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严打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2019-06-20 07:40
汽车与安全 2019年4期
关键词:交管部门道路交通排查

开展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

为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及其分工方案的要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了《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规范(试行)》适用于已经投入使用的高速公路及一、二、三、四级公路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和交通严重安全隐患排查。

《规范(试行)》要求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要坚持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通过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排查确定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路段,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意见和建议,推动隐患整改和公路安全水平的提升。

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分类

一、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是指3年内,发生多起交通事故或事故损害后果极其严重,有一定规律特点的道路点、段。

(一)普通公路

普通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的范围为: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下同)范围内或一般路段上500米范围内,及隧道口、接入口等。

普通公路交通事故多发段的范围为:道路上2000米范围内或桥梁、隧道、长大下(上)坡全程。

(二)高速、一级公路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多发点范围为:道路上1000米(含)范围内或收费站、隧道口、匝道口(含加减速车道)、接入口、平面交叉口等点。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交通事故多发段的范围为:道路上4000米范围内(单向)或桥梁、隧道、长大下(上)坡全程。

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分类

按照公路所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及后果(不含毒驾、酒驾等事故),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种类型。其中:

(一)一类点、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内,发生1起及以上一次死亡5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事故的发生与道路因素有关的;

2.近3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

3.近3年内,发生6起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存在特别严重安全隐患的其它事故多发点、段。

(二)二类点、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内,发生1起一次死亡3—4人道路交通事故,且事故的发生与道路因素有关的;

2.近3年内,发生3—5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的;

3.近3年内,发生6起以上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的;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它事故多发点、段。

(三)三类点、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内,发生1—2起死亡交通事故,且事故的发生与道路因素有关的;

2.近3年内,发生3—5起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的;

3.一定时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含简易事故)情况突出的;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它事故多发点、段。

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

2019年春运期间,在全国人口大流动、路网交通流量持续高位、雨雪雾恶劣天气频繁的情况下,全国道路交通总体平稳有序,截至3月1日17时,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春运相比下降13.9%和36.1%,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7.2%和8.3%,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2起,未发生大范围长距离拥堵滞留。

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针对春运交通特点,加强分析研判,提前谋划部署,广泛宣传提示,并协调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把隐患消除在春运之前。公安部交管局组织排查出逾期未报废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9475辆、记满12分的大客车驾驶人4357人,通报交通运输部核实并禁止参加春运。

春运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日均出动警力18万人次、警车7万辆次,加强巡逻管控,严管通行秩序,严查交通违法,以良好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春运40天,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现场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79.7万起、酒驾醉驾20.6万起、面包车超员3.9万起。

春运期间,南方持续阴雨,江淮、江汉、西北、华北、华东等地出现多轮降温降雪和大雾天气,特别是春节假期,群众出行高峰与冰雪雨雾天气叠加,给春运交通出行带来不利影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省际协作、部门联动,最大限度保障通行,最大限度减少封路,采取警车带道400余次。

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在重庆召开。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杜航伟出席会议并强调,全国公安交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交通治理现代化,全力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杜航伟指出,2018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防控,全面统筹推进安全畅通、改革服务、队伍建设工作,全力以赴护安全保畅通促改革,交通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进步。当前,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持续快速增加,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日益增长,交通安全形势复杂,交通安保任务艰巨繁重,公安交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形势,保持定力、增强信心,把交管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杜航伟强调,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力以赴保安全畅通。要建立健全危险路段、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将源头风险隐患降到最低。要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着力补齐管理力量薄弱、安全隐患突出和安全素养滞后等短板。要以公路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主战场,紧盯重点时段,源头路面联动,深入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要深化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完善治理机制,不断推进城市交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要发挥各级安委会等平台作用,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形成协同共治合力。

通报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针对2018年以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通过研判分析和统计梳理,排查出了一批车、路、企业等方面的源头风险隐患。2019年1月30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形势和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并公布事故多发路段、高风险客运企业、违法突出客运车辆。

2018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安部党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抓主体责任促落实、清源头隐患强基础、查严重违法降风险的工作思路,把防范风险贯穿始终,全力以赴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8年,在汽车增加2285万辆、驾驶人增加2255万人、道路通车里程新增8.6万公里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2017年下降0.9%,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事故下降22.9%、14.9%,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发生5起,下降44.4%,再创新低。

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党委的统一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狠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严打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强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关键措施落实,确保了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源头性、基础性、普遍性的安全隐患仍未根除,风险防控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存在三大突出问题:一是长大下坡等危险路段排查治理不到位,道路安全隐患突出;二是客货运输车辆肇事多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三是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违法多发,监管抓手缺失问题突出。

通过排查2018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造成人员死亡集中的路段,公安部梳理出辽宁省G201国道丹东市境内1506公里至1516公里路段等十大事故多发路段。2018年,这十大事故多发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373起,造成149人死亡,平均每10公里发生31起事故、造成13人死亡,最多的造成19人死亡。

通过分析2018年全国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公安部对全国大中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2018年所属的中型以上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综合统计摸排,排查出湖北大悟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十大高风险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这些企业名下登记车辆均超过100辆以上,最高的企业全年违法在1700起以上,违法率非常高。

通过分析2018年全国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梳理出交通违法数量较多的吉林省辽源市鸿运客运有限公司“吉D22672”大型客车等10辆客运车辆,这些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超速、违法停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车均违法都在30起以上,最高的47起。

据统计,2018年,全国共有17264人被依法终生禁驾。其中,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5149人;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有逃逸情节的,有12115人。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针对上述问题,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隐患问题全清零、无死角。下一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坚持专项整治与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全面加强隐患问题清理整治,突出重点抓源头、抓基础、抓防范,扎实落实各项防范、管控、打击措施,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采取五项“过硬措施”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稳定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2019年1月22日,公安部召开重大交通事故预防调研座谈会,会议听取了2018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江西、湖北、湖南、陕西、甘肃五省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以及整改措施汇报,并就2019年事故预防工作意见建议进行了座谈交流。

2018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抓好事故预防关键措施落实,确保了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但稳中有变、稳中有忧。剖析2018年5起重大事故原因,集中暴露出长大下坡等危险路段排查治理不到位、客货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违法监管抓手缺失、管理基础明显薄弱等突出問题和短板,事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

2019年各地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人民为中心,采取五项“过硬措施”,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一要以过硬措施提前谋划部署。加强总体谋划,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交通秩序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抓源头、抓基础、抓防范,全面清理风险隐患,全面深化推进各项防范、管控、打击措施,梯次升级事故预防措施。二要以过硬措施推动部门共治。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联席会平台作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推动各部门压紧压实监管责任。要将突出隐患及时向社会曝光,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要以过硬措施加大治理管控力度。要把警力和装备压到路面,坚持网上网下联动、部门区域联动,持续严管严查交通违法,保持强大震慑。四要以过硬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公安交管各项业务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交通安全,把住车辆安全源头,广泛应用科技资源,深入开展宣传提示,发挥考核督促激励作用。五要以过硬措施做好春运交通安保。加大隐患排查曝光和严重违法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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