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双高企业”培育工作有关精神和省工信厅高成长企业滚动培育计划部署安排,日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运行〔2019〕32号,以下简称《通知》),力争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遴选发布一批高成长培育企业,滚动实施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一批高成长企业发展壮大,成为产业龙头企业的有效接续。
《通知》要求,列入培育对象的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和持续较快发展能力。企业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0%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收能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其中申报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增长20%以上。企业有一定的创新投入。同时,企业还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科技创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强,效益质量突出、发展预期良好,不含成长性差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企业。成长前景较好的龙头企业、设有研发机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重点推荐,优先列入高成长培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