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广东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与化解的对策研究

2019-06-27 00:20范香梅邹克潘凌遥
新财经 2019年7期
关键词:系统性风险广东省

范香梅 邹克 潘凌遥

[摘 要]为形成广东省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需要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区域性风险披露、评估、反馈机制及征信体系建设。文章分析广东省金融体系存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提出广东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系统性风险;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广东省

[中图分类号]F832

1 引 言

广东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经济领域风险总体可控”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九项重点工作之一。金融领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重点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广东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2 广东省金融体系存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

目前,广东省金融风险总体可控,截至2017年12月,全省银行业不良贷款率1.44%,非金融企业杠杆率在65%以下,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6.55%,證券期货、保险机构杠杆率均控制在要求的范围内。但也存在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如银行系统的中长期贷款占比较高,约占60%;个人住房贷款是拉动贷款增长的主力,非金融企业是存款稳定增长的主力,约占存款增量的70%;居民户的金融资产、房地产投资占比高等。房地产泡沫一旦破灭,从所吸纳的巨额资金成为金融部门的不良资产;非金融企业和住民户的高杠杆投资,在经济紧缩中因企业盈利能力和收入水平降低导致信用风险,这些极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需要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防范、评估及化解,保持广东省整体金融运行稳定,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

3 广东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

一是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强化识别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技术、工具与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形成覆盖广泛和动态识别的系统性风险监测体系,做到及时、动态监测系统性金融风险状况。要构建合适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选择可以准确度量的指标,尤其是能够反映市场变化的敏感指标,以此监测预警指标对市场变化的敏感程度。当发现监测指标特征显现、异常波动,并持续恶化时,监管机构就要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和限制措施,应对有可能造成的风险传播。同时,要规范监管的程序和步骤,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二是建立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反馈机制。控制风险在合理区间的前提是对风险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把握,了解风险点在哪、评估风险多大、金融体系自身能承担多少风险。通过评估机制的设计,制定金融体系抵御外部冲击和吸收损失能力的指标体系,以实现对金融体系稳健性的动态监控。损失吸收能力指标在宏观审慎评估框架体系中属于杠杆率和资本模块,反映金融机构能够承担的风险大小,目前监管机构没有实行该指标,应该尽快确定试行。

三是建立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披露监督体系。一是要及时、准确和适当地对信息进行披露。监管机构要对整个社会的资产泡沫情况,对政府、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住户的杠杆率情况及时发布信息进行披露。二是加强金融机构的事前监控。金融机构内部的研究部门在金融一线,对于金融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政策不足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将其纳入政策建言平台,有助于政府部门深入了解金融运行状况,把握风险点,制定的政策也更为接地气。

四是强化和完善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宏观审慎评估框架是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实行的一类金融机构考核机制,构建以逆周期调节为核心、依系统重要性程度差别考量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以加强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为目的。宏观审慎框架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从7个方面约束金融机构,实施逆周期调节,要求金融机构“有多大本钱做多大生意”,扩张速度要与经济发展、资本金相适应。二是将跨境资本金流动纳入MPA。三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核心是因城施策,形成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五是防范、化解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如过剩产能行业风险、地域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大型和超大型集团客户信贷风险等,深入排查,适时开展压力测试,动态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触点;防范部分地方政府过度举债所产生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对债务使用绩效的考核;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融资、银行理财产品、不良金融资产、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国际资本流动等风险;防范跨市场、跨行业经营带来的金融风险交叉传染渗透;依法查处民间融资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暴力催收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机制,完善民间借贷日常信息监测机制;完善部门沟通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金融案件处置机制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

六是加强全省征信体系的建设。整合地方政府、事业单位与企业等主体的信用数据资源,逐步实现地区、行业、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同时,建立大数据监测平台,实时精准打击各类失信行为,与相关部门联合对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金融配套服务。

七是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对将金融知识纳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国民教育体系,提升国民金融素养。加强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和贫困人群等特殊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其投融资水平。将宣传深入群众日常生活中,对涉嫌金融消费欺诈、非法集资活动内容的广告进行管理和处罚,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建立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监管机构跨部门工作协作机制,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范小云,方意,王道平.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动态特征及系统重要性银行[J]. 金融研究,2013(11):82-95.

[2]胡滨.系统性金融风险来源及防范[J]. 改革,2017(8):41-44.

[3]何国华. 金融风险与金融稳定政策设计[J]. 改革,2017(8):51-53.

[作者简介]范香梅(1969—),女,汉族,湖南邵阳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科技金融、农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邹克(1985—),男,汉族,湖南新化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科技金融、统计学;潘凌遥(1988—),男,汉族,浙江永康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金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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