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能力视域下的基层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初探

2019-06-27 00:19田骞
祖国 2019年11期
关键词:治理能力

摘要:人民政协的履职能力建设,在新中国67年的发展实践中得到了历史检验,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弥足珍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果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概述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依据、要素和发展过程,分析现状,以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视角,提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应坚持的原则,并提出完善履职机制、创新履职平台、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履职实效、加强履职保障等建议,以进一步抓好政协履职能力建设。

关键词:治理能力   政协   履职能力

近年来,各地政协在提高委员素质、强化履职服务、构建履职氛围等方面大下功夫,政协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充分发挥好政协的特色优势,更好地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笔者从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视角,思考进一步抓好政协履职能力建设。

一、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政协工作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发挥政协优势作用。但在现实工作中,履职机制、形式、自身建设和实效性还不够强,政协应有的“宣传员”、“智囊团”、“监督者”、“协调者”作用还不能有效发挥,甚至出现因“自我感觉良好”而放松“自我提高”的被动局面。

(一)存在“重形式、轻实际”的问题,履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在顶层设计上,对政协履行三大职能还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协商内容不够明确、协商形式相对单一、协商程序不够完善。对于基层政协,主要体现在缺乏创新意识,没有结合本地需要和委员队伍的实际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履职形式。

(二)存在“重服务、轻管理”的问题,委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委员产生机制是邀请制,存在将委员资格作为“奖励”“待遇”等问题。基层政协重服务、轻管理,对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履职尽责很少作硬性规定,缺乏相应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委员参加协商、监督时,习惯当“老好人”“木头人”;职务委员履职积极性不强,且顾虑太多,出现了“参政议政搞得轰轰烈烈,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却是冷冷清清”的现象。

(三)存在“旧思维、老三篇”的问题,履职平台有待进一步丰富。委员来自各行各业和各个地域,分布较散,开展履职活动难。基层政协习惯于调研视察、撰写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老三篇”履行职责,缺乏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平台的运用,出现了“年委员”“季常委”的现象。

(四)存在“说一套、做一套”的问题,履职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有的政协机关服务委员水平不高,工作简而化之、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精神;个别部门口头上重视,政协开展工作时却不够积极。部分委员所在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委员的权利,对委员履职所需的时间、经费等支持保障不够,影响了委员的履职积极性。

二、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遵循的依据和原则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政协的履职能力建设,在新中国67年的发展实践中得到了历史检验,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彌足珍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果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依据

2014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指出,“规范年度协商计划的制定,由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讨论并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健全知情明政制度,相关部门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规范党委和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协商活动。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四个能力”建设,不断开创政协事业新局面。

(二)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

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因此,政协履职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与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同向同步,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

一是坚持“维护核心”的原则。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时刻维护党的核心地位。贯彻“党委政府想做什么,政协就谋什么;党委政府说做什么,政协就干什么;党委政府在做什么,政协就帮什么”的工作要求,确保政协履职沿着正确的方面前行。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政协开展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落脚点,是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必须掌握的一门基本功。坚持问题导向,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这样才能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三是坚持“质效并举”的原则。政协发挥作用,不是靠权力,而是靠能力,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靠所提意见建议是否有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因此,政协履职必须选题准、调研实、质量高、效果好。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政协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四是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当今世界,日新月异。政协履职的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要想履好职,首先自身要有与时俱进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要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拓宽知识面、接触面,培养前瞻性、宏观性、综合性思维,不断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

三、推动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只有不断加强政协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始终做到科学工作讲方法、主动工作讲态度、有效工作讲效果、创新工作讲持续,才能推动政协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履职机制需要再完善、再规范,切实形成各方合力

