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历史的社会文化逻辑

2019-07-03 04:51张应强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逻辑区域制度

张应强

一般意义上,历史上的重要事件都是人们有目的行为的结果。当我们用历史的建构、历史的记忆、历史的书写、历史的叙述等概念或形式试图呈现这些重要历史事件时,其实也是在追寻其间所蕴含的社会文化逻辑。

人类学家罗纳托·罗萨尔多(Renato Rosaldo)在《伊隆戈人的猎头,1883-1974:一个有关社会与历史的研究》一书中,就曾经讨论过“哪些事情被当地人视为‘历史”,提醒我们“历史”再现的方式因文化而异,并不局限于传统历史学所注重的文字书写方式。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的《历史的隐喻与神话的现实》一书,从文化实践的视角探讨库克船长事件,指出可从文化的视角去看待历史,文化对历史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并提出了“文化界定历史”这一开创性的理论观点,从而对“历史是什么”的问题展开了本体论层面的讨论。

诚然,“历史”是特定人群在特定时空场域中、基于特定目的所产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结果。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而人的行为又会受到特定社会文化逻辑的规约,进而形成了历史、人、社会文化逻辑之间的交互关系。是以研究探索区域的历史,需要置于特定区域社会文化脉络中去加以把握。事实上,区域历史是由特定人群在因应各种外在因素影响的过程中,基于特定的社会文化逻辑而建构起来的,这些内外因素包括来自国家层面的、文化生态层面的以及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制度、传统和惯习。换句话说,区域历史的研究,不仅要关注国家意识形态在地方社会中的各种表达,还需要把握特定区域的社会文化逻辑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通过多维度的视角去审视、理解和解释区域社会的历史演变。

就清水江研究的实践来看,在理解区域历史的内在脉络时,“国家的存在”无疑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为此,首先需要厘清传统国家制度如何进入地方社会这一历史过程,尤其是作为具有能动性的主体,地方人群在因應这一重大历史变化的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独特认知视角与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进而对富含地方特色的区域社会文化的型构过程达致理解。也即是说,需要研究者回到历史现场,通过精细个案分析,充分了解和认识地方人群基于怎样的文化传统和表述策略,表达对王朝国家制度的理解以及创造性的运用。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主张将田野调查与文献解读有机结合,甚至通过爬梳历史上留存下来的一些“碎片化”文字材料,把探索的触角延伸到非常生动具体的过去,同时又将历史与当下日常生活实践连接起来,从整体上把握区域社会历史,揭示区域历史发展的社会文化脉络。

本期清水江流域文化栏目选用的2篇文章,都是立足于历史资料与民间文献,对历史上清水江流域的历史事实展开探索。程泽时的论文《从牙行至混业钱庄:民国清水江的木行》,基于清水江文书中的账簿、结单、兑条等民间文献材料,探讨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因木材贸易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地方金融制度问题。文中指出,1921-1934年清水江流域的茅坪、王寨、卦治三埠之木行、棉布商、杂货商兼营混业钱庄,均需水客提供信用;然而,水客所携带的汉票、洪兑,并未成为购买木材的主要支付手段,反倒是木行的“取票”和“补票”、棉布商和杂货商所出的“兑条”,成为替代现金的重要支付手段。水客、木行、山客、棉布商、杂货商彼此信用对方的票据,从而形成了区域票据结算体系。财政主导型的地方金融制度以及三埠商号分散资本以减少风险的经营策略,是清水江三埠之混业钱庄没有迈向分业的重要原因。这样的研究,即看到了国家金融制度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同时也注意到了地方社会基于其特定的传统和逻辑能动性地因应国家的制度,从而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地方金融制度。王宗勋的论文《从“化外生苗”到“契约之乡”》,在一个新材料——平鳌“输粮附籍”碑——的基础上展开讨论,探讨清水江中下游地区在清代的国家化进程。尽管该文没有深入讨论这一进程中不同主体的能动性和策略选择,但却启发我们,探讨这一区域的历史和结构化过程时,需要注意国家的在场、边疆不同人群的关系、个体在具体的历史时空中的能动性等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历史的社会文化逻辑。

[责任编辑:龙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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