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贯通美学文艺学的传统学术之路的意义与拓展空间

2019-06-11 04:30刘俐俐��
社会科学 2019年2期
关键词:实践

刘俐俐��

摘要:以王元骧学术活动为中心考察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实践”贯通美学及文艺学的传统学术之路的总体面貌与特质,他借鉴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德国古典美学为主的理论资源,批判地承续了我国上世纪60年代实践论美学成果。在美学文艺学观念层面,始终以实践观念为精髓,抓住关键和辐射性问题分散地逐一解决,又以实践论将美学文艺学贯穿一体。完整地呈现了美学文艺学在观念与思维方式方法、说明性与反思性等诸维度互动互联和理论严谨的特质,成就了文艺本体论、审美反映论、人生论美学、拯救人性的美育观等若干重要命题。

关键词:实践;实践论美学;传统学术;兼容;拓展空间

中图分类号:B83-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5833(2019)02-0161-12

作者簡介:刘俐俐: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300071)

“实践”贯通美学与文艺学的传统学术之路是我国改革开放语境的约定俗成表述。“传统”仅指学术研究的逻辑与风格。人文科学成就及其价值为累积型,对待传统和新兴理论均应辨证看待其在学术链条的作用和意义,其兼容性、拓展性和发展性尤其应予以重视。如上缘自浙江大学王元骧教授从教60周年学术研讨会的契机。通过阅读学习梳理王教授的全部著述,最外延性地概括出他以“实践”贯通美学与文艺学的传统学术理路,若干重要观念和思想成果为其内涵。我们在梳理介绍成果的同时,考察兼容性、拓展性和发展性,其意义和价值由此彰显和得到概括。

王元骧教授学术活动领域为哲学美学和文艺学,并以哲学美学为根基。我们注意到,他具有自觉的哲学美学和经验美学相互区分的意识。哲学分支的美学,是“从哲学的角度对于美的问题所做的哲学思考”“它可以帮助我们从根本上规定美和审美活动的性质,为我们研究和探讨实际的美学问题包括艺术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论前提”。王元骧:《“文艺美学”之我见》,《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文艺学是研究文学的学问,他表述为:“通常所说的‘文艺学,一般认为也是由文艺理论、文艺批评和文艺史三部分组成。”王元骧:《对于文学理论性质和功能的思考》,《文学评论》2012年第3期。他的文艺学研究,主要是文学观念为核心以及宏观阐述文学发生发展及其活动,属基础性原理性的文学理论。他并未具体研究文学活动、作家创作、作品构成以及接受批评等问题。王先生以“实践”为基本概念并就此予以观念性阐述,将此观念交叉和融通性地处理和贯穿美学文艺学两个一级学科及其重要理论问题。演化为“实践”观念在这些学科和一系列问题中的具体“实践”思想:观念贯穿始终。王元骧学术活动的最大特点和成就即由此而来。

一、“实践”为基础性关键性概念贯穿美学及其延伸领域

1、抓住和反思“实践”概念为学术活动基础

学界已有共识:20世纪60年代美学大讨论最重要成果是“实践论美学”。诸多著作论文就此都有表述,最晚近的可以祁志祥的《中国现当代美学史》(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为代表。王元骧基本认可“实践论美学”及其成果:“实践论美学之所以脱颖而出,显然是由于它比其他学派更接近真理,因而也很快在我国美学界流传开来而成为我国的主流美学。它的价值就在于为我们的美学研究找到了一个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思想原则。‘实践论美学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特别是马克思的《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的思想,通过改造关系论美学创立。”思想精髓是依托“社会存在本体论,把实践视作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包括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形成的现实根源来看待”。致思方式为对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形成和发展缘由的一种追问。特别肯定实践论美学“把美看作是在人类生产活动中因‘自然的人化而产生的审美价值的载体”的观点。王元骧:《实践论美学的思想精髓和理论价值》,《文艺研究》2016年第9期。他认可“美”有载体,以之为基础追求美学的形而上本质,提出了不可简单地将实践论美学看作客观论美学和认识论美学来批判和否定,他也不同意将美学问题归结为审美心理问题。他始终警觉非本质主义美学观念,警觉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美学趋势。王先生对李泽厚为代表的“实践论美学”的反思集中在两点:其一,仅限于“美论”,尚未将美是在人类生产活动中因“自然的人化”而产生的审美价值的载体这一“美论”思想贯彻到“美感论”中;其二,视美感只不过是“对美的反映和模写”的直观反映论。王先生的实践论美学观念,是以此反思为基础的借鉴和发展。

2、创造性理解阐述认识论与实践论的关系,确定美学文艺学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识论汲取康德为代表的认识论哲学基础而形成。王元骧怀着透彻理解辩证地抵近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精髓的愿望,抓住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认识世界更要改变世界的目标性质。辨析了其与旧唯物论的区别并获得如是理解:第一,实践性的认识论。认识随着人类实践而发展。第二,认识不排除情感和意志参与及其作用,以此获得人类追求真善美三者统一的哲学基础。第三,认识是主体情感和意志渗透到认识活动并经过主体认识结构的整合同化后的心灵活动。概言之,此为积极性认识论:克服了机械论和撇开人的情感以及横截面静止性等弊端,乃为主体选择建构性的认识论,由此具有与实践论合乎逻辑性地结合的合理性。结合后的“实践”观念,王先生凝练概括为:其一,在人的整个活动过程中,认识与实践互相渗透和规定、互为前提、辩证统一。实践中介着认识,认识也中介着实践;“实践性的真理”作为实践活动的内部环节,其本身即为知、意、情三者的有机统一,由此方能从观念领域转换到行为领域。此乃实践活动的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性;实践作为感性物质活动具有个体性,又具有缘于社会关系制约的社会性。个人实践与社会实践两者有机统一。 详见王元骧《实践论美学的思想精髓和理论价值》,《文艺研究》2016年第9期;《艺术实践本性论纲》,《社会科学战线》1998年第3期等。 其二,全面考察并将“实践”定位在“存在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认识论”(生活和实践的观点是认识的首先和基本的观点)、“价值论”和“历史论”(感性物质活动与社会历史活动相统一)等几个特质的有机统一地位。其三,秉承社会存在本体论精神,将实践视作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包括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形成的现实根源。实践形成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合一的价值世界。精神价值体现着人的情感、意志和愿望。与理性形态并置的感性形态的就是美,感性形态的美包括存在于对象世界中的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

