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闫群力
2018 年8 月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的处分条款,对干扰巡视巡察的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只要有干扰行为,必须露头就打,而且要严打。发现一起,要严惩一起,绝不手软,绝不留情。唯有如此,才能让党中央“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得以彰显,持续发力,才能让巡察利剑所指更有准头,既能巡得深、视得准、察得透,又能改到位、见成效、展新貌。
近年来,对落马官员的案件通报中“干扰巡视巡察”成了高频词。例如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国家网信办原主任鲁炜干扰中央巡视,匿名诬告他人;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虞海燕拉拢腐蚀巡视干部、纪检干部,打探巡视信息;武钢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王晓林违规打探巡视信息……
但干扰巡视巡察往往是欲盖弥彰,机关算尽终会“翻船”。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耍小聪明、抖小机灵、施小伎俩、玩小手段,都是徒劳的。只有主动坦白交待、主动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活路。
巡视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必须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政治要求。当前,政治巡视巡察发展进入新阶段,巡视巡察内容更全面,重点更聚焦,成效更明显。我们必须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用好、用足巡视巡察的方式权限,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优化工作流程,拓宽政治监督路径,积极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对社区、村居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增强巡视巡察威慑力、震撼力,全力推动巡视巡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使巡视巡察工作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更加高质量发展。
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发现问题是基础,及时整改是关键。巡察机构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拓宽发现问题的新方法、新渠道和新路径。巡视巡察中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正如赵乐际同志所指出的,要积极探索,把巡视纳入融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格局,与抓好日常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必须自身硬。巡视巡察一方面要发现被巡视巡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发现巡视巡察组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也要及时发现内部与外部干扰、阻挠甚至捣乱巡视巡察工作的问题,并尽快制止、果断处理和严肃惩治。
执纪者必先守纪,执法者必先守法。作为巡视巡察干部,必须强化忠诚干净担当,特别在严于律己上秉持更高标准,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在巡视巡察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能力,锤炼政治担当,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及时消除各种政治隐患,真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为此要选好人,用对人,严把入口关,优化巡视巡察队伍配置,优选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好、敢于较真碰硬的干部充实巡视巡察队伍,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硬的巡视巡察尖兵,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巡视巡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