首先,顶层设计要出台具体意见。进一步具体明确政协的职能、地位和履职内容、方式等,及时研究出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政协履职活动的各项工作机制,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遵循。其次,基层党委政府要完善保障机制。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和完善《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的制定、落实、成果跟踪等制度,把政协政治协商作为重要环节纳入法定决策程序,进一步明确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强化成果落实,推进党政议事规则与政协政治协商的有效衔接和法定执行。最后,基层人民政协要规范细节设计。研究制定相关专门性制度,具体化的履职规定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建立政协开展履职活动的综合协调、信息沟通、绩效评估、督查落实等工作机制。

(二)履职形式需要再创新、再丰富,充分挖掘履职潜力

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创新履职形式。一是打好履职组合拳。综合运用协商议政、民主监督、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社情民意等履职方式。二是探索“互联网+”新方式。推进互联网与政协工作的深度融合,努力建设“网上政协”,发掘新的履职手段的潜力。比如“互联网+协商议政”,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参与性广、风险可控性强的协商议政会议和活动开展网络直播,积极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再比如“互联网+提案工作”、“互联网+社情民意工作”,坚持线上线下有机结合,通过QQ、微博、微信、网上工作室等载体,拓展民意收集渠道。三是开辟委员知情新渠道。坚持政府定期向政协常委会通报经济运行情况、主席会听取党政部门通报重点工作、专委会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部门组织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制度。

(三)协商实效需要再增强、再提升,不断激发履职活力

首先,注重履职成果质量的提升。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原则,通过党政出题、向委员征题、与部门商题等形式,做到选题“准”。其次,推动履职成果的有效落实。对关系改革发展、民生重点的协商建议,通过政协党组报告、《意见建议》、提案、社情民意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时报送。承办单位及时向政协书面反馈采纳、落实情况,党委、政府督查室要不定期向政协通报。政协将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批示情况、有关部门采纳落实情况及时向委员通报。党委、政府、政协领导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督办《意见建议》、提案、社情民意。党委、政府督办室要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联合督查政协协商成果的办理、采纳落实情况。同时,将执行情况、协商成果落实情况、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和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果,作为党委、政府对党政部门年度目标综合考核重要参考内容,切实提高委员的履职热情和积极性。

(四)队伍建设需要再加力、再强化,切实增添内生动力

首先,选好委员队伍。从顶层设计上对界别设置、委员结构进行优化,更加注重在一线普通工人、农民、基层群众中遴选政协委员,充分考虑新形势下产生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阶层等群体。其次,带好委员队伍。紧紧依托党校、干部培训机构等平台,通过传统学习培训、新媒体运用、联系帮扶制度等,分批定期开展培训,力争每名委员届内都能集中轮训一次以上。通过经验交流、情况通报、专题调研分析等形式,有计划地加强对委员实践培训和理论指导。再者,管好委员队伍。强化对委员的动态管理和积分管理,建立健全委员、常委在年中、年末、届末时年度述职等机制,开展委员履职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记入委员履职档案,并将委员积分作为委员继任的重要参考依据。在顶层设计上研究制定委员退出机制的具体意见,切实优化委员队伍。

(五)履职保障需要再用心、再用情,有效提升服务能力

切实加强政协机关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在有关调研、视察、提案督办、社情民意跟踪、民主评议回访、材料撰写、文史资料收集、理論研究等过程中发挥好应有的作用。不断修订和完善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制度,为发挥好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提供参谋助手和保障作用。营造好委员履职的氛围,关注委员工作——主动走访委员所在单位,召开企业家委员座谈会、安排调研视察向委员所在企业倾斜等,帮助他们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关心委员生活——开展“委员接待日”、电话联系、上门走访、节日和困难慰问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广大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做到感情上贴近、生活上关心。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强劲的动力和更广阔的舞台,同时也为政协的自身建设和履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着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将人民政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外文出版社,2014.

[2]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4]乔传秀.把握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本落脚点[EB/OL].人民政协网,2016-02-03.

[5]李君如.国家治理和中国政治现代化[J].中国政协,2016,(15).

(作者简介:田骞,工学学士,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委会书记、主任,单位: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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