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策略与标准应用

2019-06-03 06:40林长海
中国传媒科技 2019年4期
关键词:规范中心功能

文/林长海

1.县级融媒体中心系列标准的关注点

作为需要指导全国范围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规则,我们考虑了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公平包容。作为媒体建设的规则,应该站在党和国家的角度,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包容性,让媒体宣传能够覆盖更广,让每个媒体机构或媒体人都能去做,而不能仅适用于某一类媒体或者有所侧重。因此在体制、技术等方面力求覆盖各种媒体方式及手段,跳出广电行业,包容所有媒体。这一原则也是标准编制工作得到中央主管部门支持的重要因素。

第二,移动优先。“移动优先”是重要的指导思想也是基本原则。要打通媒体宣传最后一公里,让党中央的声音、让服务人民百姓的信息最便捷地传递到位,而“移动优先”就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 之所以强调建设县级融媒体中心,就是因为它接地气、见效快,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信息网络设施,更便捷、更高效的传播,让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可以不再受时间、地理位置等条件的限制。

第三,充分体现“媒体+”的宗旨。通过县级融媒体的规范建设,落实“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指示精神,是我们的目的。在业务布局上提出以媒体服务为基础,党建、政务、公共服务和增值为基本框架,让县级融媒体既担负起宣传和引导的基本职能,又具有提供公共服务、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提供创新的手段。

第四,实用性。实用性原则对项目的实际执行是非常重要,其不仅仅是在技术体系和规格上做规定,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县级融媒体的建设者和运营管理者更易于使用,因此,在标准的形式上需要创新。过去的标准规范主要在技术体系、技术功能和性能上做出一些规定,而此次标准的编制是基于技术但不限于技术,将业务场景、技术框架、应用模式、工作程序等都做了比较全面的描述,来达到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应该说,一般技术标准是不出现这些内容的,而此次《规范》需要融合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两个系列的内容。

第五,与其他标准的衔接性。目前,广电、报业、互联网等媒体,都拥有各自的系列标准,这些标准是各自行业多年经验积累的结晶。作为融合后的媒体平台规则,需要与现有相关标准体系不发生冲突且有效衔接、融合,避免太过独立,成为标准规范的“孤岛”。

第六,落实全生命周期原则。近年来,国家在标准管理方面开始推行全生命周期原则,也就是标准的制定应该包含从项目诞生到最后结束所有环节。秉承这一原则,融媒体中心需要从业务场景、策划、框架搭建、模块配置、实施、测试、验收等环节,全面做出规定,以实现满足融媒体特征的平台建设全过程。同时,与系列标准对接,在网络安全、监测监管、运行维护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2.建设策略与《规范》应用

用同一个尺度在全国2800多个县级区域分别建设融媒体中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如何建设适合本地区的县级融媒体中心,是值得思考的。

作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满足中央对县级融媒体“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落实“融”的概念,具备最基本的功能配置;

二是落实“媒体+”理念,满足本区域内服务群众的需求;

三是符合本县域的社会环境、经济水平、基础设施、客观条件等实际情况;

四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选择适当的模式,以较高的质量建设,以最快的速度见效;

五是建设立足当前、着眼发展、可持续改进的县级融媒体平台。

基于以上原则,融媒体平台可以按如下过程展开:

2.1 调研汇总需求

“需求”是完成一个项目最基础的依据。建设县级融媒体,应充分了解、掌握要完成哪些任务、提供哪些服务。“需求”包括作为媒体应承担的舆论宣传责任,也包括来自群众对不断增长的文化、精神、信息等方面的需求。在《规范》中,列出了五大方面的要求和需求,即:媒体服务类、党建服务类、政务服务类、公共服务类和增值服务类,在每个服务类里又列举了多个具体内容,而且并不局限于这些内容。五大类的业务基本包含了目前可能的业态和可以实现的功能,因此,需要我们逐条逐项研究本级平台应具备的业务能力。其中,媒体服务类,主要体现“融”的概念,将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渠道进行聚合,实现一次采集、融合制作、多元播发,形成渠道丰富、覆盖广泛、传播有效的覆盖矩阵;党建服务类要体现党管媒体、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工具性落实,为党内政治生活提供更多的覆盖渠道;政务服务类为政务公开、政务办理、政民互动等提供手段,进一步促进阳光政府的公仆作用;公共服务类要体现关注民生、提供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体现信息社会的优势;而增值服务类应形成具有平台自身运行特点和“造血功能”的经济运行主体,为繁荣本地区经济提供技术和手段支持的运行平台。

