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PUA外衣下的新型诈骗

2019-04-18 07:44刘瑞雪
智富时代 2019年2期

刘瑞雪

【摘 要】PUA诈骗是一种区别于传统诈骗罪的新型诈骗犯罪。其主要涉及两类受害者,一是支付PUA营销高额课程费用的消费者;二是被第一类消费者进行情感灌输,以达到财产诈骗目的的女性受害者。据笔者所查阅的资料显示,PUA诈骗如今仍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其手段比普通诈骗罪高级,后果却更恶劣,但施害方却不曾承担法律责任。此状态是由社会的快速发展与法律的滞后性矛盾所引起。下面,笔者将叙述出PUA应入诈骗罪的可行性。

【关键词】PUA;新型诈骗;道德底线;法律现状

2018年5月,一个团队首脑为“诱惑的危险”以及“风吟”的“享妞军团”的PUA组织被曝光。一时之间,新兴词汇“PUA”开始引发舆论关注,吸引着大众的眼球。在我国,PUA教程看似帮助其成功搭讪到自己心仪的女子,实则打着恋爱的旗号对女性进行情色欺骗。发展至目前,一些不良的PUA“导师”为学员策划如何搭讪到家庭情况较为富裕的女孩,在欺骗女性感情的同时想方设法的诈骗女子财物,甚至为达到情感操控目的而鼓励女性进行自杀。由于PUA学员可以欺骗女性长达好几年,这些被选中的受害者往往在情感与财物均损后心灰意冷地走向极端,轻者伤感抑郁,重者结束生命,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截至2018年5月22日,我国PUA泡学网会员已达到182.3万人。

一、PUA诈骗概况

(一)PUA诈骗的概念

PUA,全称(Pick-up Artist),这一术语,最早可追溯至美国20世纪60年代,起初指的是一群受过系统化学习、实践、和不断自我完善情商的男性。后来泛指很会吸引异性,让异性着迷的男女们。字面上的解释,PUA指的是搭讪艺术家,但因为PUA文化的变迁和进步,PUA的定义已从简单的搭讪扩展到整个两性交往流程。主要涉及:搭讪(初识)、吸引(互动)、建立联系,升级关系、直到发生亲密接触并确定两性关系。

在2007年到2008年间,我国有一群留学生翻译了不少的PUA资料,并共享在国内论坛上,一时间我国很多男性了解到此词汇,并开始进行追捧。但PUA从西方传入我国似乎并不像它在本国发展得那样健康,更多的性质已被心思不正之人进行扭曲、改变。其初衷已不再是男性进行自我包装吸引对象,而是通过打压价值,降低受害女性的自尊心。这已不再是一门恋爱学,而是情感操纵术了。发展至今,更多的PUA则成为一种全新的诈骗模式。一类手持着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证书的“导师”们把PUA设计为一套可以快速学习与机械化的“相识——邂逅——发生关系”程序,其核心标准围绕一个“骗”字进行。在这十年间,PUA发展出近200个业内术语,譬如MLTR意为“多重长期关系”、LMR则是“最后一刻的抵抗”等等。

(二)PUA诈骗的危害

1.低龄化趋势明显

在2017年至今,由于PUA在互联网中以商业广告的形式进行大肆宣传,很多在校未成年人已对此概念逐渐进行了解,并且这些懵懂的學生为了学习此情感操控术,利用身边的女同学、学妹进行“练手”。PUA对校园的入侵,对青少年正在树立的三观有着极强的腐蚀性,实不利于青少年的成长与发育。

2.“泡学中毒”

“泡学中毒”指的是学习PUA的男性在学习完教程以后其原有的情感认知体系被摧毁,“泡学中毒”的受害者中也是正在进行初阶段学习的青少年居多。其表现形式为易怒、出现语言暴力、认知失调、行为偏差、反社会倾向、报复与物化女性等。美国的PUA始祖Mystery就是因为“泡学中毒”,长期游走在愤怒和暴力之中,最终引发抑郁症和精神失常,余生在精神病院度过。

3.严重应激性障碍

严重应激性障碍主要针对女性受害者。在进入到男性精心编织的的PUA圈套到之后发现被骗,大部分女性受害者都会经历情绪失控,失眠,噩梦,抑郁甚至自残、自杀的漩涡之中,很多女性最后需要通过心理医生的帮助且花费一段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正常情绪。