3、“实践”观念贯通美学文艺学延展的相关问题及其机制

王先生的研究绝非对某理论流派跟踪性研究;也非建构某一美学或文艺学体系性研究;他跟踪乃至发现我国美学文艺学发展的重要问题。他或从正面立论,或针对某种理论和现象辨析乃至争鸣和批评。问题意识突出,人文知识分子责任心和使命感灼灼可见。王元骧的“实践”观念就是这样贯通美学文艺学并延展出相关问题的。有怎样的延展机制呢?

王先生说过,实践是与伦理学、美学、社会学等很多学科相关的概念。他即据此机制延展出若干问题。最主要是文艺本体论问题。“本体论是对存在的终极追问,属于形而上学研究的对象”。王元骧:《文艺本体论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浙江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终极追问就是到根本处去追问。他从哲学本体论起步,以“实践”观念为机制而产生了哲学本体论——人学本体论——文艺本体论……的逻辑。由文艺本体论……的逻辑而獲得文艺活动论的理论基础。这是考察研究美学和文艺学各分支问题的逻辑通道和理论依据。作家、作品和接受活动各个环节的涵义由此获得了理论基础,也使文艺活动各环节的分支性研究确定了实践论性质。暂时回到哲学层面的哲学本体论来看,在该层面,王元骧先行地涵盖和确定了此概念包括知识本体论和道德本体论两大方面,此看法受西方古典哲学尤其康德哲学的影响清晰可见。他说:“我们要研究文艺本体论,就应该把作为反映对象的社会人生与反映主体的作家统一起来进行把握,这样,在主客体两方面都关涉到人的问题,关涉到人‘是什么和人‘应如何这样两个问题。这不仅表明文艺本体论与人的存在论是不可分割的,从某种意义上是二而一、一而二的问题。”王元骧:《文艺本体论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浙江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接着哲学本体论的是人学本体论,由人学本体论而抵达文艺本体论。所以,王元骧学术研究领域分布理路为:沿着实践观念渗透的认识论原理,进入美学和文艺学,定下美学和文艺学基本观念,并由实践打通两个学科。两学科所涉领域有:文艺美学、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理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审美教育、艺术本体论、文化研究、形式本体论、审美趣味、理论与批评思维方式及其方法等,“实践”观念以其关键性基础性特质贯通诸问题和思考之始终。所谓“关键性”意为均处于理路枢纽位置,以实践解决诸问题可上下左右贯通;所谓“基础性”意为非描述性叙述性而为原理性。诸重要理论问题相互之间为深刻的逻辑关联并互相制约。可贯通性地表述为:各理论问题的解决所获的观念和思想成果,趋向于抽象地归纳,可归属哲学美学;趋向于艺术活动领域包括文学活动领域推演,可归属于艺术哲学和文艺学。质言之,沿其理路,可陆续地从扩大外延或者潜入内涵地继续提出相关问题。

二、“实践”观念兼容拓展美学问题的空间及其机制

1、可从王元骧跟踪、分析和探究“实践论美学”之后的各种美学思潮并论辩而展开“实践”观念和思想说起详见王元骧《“后实践论美学”综论》《再谈“实践存在论美学”》等论文中。

他先后分析并争鸣的美学派别有潘知常的“生命美学”和杨春时的“超越美学”,详见潘知常《生命美学》《生命美学论稿》;杨春时《超越实践美学 建立超越美学》《走向后实践美学》等。人们一般称之为“后实践论美学”。他将两者名之为“后实践美学”,意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实践论美学之后的不同于自己的那些美学派别。他极为赞同“超越”思想,也赞同生命活动原则。但认为“生命活动的原则”与“实践活动的原则”绝非对立。认为实践能动性前提下,可真正从外部和内部实现人对现实关系的全面超越而进入自由。把人的全部心理能力的知、意、情都调动起来投入到活动中去。概言之,内在超越和外在超越不可分割地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以外在的超越为基础和前提。核心思想依然为“实践”。王先生参与争鸣的还有以朱立元为代表的“实践存在论美学”,王元骧教授认为“实践存在论美学”的思想核心是“生成论”,认为“美不是现成的,而是生成的”,这是应予以重视的思想。因为,实践论美学也是一种生成论美学。他与“实践存在论美学”的“生成论”之不同之处,是对“生成”的现实根源理解不同。所谓“生成”之对象,是指“审美关系”。王元骧的理解为:“审美关系”首先应该指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特别是生产劳动中,人与世界建立起来的一种客观的、社会的关系。相对于在具体审美活动中形成的个人与审美对象所发生的那种主观的、心理的关系来说,不论在时间上,还是在逻辑上都是先在的。唯其有了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历史地形成的人与现实的这种宏观的审美关系,才会有在个人审美活动中形成的微观的审美关系。由此“生成”因素不仅包括人类总体实践中历史生成与个人审美活动中当下生成两方面内容,而且前者应是后者的前提条件。详见王元骧《再谈“实践存在论美学”》,《中山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言下之意,朱立元教授的“生成” 现实依据不是时间和逻辑上都先在的因素。王先生参与争鸣的第四个是以邓晓芒、易中天为代表的“新实践论美学”。王元骧认为,此派理论主要问题在于,以“心”规定实践主体,并以能否直接“迈向具体生动的审美经验”要求“实践论美学”,实际上把实践理解为个体的生存活动和心理活动,已非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本意。这派美学一方面否认审美对象的客观属性,把审美判断和认识判断绝对对立起来。另一方面把“美感”视为“一切审美评价和审美判断的最终标准”,认为“它没有真正客观标准的依据,而只能是主观的、相对的”。王元骧认为,这是以“主观来解释审美的普遍有效性。实质是没有评判的客观标准了”。详见王元骧《“后实践论美学”综论》,《学术月刊》2011年第9期。他对这派以批评性为主。以上梳理探究可见,他的辨析、借鉴和反思,进一步凝练、彰显、印证来自“实践”观念的学术力量。

