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骗局:飞行员冒充警卫局领导

2019-04-19 01:34李云平
检察风云 2019年8期
关键词:崇明证件诈骗罪

选题来源: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

2018年7月,被害人宋某某通过冯某某介绍,结识了被告人达某某。达某某自称是中央警卫局某办事处的领导,可以帮忙办理部队编外人员证,这个证件甚至具有消除犯罪前科等特殊功能。宋某某对此很感兴趣,并表示愿意支付钱款办理该证件。随后,宋某某乘飞机从上海远赴成都办理证件。达某某穿着租来的军装演出服、定制有其姓名的铭牌,并使用装着伪造的中央军委的军牌车辆接机,顺利骗取了宋某某的信任,并与宋某某商定办理委托办理事宜。其间宋某某转给冯某某人民币10万元作为定金,冯某某将其中的6万元转给达某某。

2018年8月,达某某等人到上海找宋某某支付尾款时被当场拆穿,并被公安机关抓获。达某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后达某某等人对宋某某退赔10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主讲检察官李云平点评

中央警卫局是副军级单位,属于军以上领导机关。所以,本案中达某某使用伪造的军级领导机关车辆号牌、冒充军人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同时构成非法使用武裝部队专用标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2018年11月,崇明检察院依法对达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近年来,以军人名义行骗的案例屡见不鲜。冒充军人身份的骗子,往往更容易取得被害人的信任,更容易打消被害人的防卫心理。一些骗子也因此一路绿灯、畅通无阻。一方面,我们不要轻易被他人营造的表象所迷惑,希冀可以借助所谓的“特殊关系”获得特殊待遇;另一方面,我们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严以律己,切不可因一时糊涂酿下大错。

(李云平,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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