2.2 梳理基础条件

融媒体中心建设与本地区的综合基础条件是密切相关的。首先需要盘点好自己的家底,包括:广电设施和能力、报刊基础和业务、其他媒体的运行情况等;二是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费用等;三是域内社会经济水平及各方面环境条件;四是群众使用媒体终端习惯及经济承受能力,等等。基于上述梳理,对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条件做出基本判断。

2.3 研究策划总体框架

明确需求和基础条件是进行总体策划的依据。在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融媒体平台的策划。

2.3.1 确定要实现的主要功能

在《规范》中,对功能的配置提出了建议。

从《规范》表中可以看出,功能的配置包括基本配置、扩展配置和增强配置三种情况。其中,“基本配置”更明确地强调作为县级融媒体中心必须配置的功能,这里面包含了五类服务的一些必备能力,例如“支持移动终端远程采集”“支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展现”等,目的在于强化媒体机构的政府责任和社会责任,而不是仅有几项功能、挂个牌就成为“融媒体中心”了;“扩展配置”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区县提供多一些的业务和服务,例如“满足高清播出的要求”、“支持保证字体稳定的相关技术,保证字体见报后不出现错误”,力求扩大媒体的影响力,为繁荣文化生活和提升经济活力提供多一些渠道和工具;“增强配置”则是倡导建设完整全面、站在信息技术应用发展前沿的现代融媒体平台。之所以提出三种配置就是为了对全国2800多个区县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功能配置方式,并明确出发展、完善、升级的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已建成的融媒体中心与标准中基本配置吻合性的问题。原则上,已建成的融媒体中心应该对标,将基本配置中缺失的内容尽快补充完整;另外,考虑到当前很多县级融媒体中心还在建设当中,为了避免各县级融媒体中心功能单一的问题出现,也应该按基本配置的要求完善相应功能。

2.3.2 确定模式

所谓“模式”主要是部署方式,《规范》中分为三种方式,即:在省平台部署、本地部署和混合部署。

利用省平台进行部署(简称“轻资产”),就是将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应用功能模块托管到省级云平台上,县级融媒体中心仅作为一个客户端。该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投资少、见效快。另外,县级现有的技术力量、人员储备等资源都非常有限,依靠现有资源运行、维护县级融媒体技术平台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综合考虑,“轻资产”方式可以更有效的解决当前县级融媒体建设中遇到的不少问题。

轻资产化也就意味着需要一个平台,出于媒体的敏感性,则需要确定一个支撑能力强、安全保障强的省级平台,以满足对县级融媒体中心所需要的功能提供支撑。为了能够满足托管的需求,配套出台了《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以下简称《要求》)。《要求》中明确了作为省级平台需要支撑本省域县级融媒体平台运行的要求,具体包括存储空间、计算能力、接口能力、承载能力、功能模块等多方面的基本要求,换言之,只要是《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中列举的功能模块,甚至县级融媒体中心具有本地特色的专有模块,省级平台都应具备支撑能力。

当然,也存在需要考虑的问题:第一,运行层面的问题,比如一些县的经济承受能力参差不齐,托管费用和网络链路费用负担能力;第二,与省平台网络传输链路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目前各地网络发展不均衡,一些贫困、边远县市不具备大容量网络链路的基础条件,很多功能和应用无法操作;第三,特色功能模块的灵活部署多有不便,也存在一些县级对于省级平台的实际需求并不强烈,一些省级的通用性模块在当地县市没有受众使用群体;第四,如何处理现存广播电视等媒体资产的业务发挥、存在方式、资产保全,等等。

除此之外,对省级平台也是个挑战:第一,从省级平台的立场出发,更希望由省级平台统一定义功能模块,各县级融媒体平台来适应,因为每个省域内包含数十甚至上百个县,要求省平台适应各个县级融媒体需求会比较麻烦,但各县有各自的需求也是情理之中,都希望有自己的发挥空间;第二,对平台的安全能力要求,网络安全和业务的流畅性是一对天生的矛盾,对近百个县级平台接入、数百项业务实时运行、几千万用户在线,网络和内容安全与用户体验如何平衡好,将成为不是问题的“问题”。

为此,目前我们还没有对省级平台尚未做出规范,只是对县级融媒体的支撑能力做出了外部性能要求,即:《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

