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信息化条件下我国人身保险精算问题的初步研究

2019-04-18 07:44孟庆美
智富时代 2019年2期
关键词:人身保险信息化技术大数据

孟庆美

【摘 要】近年来,我国人身商业保险市场发展迅速,原保费收入规模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投保人数平均每年递增20%左右,专业人身商业保险公司数量增加至近百家。特别是2014年10月“新国十条”实施以来,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支持人身商业保险行业发展,人身商业保险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更多,要求更高。同时,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化处理技术全面进入实用化阶段,给人身保险精算领域带来新挑战和新机遇。本文分析当前我国人身保险精算领域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基于信息化条件的改进建议,希望对人身保险精算行业发展提供借鉴作用。

【关键词】保险精算;人身保险;信息化技术;大数据

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四十年来,中国经济突飞猛进,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奇迹,现已多年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位置,仅次于美国。伴随中国经济强劲迅猛的发展,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人身商业保险行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局部到整体、从城市到乡村、从微弱到壮大的根本转变,中国人身保险市场发展长期落后于国际上人身保險行业发达国家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改善,公众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加强。特别是近些年来,自然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地污染严重,给公众生活带来更多的意外伤害风险和重大疾病风险,更加大了人身商业保险产品服务数量和质量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信息化技术发展应用已经遍及社会各行业部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数据处理应用技术为人身保险精算设计提供了强大工具支撑,保险精算设计领域面临全新挑战和机遇。下面,本文对当前信息化条件下我国人身保险精算领域有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探讨。

一、风险管理与人身保险精算关系

(一)风险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

风险是人类与自然界相处过程中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主动应对外界不确定性事件的一种能力和过程。风险是以人类的存在为条件的,没有人类和人类的活动,就谈不上风险。保险学中的风险,一般是指狭义风险,对风险事件一旦发生,一定会给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带来负面影响,是人们所不希望的,但也是人们无法完全控制的。普遍性、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和可测性是风险的最基本特征。

风险管理指人们在长期与风险相处和博弈过程中,采取主动防范行为,减小风险事件实际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风险管理的常用手段有三种:防范、抑制和消除。防范是指风险面对的主体提前对未来未知的风险做出财务和制度安排,将风险事件的损失提前转化为预先资源投入。抑制是指在风险事件实际发生后,尽量将事件作用时间、范围控制在最低程度,避免造成重特大损失。消除是指对于风险事件采取根本性解决办法,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二)人身保险精算

20世纪90年代初,人身保险精算学传入我国,首先在少数几个高校开展精算教学,后来逐渐在人身保险产品设计实践中引入精算环节。作为一门比较新型的学科,人身保险精算学最早起源于17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期间。当时,数学家和天文学家哈雷,以1687年至1691年间德国本里波亚来丝市的人口死亡统计数据为基础,以年龄作为分组维度,设计完成世界上第一张生命周期表,第一次用数学手段应用到人身保险业务实践中,揭开了人身保险精算学的序幕。从那时候开始,随着人身保险行业发展迅速,保险精算技术在增加人身保险产品设计的科学性、保证产品定价公平合理、促进消费者财富合理投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精算体自身社会应用实践中不断成熟完善,并拓宽了应用领域,广泛用于应用于银行、资产评估、基金和证券市场。

二、我国人身保险精算领域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看,我国人身保险精算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身保险产品精算层次不高,细致程度不够

从近几年市场上实际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看,特别是主流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精算层面的设计含量不多,各家保险公司同类产品条款相似,价格相近。比如年龄设计维度方面,无论是成人产品还是青少年版产品,每增长或减小1岁,保费递增或减少的额度都基本上是相等的,没有体现出个体其他差异化因素而导致的费用区别。这说明,人身保险产品在核心底层精算程度不够深入。业务实践中,也确实没有哪家人身商业保险公司详细披露过该公司某产品的主要精算信息,这并不是局限于商业密秘的考虑,而是在这方面本身存在很大欠缺。另外,由此也不难发现,监管部门也应在人身保险公司产品精算信息披露方面做出相差规定,使其具有一定的公开性、透明性,这也是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强化人身商业保险公司的产品精算意识,客观展现企业运行主体的精算资源和水平。

(二)人身保险产品精算人员数量短缺

据测算,未来5年内,我国人身商业保险市场需要寿险精算人才3500人左右,目前实际拥有精算人员2700人左右,相差近800人。而且已取得精算资质的人员中,实际在人身商业保险公司精算岗位就职的约75%左右,还有分部在非保险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的非精算岗位,这就使得本来已经很稀缺的精算人力资源变得更为紧张,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在精算方面的资源投入,整个人身商业保险市场产品的精算水平随之受到直接影响。造成精算人员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一是人身寿险精算学本身数理性强,对数学要求比较高,这是一般从业人员普遍感到困难的地方,导致精算学习周期比较长,能自始至终坚持下来的人不多。二是全国经济类管理校中,开设精算专业的院校数量不多,教学资源也相对不足,导致总体后备力量薄弱。