(三)PUA诈骗的主要类型

1.营销者对消费者之欺骗

案例:名校毕业的孙某,工作稳定。因经历失恋,偶然间接触到PUA,由好奇开始了解并学习PUA。起初,孙某听成都某PUA公司的免费线上语音课程,听课过程中购买了数千元的学习资料。后在导师、助教的怂恿下,又花费一万元报名一对一指导课程,到成都参加了一周线下培训。自此,孙某陷于PUA无法自拔,后又花八万元到深圳培训一个月。在此期间,孙某不仅无心工作,日常生活也陷入混乱。租的房子遍地都是垃圾,但头发总保持发亮、定型,借钱也要买名牌衣服。为了继续学PUA,孙某曾问家里索要20万元交学费,甚至以自杀相胁。

在PUA这个市场里,像孙某一样不断陷入的还大有人在。不良的PUA发展似传销一样,让消费者不断投钱购买课程,为其许愿学习完课程后可以快速获得女性芳心,让其为之付出所有,利用女性对其的爱慕逐渐掌控女性的财产。PUA的不良导师与孙某就像豺与狼,有着各自的打算。但从客观来看,PUA的模式为“免费课程——数千元课程——万元一对一——20万元学费”,其特征更像专业犯罪团伙的欺诈行为,以学习课程、一对一精讲学习等方式收取附加费用,让消费者一步步陷入深渊。有些男性通过报名PUA课程而花费巨额财产后,也并未获得PUA课程应回馈的“效果”,甚至通过PUA的指导不计代价的包装自己而欠债累累,当消费者醒悟过来后也状告无门,只因PUA并未被包含在诈骗范围之内。笔者认为,不能因为“孙某”这类人的目的不善而对其受害不进行保护,换一个角度来看,他们也是受害者。

2.消费者对不特定女性实施之欺骗

上文中提及的“孙某”类消费者,他们学习PUA的目的并非乐于学习,而是有着其并不单纯的目的——操控女性。女性成为PUA里最大的“牺牲品”。购买PUA之人尚有遭受诈骗的风险,但也正是这些消费者把其野心与魔爪伸向了女性,女性是PUA里最彻底的受害者。

(1)情色诱骗

情色诱骗是女性受害者最直接的受害方式,也是大多数PUA学员的直接目的。譬如,PUA的考核指标是一周至少和3个女性发生性关系,是否可以让一位女性快速与其发生性关系,成为了一个PUA行动是否成功的重要量化标准。与几十甚至上百个女孩发生关系,是导师们课程中展示能力的成果。他们甚至通过操作情感,让女孩用自残、甚至自杀,证明她们对自己的爱。

女性受害者在PUA圈套中往往受到性压迫、性暴力、性侵等方式使自己的身体遭受伤害,甚至接收到PUA学员的教唆、帮助自杀行为的信号而自残、自杀,精神上备受折磨而患上抑郁症等。诈骗罪不保护情感诈骗,但是PUA学员的肆意妄为侵害了受害女性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更是触犯刑法中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以及傳播淫秽物品罪等诸多罪名。

(2)钱财榨取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侵犯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即排除其他非法利益。上文所提到的PUA行动主要针对对女性的情色诈骗,这样看来尚不处于诈骗罪的管辖范围。但是PUA并非简单的情色诈骗,对女性的轻视、侵犯与物化,目的是操控女性让女性为其做任何事——包括转移女性财产。通常PUA的导师会在视频教学课件中,教授学院如何去骗取女性钱财,并称之为“榨取技术”。其课程不仅突破道德底线,更是一次次在践踏着法律尊严。笔者认为,PUA中的钱财榨取是PUA十分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吸引学员的招牌,其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致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让行为人取得该笔财产。PUA中学员通常以榨取钱财为目的与女性进行交往,并以“男朋友”的身份要求女性为其购买贵重物品,一旦获利,则立马与受害者分手,转而进入对下一个“猎物”的寻找。PUA学员的这些反道德行为与其“导师”的教导密切相关,因此,在其触犯法律时,应考虑其“导师”的教唆、帮助行为是否构成该罪的教唆犯、帮助犯。只有遏制根源,才可减少该类犯罪的概率。

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认为人类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压抑性社会,人类文明的产生来源于人类克服、控制自己的本能,并将其强行转移到对社会有用的生产实践上去。马尔库塞将弗洛伊德的压抑性社会理论与马克思的异化、人类解放观点相结合,认为工业文明对生产力的索求,对机械理性的强调,增强了人类对于非理性本能的压抑程度,造成社会的病态。而PUA,正是病态社会的产物。

