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与规约

2019-06-11 11:05卢曦
新丝路(下旬) 2019年3期
关键词:斯托克抗衡启蒙

卢曦

摘 要:日神精神诉诸美和适度,带给人规范与制约,酒神精神象征人的自然本性和原始生命意志,让人在狂欢中复归本性。《黑皮肤的圣母》中斯托克这一人物形象既体现了日神精神的规约,又体现了酒神精神的狂欢,并且在其体内还交织着两者的矛盾和斗争,让他饱受精神折磨。斯托克由自我分裂向自我整合的转变可以看作是文明与蒙昧的搏击,尽管启蒙最终以失败告终,但至少曾在他心中激起了涟漪,让他的人性渐渐复苏。通过斯托克作者表达了小说的主旨,即被蒙蔽的心灵需要文明的救赎,被扭曲的人性需要人文主义的疗救。

关键词:斯托克;日神精神;酒神精神;抗衡;启蒙

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1919—2013),是英国继伍尔夫(Virginia Woolf)之后又一伟大而独特的女作家。她一生笔耕不辍,著作颇丰,作品题材涉猎广泛,写作风格奇谲多变。国内对莱辛长篇小说的研究浩如烟海,而对其短篇则很少有人问津。事实上,莱辛的短篇小说匠心独到、短小精悍,如她的长篇小说一样体现着她在作品题材、风格、主题上的追寻与探索。以早年非洲经历为题材的短篇小说集《非洲故事》就展现出莱辛独有的魅力。

《黑皮肤的圣母》选自莱辛的短篇小说集《抟日记:非洲故事二集》,故事主要讲述了二战后期在非洲殖民地赞比西亚这片土地上,意大利战俘米歇尔和英格兰军官斯托克上尉之间的故事,原本身份地位悬殊的两个人在一段时间的相处中竟变成可以吐露心声的朋友,在米歇尔的影响下,斯托克试图抛却束缚去追求自我、平等和幸福,但最终屈服于现实而痛苦的结束了这段友谊。现有研究大都是从小说的主题入手或分析米歇尔这一人物形象,而笔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斯托克这一形象充满张力更为饱满,在斯托克身上融入了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并且交织着两者的矛盾和斗争,本文拟分析这两种精神在斯托克身上的表现及在其体内的对抗,并试图探寻产生分裂自我的原因及作者通过这一人物形象想要表达的思想。

一、日神精神的规约

在《悲剧的诞生》一书中,尼采给日神的含义做了一个明确的界定:“我们用日神的名字统称美的外观的无数幻觉,它们在每一瞬间使人生一般来说值得一过,推动人去经历这每一瞬间。”[2]108据此,我们可以简单地把日神定义为外观的幻觉。日神状态还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即适度,这是日神本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界限:“适度的节制,对于狂野激情的摆脱,造型之神的智慧和宁静。”[3]周国平在其文章中分析指出:“适度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个人界限的遵守,是伦理的尺度,另一方面是对美丽外观的界限的遵守,是美的尺度。” [3]这种诉诸美和适度的文化就像清规戒律一样给人带来规范与约束。

《黑皮肤的圣母》中斯托克所体现的日神精神一方面就表现在他对美丽外观的界限的遵守。他人高马大、金发碧眼,有着砖红色的肌肤和布满漂亮的黄色汗毛的双手。他首次出场便穿着熨烫过的卡其色制服,走起路来腰板挺直、气宇轩昂,给人留下美的印象。而相比之下,酒神精神的象征米歇尔则是随意地躺在树下的行军床上,手里拿着个酒瓶子,卷着裤腿,穿着没有领子的脏兮兮的衣服,胡子拉碴的邋遢形象。单从外形上我们就能轻易的看出二人的差别,一个注重外表、衣着讲究,一个放浪形骸、不修边幅。