2、从思维方式和方法论看“实践”观念贯通和兼容以及拓展其他美学学派的可能性

美学和文艺学观念属于性质研究,一般采取自上而下的、思辨的、演绎的思维方式。王元骧即以此为主。笔者如上梳理阐述王先生“实践”观念贯穿美学文艺学之机制时,已经发现它的开放性。开放性指每两个环节之间,存在着过渡性的关联。如果这样看,其他美学学派是否可在王先生传统实践性观念逻辑中具有各自合理性呢?我以为朱立元教授的“美不是现成的,而是生成的”观点与王元骧实践观念在外延调整前提下相互兼容,而且,朱立元教授的另外一个思想可为兼容和拓展空间提供依据,即“实践论美学”把实践直接作为美学的基础,跳过许多中介环节,直接推论到美学基本问题;审美强调超越性,而实践没有超越性;审美强调个体性,而实践往往是群体的、集体的、社会的活动;审美强调感性,而实践强调理性,带有目的性等。朱立元认为,来自“生命美学”“生存美学”方面对实践论美学的这些批评不无道理。笔者以为:王元骧就实践没有个体性、情调性、超越性等做过辨析并正面阐述很充分,对此可暂不予评判,但最起码朱立元教授指出的实践论美学“跳过许多中介环节”的思想有启发和合理性。即便王先生自己提出的美学和文艺学研究思维方式的层次性反思性,学理上也是支持朱立元教授的美学研究也需要中介环节的想法。其他如超越性、生命活动的原则,在实践理路中是否也可在中介环节让它们具有合理性,使之可以被兼容?“兼容”涵义可有两个理解,一个是以王元骧代表的新时期的“实践”概念的美学思想兼容其他所谓“后实践美学”以及朱立元的“实践存在论美学”,即以实践为贯穿点的思路兼容其他,另一个是,其他美学充分汲取“实践”观念对自己的“生命”“超越”等外延性思维,使自己美学思想更合理。“拓展”的涵义也有两方面:领域拓展和问题拓展。领域拓展指汲取实践观念的同时,发现借助此逻辑形成的研究新领域,问题拓展指提出有价值的新问题。两者在层级性思维逻辑中都具合理性和可能性。杨春时、潘知常、易中天和邓晓芒,以及朱立元等学者成果也都显示了如上可能性。由此在我看来,王元骧“实践”观念与思想价值,恰恰在于笔者说的如上理论兼容和学术空间拓展。

三、“实践”观念为枢纽沟通贯穿于文艺学及其延展领域

美学和文艺学分别梳理陈述仅为方便之计。其实“实践”观念融通也贯穿两者。下面在文艺学纲目下以问题逻辑看王先生这方面思考和成就。

1、以“实践”观念确立“审美反映论”和“审美意识形态”思想

“审美反映论”是新中国文学理论基本观点并持续到改革开放之初。1964年出版的以群的《文学的基本原理》提出“文学属于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是一种反映现实生活的社会意识形态”。蔡仪的《文学概论》提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十四院校编写的《文学理论基础》提出“用形象反映生活是文学的根本特征”。详见三部教材目录,分别为:上海文艺出版社1964年版;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新时期以来学术界摈弃了审美反映论。但可否正确认识文学反映论?王元骧认为,反映论涉及到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即从关系角度切入美的客体与主体。是文学活动各环节都摆脱不开的由美学观念贯穿到文学理论的根本问题。他以“实践”为立论依据予以反思,提出“立足反映论,超越反映论”的观念。王元骧:《立足反映论,超越反映论——谈我对苏联文艺学模式的认识历程》,《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6年第5期。

首先涉及到“超越”。何为“超越”?他发现学术界特别是前苏联美学文艺学界理解的“反映论”有诸多片面和漏洞,他凭借“实践”作为“超越反映论”的关键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反映论,在理论上把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统一起来,而发展成为能动的反映论”。质言之,“实践”为精髓可以给文学活动的审美反映论以理论根据。于是,文学理论可沿着“实践”涵义展开。