二、对PUA诈骗的认定分析

目前,我国法律未将PUA作为犯罪规定在法条之中,也就是说,PUA仍处于我国法律的灰色地带,呈现犯罪边缘化特征。那PUA究竟属不属于犯罪呢?笔者将从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在犯罪客体上。PUA若是健康发展,并不会轻易侵犯到任何公私权益,它本意是想提升个人魅力,吸引异性的青睐。但我国现实中的PUA并非如此单纯,其通过流程化的行为步骤,引导异性进入其精心编制的圈套中,达目的后即刻结束两性关系。

法律不禁止自由恋爱,但是在这种“设局”的恋爱中,受害女性无法正确分辨PUA学员的真实想法,极其容易将其当成自己的心仪对象而做出一些错误的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此罪中的“强行”,既包括了异性的不能反抗、不敢反抗,还包括异性的不知反抗状态。PUA设置骗局的目的就是让异性不知反抗状态而做出错误决定。在此,PUA学员触犯了受害女性的贞操权。同样,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此罪中,PUA学员不惜代价的伪装、包装自己的外在形象,想要给受害女性传达自己不缺资金的思想,为之后突然遇到困难需要受害方为其“周转资金”做铺垫。笔者认为,该行为就是在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想要非法占有受害者财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侵害了受害女性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在犯罪客观方面上。PUA是在对受害女性精心诱骗的客观条件下,以搭讪的套路,使受害女性错误处理自己的贞操权、财产权,为受害女性带来身体、心理极端伤害的危害结果,应当受到刑法处罚。

在犯罪主体上。虽然各种具体犯罪的主体情况尽管千差万别,但作为自然人犯罪,其共同之处都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PUA的学员及导师都符合法定年龄,具有行为能力,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具备主体资格。

在犯罪主观方面上。PUA学员很清楚自己的行为,目的也是想积极通过作为的方式获取受害女性的贞操权、财产权。其与受害女性建立两性关系,披上恋爱的外衣达到自己内心的欲望满足。笔者认为,该行为只能推定行为人是故意而为之,毕竟没有过失构成恋爱关系、过失强奸以及过失诈骗的说法。

三、PUA问题的入罪建议

PUA应当入罪,其不仅刷新着道德底线,冲击大众的内心,更是触犯了法律规则,其入罪理由如下:

(一)行为的负能量

接触PUA的既有成年人,亦有对是非判断处于懵懂状态的青少年。PUA所传递出来的是靠虚伪的包装自己,靠自己的一张嘴编织谎言,在诱骗成功后四处炫耀,宣扬其“功绩”。该行为为社会传递出了诸多的负能量,饱受诟病,实应打压。

(二)行为的可复制性与快速传播性

PUA是以教程的形式教授男性如何“把妹”、“撩妹”,其有着一套完整的流程,具有社会的可复制性;同时,PUA的学员跟随教程学习一旦成功,便会四处炫耀,并将自己的经验快速传播,吸引更多学员学习,具有社会的快速传播性,加大受害者范围。若不及时制止,还将会左右不少青少年三观的正确树立。

(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

笔者在上文已进行分析,PUA以教程形式教授男性搭讪女性,并在女性身上谋取各种利益,其心之恶,对女性的践踏与物化,严重危害到受害女性的身体与生命;同时该反道德的理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不断刷新道德底线,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因此,笔者认为PUA应当入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關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此,PUA的行为应当构成一般诈骗罪,在导致受害女性自残、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按照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从严惩处;同时触犯到强奸罪、传播淫秽物品、故意伤害罪等相应罪名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四、结语

在科技发达、生活节奏极快的今天,男士应当摆正三观,不偏听偏信PUA的营销,有时间研究PUA,不如研究自己事业的提升、兴趣爱好的发展,这才是受益一生的真理。女性也应提高警惕,保持理性的判断能力,不盲目跟风于拜金主义,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我国的PUA的极端营销模式是现今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沦丧的催生物,该学不断冲击着道德与法律的底线,若容忍其在灰色地带肆意发展,将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其对我国青年的价值观也有着不利影响。因此,作为一名青年,应当自觉抵制不良PUA,踏实做人,勤勉生活。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PUA”词条[EB]/[OL].https://baike.baidu.com/item/PUA,2018-08-15.

[2]AE.起底PUA:情感操纵术能让你最终人财两空[EB]/[OL].https://www.51qumi.com/45483.html,2018-05-28/2018-08-15.

[3]Admin.真实故事:6个被PUA欺骗的男女[EB]/[OL].http://1024rd.com/internet/17219.html,2018-06-02/2018-08-17.

[4]王倩倩.马尔库塞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研究[J].山东大学,2015.

[5]艾峥.”PUA情感操控”背后的财色陷阱[EB]/[OL].http://www.bjnews.com.cn/inside/2018/05/24/488164.html,2018-05-24/2018-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