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耕作方式 激发农村活力
——长汀县实施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纪实

2019-04-25 05:33戴荣凤
红土地 2019年1期
关键词:长汀县高标准国土资源

◎戴荣凤 文/图

入冬时节,长汀县河田镇上修坊村今年5月刚竣工的土地整理项目现场,刚收割完的稻杆正长出嫩绿的新芽,这片面积为764.94亩的耕地通过实施机械化工程,共新增耕地27.78亩,整个项目区呈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新貌。而这仅仅是近年来长汀县实施补充耕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个缩影。

长汀是闽西山区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且属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自2012年以来,长汀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省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主动融入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和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变以往从低效林地开发新增耕地为主,为以土地整理、旧村复垦、未利用地开发新增耕地为主。6年来,福建省每年从中央下达的新增经费中拿出2000万元直接定向安排到革命老区长汀县,同时在安排本省留成新增经费时向长汀县重点倾斜,支持当地开展山坡地整治工作。长汀县累计投入资金3.16亿元,完成补充耕地1.6029万亩,在17个农村乡镇立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0个,面积6.18万亩。其中新增水田比例从以往的12%提高到2018年的56%。

强化组织领导

为创新补充耕地和高标农田建设机制,长汀县委、县政府于今年7月30日出台了《中共长汀县委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项目资金标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乡村积极性”“强化监督考核,落实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等措施,调动各方参与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统筹推进全县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建设用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目标。对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的,按新增水田分别奖励乡(镇)、村每亩10000元、5000元,新增旱地分别奖励乡(镇)、村每亩5000元、2500元,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水田、旱地多奖励乡(镇)2000元、1000元。据了解,仅2018年,长汀县政府就拿出一千多万元资金奖励乡(镇)、村,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和农田设施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

县委书记廖深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县国土资源局在保护耕地和破解耕地占补平衡,尤其是补充水田方面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抓好落实,取得了优异成绩,值得各单位学习、借鉴”。

明确责任主体

乡(镇)、村是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为促进全县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长汀县政府每年初及时把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并列入县对乡(镇)、县直部门责任目标和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凡任务未完成的乡(镇)、县直部门按比例绩效扣分,并责令限期整改。此外,县政府还实行表格式工作法,按“2月底前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3月底前要完成全年任务的30%,9月底前完成60%,11月1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并报市级验收,11月底前全面完成验收任务并报省厅抽查和备案”时间要求,列出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科学组织实施。

为强化部门协调,长汀县政府还成立了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机构,负责统筹推进部门责任落实。并建立国土资源牵头,发改、水利、农业、农综部门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做好立项分配,避免重复建设或浪费后备资源,确保补充耕地任务完成。县国土资源局则将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指标列为本部门硬性任务指标,明确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完成本辖区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任务;局挂钩领导、股室单位挂钩人为第二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挂钩乡镇完成目标任务;局分管领导、耕保股、土地整理中心为第三责任人,负责业务指导和进度跟踪,对出色完成任务的给予绩效加分奖励。对未完成任务且位居倒数三名的基层国土所、挂钩股室、局领导年度绩效考评降档,不予评先评优。

助力脱贫攻坚

尽管已是11月底,但站在长汀县河田镇通往三洲镇的县道上,只见公路两侧1300多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到处仍是生机勃勃的景象:经过土地整理后的田块方正平整,当地村民正三五成群地在田间采集种芋和采挖地瓜,丰收在望,劳作的村民脸上始终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河田国土资源所所长丘发泉亲眼见证了近年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所带来的变化:“原来田块小,路不通,种地全部靠人工。现在有了机耕路,土地整理后田块也变大了,且全部机械化作业,劳动强度降低了不说,成本也比人工作业降了许多!”

而像濯田镇寨头村这样受益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减工降本促进农民增收的例子在长汀比比皆是:

在河田镇上修坊村,村落布局错落有致,幢幢农家小院依次排列,徽派建筑的黛瓦白壁马头墙与近年来新建筑的民居相映成趣,条条主干道干净整洁……自土地整治工程完工后,项目区大量未利用土地得到开发利用,坡耕地已改造成高标准农田,山地截高填低,平地切弯拉直。

在新桥镇牛岗村2组一个小地名叫水山坑的旧村复垦项目现场,新桥国土资源所所长吴存义告诉记者,面前这9.8亩土地原是废弃的砖瓦窑,自今年3月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并将土地流转给当地村民耕作后,新增的8.55亩耕地共产出稻谷2700公斤。

新桥镇石槽村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区,整理规模12.26亩,共新增耕地面积10.39亩,外运废土4489立方米,客土回填3990立方米。

为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四都镇上蕉村结合水土流失治理,投资174.43万元实施土地整治415.9亩,新建农渠1385米、灌排渠1313米、灌溉涵洞8座,新建田间道1502米、生产道路1619米、道路涵洞1座。项目竣工验收后,该村集中把这些耕地统一流转给辉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种植“翠香一号”“黄金果”。目前,上蕉百香果园已是百花绽放、香飘四方、果实累累,呈现出一片美丽田园丰收景象。

大同镇建明村采取“返租倒包”方式引进厦门客商,把124户农户土地统一流转,注册“牧青山居”现代农业发展公司,发展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同时实施“六清六美”整治,全村拆除23栋猪舍,面积5580平方米,河道清障7公里,安装路灯100盏;种植樱花208株、脐橙600棵,实现了整村脱贫摘帽。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既有效改善农田耕作条件,又提高了耕地质量等级,一块块经过开发整理的优质耕地,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坚实保障。据馆前镇政府林松景镇长介绍,自从国土资源部门实施补充耕地和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由于农业生产更有保障,这几年返乡农民和利用耕地创业的老百姓明显多了起来了。除了传统的水稻、烤烟种植,莲子、玉米这些经济作物有了强劲发展势头。

加强资金监管

为保障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农转用顺利报批,长汀县国土资源局利用好增减挂钩指标政策,实现农转报批→依法征收→土地收储→科学供地→依法用地→依法管理良性循环,全力为各类项目建设用地提供源源不断的占补平衡指标。2012年以来,该县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农转用获批1.57万亩。

近年来,长汀县从补充耕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到绩效评价等环节,实现全过程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强化立项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实行项目信息公示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参与项目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的监督检查。

为强化质量监管,长汀县国土资源局聘请专业稽查机构加强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业务稽查、质量管控。相继建立了项目业主负责制等五项土地整治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今年将3家工作不认真、监管不到位、提供业内资料不及时的中介机构剔除出局,禁止这些机构参与该县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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