审美反映论必定涉及审美意识形态问题。“审美意识形态”是新时期跨越美学文艺学的重要问题。王元骧的“实践”观念自然切入了审美反映论与文学意识形态本质关系的思考。

审美意识形态,主要由钱中文、童庆炳教授提出。王元骧先生也在此建设脉络。1984年,钱中文在《文艺理论的发展和方法更新的迫切性》一文提出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1986年在《最具体的和最主观的是最丰富的》一文重申:“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其重要的特性就在于它的审美性和意识形态性”。1987年以《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为题发表论文,再次正面切入这个问题。钱中文:《文艺理论的发展和方法更新的迫切性》,《文学评论》1984年第6期;《最具体的和最主观的是最丰富的》,《文艺理论研究》1986年第4期;《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文艺研究》1987年第6期。 “在钱中文提出这个观点的同时,童庆炳也做出了主题相近而思考独特的论述”。祁志祥:《中国现当代美学史》(下),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487页。童庆炳指出“文学是一门审美意识形态”“审美是文学的特质”,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导引》,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78页。因此,童庆炳特别着力地探究了文学审美特征理论。王元骧教授“不仅是审美意识形态的信奉者和播扬者”,而且也是“审美意识形态”的提出者。他在《文学原理》(浙江教育出版社)中明確提出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详见王元骧《我对“审美意识形态”的理解》,《文艺研究》2006年第4期。 他对于审美意识形态分别从意识形态和审美两个方面分析论证的看法为:应在特殊性的层面上以“审美的”来规定文学艺术“意识形态”特性,即批判地吸取康德的审美目的论,亦即以人为目的的思想,把美以及美的文学艺术从根本上看作是通过陶冶人的情操,开拓人的胸襟,提升人的境界,达到人们培育社会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审美观主义根本目的的有效途径。详见王元骧《我对“审美意识形态”的理解》,《文艺研究》2006年第4期。 对于审美反映论与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特性两者的关系,则提出:“这两个概念我认为是互相联系的:‘审美反映是就文学与现实的关系而言,而‘审美意识形态则就审美反映的成果而言,它以审美反映为基础和前提。所以要论述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性质,首先我们就要厘定什么是审美反映”。王元骧:《当前文学理论研究中的三个问题》,《文学评论》2008年第1期。笔者以为,就两者关系的如此理解与阐述只有在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基础才能实现。

2、“实践”观念渗透的文学理论产生与发展思想

文学理论性质、发展及效应等都是文艺学重要问题,并且都关涉文学理论与批评的关系问题,王元骧认为很值得探究。基于“实践”观念基础和理路,提出文学理论产生和发展都来自于实践。从实践特性看来,理论既具说明性又具反思性:文学理论可用来说明,文学批评理论是文学观念的延展和文学理论分支。批评理论基于复杂文学现象必定具有反思性。批评选择了正确的文学观念,即给文学批评理论的阐述以思想前提,有了批评的眼光、视界、见识、思维方式,以及思考问题的依据和准则,引导批评依此评价和选择。实践思想是其核心。有说明性,缘于理论是对实践的总结和概括,具有说明的理路和逻辑;有反思性,缘于理论贯穿“实践”思想,即可给现实挑战以对应的思路、方法和警觉,亦可将此现象向自己秉承的文学理论提出问题,促使理论更完满更自洽。说明性为“规定判断”,反思性为“反思判断”。可见说明性反思性与“规定判断”“反思判断”两对范畴相互比拟的思想,始终贯穿着“实践”之精髓:理论与批评看作互动的实践活动。这恰是理论的实践性之体现。也就是王元骧不断提示和论证“对于文学观念尚需进一步的拓展和完善”王元骧:《当今文学理论研究中的三个问题》,《文学评论》2008年第1期。的学理根据。

3、“实践”思想贯穿于文艺学的延展性思考

王先生多次提出“实践”为精髓的审美反映论观念,距离达到完善境地还有距离。他的诸多论文涉及了一些这样的问题或者说空间。大致可列如下:第一个,审美反映过程中的“形式建构”和“艺术传达”。详见王元骧《当今文学理论研究中的三个问题》,《文学评论》2008年第1期。关键词是“形式建构”和“艺术传达”。与此说法相应,另篇论文说:目前“对审美反映论的解释不足以充分体现实践的精神。……所以从实践的观点来看审美反映,传达和物化的工作无疑应该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王元骧:《反映论文艺观:我的选择和反思》,《中国文学批评》2017年第2期。在我理解,“物化”和“传达”不是一回事。“物化”与“形式建构”是一个意思,王先生在他处也叫过“创制学”。“传达”与“艺术传达”是一个意思。笔者均以“形式建构”和“艺术传达”的表述来讨论。

关于“艺术传达”,在我看来,此概念固然需要“形式建构”,但更主要应是文学活动逻辑链的问题。“传达”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随着现代科技特别是多媒体以及多媒体终端接收,必定影响传达的多样性,此多样性与“形式建构”和接受都有关系。

