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的实践与优化

2019-04-19 05:40马改艳
浙江农业科学 2019年4期
关键词:茶农气象试点

马改艳

(福建农林大学 金山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我国茶叶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世界首位,分别占世界的60%和40%。我国有20个省、900多个县产茶,茶产业是很多地区的农业主导产业,是山区经济的重要来源[1]。茶叶种植受温度、水分及光照等气象条件的影响明显。在每年2月下旬至4月的春茶采摘时节,茶叶极易遭受低温霜冻(俗称“倒春寒”)灾害;6—9月的高温高湿天气又易导致茶树病虫害的发生,造成减产减收,对茶农来说,相关保险可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对此,中央“1号文件”连续多次要求探索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所谓气象指数保险,就是把一个或几个气候条件(如气温、降水、风速等)对农作物损害程度指数化,每个指数都有对应的农作物产量和损益,保险合同以这种指数为基础,当指数达到一定水平并对农产品造成一定影响时,投保人就可以获得相应标准的赔偿[2]。相比传统农业保险,它能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同时承保、勘查定损和理赔程序也简单透明,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交易成本较低,容易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再保险。

1 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的试点情况

目前,我国已有约10个省启动了茶叶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其中浙江的湖州、绍兴等市在2014年率先开展了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随后陆续有江苏、贵州、湖北、陕西、福建等省区开展了茶叶气象指数保险试点。该指数保险的部分试点情况见表1。

表1 我国部分地区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的试点情况

注:资料来源于作者根据文献与调查数据整理,表中空白为相关信息不明确。

从全国部分地区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的试点情况可发现,该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根据各地春茶采摘期选择,保险期限覆盖整个采摘期,最短为2个月(湖北),最长为5个月(陕西),具体视各地春茶开采时间而定。将春茶采摘期作为保险期限是因为春茶采摘期茶叶易受倒春寒影响,表明茶叶产量与温度气象因素高度相关,而其他时期的低温天气对茶叶产量的影响不显著。

该保险普遍选择低温天气作为保险责任,对于影响茶叶生长的其他气象因素如高湿高热、强风、降雨等一般不予承保,只有浙江松阳将暴雨、内涝、泥石流、风灾、雹灾、旱灾、冻灾、火灾、雷电、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等导致茶叶受损减产的综合气象因素作为保险责任。

各地普遍以当期日最低气温达到某一数值作为引起赔付的触发值,有些地方以日最低气温且考虑累计积寒指数达到某一值为触发值。实践中,各地根据当地的历史气温情况,选择有差别的触发值。浙江绍兴市为0 ℃(含)、宁波市和安吉县为0.5 ℃(含)、杭州市为1 ℃(含)、遂昌县为2.0 ℃(含)以下。

茶叶气象指数保险发展最早且最为成熟的浙江省,根据茶树品种、树龄来制定保险费率和保费,如嘉茗一号(俗称“乌牛早”)的保险费率最高,鸠坑群体种的保险费率最低。安吉县大面积种植白茶,而安吉县茶树发芽较晚,因此其保险费率和保费均较低[3]。其他各省市也基本按照茶树品种并考虑树龄、茶地地形、海拔高度等制定保险费率,如江苏和陕西省。

各地的保险金额有差异,最少的667 m2仅为90元,普遍为1 500~2 000元,当极端低温致使茶树死亡时,可获得最高5 000元的赔付。

各地普遍将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纳入保费补贴范畴,各地的省一级政府普遍负担着茶叶气象指数保险补贴的最高比例,最高达到保费的50%(贵州省);政府层级越高补贴比例越大,贵州省各级政府的合计补贴比例最高,达到90%,其他省区基本在60%~70%。

2 茶叶气象指数保险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2.1 缺乏气象监测站

气象数据和作物损失数据对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的开发至关重要,如果缺乏有效、足够的数据支撑,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的气象指数、保险费率、赔付金额等就很难确定,因此提供气象数据的气象观测站点对该保险产品的开发和运行十分关键。根据国际经验,气象指数保险的开发需要保证每20 km有一个气象观测站,而我国现有的气象站密度与理想状态还相差甚远,尤其是地形复杂的偏远农村,这为气象指数保险的设计带来巨大障碍。试点中,受茶园及周边气象监测站缺乏的影响,部分茶农担心监测数据与当地的实际温度不符而不投保。

2.2 基差风险不容忽视

空间上的基差风险是由于气象要素在空间分布上的变化和不连续造成的,从而发生监测温度与茶叶灾害发生地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现象,这会影响准确赔付[4]。如海拔较低的茶场易受霜冻影响,而海拔较高的茶场受霜冻影响较小。但现有茶叶气象指数保险较少做小范围的风险区划,进而使得茶农的实际损失与赔付不一致,试点中普遍存在的“赔了未冻”“冻了未赔”的现象就是基差风险的写照。

2.3 产品比较单一

从全国试点情况看,茶叶气象指数保险为仅保低温天气的单一风险型指数保险,产品品种很单一。茶树生长除了受低温影响外,其他气象因素如高湿高热、强风、降雨等也会对茶树生长带来较大影响,但我国缺乏承保这些气象灾害的茶叶综合型气象指数保险,这可能与收集和处理这些气象数据的难度有关,因为分离各个因素对茶树生长的影响需要大量的数据和实验,才能建立综合性指数模型。正因如此,我国气象指数保险绝大多数是单一型风险指标,如降雨量、温度、风力等,但是单一指标往往难以反映真实灾情,影响了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的市场潜力。此外,触发值的设计也有待改进,大多数保险合同以0 ℃作为赔付条件,但茶叶在5 ℃以下基本就会微霜,在3 ℃以下就会受损,这样的赔付条件茶农并不满意,影响到该产品的市场销售。