(三)人身保险产品精算业务与当前信息化技术发展衔接不紧

近10年来,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辐射社会各个领域,交通、医疗、旅游、饮食、购物、社保等各类数据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结,形成一个立体化全方位数据集,样本空间大,数据类型全,客户信息丰富,对于保险精算行业来说,这是一个从未有过的信息资源状态。精算的本质是依据客户群样本信息,建立必要的数理计算模型,推断未来几十年范围内保险潜在客户的风险情况,从而进行费率厘定和假设检验。在这种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资源环境下,以前精算行业无法获得的理想外部设计环境都接近变成现实:大样本,全量数据,定制化分析,深度挖掘,快速数据处理等等,无不为当前保险精算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实践情况看,我国各人身保险公司并未在这方面引起足够的注意,也未在内部组织架构上建立起配套的体系,这无论对于市场,还是对于人身商业保险公司自身发展,都是不到位的。

(四)人身保险精算规范体系尚未真正建立

一个行业发展比较成熟的显著标志是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高效实用、结构严谨的规范体系,该体系集成了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必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有明确的理论指导,另一方面理论在演进发展不断从实践中获得启示和根据。二者相辅相成,动态发展、保持新鲜活力。这种状态的形成,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推动。就人身保险精算领域来说,政府监管层面,还没有将关注点细化到精算层面,也没有充分意识到精算在整体保险产品设计和市场机制运作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因而,在上层规范制定推行方面应是比较薄弱的状态;企业实践层面,在产品精算方面的投入还不够充足,多数企业只是停留在有而不精、浅而不深的状态,这是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问题。

三、我国人身保险产品精算领域问题的解决建议

一方面,政府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我国人身商业保险精算领域的宏观总体要求,明确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标准,特别是要加大对人身保险行业市场中起引领作用的企业审查力度,对整个市场精算业务行为产生间接导向作用。对于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要对当事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做好后续跟踪督办工作,让企业在政策法规红线面前不想违、不敢违,从深层次和根源上消除实施风险。另一方面,对于典型案件事例,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警示作用,以点带面,促进行业整体环境风清气正,优质高效。要加大全国范围内人身保险精算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精算人才全国人才库资源池,缓解我国人身保险精算领域人才短缺,人身保险产品精算设计层次不高的业务现状。

另一方面,保险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调组织作用,利用民间角色的方便灵活特点,在政府监管部门和人身商业保险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是要及时将全国范围内人身保险产品精算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加以收集整理,在行来内组织研讨交流,提出建设性解决意见建议,发挥行业行为过程中的动态指导作用。二是及时与政策监管部门实现业务对接,听取监管部门的宏观管理要求,并就需要监管部门从顶层决策的事项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三是行业协会自身要不断加强专业化水平,全面把握国内人身保险产品精算市场主体层次,提升业务问题发现和事后影响落实能力。四是注意加强与国际人身商业保险精算机构的业务协作,充分借鉴国外保险精算与信息化技术结合成果,加快国内保险精算市场的转型升级实施进程。

三是人身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市场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人身商业保险产品精算規定,坚持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平衡、业务短期发展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的思路,把企业核心竞争力放在提升产品内在价值和档次的轨道上来,创新精算理念,优化精算模型,提升精算水平,则是重要的业务环节,也是企业硬实力、真功夫的展现。要加大精算人员引入培养力度,改善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充分利用好外部综合业务数据资源,结合企业自身历史积累成果,把企业产品精算工作推上新台阶。

四、结束语

人身商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是支撑未来国家长远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缓解我国社会保障压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的根本出路。同保险行业发达国家比,特别是同我国的潜在市场资源相比,我们国家的人身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指标还很低,公众整体风险防范覆盖面还很不够,不能满足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公众风险防范需求。在此情况下,仅靠复制型的扩大市场规模和传统的产品设计模式是不够的,必须从产品精算层面入手,结合我国宏经济状况和国民保障目标,充分利用不断发展的信息化新技术手段,实现人身保险产品精算领域的跨越式发展,根本提升我国人身商业保险市场的内涵,提高国际保险市场竞争力,在实现我国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江生忠.保险前沿问题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3

[2] 谈亮.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精要[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3] 孙健.中国精算与风险管理研究报告(2018)[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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