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背景下综艺节目创新性探索

2019-06-09 10:19李宜然秦扬
新媒体研究 2019年7期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媒介融合

李宜然 秦扬

摘  要  通过对湖南卫视《我是大侦探》从互联网综到卫视综艺的转型进行分析,探讨综艺节目由网到台的输入对于传统电视媒体的进步意义。

关键词  媒介融合;互联网思维;《我是大侦探》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9)07-0130-02

1  媒介融合背景下的综艺发展

过去,电视节目与观众的交流互动几乎为零,观众是被动接收者。近年来,互联网移动平台在提供更符合观众需求的内容的同时,也为观众创造了跨屏收看、实时互动的条件。在电视节目和互联网平台的互动服务方面更是实现了相互激发、有机关联。同时在电视荧屏上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优质网络综艺节目IP,传统的媒体传播格局已然发生了深刻的改变。

湖南卫视在15年前便开始了传统电视媒体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2004年1月8日,湖南卫视新媒体金鹰网上线,2009年12月18日,湖南卫视将金鹰网旗下的芒果电视剥离出来,独立运营,打造湖南卫视新媒体——芒果TV。近年来,随着个人移动终端的普及,观众开始将收看重心转向网络平台,使得网站实现了从卫视平台的依附到平等主体的重要性转变。

情境类益智互动推理秀《我是大侦探》正是湖南卫视在新时代媒介融合发展下在台网互动上的一次大胆尝试。不再局限于从电视台向互联网在平台上的单纯的内容平移和过度,而是在媒体融合中寻求电视综艺节目与网络媒体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将网综《明星大侦探》升级转型成为卫视综艺《我是大侦探》。在这一过程中《我是大侦探》不仅在传播策略上进行了内容和价值方面的改进,还保留了其曾经作为互联网综的优势并进行了延伸,实现了作为“由网入台”的综艺节目的成功典范。

2  由网入台后,电视节目的优势

对于网络综艺而言,在卫视平台上播出可以扩展其内容传播的渠道,增加盈利的可能性,同时还可以提升节目影响力和美誉度。对于卫视而言,网络综艺创新性的内容和形式可以为传统的电视综艺注入新的活力,能够紧跟时代主流的流行元素,互联网综多样化的题材可以补齐节目类型短板;将一档成功的网络综艺模式运用于电视综艺的制作,也可以带来网络综艺受众的迁移,在无形之中降低了综艺的试错成本。加之网络综艺自带的极具讨论性的话题和明星流量,往往能够在上星后吸引大量用户群体;电视媒体通过与各大移动视频平台和社交媒体平台在传播策略上的深入合作和互动,有效扩大了电视节目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力。近年来台网合作逐渐深入,越来越多的综艺尝试着在网络平台与卫视平台进行合作,除了《我是大侦探》,由优酷制作的《大梦小家》《疯狂衣橱》先后登陆江苏卫视。

3  由网入台后,《我是大侦探》转型分析

《明星大侦探》作为国内首档情境类益智互动推理秀在芒果TV播出取得良好的节目效果后,由同一制作团队制作的节目《我是大侦探》由网络平台转到湖南卫视播出,延续了《明星大侦探》的“推理”与“故事”两大核心,继续融合“电影感”“综艺感”“角色扮演”“演技比拼”等元素,以1︰1比例原则打造实景拍摄,每期集结6位超强阵容高能玩家,解锁悬念,找出关键人物K,兼具品质和吸引力,体验升级。作为网综IP,《我是大侦探》播出后,凭借其超强黏性的粉丝基数,在收视率和网络播放量上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3.1  强化主流价值观引导的综艺内容

相对于整体偏向年轻化的网络受众,卫视渠道具有更加多元的受众年龄层面,以及非常重要的信息传播和社会教育的职责,所以在综艺节目的内容和价值引导上需特别注意尺度。合理规范的内容创作是网络综艺接受市场检验的必经之路,这也保证了网络综艺反输电视平台的安全性。如何在监管机制之中平衡综艺内容的社会价值与受众吸引力的微妙关系,对于网络综艺的上星播出也是一种考验。

