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不能忽视“人的城市化”

2019-04-18 07:44文锋
智富时代 2019年2期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

文锋

【摘 要】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他们的素质是城市文明的核心。做好“人的城市化”,对于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建设文明和谐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人的城市化”;城市文明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关键阶段。据统计,我国城市化率已由2000年的36.22%上升到2017年的61.55%。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村民变为市民,身份的转变瞬间完成,但其中一部分,在思想观念、文明意识、行为习惯等方面与城市文明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他们的素质是城市文明的核心。做好“人的城市化”,对于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建设文明和谐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的城市化”需要解决的问题

应该看到,绝大部分进程村民具有中华民族勤劳、纯朴的美德,但不容否认,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他们身上存在不同程度“小农意识”,主要表现为:

(一)公德意识较差。由于原生活环境、文化素质等原因,部分人对自身行为影响力的认识和控制较差,在生活中往往表现为自由散漫,无拘无束。如不排队上下车,上车抢座位;公共场所说粗话、脏话、大声喧哗、乱涂乱贴;十字路口乱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这与市民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格格不入。

(二)文明意识薄弱。部分人对城市的文明与繁华既有好奇心, 又不以为然, 举止行为、言论谈吐仍保留着农村生活习俗,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倒垃圾的现象较为突出。一部分被征地农民在自建房、经济适用房小区,毁绿种菜、乱搭乱建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担当意识不强。作为城市居民,应该爱护城市的公共设施,关心参与公益活动。但在日常生活中,部分人对毁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见怪不怪,不出面制止;对社区开展的公益活动,很多抱着“与已无关,漠不关心”的态度,被动或勉强参与,自我隔离;涉及到自身利益或个人得失时却斤斤计较。未将自己作为一座城市的真正主人,主人翁意识不强。

(四)法律知识贫乏。法律知识普遍较贫乏,对法律的理解是感性化而非理性化,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往往采取极端手段,缠访、闹访、集访、越级上访甚至堵公路、堵厂房等情况时有发生,缺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传统美德缺失。在转化为城市居民的过程中,价值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 传统的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传统美德在逐渐的削弱,勤劳、质朴、善良、孝顺等优良品质受到挑战。如儿孙满堂老人却无人赡养;集中居住,邻里关系紧张,诚信缺失;身强力壮,却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等等。

二、“人的城市化”实现的路径

(一)开展素质教育, 培养市民意识

一是宣传引导文明生活方式。发放文明生活手册,宣传文明生活方式、理念;利用宣传栏、橱窗、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开展“文明市民”、“文明楼栋”、“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文明生活意识,逐渐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是组织开展文明素质培训。以抓居民的文明素质培训为切入点,帮助、引导树立现代文明理念。例如开办“小区讲堂”、“市民学校”,提供公民道德、法律法规、卫生与习惯的培训。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强化榜样示范。

(二)丰富文化生活,提升思想境界

一是丰富文化活动。加强阵地建设,如建立老年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成立小区艺术团,如秧歌队、坝坝舞队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小区竞赛,如小区运动会、迎春歌舞比赛等;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如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义务巡逻队等,尽力为小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培育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让进城农民逐步树立起城市居民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公益活动,主动爱护公共设施和居住环境,逐步产生对社区的认同感和依赖感。

(三)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一是开展技能培训。人的思想观念、行为意识,归根结底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非农化就业,才是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转换的核心和根本。通过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岗前培训的活动,使农民掌握新的职业技能,增强他们的社会竞争力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是提供就业机会。政府组织搭建就业平台,定期举办就业招聘会,为进城农民提供一些就业岗位。只有给他们解决了工作问题,才能让他们在城市中安身立命,不依赖征地拆迁补偿而坐吃山空,为他们的综合素质提升提供物质保障。

(四)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约束机制

一是要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鼓励市民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谴责和制止,让当事人知错而知耻。

二是职能部门要开通监督热线,及时接受群众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聘请义务监督员、文明劝导员,对不文明行为实施监督、制止和规劝。

三是加大执法惩戒力度,对乱搭亂建、占道经营、偷排污水、不遵守交通规则等违规行为,做到量之以法,适之以严,“重拳”出击,给违法违规者以震慑。

(五)提倡理解包容,共建和谐城市

一座城市和城市里的原住居民,对刚进城的农民应多一份爱心,多一份理解和包容。一部分进城农民各方面素质较低,是他们受传统观念、教育程度、居住环境等多方面影响造成的,但为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由农村走向了城市,由农村居民变成了城市居民,做出的贡献是不可否定的。不能对他们低看一等,甚至嗤之以鼻,而应该给他们逐步蜕变的时间和空间,以一个和谐的大家庭氛围去感染、熏陶、倒逼他们素质的提升。

城市居民的素质决定着一座城市的高度和品质。“人的城市化”是一个复杂而又艰巨的渐进过程,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事业,也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应针对进城农民的现状以及“人的城市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科学分析,探索出更多的途径和方式,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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