2.4 需求有效不足,难以大面积推广

茶农的生产规模较小,风险意识较淡薄,加之气象指数保险是一种新型保险,茶农对其认知不足,且获得的保险赔付仅能覆盖茶叶种植成本。因此,茶农投保意愿较低,导致气象指数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通过对茶农和茶企的问卷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茶叶气象指数保险在我国仍处在探索阶段,茶叶生产受地域、海拔、气候等因素影响,灾害种类和程度各异,大面积推广该产品仍面临一些技术难题。我国茶叶气象指数保险试点最早的浙江省的参保率约为18%,可见,目前大面积推广茶叶气象指数保险较为困难。

2.5 政府支持力度低

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作为农业保险的一种创新品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政府补贴等措施来推广和普及。根据国际经验,农业气象指数保险通常被作为政策性保险而获得中央政府的补贴,如墨西哥,其风险程度较高地区的气象指数保险能获得联邦政府90%的补贴,在中低风险区联邦政府补贴70%,剩余部分由州政府补贴[2]。印度、马拉维、阿根廷等国家的中央政府也对该指数保险进行补贴。目前,我国试点的各类指数保险还未获得中央财政的补贴,试点中的茶叶指数保险通常由省级及以下政府补贴。

3 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的优化建议

3.1 加强气象监测站的建设

气象观测基础设施是保障气象指数保险运行的基础和关键,应当加大茶园或茶场气象观测站点的建设密度和仪器精度,发挥其在茶叶气象指数保险中的基础性作用。茶农投保率较低的原因之一就是部分茶园周边没有合适的气象监测站点。气象站是公共品,市场往往会出现供给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如农业、财政和气象部门以及保险公司等多方共同推进气象监测站点的建设,并对监测站点进行科学布局,以使茶农的实际损失与根据触发值核定的赔付尽量匹配。在气象监测站点等硬件条件做实的基础上,还要加强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处理工作,为茶叶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的开发奠定数据基础。

3.2 尽量降低基差风险

基差风险是气象指数保险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由设定的气象指数不能准确反映实际灾害损失及其程度所产生的。减少或避免基差风险对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的推广非常重要,降低基差风险会提高茶农的实际损失与赔付情况的相关性,减少“赔了未损”“损了未赔”的现象,提高该保险产品的投保意愿。对于时间上的基差风险,通过合理选择保险期(如茶叶采摘期)能够降低基差风险。对于空间上的基差风险,要架设更多小型气象站点,并结合卫星遥感获取的参数,实现气象要素监测在空间上的“无缝对接”,收集茶场不同区域的小气候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核实气象因素与茶叶损失的定量关系,确定气象指数,并作茶园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厘定保险费率和赔付金时要综合考虑茶园经纬度、海拔等情况,用所选取的数据建立模型,模拟制定有差异或浮动的保险费率和赔付金,使茶农多保多赔,有更多的选择,最大限度地降低空间基本风险。此外,也要特别做好研发创新与试点的对接工作,建议在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第一期试点结束后,农业部门协助保险公司及时对茶农、茶企等进行回访,了解对该保险产品的意见和建议,在承保、理赔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保险方案,以提高研发创新的针对性,使其更贴近茶农的生产实际和切身利益。

3.3 丰富茶叶气象指数保险产品

当前试点的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绝大多数是单一气象风险型的产品,如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市场鲜有综合风险型的产品,但单一气象指标难以反映茶农的真实灾情,会影响该产品的投保。因此,开发同时承保低温、干旱、洪涝、风灾等气象风险的综合型茶叶气象指数保险很有必要。但开发茶叶综合气象指数保险非常不易,需要收集更多的气象数据,建立更复杂的模型模拟这些气象数据与茶叶产量损失的相关性,并设置触发系数,这有待新设备、新技术的发展。此外,一些自然灾害如病害、虫害等,则很难精确指数化。考虑到开发综合型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的难度,当前,应在茶叶低温霜冻指数保险的基础上,开发一些其他类型的单一指数保险,如茶叶高温高湿指数保险等。

3.4 加强产品宣传推广,提高产品的有效需求

茶叶气象指数保险是近年才推广的农业保险创新品种,农户对其知之甚少,因此,在推广初期,政府部门协同保险公司要加强该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增强茶农的认知。首先,可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途经,以及召开宣传会议、发放或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茶叶气象指数保险政策,提高茶农的保险意识。其次,在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发达和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地区,可通过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建立保险代办网络,方便农户投保参保[5]。在缺乏农业服务体系和组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地区,可通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进行销售,以减少保险双方的交易成本。再次,我国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农村信贷机构网点多、覆盖广,保险公司可与这些农村信贷机构取得战略合作,开展“银保一体化”模式进行销售,即对参保茶户在贷款条件和利率各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或者将参加茶叶气象指数保险作为获得农业贷款的条件之一。最后保单的设计要尽量简单明确,语言朴实,少用专业术语,方便文化素质不高的农户理解保单内容。

3.5 提供制度与资金支持

作为一种创新型的指数类保险产品,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的研发和推广需要多个部门、众多地区和人员的广泛参与,这就需要国家提供法律制度层面的支持与保障,以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工作。国际上的农业气象指数都由政府补贴支持,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补贴,因为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本质上依然属于政策性保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仅依靠地方财政补贴不可能实现气象指数保险的大面积推广,中央的财政补贴必不可少,通过中央补贴,可减轻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另外,由于气象指数保险在前期研发和相应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而后期产品又容易复制,建成的公共基础设施又容易共享,因此,政府应对研发产品的保险公司提供专利保护和启动资金,以弥补气象指数保险产品在开发及试点运行阶段的初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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