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五大保险关键词

2019-05-05 03:31李明敬
金融理财 2019年4期
关键词:两会保险制度大病

李明敬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至15日在京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3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据悉,政府工作报告被高度重视和反复研究,一共吸收了500多条重要意见。

可见,“保险”一词已成为今年两会的高频词汇之一。

随着保险与民生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两会上有哪些保险关键词值得消费者关注呢?又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呢?

关键词一:养老保险

在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内容。

养老保险一直是最受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历届“两会”频繁提及的保险热词。在我国,养老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三大类,三者分别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承担,这样的结构在国际上也被称为养老保险的“三支柱体系”。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中,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保基本”目标基本实现;全国已有不少企业建立了“第二支柱”,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企业年金积累资金总规模达14223.17亿元;而“第三支柱”,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也在不断地推进过程中。综合而言,我国的第二、第三支柱发展相对滞后,距离“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险体系还有一定差距。

对于大部分人群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基础保障,能基本满足个人基本生活需求。但如果想在退休后过上更安稳的生活,个人还应该配置一些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国内市场在售的各类商业养老保险已经可以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满足不同人群以及其家庭在风险保障、财富管理等方面需求。此外,商业养老保险一般还可选择相应的附加险或进行产品组合,合理地进行配置可以进一步规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

关键词二:大病保险

“两会”提出的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包含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制度”是今年“两会”期间被不少代表委员屡次提及的一个关键词,也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制度。从2012年的“试点开展”到2015年的“全面实施”,再到2017年走向“大病保险全覆盖”,目前我国的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从保障内容上来说,大病保险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次进行补偿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仍然属于基本医疗保障的范畴。按照原有规定,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具体的划分方法和支付比例,视各地的财政、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等情况而定,保障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不额外向城镇居民、农民个人收取费用,不增加城乡居民的负担。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显然是一项关系全国十几亿人民的重大政策,此次政府报告中明确进一步提升保险比例,意味着老百姓将能逐步享受更高额度的大病保障。

关键词三:税优健康险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京开幕。在政协委员提交的众多提案中,税优健康保险成为热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滨表示,税优健康保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对我国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大意义。他在提案中提出四点建议,包括提高税收优惠力度,并探索建立税优额度的动态调节机制等。

据悉,自2016年开展试点至2017年全国推广以来,税优健康保险业务发展并未达到市场预期,保险行业内仅太平洋寿险和中国人寿两家公司在进行大规模的业务推广。以中国人寿为例,截至2018年底,累计赔付2300余人,赔款支出1200多万元,人均赔款支出约5400元。总体来看,税优健康保险在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方面的能力开始显现,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市场发展不及预期。截至2018年底,行业累计承保仅31.9万件,累计实收保费仅9.4亿元。

对此,王滨建议提高税收优惠力度,探索建立税优额度的动态调节机制,简化税务操作手续,以提高税收优惠抵扣的便利性。应赋予保险机构更大的业务经营空间,调动保险机构能动性,提高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并逐步将给付型、津贴型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纳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探索将护理险、健康管理等相关业务纳入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

关键词四:长期护理险

在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到,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間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

所谓长期护理险制度,即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下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明确15地作为试点单位,标志着国家层面推进全民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启动。

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2.4亿,保守估计城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4000万人。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刚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于2016年6月在15个城市开展俗称“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先期的目标是把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老年参保人群作为保障对象,为其提供日常基本生活照料所需的保障服务。综合而言,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最终制度一直在推进探索的过程中,目前各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覆盖群体、经办模式、给付标准等略有所不同。

关键词五:农业保险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粮食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此外,基于当前在种植业养殖业中,个体户或规模比较小的农户,在投保农险时往往得不到受理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冯玉宝建议:“应由政府牵头出资,提高农险对中小农户的保障力度,扩大农险的覆盖面。”

目前,我国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负担大、收入低、不稳定,“农业+保险”被视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点之一。

在我国,农业保险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之分,主要包括养殖业保险和种植业保险。投保相关农业保险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部分农业保险还将为防止牲畜疫病蔓延扑杀掩埋病畜等公共事业牺牲个人利益的情况也纳入理赔范围。

按照相关规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享受财政补贴。具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依据地方的实际来确定,种类和范围在各地区都有所不同,另有部分特色农业商业性保险也可获得地方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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