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网络诈骗的原因及应对建议

2019-03-25 01:32李宛芮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1期
关键词:诈骗犯罪大学生

随着互联网技术特别是移动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违法犯罪逐渐延伸到互联网络的各个角落,特别是诈骗犯罪正风驰电掣般地涌入,导致网络诈骗犯罪让人们防不胜防。尤其是利用微信、QQ、微博等一些网络社交平台,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对潜在的被害人进行欺骗、诱骗和诱惑等欺诈行为,使公民蒙受了财产损失、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网络诈骗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严重问题,防范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刻不容缓。

一、当前网络诈骗的主要特点

1.诈骗犯罪成本较低且容易操作

犯罪分子通常会通过互联网作案,这就要求其对网络信息的熟知以及对互联网领域的熟练操作。同时,此类犯罪的作案工具也很简单获得,有时犯罪嫌疑人只需一部智能手机便可作案,就算是复杂一些的团伙作案,也仅仅需要几台电脑和服务器或几套通信设备、电子干扰器、伪基站,其总成本也很低,由此造成此类案件频频发生,这与其作案风险小,成本比较低有关。

2.诈骗地域较广,影响较大且打击较难

网络诈骗主要是通过网络为基础来实施各种诈骗活动,诈骗范围广泛,网络诈骗犯罪基本不受时空的限制,很容易逃避打击,犯罪分子跨区域犯罪常常出现,这样就给侦查打击带来极大的难度,预警防范起来也是效果甚微。[1]而同时,当诈骗本身具有难言性时,仅有22%的被害人会选择报警,而 71%的被害人却会在损害未达到一定限度时沉默,使得破案的取证更加困难,也使得诈骗者更为的猖獗,也为微信诈骗的治理加大了难度。

3.网络平台的虚拟化,不利于破案侦查

有些网络平台的注册并不是实名制,这也就导致了哪怕受害者报警后也无法追查到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信息,给破案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久而久之,大多数受害者便会选择不报案,以“吃亏是福”“花钱买个教训”等心理“咽下了这口气”。这不仅使得许多诈骗者逃过了法律的追责,也助长了诈骗者的嚣张气焰。

4.大学生成诈骗的“重灾区”

传统诈骗案件中,中老年人往往是高危群体。但新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在网上兼职、理财、中奖通知、校园网贷和网恋等新型网络诈骗中,受害人群多为在校或刚刚毕业未参加工作的大学生群体。犯罪分子充分利用高校大学生社会阅历不足、缺乏生活经验、判别能力较低等特点,为受害大学生设下陷阱,使受害大学生基于认识错误做出错误判断,待受害人意识到自身遭遇诈骗后为时已晚。

二、网络诈骗带来的消极影响

1.对社会维稳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不利影响

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对受害人实施以钱财为目的的牟利性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危害经济利益,还严重危害着其他的社会利益,给社会治安稳定造成极大的危害。网络诈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仅要从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进行衡量,还必须考量社会危害的影响程度,有的网络诈骗案件其社会影响力远远超出受害者个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有的网络诈骗行为即使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大,但是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不可估量。

2.出现网络信息危机

网络世界中行为规范和法律道德约束的相对滞后,导致网络犯罪者为所欲为。从计算机网络产生以来,网络空间就被认为是“虚拟社会”,可以任意伪装、改变自己的真实身份,可以做一些在现实社会中不能干也不敢干的事情。致使一些人在“虚拟社会”中,抛开在现实社会中受到的道德和法律约束,肆意妄为地进行诈骗、诱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预防网络犯罪的应对建议

1.全面打击,各部门协调配合

打击和防范网络诈骗犯罪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绝不是公安等执法部门单方面的事情。尤其是在我国现阶段保护网络安全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尚未完全形成合力的语境下,期盼公安机关的单打独斗显然不现实,迫切需要多方的共同协作、公众的积极参与、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会组织功能的最佳发挥。特别是淘宝网、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电子商务网站和腾讯、新浪、百度贴吧等论坛栏目要有主体责任意识,要专门成立安全机构,建立网络信息定期巡查制度,发现疑似网络诈骗行为应及时对相关账号和用户等进行冻结、关闭和初查,并保存相关电子证据数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只有各方力量的完美最佳整合,才能与执法机关一道共同弘扬社会法治的正能量,合力围剿网络诈骗犯罪。

2.技术优先,优化基础平台信息

加强网络诈骗的技术防范,在已运行较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平台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人工智能新技术,加强数据采集、恶意检测、实时拦截、分析展示等技术功能的优化整合,不断创新平台基础功能。以公安机关“大数据”战略平台为引领,将所有成员单位发现和接收的网民举报网络诈骗信息接入联动处置平台,及时对涉嫌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线索开展侦查调查,迅速对诈骗网站、诈骗账号、网上诈骗信息予以关停、清理和落地查证,达到最佳打击处置时机和效果。[2]网民和网络运营商更要提高网络安全技术防范,确保在网络交易中数据的保密、不被篡改和相互验证身份等技术性要求的应用,有效阻止木馬病毒程序等网络钓鱼诈骗攻击,防止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伪造身份对受害者肆意进行网络欺诈行为。

3.高校等部门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大学生防范意识

高校作为网络诈骗的“重灾区”,应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多举办如安全教育活动竞赛、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司法部门也可利用专业法律知识及相关典型案例,走进大学校园,为大学生开展关于预防网络诈骗的法治讲座,让大学生切身感受到网络诈骗就在身边,提高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1]王坤.现阶段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及应对策略[J].法制博览,2018 (33):267.

[2]明乐齐.网络诈骗犯罪的新趋势及打击对策[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8,20(06):27-34.

作者简介:

李宛芮(1995~ ),女,汉族,黑龙江鹤岗人,黑龙江大学法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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