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区精神康复理论
——复原理论:背景、概念、过程与原则*

2019-06-11 06:42
法制博览 2019年15期
关键词:案主复原精神疾病

刘 芳

曲靖师范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曲靖 655011

自20世纪末复原概念发展以来,三十多年过去了,该模式已经成为西方社会占主导的精神健康服务模式,“近10年来,复原的概念是美国和国际间最重要的概念,有关文章、研究和辩论多得不可胜数,除了美国本土的文献外,还有不少来自英国、加拿大、澳洲、纽西兰、欧洲各国,甚至日本、韩国等。”[1]但在国内精神康复界的发展却明显滞后。

一、理论背景

复原的概念在20世纪末开始在美国精神康复界盛行,意思是以案主的复原能力作为出发点,作为精神康复的重要目标。2002年,美国总统乔治.布什任命精神健康新自由委员会革新美国的精神健康服务体系,指出精神健康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复原(promote recovery),这是联邦政府首次坚定这一信念:对每一个遭受精神疾病的人来说复原是可能的。这标志着精神康复从传统医学模式(其重要特点之一是关注精神疾病症状减轻)到现代医学模式的重大转变。

复原作为一个精神健康理念,其出现基于两大来源:一是社会精神康复运动(psychosocial rehabilitation movement),目前主要指的是精神康复;二是精神健康倡导运动(mental health advocacy movement)。精神康复运动始于20世纪40年代,一帮出院病人他们成立的一个叫做“我们不在孤单”的自助组织,其随后发展为第一个会所服务项目“泉屋”(Fountain House)。精神康复将重点集中在这样一个事实,精神疾病影响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紧紧依赖于对症状的诊断和识别来评估服务使用者的需要与治疗是远远不够的。精神康复强调社区的重要作用,消费者的声音以及个别化的服务计划。[2]精神康复发展了这样一个理念,从注重精神疾病患者躯体康复到社会功能恢复的转变。复原则被视作服务使用者主导和掌握自身生活(包括工作、住房、社会关系以及再创造)的一种能力,精神康复服务强调居住在社区中的精神病人的价值,这一理解改变了以往注重治疗目标的精神疾病服务方式。

复原理念形成的第二个主要因素是精神健康倡导运动,特别是对精神健康领域一度产生深远影响的消费者运动(Consumer movement)。1970年许多曾一度被视为被动接受治疗的服务使用者开始表达他们的精神疾病经历。在1960s的公民人权运动的刺激下,服务使用者谴责医学的建立使精神疾病的康复变得缓慢和无望。他们指责精神卫生系统的不足和混乱,并主张他们在自身精神复原中的主导地位。正如Deegan所宣称的那样“复原的概念源于’精神病人是人’这样一个简单而深刻的认识。精神疾病的复原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康复,不再是简单关注精神症状的控制、减少和治愈,而是病人重构其生活以适应疾病。

总之,消费者运动对复原模式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以下5个方面:主张增强社区支持以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康复;消费者运动促使人们关注精神疾病患者在心理、社会和精神方面的健康发展的要求;让人们看到从整体的视角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康复的可能性;关注精神疾病患者的主观经验和感受,使之成为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康复不可缺少的部分;消费者运动所强调的自助的理念与复原模式的宗旨是一致的,它为平衡内部主观经验和外部客观结果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3]

二、复原的概念

精神康复中“复原”这一概念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药物滥用与精神健康服务部曾将精神健康复原定义为“个人提升自身健康、获得幸福、过有意义的生活以及全面实现自身潜能的过程。”[4]

Anthony界定:复原是一个深层化个人独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关案主的人生目标、态度、感受、角色和技能都有所概念,这是一个让案主自己能够去过一个满足、有希望的生命历程,纵使有诸般的限制,复原是案主生命和人生意义方向的重整,这个重整的意义和层次,远比精神病的标签和过程来得深远。从Anthony的界定来说,复原具备三大特质,一是个人深层独特的经历,二是生命历练的重整,三是人生意义方向的深远影响。

童敏认为,复原模式将精神病患者视作完整的人,强调需求本位,各项获活动设计安排围绕精神病人需求展开。[5]复原概念区别于传统康复概念,后者是指在非正常化的环境处遇中(指医院)由医生负责提供的、以治疗为核心的有限的精神健康服务,而复原则是在正常化的环境处遇(指日常生活场景)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的基于需求本位的各类精神健康服务,强调患者的主体性与主导性,他们自身确定改变的目标与方向以及路径,服务提供者扮演的是协助者的角色,协助精神疾病患者满足健康发展的要求以及提供必要的技能训练。复原是精神疾病患者在多个层面上的发展过程,是通过积极的、支持性的和增权的外部环境重建健康、能动的自我的过程。[6]

三、复原的过程及原则

Strauss、Hafez、Lieberman和Harding曾经用两年的实践,对28个精神病人士复原的过程中,总结了复原过程的几个原则[7]:

原则一:复原并非是一个直接和直线的过程;

原则二:复原的过程有不同的阶段(反应、改变和极限)

原则三:复原的过程就像爬山一样,充满不同的起伏

原则四:病情时间拖得越久,复原的脆弱性就越强

原则五:环境会对复原有所回应,如包容或者后退

原则六:有关环境对复原的回应只有其惯性和程序的过程

原则七:案主在复原中的角色和参与是非常重要的

原则八:环境回应和个人行为的交互影响-意义的重拾。

2004年美国将复原模式确定为全国精神健康服务改革的目标,并明确了有关复原概念的10大原则,以此作为精神健康服务应坚持的守则,这10条守则主要是:

1.自我指导(self direction),即由精神疾病患者自己引导、选择、决定和实践复原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2.个别化及以个体为本(Individualized & Person centered),即依据精神疾病患者自身不同的能力、抗逆力、需要和经验等选择不同的多元的发展路径;

3.赋权(empowerment),即精神疾病患者有权参与各种决定并且做出选择;

4.全人视角(Holistic),即复原过程设计精神疾病患者的整个生活,包括精神精神、身体、灵性和社区等不同方面;

5.非直线的过程(Non-Linear),即复原的过程不是一步一步的直线发展的过程,而是伴随着挫折的不断学习过程;

6.能耐取向(Strengths Based Orientation),即复原注重各种能力、抗逆力、

7.朋辈支持(Peer Support),即相互支持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复原起着重要作用,包括经验型的知识和技能的分享以及社会性的学习;

8.尊重(Respect),即对精神疾病患者采取接纳和欣赏的态度,包括维护他们的权利、消除社会歧视与污名。这些是实现复原的关键;

9.责任(Resbonsibility),即精神疾病患者具有照顾自己喝寻求复原的责任;

10.希望(Hope),即复原提供了寻求未来美好生活的基本信息和发展要求。

资料来源: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2004).National consensus on mental health recovey(Rockvile,MD:Substance Abuse and Mental Health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四、结语

显然,复原为本概念的逻辑是把精神病患者当作一个完整的人在对待,重视他们的价值和有尊严的生活,从而去尊重他们的权利、明白他们的需要,接纳他们的限制和痛苦,给予他们足够的支持、鼓励和关爱,帮助他们面对困难和挑战,尽量让其在社区过正常化的生活。这种新的精神健康服务模式以复原患者的生活、回归社会为目标,将患者视为康复过程中的主体,以人为本,将精神病人的改变和康复看成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重视人的权利与倡导,对现有的精神健康服务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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