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的适用

2019-03-29 12:04孥海瑜
商情 2019年3期
关键词:行政法

孥海瑜

【摘要】民法与行政法都属于我国基础法律,尽管二者在适用范围上有所不同,但仍存在一定联系,民法符合我国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解读,相对行政法而言比较完善,但其在行政法中的适用性还需再行研究。本文主要分析民法规范应用于行政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适用形式,希望能够为完善我国法律体系提供切实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民法规范;行政法;法律適用性

由于不同的法律所应用的领域不同,所以其实际约束力和功能也存在一定差异。法律法规的完善只是相对而言,但是如果行政法体系出现漏洞,就会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稳定性。为了维护我国社会安定,有关部门应当重视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的适用性,促使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保证法律公平和公正。

一、民法规范适用于行政法的必要性

目前的法律体系只是相对完善,所以法律法规也是相对公平、公正,只有当世界处于完全静止状态时,法律体系才是绝对的公平、公正。但是世界和社会处于永恒变化状态,因此无论面对何种争议,行政法和民法规范皆存在一定漏洞和缺陷,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使用的必要性考量。

事实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共存在两点影响因素制约着行政法的建立与完善:第一是立法者思想的局限性,由于立法者不可能预制所有违法犯罪行为,所以无法建立起完善、完美、全面的法律体系;第二是行政法规定具有较强的繁杂性,由于行政法规庞杂繁琐,导致很多法律规定无法实现事无巨细,加上人的主观意志并不能作为案件的评判依据,所以完善行政法称为给予案件有效支持的基础。正因为行政法体系存在漏洞,所以需要其他相似法律法规对其缺陷进行弥补,故而民法规范适用于行政法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二、民法规范适用于行政法的可行性

如果可以将民法规范应用到行政法中,那么需要重点分析民法规范中是否存在违反行政法精神的内容,只有二者相辅相成才能顺利实施。我国存在两种法律法规形式,分别是公法和私法,两种法律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和互通性,其内容相互补充,对促进我国社会进步和维护国家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能够真正落实行政法和民法精神,实现公平、公正审理和处理案件的目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性,充分发挥民法规范的促进作用与实际价值,令其与行政法精神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所以民法规范可以应用于行政法中,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能够完善行政法体系、促进社会进步发展,其适用形式主要有直接适用和类推适用两种。

三、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的适用形式

(一)直接适用

直接适用这种适用形式指的是将民法规范内容直接引入到行政法中,利用民法规范内容直接解决行政案件,但需注意的是,由于民事法规与行政法所统领的领域不同,所以不是所有的行政案件都可以直接适用民事规范,在具体应用时,要根据实际需求结合民法规范与行政法的内容进行科学选择。对此,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实现民法规范直接适用行政法的目的:首先,利用法律技术性规定实现直接适用,这种适用形式可以直接将民法规范应用于行政法中,由于不需要符合太多特殊要求,所以可以实现民法规范补充行政法漏洞的目的,但是这种方式只适用具有法律技术约束的行政诉讼案件。其次,遵循一般法律原则,这种适用形式能够直接应用于民法规范适用行政法的全过程,例如在一般法律规则中包含“禁止使用反言”、“禁止自己裁定”、“坚持诚实守信”等基本原则,它们在民事法规和行政法中是通用的,其中“坚持诚实守信”这一原则是法律最常使用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正确规范参与案件处理全过程的相关人员的行为,实现案件处理的公平与公正。最后,可以通过利用一般法律制度的适用性,根据行政法要求将民法规范直接适用于不同法律领域中,由于二者在法律内容上具有较高的共同性和互通性,所以才能实现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的适用,例如在处理诉讼案件出现不得当的问题时,就可以直接利用民法规范中的一般法律来解决问题。

(二)类推适用

由于人类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其所产生的主观性猜测和感受有时会对案件的评判造成不确定影响,民法规范无法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直接适用行政法,所以需要利用类推适用形式保证法律体系的公平正义性。在规划民事法规适用行政法时,首先要明确行政法体系的漏洞能够被民法规范覆盖,覆盖后是否会产生争议,对于能够覆盖的案件不需要进行类推,对于不能覆盖的案件应及时确认漏洞,并在民法规范中搜寻相似案件,实现类推适用。其次,由于每一个案件都存在不同点,所以在将民法规范适用于行政法时,要注意案件的比照,严格遵循法律精神,对不同地方采用不同方法处理。再者,在将民法规范适用于行政案件时,需要参照相似民事案件,结合行政案件和民法规范的具体内容,针对不同的案件制定不同解决方式,实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通过类推适用方式,才能充分发挥民法规范与行政法的公平性、公正性、正义性,提高有关部门解决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完善法律体系,维护社会安定。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的适用具有较强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完善法律体系漏洞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利用最适当的方式来完成适用目标,例如直接适用和类推适用,这两种方式皆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应用于不同实际案件中,能够为我国完善法律体系提供借鉴,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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