再有,是本地化部署(简称“重资产”)方式,也就是完全在县级融媒体平台实现所有功能。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运营的维度会宽广,可以在满足县级融媒体中心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完全结合地域特点、环境特点、特殊需求,灵活部署各类业务模块,可以有机组合现有媒体机构,充分发挥现有设施设备的作用,特别是对于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在运行方式、业务创新、升级发展都有较大的空间。同样,也存在需要解决好的问题:第一,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包括基础设施、硬件投入、软件开发等,第二,完成平台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第三,需要建立自己的运维团队,需要一定水平的创新能力和各类人才。

混合部署模式则是结合本地情况从上述两种方式中有选择地将功能模块分别部署,例如:新媒体可以依托省级平台,传统的广电直播、采编、报刊素材处理等在本地完成,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和设施,功能开发和应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同时也能达到见效快的效果。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第一,要努力实现在本质上做到媒体融合,避免“两张皮”,难点在于“融合生产”“融合发布”;第二,运维管理的边界有模糊性,如何界定清晰是至关重要的。

在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中,不管采取何种部署方式,不宜完全把县级广播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发行机构简单地放弃,而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增加新媒体的手段,实现融媒体的效果。

2.3.3 搭建总体架构

掌握了需求,确定了功能和模式,有技术团队搭建总体架构。《规范》给出了典型的架构建议,见图1。

需要强调的是,功能设定和部署方式是两个维度,这里需要根据已确定的功能和部署方式,对图一进行拆解、细化,形成适合本县市的融媒体平台系统架构。

坚守网络安全、同步建立监测监管、考虑运行维护的需求,是总体框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目前,《规范》对上述三方面提出了宏观要求,具体要求将在后续发布的系列标准中予以明确。

图1 系统架构

2.3.4 形成可执行的文件

对于上述研究过程的成果应该形成相应的文件,即:《需求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经过审批程序批准后开展项目工程设计,将项目实施涉及技术方案、实施方法、支撑条件、物理环境、网络要求、设备配备、软件应用等内容进行展开细化,形成正规的、指导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

2.4 规范化建设

工程设计文件是开展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重要依据。所谓“规范化”,强调的是按照规范化的建设程序(固定资产投资)、选择正规的专业化队伍、采用科学正确的方法、在合理的时间周期内、以高质量水平,完成项目涉及的所有建设任务。规范化建设,是保证项目合规、高质量建成的重要保证。

2.5 测试及初验

系统(平台)建设完成后应进行测试,包括系统功能和性能方面相应的技术指标,以验证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达到了预期目标。用于发现不足、进行符合性验证的测试,可由建设方或集成商自行进行测试,具体功能要求和性能指标在《规范》中有具体要求,应逐项进行测试并形成《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应真实、准确,测试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制定整改技术措施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测试项均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后,可组织进行系统初步验收。初验中应对项目相关技术文件(见《规范》相应章节)和工程实施过程文件进行整理和清点,满足要求后由组织初验方形成《初验报告》。

2.6 试运行及完善

试运行是融媒体平台建设不可缺少的过程。通过试运行检验融媒体平台进入运行后的实际状态,因此试运行阶段应让平台承载与设计文件要求相匹配的负荷量,以检验其可用性和稳定性。按照《规范》要求,试运行周期不宜少于3个月,需要提出建议的是:在试运行期间发现缺陷或故障,应在完成修复后重新启动不少于3个月的试运行周期,以确保所有功能和技术指标进入稳定运行状态。

试运行期间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使用单位和运维团队的技术能力培养和岗位人员的人才培养。融媒体平台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应用系统,使用部门需要一个熟悉过程,对运维团队有一定的技术能力要求,试运行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最好过渡期。

2.7 正式验收

经过试运行和完善,平台进入稳定运行状态,应组织正式验收。验收前应有尽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能证明所有功能和性能满足设计要求的《检测报告》,当有不合格项时应限期修复完善,直至全部符合要求。同时,提供《规范》规定的全部文档。满足上述条件后,被授权部门可组织专家组进行正式验收活动。验收中,专家组应对文档、平台建设成果、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

2.8 持续改进

完成正式验收并不意味着融媒体平台建设的完结。一是随着平台进入全面的全业务正常运行,随时可能暴露出的各种瑕疵,需要随时纠正处理;二是系统配置有可能并不是一步到位,有待进一步升级;三是新技术发展迅猛,新应用技术的产生将对为系统优化带来机会;四是自身发展需要将不断涌现出可带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业务创新。以上这些都形成了持续改进的需求,使用单位应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以保持县级融媒体中心主流媒体的定位,履行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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