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文学作品的法律监管

2019-03-25 01:32刘婵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1期
关键词:法律体系网络信息安全必要性

刘婵

摘 要:随着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在网络中的安全已成为一种新的威胁,信息网络安全已成为人们的关注。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已成为国家法律建设的迫切需要。目前,中国现在的网络安全立法是缺乏制度的,结构单一,法律责任需要规范化。因此,建立网络安全信息法律体系是要紧的,它促进了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了中国主体与国际法律体系的融合,促进了中国法律与科学技术的融合。

关键词: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现状;必要性

一、目前国内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现状

在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层次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现有的和新的法律对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内容增加。例如在刑法中,修改后的1997增加了对计算机犯罪的处罚285、286、287的规定,在2009年和2011年制定了刑法修正案(7)和(8),分别对计算机犯罪有关的罪名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4月1日)中,计算机网络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安全管理也有相关规定的。第二级是国务院、公安部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制定专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颁布),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5月20日修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2月16日,发布了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发布于2000年4月26日,公安部),“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十二月颁布)等。

(一)缺乏统一

目前我国已有70多个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文件,但由于缺乏集中统一的立法机关、监督机制和处置机制的协调,行政立法权被分配到10多个部门,交叉监管范围、责任不明确,造成立法内容重复,部分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等问题相互冲突。此外,由于网络核心技术的发展受到人们的控制,相关领域的法律漏洞。主要原因是缺乏集中统一的法律制度,缺乏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原则,以及平台等重要要素的建立。因此,构建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的主要框架具有重要意义,在建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层次低

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和更高层次的太少,太多的规章制度和现行的规章制度,大部分部门从自身的需要形成的所有规章制度的“矛盾”、“内容重复”,造成重复立法,浪费资源,造成没有控制或乱管的混乱局面。在管理实践,规章制度保护方面,缺乏基本规律,难以适应信息技术网络的快速发展,无法应对网络安全信息永无止境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实质上,法律的起草有些含糊不清,大多数都采用全面,专业和薄弱的法规,缺乏具体条件。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网络信息安全法律發挥的作用,使其成为一张纸。

(三)不规范

由于我国各种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定义和发展时间不同,网络安全的法律责任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例如,在信息安全犯罪中,实质责任不明确,在认定行为、处罚界限、模糊定义等方面。与传统的法律问题相适应,中国的信息安全法存在许多缺陷和问题。有些传统的法律原则和法律不一致,与地方不相容,也在执法中表现出来。由于缺乏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必要的协调,出台地方性法规和现行标准不是一个,处罚的幅度是不矛盾的,甚至造成违反的多个处罚主体的混乱,这给实际操作部门带来了许多问题。

二、建立信息安全法律体系

(一)科学建立高层次立法

构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主体框架,作为网络安全管理的主体,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公众,在提醒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隐私权、知识产权、合理配置网络管理机制的相关权利和责任,规范信息获取、传输、交换、处理等方面的行为。在同等重视管理和发展的原则下,总结现有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一个高层次的立法,全面、系统的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法的内容,具体应包括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资源共享、网络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

(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鉴于中国现有互联网安全法律法规的缺陷和差距,通过修改新的法律规定和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得到了改善。在法律层面,应从信息安全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电子政务安全,电子商务安全和网络安全等方面改进隐私保护的六个方面;以及更好地监控公司层面的网络安全和通信。信息安全产品有助于执法,管理,信息交换,网络,协作,安全,网络信息过滤和抗锯齿措施,以开发相应的系统和健全的法律和监管程序的可行性。

(三)提高管理和技术的融合

技术和管理两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一方面,安全立法只在技术上走出来,可以有效地限制网络犯罪。中国的网络信息安全立法体系建设首先,基于计算机信息技术,有必要创造高科技含量、网络安全体系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网络安全立法经验和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标准纳入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范畴,从立法的角度出发,建立适应中国局势和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标准的发展现状。

三、结论

中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但散落在渗透在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面对日益紧迫的国际环境,适合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现状与建设,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未来的发展趋势,完善具体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和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迫在眉睫,对国家法制建设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王静静.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立法体系研究[D].安徽农业大学,2016

[2]于鹏,解志勇.美国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考察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信息网络安全,2016(10)

[3]麦永浩,袁翔珠.信息安全法教程[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9)

[4]郭敏峰.网络时代信息安全法律相关问题研究[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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