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商法的规制与企业商事的信用缺失

2019-04-18 07:44仲媛媛
智富时代 2019年2期
关键词:民商法规制

仲媛媛

【摘 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甚至做出一些企业商事信用缺失的行为。本文将阐述企业商事信用的内容和导致企业商事信用欠缺的影响因素,并探讨缺失的民商法规制的构建,从而提高企业的信用构建。

【关键词】企业商事信用;民商法;规制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企业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经济组织,企业正以追求更多经济利益为发展的根本目标。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企业为了能够得到经济效益,会出现信用缺失的现象。缺乏企业信用是基于消费者心理的影响,同时,也阻碍了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为了有效的避免企业信用的这些缺点,有必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管理和限制经济市场信用。

一、企业商事信用的概述

信用的含义是诚实和可信赖。我国一直是一个尊重诚信的国家。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也包含诚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诚信是一种默认的规范和做事原则。在法律层面,信用一词包括法律层面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信用是必须重视的行为原则。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基于诚实。企业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在日常经贸活动中保持诚信,公司商业信用是一种将诚实和法律责任概念结合在一起的概念。在企业商事贸易中,企业必须以诚信为基础,为其商品和服务负责。

二、导致企业商事信用欠缺的影响因素

1.个别的企业商事法律制度不健全

企业信用出现的最直接原因是法律约束力太差,我国商业信用业务工作的时间相对较短,相关经验非常缺乏。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先后颁布了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此时西方许多国家建立了完善的商业信用法律体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扩大,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正在加快,面对如此迅速的市场经济发展,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缺乏信用的现象。可以发现,相关的商业和商业法律制度严重不足是一个障碍,不完善的商业法律制度使得中国许多公司在面对信用问题时缺乏法律依据。许多不值得信任的行为没有得到合适的制止。

2.司法信用缺失

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必要保证,法律的公平实施是法律公正的关键。在中国,司法信用法规相对较少,法官执法监督存在许多法律缺陷。在执法判决过程中,由于缺乏司法信用相关制度,法官对法律的解释是非常主观的。作为个人的法官不能保证完整和公平的执法。并且,社会上有更多的利益诱惑,会导致法官容易做出不公平的判断。

3.企业商事行为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为了能够促进企业的经济利益的提高,部分企业已经放弃了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原则,进而触碰了道德法律的原则底线,这种行为会阻碍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并且影响了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由于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商事行为没有相应规范,会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营危机,并且会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企业商事信用缺失的民商法规制的构建

1.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市场进入信用机制

企业登记制度是企业进入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表现。企业登记制度是确认企业主体资格完整的登记制度,对于保证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这种保障机制是企业信用机制逐步形成的基础,企业登记制度是对国家民商法的商业主体的认可,也是获得经营权的一种途径。因此,为了完善市场进入的信用制度,必须严格控制市场准入信用机制,完善企业登记制度,以更好地提高企业信用,减少企业信用缺失的现象发生。

2.企业征信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科技已经应用在各个领域。在企业商业信用的发展中,互联网思维也可以用来建立一个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是将整个行业的企业信用系统整合到计算机系统中。在企业信息系统中,能够清晰地查询到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企业的征信变化的實时情况。同时,对于企业征信评级的实时更新,需要相关企业实体及时配合调查,包括企业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进行征信等级的评定。通过建立企业征信制度,能够全面了解到企业的征信情况,并且,消费者和监督人员可以实时监督企业的信用。这将有助于实现对企业信用情况的监督,也将有助于市场经济中诚信风气的建立。

3.完善债权法保护

为了维护企业商事中的信用问题。债权法是法律中最受期待的信用制度,债务行为是市场经济中最典型和最基本的发展形式。信用法的目的是保护货物的转移和价值的实现,通过不断完善债权法,能够提高市场经济中的信用行为,债权法代表着对商事信用的保护,从而减少市场中不可信赖的行为。因此,为了保证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就要不断完善债权法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失信惩戒机制

奖赏与惩罚之间的区别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这必须反映在公司行为的过程中。如果公司的信誉很高且企业形象自然很好,那么公司的产品销售自然会非常乐观。相反,如果企业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使用不法手段,这样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一定会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企业信用将逐渐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完全依赖消费者的选择。我们还应该建立不诚信的惩罚制度,对于那些失信的企业给予法律的处罚。通过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能够强化市场经济的诚信制度,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同时,也是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关于失信惩戒机制,可以采取撤销营业执照和暂停银行贷款以应对其企业行为。因此,只有具有健全的奖惩制度可以有效规范社会企业行为,并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

5.构建企业市场退出的信用规范机制

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多的是追求效率和信用,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多地依赖于适者生存的市场规则。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信誉。在经济运行困难时自觉退出市场的意识将避免更大的财产损失,这也反映了商业法退出制度,这对于规范商业信用缺失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构建企业市场退出的信用市场机制,我们可以先建立不诚信的纪律机制,对缺乏信任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而维护受害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随着建立消除信任的机制,这种机制一直是无限的但是今天已经从市场上消失的企业是市场机制运作的结果。这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时代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构建市场退出信用监管机制,企业可以更好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自己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形象,从而有效促进其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之间良好的商事信用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并且能够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因此,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要对商事的信用问题进行改善,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完善企业征信制度、完善债权法保护、失信惩戒机制,并构建企业市场进入和退出的信用规范机制。从而提高对企业的约束力度,从而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参考文献】

[1]郭情情.企业商事信用缺失的民商法规制分析[J].民商法学,2016,08(24):169-170

[2]刘子其.企业商事信用缺失的民商法规制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5,8(23):89-90.

[3] 唐榕羚.企业商事信用缺失背景下的民商法规制探析[J].法制与经济( 旬) ,2014,6(02): 54-55.

[4] 谢慧敏.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法制博览.2015,4(16) :300-310.

猜你喜欢
民商法规制
主动退市规制的德国经验与启示
民商法课程体系:经验与改革方向
保护与规制:关于文学的刑法
关于民商法的研究方法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畴
论留置权善意取得之否定
内容规制
市场经济视域下民商法承载的伦理内涵
知识产品搭售及其反垄断规制探讨
中国食品安全规制问题及规制政策转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