关于“形式建构”,具体到文学,即以语言为媒介如何构成可让人审美的文学作品。形式乃为历史积淀而成,建构指现在时的艺术家(作家)依据形式积淀和经验之所为:历史与现实交织中最具个性化的“实践”之所为。此实践活动落实到理论家那里,则需要对之理论总结提升。概括为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形式建构”理论。顺着“实践”精髓赋予的动态静态结合以及主体客体结合的思维方式,可延展到诸如叙事学、文本学等更下一级学科领域。“形式建构”涉及“文艺本体论”问题,现在展开前面提到过的这个问题。我的看法:同样一个“文艺本体路”概念,不同文学观念中其涵义有很大区别。从笔者梳理的王元骧以实践引入美学文艺学的理路即哲学本体论——人学本体论——文艺本体论……逻辑,可清晰显示王元骧教授的“文艺本体论”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为逻辑起点,经由人学本体论再到文艺本体论。贯穿始终的是主体与客体互动性实践精神活动。如此抵达的“文艺本体论”则是具体的文学(文艺)作品本体论的逻辑起点。概而言之,他的“文艺本体论”是实践逻辑链式的文艺本体论,属文学观念性质的基本理论。他曾经说过:“文学就是人类在对意义世界的探询过程中产生的,它通过想象和幻想把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人生化为一个美的幻象,从而使之与现实人生形成一种必要的张力,使人在苦难中不失对未来的信心而奋发有为,在幸福中不忘人生的忧患而免于沉沦。这就可以达到诗化人生的目的,使人生因为有了理想而发出光彩、变得美丽。这就是文学的本真的意义之所在,表明文学作品所反映的‘应是的人生并非只是由于作家的创作活动,作家的审美情感激发下的艺术想象所赋予的;它同时也是人的本真生存状态的显现,是现实生活中所存在于人们心灵中的一个真实的世界。一个文学作品,只有当它真实地显现了人的这种生存的本真状态,它才有可能是美的。这是‘文学本体论研究所给予我们的对于文学性质的回答,并因此为我们的文学价值论研究提供了一个客观真理性的标准。”王元骧:《当今文学理论研究中的三个问题》,《文学评论》2008年第1期。 这么长的引述是显示:王先生的“文艺本体论”是从哲学出发的“人学本体论”基础的关于文学性质和作用的理论,为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纵向的艺术本体论概念,“蜘蛛织网”式思维方式编织而成,此概念可以分解为一个概念群下的若干概念。同时,恰恰是“蜘蛛织网”式思维方式,才可能逐步拓展新的学术空间。换角度看,此“文艺本体论”并未涉及文学“如何”的具体问题,缘此具体问题具有了可分类形成各自领域的合理性。这就要涉及王元骧先生和弟子苏宏斌教授《关于“形式本体”问题的通信》了。我以为,苏宏斌教授认为形式可以成为本体。这是随着西方现代艺术发展而来的理论必然。我赞同苏宏斌的某些观点。师生分歧的主要点,固然在艺术的功能、欣赏趣味和艺术风格等方面,但更是文艺本体论相关的分歧:我以为,苏宏斌的“艺术本体论”为横截面的狭义本体论,学术目标为搞清楚艺术特别是抽象艺术等西方現代艺术“如何”以及此“如何”的原因和功用。在艺术发展规律等方面对于王先生的哲学本体论起步的文艺本体论有所质疑和讨论。我进一步意识到,我自己多年来也秉承着苏宏斌教授这样的“形式本体”思想和批评方法。我称之为《关于文学“如何”的文学理论》刘俐俐:《关于文学“如何”的文学理论》,《文学评论》2008年第4期。,我确实曾经深受英美新批评文学内部研究思想和形式本体思想影响,现在置于王元骧先生的文艺本体论逻辑链看,我直觉地悟到可以被兼容和涵纳,当然尚未得理论论证。基本道理大概在于,王先生纵向的、演绎的、自上而下、思辨的思维方式为基础的文艺本体论,逻辑上具有涵纳横截面的艺术本体论的合理性和空间。苏宏斌在论文中也说过:“一场持续了一个世纪之久(包括您所说的半抽象艺术)、至今仍未结束的艺术运动,其背后怎么可能不包含艺术发展的内在规律?又怎么可能没有深刻的社会和历史原因?”最后这句“深刻的社会和历史原因”已然印证我如上看法。同时,也需我们时刻意识到:同为“文艺本体论”的概念内涵和外延很是不同。

四、“实践”观念为精髓的文艺学研究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开启文艺学研究空间的价值

实践观念渗透美学文艺学而形成实践为精髓的研究思维方式和方法,此乃王元骧重要学术成就之一部分。王元骧文艺学研究思维和方法探究,绝非归纳地自下而上式的。而是西方哲学和文化思想背景下,参考中国古代哲思和文化成果,经学理论证而得,具有严密的理论性和逻辑力量,让人信服的同时,也具有指出具体研究领域逻辑的特质。这个特点集中呈现于《文艺理论的创新与思维方式的变革》《当今文学理论研究中的三个问题》等论文中。

1、关于思维方式

王先生特别强调时间性思维方式:它把过去、现在和未来看作一个整体,把现在看作是过去通向未来的中途点。在此思维中,文艺学研究既应对现状有深入分析,又要以历史为参照,以未来为目标,从而赋予理论以反思和批评精神。这个思维方式关涉几个关键词及其关键性思想。第一个:“历史的高度”与“阐释有效性的标准”。意为不能以追随现状、迎合现状作为看待阐释有效性的标准,而应站在历史高度,以反思和前瞻眼光对现状分析和评判。思维方式变革与回答现实问题相结合。第二个:“目的论的高度”与“人的本体建构”。目的论高度,意为不能站在现实高度,而应知道文艺理论研究的最终目的、目标,即文学性质与终极性功能是什么。他认为,文学是人学,意味文艺对完成人的本体建构担负着应有的精神承担,这是文学的性质,也就是“目的论的高度”。“人的本体建构”,认可柏拉图把人的心理结构分为知(认识、知识)、意(意志、能力)情三方面的思想,但认为“情感作为一个兴趣、爱好、意向、愿望的总和,它不仅直接导致人的行为的发生,而且还支配着人们对自己行为目标的选择,决定他的行为在社会上所产生的正负效应,知识和能力也只有经过情感的整合才可能成为整体人格的有机部分”。质言之,“人的本体建构”,就是以具有高尚的心灵、充实而自由的精神、优雅的审美感受、健全的人格等综合的人性为目标的建构。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 详见王元骧《文艺理论的创新与思维方式的变革》,《文学评论》2009年第5期。 在我看来,王先生倡导的这样的思维方式,与他基于“文学是人学”生发的人与现实在社会历史中的物质实践与精神实践有机统一所形成的“审美反映论”美学观念,“体”与“用”相互吻合。质言之,如此美学观念来自如此思维方式,如此思维方式方可产生如是美学观念。

2、关于研究方法

王元骧的理论逻辑是:审美反映论观念内涵本身为综合,“研究方法也应该在唯物辩证思想的指导下,在分析的基础上走向综合,走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道路”。即将认识论、价值论、本体论三者研究相结合,此乃宏观方面而言。“在看待文学实体方面的同时兼顾静态的研究和动态的研究,走静态的、层次论研究和动态的、活动论研究的综合的道路”,此乃微观方面而言。关于静态和层次,他提出把事物的本质分为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三个层面来考察,对应文学理论则是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普遍性);文学不同于一般意识形态而是审美意识形态(特殊性);文学不同于其他艺术样式,而是以语言为媒介的艺术(个别性)。三层次互相渗透互相规定构成文学所以是文学的具体本质。关于动态的和活动论,则把文学创作、文学作品、文学阅读三者视为一个整体和活动过程。静态层次和动态活动论的两个大方面很好结合,是理论创新的微观方面的研究方法。详见王元骧《当今文学理论研究中的三个问题》,《文学评论》2008年第1期。从这些方法的介绍,可以贯通地看到审美反映论、文学活动论、文学价值论等观念和思想的逻辑地图。顺着这些观念和思想,最终都追溯到“实践”观念及其思想。总之,宏观与微观两方面的方法形成综合性,内部以文学反映观为基础、以实践为核心,综合认识论、价值论、本体论的一套方法论原理。