作为德行之神,日神要求信奉者要适度,以及为了做到适度要有自知之明。于是,与美的审美必要性平行的提出了“认识你自己”和“勿过度”的要求。[2]15斯托克所体现的日神精神的另一方面就表现在他对个人界限的遵守,也是社会规范和社会文明对他的规约。斯托克是被派驻在赞比西亚的英格兰军官,作为高高在上的殖民者的代表,他身上有种天然的优越感,总是以征服者的姿态对待黑人。当上尉听到米歇尔拒绝派给他来帮忙修建村庄的黑人时,他犹豫了,因为原则上他是不赞成让白人干重体力活的;当看到涂成黑色的圣母像时,他感到周身不适,并且斥责米歇尔这是德国人的村子,不能有黑色的圣母像存在。在他眼中,这些都是对白人统治权威的挑战,也是对白人自尊心的严重贬低,可见殖民主义和种族歧视的思想已经在他体内打上深深的烙印。即使对于沦为战俘的白人同胞,他也表现出很强的等级观念,严格遵守着上级与下级,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他第一次在树下的行军床上看到米歇尔的时候,即使离他还有十步远,就深感自己位置的尴尬,他觉得米歇尔应该给他敬礼,跟米歇尔说话的时候也是昂起头、竖起眉、翘起下巴,几乎全是命令的口气。当然,斯托克自己也是很有自制力的人,他多年的从军生活让他训练有素,懂得节制,日常生活都遵守着军队的行为规范而没有多少自主性,生活就在简单的重复中度过。总而言之,日神精神所要求的“适度的节制”在斯托克上尉身上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

二、酒神精神的狂欢

酒神精神是尼采哲学的又一核心概念,如果说日神象征外观的幻觉,那么酒神象征着情绪的放纵。酒神的象征来自希腊的酒神祭,在酒神崇拜仪式上,人们打破一切禁忌,群情亢奋,狂饮纵欲。尼采认为,这是为了追求一种解除个体化束缚、复归原始自然的体验。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对酒神精神进行了解释:“在酒神的魔力之下,不但人与人重新团结了,而且疏远、敌对、被奴役的大自然也重新庆祝她同她的浪子人类和解的节日……此刻,贫困、专断或‘无耻的时尚在人与人之间树立的僵硬敌对的藩篱土崩瓦解了。此刻,在世界大同的福音中,每个人感到自己与邻人团结、和解、款洽,甚至融为一体了。”[2]6因此,在酒神精神的作用下,人与人之间的界限瓦解了,个体生命的束缚也得以解除,从而回到生命的原始状态,达到一种忘我的境界。

在《黑皮肤的圣母》中,意大利战俘米歇尔整日以酒为伴,放浪形骸,不拘小节,不受种族观念的影响而和黑人友好相处,他身上所表现出的迷狂、自我、真性情让我们看到了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影子,在他与斯托克相处的过程中,他身上这种强烈的“狄俄尼索斯情绪”无疑感染到了斯托克,让一直被束缚、被禁锢着的斯托克尝试着破除个人的界限,体验狂欢的快感,回归真实的自我。米歇尔用自己的真实打动了斯托克,让斯托克一改初见时轻视、敌对的态度而和米歇尔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在这其中“酒”可以說是斯托克和米歇尔感情的催化剂。他们第一次喝酒是在分配完工作后的夜晚,两人各有所思只是喝酒几乎没有交流。第二次他们并肩坐在草地上,一起喝酒消磨着时间,这一次斯托克感觉自己不一样了,暂时从平常的行为规范中脱身出来,此时他已经在酒神精神的感染下慢慢放低高傲的姿态和米歇尔相处在一起,两个人就像多日未见的旧友在把酒话家常一样,在米歇尔面前他开始学着吐露自己的心声,表达内心最真实的情感。到最后斯托克完全沉浸在醉酒带来的快乐中,他不再有那么多的束缚,也不再注重自己的形象,穿着酒迹斑斑的衬衣,整日醉意朦胧。显然他已经沉湎于醉酒之后的迷狂状态,享受放纵带来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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