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司法公正 五级人大代表在行动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综述

2019-04-15 02:45常仁砚刘丽华
人民与权力 2019年12期
关键词:司法机关庭审评议

■常仁砚 刘丽华

“三百”——成为人大代表年度热词

今年2月,常州市20多位各级人大代表,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庭审,拉开了新一年市五级人大代表“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的序幕。

庭审过程中,代表们神情专注,仔细倾听双方当事人围绕焦点进行的举证、质证,并对照庭审规范和秩序、庭审驾驭能力、庭审形象等多项标准,认真作了记录。

“本次庭审准备充分、程序规范、证据充分、公正合法,法官对庭审节奏掌控得当;出庭其他审判人员仪表端庄、纪律严肃,保持了司法人员良好形象;出庭律师专业、敬业,业务能力很强。”市人大代表金万新深有感触地说。

“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对审判人员来说,有压力也有动力,会力促我们更加谨慎公正地对待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问题和细节。”听取代表评议的主审法官感慨道。

“三百”活动是去年7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司法监督方面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在日常监督中,由于司法机关的专业性较强,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很难在有限的审议时间和执法检查(调研)中了解、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对司法监督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为进一步发挥三级人大五级代表“聚责、聚识、聚心、聚智、聚力”的作用,让代表在履职中不断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三级人大五级代表中启动开展了“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

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负责同志介绍,“听百案”主要指在市、辖市(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下,选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执行的刑事、民事(含商事、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案件进行旁听;对公安机关侦查未诉结案案件组织人大代表进行类案调研。“议百事”主要指市和各辖市(区)活动协调小组通过召开评议座谈会,及时分析、归纳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同级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评百员”主要指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进行评议。

活动开展一年多来,全市三级人大五级代表上下联动,扎实推进,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代表们纷纷走进审判现场、执行现场,近距离、面对面地接触和监督司法工作,代表们普遍认为,参加庭审评议活动,不仅让自己对司法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截至2019年10月,全市共组织2000名全国、省、市、县(区)和镇人大代表,对209件不同类型案件进行了旁听,对521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行了评议,梳理出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破产审判等各类问题237件次。

“四强化”——确保活动落地生根

“三百”活动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在于落实、在于方法。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抓住活动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把代表全面发动起来,把活动扎实开展起来,把代表作用发挥出来,把人大形象展示出来,是开展五级代表“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目标所向、关键所在。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关于五级人大代表“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实施方案》《2019年“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实施步骤,对于案件选择、代表培训、评议意见反馈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此外,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存在问题,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通过一年的总结提升、探索创新,“三百”活动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同步推进,结合各自实际,均出台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方案、分解任务、抓好落实,确保了活动创出地方特色和亮点,取得成效和经验。

强化宣传动员。旁听评议本身不是目的,而是通过这种形式,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司法人员和律师工作能力、业务素养。市法、检两院和公安局、司法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名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和律师都了解活动意义,把严谨细致的作风、文明规范的庭审展现给人大代表,全力做好每一次庭审和类案调研工作。三级人大增强依法监督意识,把握好活动尺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代表进行旁听评议。武进区人大常委会编印了《“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材料汇编》,明确评议内容、评议要求,并根据具体庭审案件组织代表培训,使代表初步了解案情和出庭法官、公诉人、律师情况,确保评议“有的放矢”。

强化工作保障。开展“三百”活动是履行代表职责形式之一,代表参与的各项保障,三级人大及司法机关均给予全方位支持,做好旁听庭审期间的后勤工作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富有成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沟通联络工作,及时掌握活动安排、要求,做好材料汇总整理、统计报送、代表意见建议传达反馈等工作。

强化督促检查。代表听案是基础,代表评议是核心。代表的评议意见,要靠司法机关在工作中去落实,活动的成效也要在司法实践中去体现。各级人大加强对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代表的意见落到实处,防止活动时热热闹闹,活动后冷冷清清。各司法机关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代表的评议意见,虚心听取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庭审活动以及审判工作的不足,迅速落实整改。金坛区司法机关建立并完善落实代表评议意见的各项机制和制度,把代表评议意见作为考核法官、公诉人、律师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

“四促进”——实现代表与司法机关“双向共赢”

通过一年的努力和探索,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三百”活动逐步成为新形势下人大改进司法监督的平台,成为司法机关展示良好形象的窗口,成为人大和司法机关合力化解矛盾的抓手,为推动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

促进了“两院”司法水平的提高。人大代表旁听和评议庭审,对法官的审判水平、检察官的出庭公诉水平、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服务水平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对审判、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作风是否规范,庭审秩序是否井然,程序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有据、合法、公平,乃至整个审判活动均实施监督。“两院”结合代表提出的少数案件法庭质证、认证还不充分,缺少说服力等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细化庭审规则,规范庭审活动,强化庭审功能,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通过对人大代表评议意见的落实,促进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促进了代表履职意识的提升。参加旁听和评议活动的代表普遍反映,通过旁听案件的审理,开展评议监督,切实感受到了人大代表监督司法工作的责任和权力,不仅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内容,同时也受到了全面的普法教育,对于学习理解贯彻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履职意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与提高作用。特别是来自基层的代表普遍反映,通过“三百”活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已经充分运用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在协调拆迁补偿、调解邻里纠纷、加强基层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三百”活动中,各级代表热情高涨,积极参与,代表履职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促进了代表与“两院”的联系。每月月末通过人大代表微信群公布开庭排期表,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把“三百”活动与代表小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鼓励代表持代表证随机听案,实现由“要代表听案”变为“代表选择听案”。代表们通过走进法院,感受庭审,了解了法官、检察官面对案件的压力及日常的工作状态。许多代表从不了解“两院”到理解“两院”,再到支持“两院”工作,进一步促进了“两院”司法水平的提高。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在“三百”活动中,不断加大与五级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及时反馈庭审结果、走访代表、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等形式,提高了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促进了人大对司法机关日常监督机制的完善。为了健全人大对司法机关的日常监督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开展“三百”活动,弥补了人大对司法机关日常监督的盲区,完善了人大对司法机关监督的形式,丰富了监督内容,形成了人大对司法机关常态化的监督机制。

在活动阶段性总结推进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宏华指出:要不断总结提升,对活动开展以来形成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行总结研究,梳理问题,优化改进,使该项活动成为代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重要平台,成为司法机关实施阳光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载体,成为开展人大监督、创新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要不断落实工作举措,拓宽代表的参与广度和覆盖面,把活动融入代表履职的日常工作中,形成多方协同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旁听评议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要不断提高组织效能,市和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委要进一步发挥活动组织协调指挥作用,法检两院要进一步做好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不断增强协同推进合力,努力使“三百”活动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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