3、以“实践”为精髓的研究思维方式和方法切入的文艺美学思考

先说文艺美学。关于这个概念,《“文艺美学”之我见》表述为:“文艺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而不是一般的的艺术理论”。以笔者孤陋的看法,除了《“文艺美学”之我见》一文之外,我几乎未见到王先生过多用“文艺美学”概念。为什么?王元骧既然认定“文艺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自然在方法论上强调需要有“蜜蜂采蜜”式方法的同时,强调“当我们的思维在克服传统美学研究中的纯思辨的推演的方法而转向对艺术实践的总结的时候,就不能完全排除和抛弃‘文艺美学作为美學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应该具有的反思的特性,惟其这样,我们才能使‘文艺美学保持美学应必具的哲学韵味,而不至于完全等同于艺术理论”。王元骧:《“文艺美学”之我见》,《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

这段话有几个地方值得我们深思,其一,文艺美学不等同也不应等同于艺术理论。其二,虽然文艺美学也需要有“蜜蜂采蜜”式的自下而上的、归纳的、经验的方法,但恰恰因为哲学为其主要基因才有反思性。落脚在反思性来看,王先生曾撰文提出,“自古至今,文学研究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规范型、描述型和反思型三种。其中反思型是文学理论研究最为成熟的一种形态。反思所直接面对的不是经验事实,而是现实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所以按反思型研究的精神,文学理论研究的操作规程从逻辑上来说就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通过对问题的正确回答来寻求和确立既反映客观规律又合乎时代要求的文学观念,以推动文学实践和理论自身的发展”。进而认为,通常所说的“文艺学”,一般认为也是由文艺理论、文艺批评和文艺史三部分组成。据此,可以把描述型研究归之于文艺批评,反思型的研究归之于文艺理论,而文艺史的方法则是描述型与反思型两者的有机结合。王元骧:《对于文学理论性质和功能的思考》,《文学评论》2012年第3期。笔者认为,王元骧始终是跟着美学和文艺理论问题并主要采取反思型研究方法,现在,倡导文艺美学应具有反思性足以见出他认定“文艺美学”突出的理论性质。在反思性方面,他与文艺美学研究具有一致性。所有论述中不用“文艺美学”字眼的原因也就明了了:不自指。但是,如何解释文艺美学“蜜蜂采蜜”方式和此方式的对象呢?王元骧并未给出具体说法。

回到“蜘蛛织网”与“蜜蜂采蜜”各自概念以及两种方法的关系。在我看来,提出该问题的价值,既属于方法论更属于实体性理论问题:哪些领域的问题以“蜜蜂采蜜”方式和“蜘蛛织网”方式的领域结合?即由方法问题引伸出实体性问题。王先生认为,“蜘蛛织网”式指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思维方式方法。“蜜蜂采蜜”式指归纳的、经验、自下而上的思维方式方法。两者各有适宜学科领域又并不必然分割,某些领域内更宜结合,文艺美学即是两者适宜结合领域。此两个概念之外,王元骧还提出层级概念,层级概念属性为方法论,渗透诸多问题中,如“审美意识形态”概念就是通过层级分解获得很好阐释。各学科相互之间也具层级性,层级性与“蜘蛛织网”与“蜜蜂采蜜”双向辩证关系结合,成为观察学术研究学科和领域分布的一种眼光。固然,研究领域和问题需要某种与之相适应的眼光,反过来说,眼光也可成为发现值得研究领域和问题的资本或立足点。立足此看法就可问:文艺美学适宜用“蜘蛛织网”与“蜜蜂采蜜”结合的方法,那么,艺术哲学是否适宜?还有哪些领域适宜?如果得知这些领域或问题适宜,那么,这些领域或问题所属层次如何?或者问,“蜜蜂采蜜”式方法采来的经验,概括提升与抽象到哪个层次?知道了层次即知道了领域。这就是笔者意识到的思维方式方法所具的拓展学术空间的机制。

4、“实践”为精髓对本人研究领域学术定位的启发

如上分析共同呈现了王元骧先生的一幅清晰明确、可以启迪各分支领域位置的学术地图。

以笔者研究领域“文艺评论价值体系”来看。价值体系,指适合当代中国经济发展和文化现状以及文学创作,以文学批评为主并可给于借鉴参照的价值体系。借鉴参照审美反映论之外,就位置所获启示为:属于文艺学之下带有美学特质的“价值批评美学”。“价值批评美学”概念乃尝试性提出。按王元骧的观念,审美反映论的哲学属性为认识论,价值与评价应该相互区分。价值只有被判断和评价才可彰显。“文学是人学”,以人为根本必定关涉价值,文学认识论研究要进入价值论研究。价值论研究包括价值和评价两方面。两方面均置于价值体系之下。价值乃合成之物。如何合成?王元骧和朱立元两位教授就“生成”远因和近因的辩证讨论成果可资借鉴。可分别从社会需求系统和文学作品的艺术本体特质两大方面考察。评价方面则要以哲学美学基本观念为依据,以符合需求和艺术本质特性特点等为立足点建设。这样看,“价值批评美学”既有上线亦有下线。上线指来自实践精髓的美学观念,下线指来自批评实践经验提供反思性判断材料,需要文体学、作品论等方面知识以支撑和反思。质言之,“实践”精神具有层级性具体化地贯穿如上思考的机制。“价值批评美学”具有理论的说明性和反思性。

