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地方性博物馆的影响

2019-06-07 15:05王宝红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9年6期
关键词:法人治理结构

王宝红

摘 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是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重大变革。文章以东莞市博物馆为例,全面梳理东莞市博物馆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进程,从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公众参与度等方面,探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地方性博物馆管理与运营的影响。

关键词:东莞市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管理与运营

1 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政策背景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是指事业单位以实现公益服务为目标,实行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由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是上述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和利益分配与制衡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世界最早的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出现于19世纪中叶的美国波士顿公共图书馆。”[1]我国的法人治理制度也经历了长久的探索过程。民国时期,天津博物院、故宫博物院、上海玻璃博物馆等文博单位已开始进行法人治理模式的尝试。新中国践行法人治理理念较早的是观复博物馆。进入21世纪,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针对博物馆事业发展中基本的、重大的、亟待解决的制度问题,通过制度改良、制度创新等方式,逐步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依法自主办馆、权责清晰、民主管理、社会参与、制度完善的现代博物馆制度运行体系,成为促进博物馆事业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2000年,中央相关部委将建立理事会作为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的重要指标。2007年,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开始试点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推动从事公益性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了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2]。该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文件。为给推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事业单位提供基本的规范和指导,中央编办于2012年印发了《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其后,原文化部(现文化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等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了开展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具体办法[3]。

2 东莞市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进程

为进一步深化博物馆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办馆效益和服务质量,增强博物馆依法自主办馆的活力,东莞市博物馆根据中央和广东省的相关文件精神,在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原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为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指导下,于2012年10月启动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改革工作。同年12月,经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印发东莞市博物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试点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

2014年1月10日,经过一年多的筹备,东莞市博物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东莞市博物馆章程》。根据《章程》有关规定,理事会由7人组成,包括原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为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副局长、东莞市博物馆党政领导、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社区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理事长人选由原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为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文博工作的领导担任,每届任期5年,设1名执行理事,执行理事由馆长担任。监事会由3人组成,由原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为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博物馆党组织和工会代表组成。监事会主任由原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为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监事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每半年召开例会1次,必要时可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成立,标志着东莞市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的正式建立,是东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推进东莞市文化体制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

3 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东莞市博物馆管理与运营的影响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4年多来,东莞市博物馆充分发挥了理事会的科学决策作用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提高了馆行政班子对理事会决策的执行能力,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机制,理顺和改善了各类关系,推动了博物馆管理和运营的长效发展。

3.1 博物馆内部运行机制更加健全

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将博物馆法人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利用制度来规范其运行,达到内部的制约平衡。博物馆理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三者紧紧联系在一起,理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的权责进一步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科学运行、相互协调的机制确立。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和各利益相关者形成了多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各负其责、相互制衡的良性互动机制[4]。另外,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使博物馆吸纳了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决策和管理,形成公益目标明确、资源优化整合、监管制度运行的法人治理新格局,使博物馆能够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3.2 博物馆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东莞市博物馆理事会和监事会成立后,迅速进入角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先后审议并通过了《东莞市博物馆章程》《东莞市博物馆理事会议事规则及工作管理办法》《东莞市博物馆十三五规划》及《东莞市博物馆新馆筹建情况报告》等文件。理事会成员积极为博物馆的发展建言献策,在新馆建设、馆藏文物及地方史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提升东莞市博物馆的工作效率、提升博物馆的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监事会积极发挥其监督职能,对理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科学监督,定期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对相关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合规性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博物馆法人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3.3 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在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东莞市博物馆通过运行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多元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东莞市博物馆以新馆建设为引领,以现有场馆为阵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在新馆筹建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确定新馆选址,启动前期筹备工作,馆藏文物与地方历史研究扎实推进。在陈列展览方面,挖掘资源完善常设展览;依托馆藏策划原创展览;整合资源,举办文物联展;紧扣热点,引进特色展览。在社会教育方面,东莞市博物馆设立莞城区“周五共建日”,共建单位增至58所,覆盖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个阶段,近2万名青少年从中受益;继续打造“莞博学堂”“探寻古代东莞”两大品牌,举办25项近400场教育活动;合作创办“莞博文创体验馆”。

3.4 公众参与度提高

东莞市博物馆积极探索公众参与博物馆事物的途径,提升公众参与博物馆管理的积极性。为方便公众了解博物馆工作、打通公众与博物馆的直接沟通渠道,东莞市博物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博物馆工作动态、工作计划,收集公众意见、建议,让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博物馆制度的管理和运营,营造民主的管理环境。

4 结语

东莞市博物馆成立法人治理结构至今,在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博物馆办馆活力方面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现行事业单位人事、财政制度阻碍;上级行政部门与理事会职能重叠交织;理事会成员参与无薪无酬,积极性有待提高;行政化现象还普遍存在,管办不分、活力不足等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定文化自信的新理念、新要求。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是新时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5]。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地方性博物馆要继续探索法人治理结构行之有效的内部和外部运行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强化社会监督,加速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博物馆自主办馆、社会积极支持的办馆格局。

参考文献

[1]王玲.我国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探析[J].管理观察,2017(1):85.

[2][3]李媛媛.新时代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政策难点与对策建议[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6):126

[4]曾奕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8(1):11.

[5]李媛媛.新时代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政策难点与对策建议[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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