文化。引导自贸区内企业加大投入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将知识产权融入到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对于大中型企业,鼓励其单独设立知识产权部门,配置专职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工作。对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中小型企业,鼓励其与专利代理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以聘请知识产权顾问等形式,辅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带头作用,定期组织自贸区内企业学习优秀的工作经验。

(3)探索涉外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针对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企业,应当制定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对涉外企业员工进行我国以及外方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鼓励利用合同方式规范涉外业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在合同中确立知识产权相关的条款,预防知识产权国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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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涂政(1989-),男,汉族,湖北省宜昌市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政策、产业生态。

收稿日期:20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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