五、“实践”观念为精髓的美育问题以及兼容拓展意义

美育概念的外延设置在哪里非常值得研究,但不是本文要探究的问题。美育是美学分支,属于王元骧教授关注研究领域的哲学美学范围。

1、美育理念的逻辑起点和理路

哲学美学研究决定了王先生美育研究立足在美育概念和观念目标层面。他的美育论文主要有:《关于推进“人生论美学”研究的思考》《美育并非只是“美”的教育》《拯救人性:审美教育的当代意义》《梁启超“趣味”说的理论构架和现实意义》《“需要”和“欲望”:正确理解“审美无利害性”必须分清的两个概念》等。依序分别发表于《学术月刊》2017年第11期;《学术月刊》2006年第3期;《文艺研究》2012年第3期;《文艺争鸣》2008年第3期;《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根据哲学本体论——人学本体论——文艺本体论……的逻辑,可向下分叉地推演为:人学本体论——人生论美学——>美育……推演。即以人为中心确定美育观念。观念层面的成果如下基本概念及其思考。

2 、立足人学本体论的审美需要合理性与合法性

沿着人学本体论向美育合理性方面展开思路。有两方面的重要工作。

其一,以人为目的,确认人的需要的合理性。区分了人的需求及其分类。他认为,人的需求可分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者均为人需要的自然体现而具人学合理性。从人学和伦理学看,“需要是人的活动的内在动机,是人的活动的积极性的源泉”。“相对于精神需要来说,物质的需要是第一性的”,但不能仅仅从物质需要考虑问题。“精神相对于物质而言,指的是人的心理活动和意识活动,这是人类进入社会以来不断社会化的积极成果,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根本特征,它体现在人的认识活动、意志活动和情感活动之中”。此三种活动印证了人的精神需要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人的审美活动即归属情感活动范围,是人的正常需要。“审美作为一种确保人格独立和人格完善的精神享受对于每个人的生存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它是人的一种‘精神食粮”。王元骧:《“需要”和“欲望”:正确理解“审美无利害性”必須分清的两个概念》,《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审美需要具有合理性,欲望则为挣脱了实践理性的个人受欲望支配而不自由状况。在需要区分意义上应否定欲望。

其二,美育之“育”,作为动词具有功利性,是否与“审美无利害性”矛盾呢?王元骧梳理辨析和重申了康德“审美无利害性”的正确涵义。首先,通过康德将“无利害关系的自由愉快”作为“审美判断力”的“质”的契机,和与之并存的“量”“关系”“情状”三个契机联系作为一个整体看,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实践理性”排除内部和外部的强制而使人的道德行为进入自由境界。即通过不否认“意志”让审美判断成为沟通“现象世界”与“本体世界”的人的心灵活动起作用。审美活动内涵与蕴含个人因素的社会整体意志由此相互联系起来,社会大视野看待审美性质与功效具有了合理性。也可以说让意志具有了合理性,王元骧认为,康德思想显示出:“因为意志作为人的追求一定目的活动,它的合理与否不在于意志本身,而在于它要达到的目的。”因此,辨析怎样的意志,也给审美教育依托于怎样平台和社会环境的考察预留了合理性。其次,借鉴康德思想资源,王先生就此矛盾在美育问题之外其他论文已做过辨析并具有了理论基础。他提出,不能片面理解康德的“审美无利害性”命题。康德把审美判断的特征从“质”的契机上界定为“无利害关系的自由愉快”,用意在借助审美来抵制人的思想行为受“欲望”支配,从而使人具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表明审美乃是“作为一个人的人”所不可缺少的一种精神需求。王元骧:《“需要”和“欲望”:正确理解“审美无利害性”必须分清的两个概念》,《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概言之,“康德的所谓审美的无利害感,主要是将美感与实际的欲望,审美关系与实际利害关系区别开来”。朱志荣:《康德美学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00页。第三,“审美无利害性”命题沉潜着二律背反原则:审美愉快与善的愉悦之间的二律背反。康德既将无利害感作为美与道德之间区别的重要标志;又在先验辩证论中设专节讨论“美作为道德的象征”。美不同于道德,同是又是道德的象征,这就构成了二律背反。详见朱志荣《康德美学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04页。二律背反原则让审美教育获得了保持审美无利害性与客观教育功能的合理性。

3、美育:美育定性与审美功能定位

美育之“育”的功能与审美效应乃为一体两面。王元骧是在动态静态结合、感性理性结合、个人与社会结合、横截面与历时面结合的思路看待文艺活动,美学观文艺观得以展现和实施于社会大视野。这是在最高层面对美育功能的认定。最高层面与美育诸多功能互相依托。

审美教育定性在情感教育:“审美教育属于情感教育,它不仅在学校教育中,而且在国民教育中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这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置于《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之间的中介地位相一致。美育的正确理解:美育并非只是“美”的教育。“审美教育的内容不等于艺术教育,它包括从现实生活中所获得的一切具有审美价值的情感体验在内。凡是立足于感性对象和个人趣味,又能实现对个人欲望的超越,使人到达感性与理性、个人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而进入生存的自由境界的内容,都属于审美教育所要培养的情感。它是由美(优美)和崇高感两方面所构成的。所以,要造就健全的人格,除了美的教育外,还需要崇高的教育,只有同时兼顾这两者,我们对美育的理解才是完整的。”王元骧:《美育并非只是“美”的教育》,《学术月刊》2006年第3期。审美教育的功能。当下学界不少学者认为“美育”是美学走向实践的最重要手段。如朱立元教授就提出,美育是美学走向生活实践的重要一环。更有“生活美学”概念并得到诸多响应与参与。朱立元说:“生活美学”可以看作是美学发展的必然命运。还有学者提出“以改善美育提升美好生活”等观点。刘悦笛:《以改善美育提升美好生活》,《人民日报》2018年4月27日。批评了美育理念的几个误区,包括美育矮化为技巧教育;美育窄化为艺术教育;美育仅限于学校教育等。此批评和区分与王元骧教授对美育的定位吻合。但在功能方面,生活美学与王先生注重的功能有些区别:王元骧教授更注重维护和提升人性中所固有的同情心和敬畏感。这来自重温康德关于优美和崇高感两种美形态的区分,以及由两种美的客体而引发的两种美形态对于审美主体要求难度的区分。确切地说,王元骧由崇高感延伸他就美育主要功能最应看重的是培育人的“爱”与“敬畏”的情感,以维护和提升人性中所固有的同情心和敬畏感。详见王元骧《拯救人性:审美教育的当代意义》,《文艺研究》2012年第3期。