《我是大侦探》相应减少了案件中血腥和暴力的内容,用“失踪”“偷窃”替换了以往充斥着“杀人”“暴力”的事件核心,以关键人物k替代了节目中的凶手角色;在案件结果揭晓之后,“嫌疑人”的自述环节带有深刻的忏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思想贯穿始终。同时,节目注意社会价值导向,比如呼吁关注空巢老人等话题体现了一档综艺的社会担当,将具有“深度”的主题注入思考,用有“温度”的推理助力口碑,聚焦社会的话题深化了综艺的节目内涵。

3.2  对互联网思维的延续

3.2.1  用户本位思维的延伸

《我是大侦探》延续其互联网思维成为在“用户”身上下功夫的电视综艺的代表,考虑观众的收看体验和感受,注重观众对节目的参与和互动。《我是大侦探》正片于每周日晚20:00在芒果TV的直播板块上线,每一位玩家都有个人视角的叙述板块给观众提供线索,观众可进行投票竞猜真凶,这样的“玩”节目方式别具一格,使这档网络综艺进化而来的节目,充满了不同于以往传统电视综艺节目的“网感”。在节目流程上,具有清晰的逻辑线和相对独立的叙事片段,设置了现场搜证、第一次集中推理、第二次集中推理与侦探单独审问等环节,观众不必始终坚守在荧屏前,错过的情节会在后续的推理中得以补足,加上碎片化的快节奏剪辑,都很好地考虑到了用户的伴随式的接收习惯。此外,在节目播出之后,受众可以通过在芒果TV的平台上线的《名侦探俱乐部》,以嫌疑人的第一视角揭露每一期案件背后的人物主线,为受众参与互动提供集中的平台和渠道。

3.2.2  平台化思维的延伸

《我是大侦探》强化利用贴吧、微博等社交平台,以促进节目推广扩大影響力。在《我是大侦探》官方微博上,节目组会把即将播出的电视节目中的花絮集锦、案件的悬疑点、嘉宾个人特辑以“微直播”的形式发布出来,配合用户碎片化的使用习惯,用时长较短的精彩片段吸引观众,增强期待感。相比于传统电视平台单一的视频预告,微博中的预告可以更加丰富多样、更具吸引力。并且微博平台转发、热搜等功能,可以使节目的推广宣传达到数倍裂变的效果。此外用户还可以在《我是大侦探》的官方贴吧上畅所欲言,针对节目的案件结果和疑点进行探讨,或是讨论与节目内容、主题紧密相关且具有趣味性、吸引力的话题,用户因其共同的讨论话题和相似的兴趣而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节目为沟通桥梁的社交模式,相对地,用户也可以通过社群中的互动相互认识,通过话语的共鸣建立受众间的强连接关系,从而增强节目的用户黏性。

3.2.3  大数据思维的延伸

一方面,《我是大侦探》的生产模式结合PGC和UGC,选取时下热议的话题为蓝本,电视台专业团队进行剧本案情细节打磨,同时强调用户关注度和主流价值审美。另一方面,传统电视节目的广告植入相对较为生硬,大多局限于主持人手边的矿泉水、 电脑等产品的直观展示。而在《大侦探》中充分利用了场景中涉及的道具进行相关产品植入,道具植入、台词植入、情节植入、理念植入,案发现场的场景都是生活场景的还原展现,商品广告会出现在重要线索当中,自然地实现了品牌生活化呈现,于无形中加深了观众对产品的印象。

比如“畅轻”的广告,在第一期《有间客栈》的案情中,案件最关键的线索就是撒到衣服上的畅轻酸奶。

4  结束语

不能否认,在移动视频媒体逐渐成为主流的时代,家庭性收看的电视媒体无论是内容还是媒介形态都面临着窘境,而创新是有效延长电视节目生命力、增强竞争力的核心驱动力。在媒介融合浪潮下,网络综艺IP向电视综艺节目“反向输出”,配合互联网平台的有机联系:从网络综艺《明星大侦探》到湖南卫视的《我是大侦探》的尝试,给以后综艺的发展提供了优良的范例。

参考文章

[1]辛思玥.我国台网联动现状分析[J].新闻世界,2014(8):389-390.

[2]王勇.媒介融合背景下我国广电全媒体发展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13.

[3]孟伟.媒介融合背景下广播理论建构与实践探索——评覃信刚著《媒介融合、台网互动解析》与《类型化电台研究》[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4(12):9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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