4、人格培养与社会整体意志

王先生将美育主要功能定位在培育人的“爱”与“敬畏”的情感,以维护和提升人性中所固有的同情心和敬畏感,审美教育的当代意义就在于“拯救人性”。人性怎么了?他从人类社会历时性发展,确认和强调“科学的进步、经济发展不仅不能造福人类,反而导致道德的堕落、风气的败坏,甚至给社会带来灾难”。因人性丧失而需要拯救人性,这是大视野历时性思维方式来看审美教育。美育对于整全人格培养的重大意义在此视野得到确认。具体地说,“人只有在情感生活中才能意识到个人的存在”;“人只有通过情感生活才能超越个人存在”;“情感生活激发人的自我意识和生存自觉,使人具有自由意志和道德人格,而在自己身上实现个人性与社会性的统一。我们把这样的人称为‘社会性的个人,表明这种统一不像以往人们所理解的那样,是个人性消融在社会性之中,以社会性吞噬个人性,使个人成为群体力量的工具,而恰恰是立足于个人,将社会性融入个人性之中,突出和提升个人性在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王元骧:《拯救人性:审美教育的当代意义》,《文艺研究》2012年第3期。如此表述显示了美育特质可在社会机制实现,并不消弭个人性且可让个人性意志在社会性中获得自由挥发。

5、兼容与拓展

运用如前所述的王先生关于美学文艺学思维方式方法,可见出如上基本美育观念具有兼容和拓展空间。美育作为情感教育不同于学校教育、美术或者舞蹈、唱歌等艺术技巧教育。王元骧认为,根本区别在于:美育教人做人;后者是教人做事,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详见王元骧《拯救人性:审美教育的当代意义》,《文艺研究》2012年第3期。但是后者与前者并不对立相悖。属于不同层次关系,后者是否有理由纳入或者归属情感教育性质的美育之下的一个层次?现在,随着艺术学一级学科的设置,如何准确处理艺术技艺类教育必定与美育理念息息相关。

美育有诸多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并拓展。最重要问题之一是:为什么王先生在强调优美与崇高感的同时,特别指出:“但若把美育局限于爱的教育,则很可能导致人格的柔性化。所以为了避免这种倾向,我们还需要有刚性的教育。这就凸显了崇高在美育中的重要地位。崇高感的特点就是‘敬”。王元骧:《拯救人性:审美教育的当代意义》,《文艺研究》2012年第3期。笔者的问题是:“优美与崇高具有一致性,那就是两者都是自身令人愉快的,即以合乎反省判断为前提条件。”但是,康德从客体和主体的角度区分两者。以自然美为例,自然美原本具有整体性,自然的优美在形式里带着和目的性,对象的形式先验地符合主体的判断力,对象自身就构成了愉快的对象。崇高则不同,引发崇高感的对象往往没有固定的秩序或规则,所以,对审美主体来说,要求更高。由此,康德继而区分审美主体。仅说崇高感的审美主体,“主体的理性强迫着想象力向极限决战,通过扩张和对心意的威力,肩负着道德上的使命感,这就完全超过了自然对象的感性形态领域。”朱志荣:《康德美学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48页。质言之,崇高感的产生对主体理性力量带来的想象力要求很高。所以,康德把崇高感带来的快感称为“消极的快感”,优美的快感称为“积极的快感”。朱志荣:《康德美学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45頁。这样回到审美现实就可发现:“优美”的形态美,无论是大自然还是艺术作品,较为容易得到人们喜欢和接受。但是崇高类型的大自然或艺术作品,尤其崇高型的文学艺术作品,知音少,不受大众喜欢和接受。由此“对于崇高的评判需要主体有相当的文化修养,不同的文化环境熏陶下的人,文化修养程度不同的人,对于崇高的评判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朱志荣:《康德美学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58页。此即康德强调人类先天基础的同时强调后天文化差异的原因。如果说美育倡导注重培育人们崇高感,社会文化教育培育人的理性也很重要。这样一个问题就提出来了:在以优美温柔为审美时尚的今天,社会文化教育与美育的崇高感培育之互动关系如何?

结论

从命题和基本观念看,王元骧的学术路线毋庸置疑地归属传统学术之路。它的意义不在于是“传统学术之路”,而在于这样的学术之路与时俱进,可以有理据地回答一些理论困惑,可以有效地回应现实问题。最为重要的是,此传统学术之路与美学文艺学以及更深远的人文思潮并不相悖,它具有兼容和沟通其他美学学派及思想和文艺学思想的机制与能力;具有给予属于美学文艺学分支的处于基本观念层面之下的具体研究领域以学术定位的启示和机制;具有给各重要学术连接点之过渡空间提出重要问题的机制;实践论为精髓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具有最大范围的适用性。它提醒学人:不以传统与时尚为区分学术优劣之准则,仅以开放拓展和兼容以及可持续发展为准的。

(责任编辑:李亦婷)

猜你喜欢
实践
合作学习模式应用于初中数学教学实践探究
会计预算控制现状及方法
环境生态类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语文教学要在不断的反思中成长
高校全员育人的三级管理体系新探
后进生转化和提升的实践与思考
初中政治教学中强化新八德教育探讨
体验式学习在数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生物专业师范生教学实习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校企协同实施高职专业课程改革的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