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电商企业收入确认问题探讨

2019-07-09 03:17银刚
好日子(下旬) 2019年9期
关键词:收入确认电商企业新收入准则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收入确认与计量面临着诸多挑战。2017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使以往的收入确认概念发生了变化,企业有了新的收入确认方式。会计准则的修订,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逐步接轨的初步表现,也将给我国企业合同收益的计量带来良好的效果。新的收入准则侧重于基于客户需求的收入确认。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电商企业;收入确认

一、淘宝、天猫商城的收入确认问题

传统的有形商品销售是指商品具有一定的实物形态,需要通过淘宝的业务平台通过物流的方式交付给消费者。因此,这类商品的销售与物流是紧密结合的,通过商家的发货、买家的收货来确认这一过程。无形商品并没有具体的物理形状,销售过程不涉及转移的具体实物,所以不存在物流成本6无形商品销售收入主要由服务销售收入,企业通过淘宝交易平台提供基本服务,还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具体包括电子书、信息,电脑或手机软件,和其他数码产品销售,并以广控、网游、金融、教育等相关增值服务。对于未经质量检验不能退货的货物,卖方一般可以在交货后确认收货,因为卖方已经将货物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买方,卖方已经无法有效控制货物。此时,卖方用实际收到的货款来确认相应的收入和增值税,并确认相应的成本。根据收入的会计准则内容,如果企业能够根据以往的经验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责任,则通常应在发货时确认收货。

二、淘宝天猫商城收人确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同销售方式下会计收入时点的选择多样性

为了促进销售,淘宝商家经常采取一定的价格优惠,无条件的退货和换货,以及“不涨价”的价格承诺来吸引顾客,扩大市场份额,希望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但是对于有退货倾向的商品,过早确认收入不利于真实反映收入金额。此外,研究表明,收入的早期确认和持续的低价战争将形成企业间的不良竞争格局,这绝对不利于当前B2C电子商务市场环境相对年轻。而如果等到所有的退货都到期才能确认,而且不符合及时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这种滞后性还会影响到收入账面金额的真实状况,不利于定期的收入会计费用配比。“预测理论”,即尽可能将过去的销售数据包含在收益率的量化、建模中。这种情况通常是基于买方在B2C模式中的良好声誉,或者有证据表明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合同。

2.完工程度解决存在周期跨度交易收入确认问题

跨期收入确认点的确认主要与收入与费用的比例有关,应符合会计分点收入与费用的比例的相关要求,因为收入与费用的比例关系到每个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利润。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不懈追求的目标,而收入费用是否合适成为关键因素。确定最合适的跨期收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即通过协议之间的业务和客户订单合理估计,有形商品,提供的服务主体和虚拟产品在一段时间内”完成“合理预测收入完成率划分成本在一个合理的方式,必须确保的成本收入比完全可以,在会计期末可以有部分收入被确认,以实现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最小化。

在大规模B2C模式下,实际上隐藏着一个B2B2C模式,即存在一个中间业务,这就是代理。传统的寄售销售分为买断和支付费用,这也适用于互联网环境下的电子商务企业。委托委员会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下,由于其享有的权利独立定价和还没有卖完的供应,当假设商品质量,这样没有回报,它可以选择在下游产业链终结者——客户签署订单(或得到可靠的证据)收入确认合同,确认收入、代理减少风险。委托出售商品代销和收购模式不必付费模式优先权利,从上游主体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商品,但个人认为所有的销售风险,为其收入确认与允许返回形式的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确认收入,也由于大量的库存风险,可能会有收购销售代销货物,代理可以采取先按原销售确认书收入,销售折让形式,销售净额入账的方式。

3.不同支付方式下会计收入时点的确认不明确

互联网模式催生了支付宝、余额宝和蚂蚁花呗等支付平台,让消费者在网上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商品后,可以全额或分期付款,极大地简化了中间等价货币的转移过程。传统的货到付款和信用卡仍然是许多人的主要支付方式。目前支付宝在线支付占电子商务模式下支付方式的很大比例。作为第三方支付转移平台,支付宝本身的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支付宝对卖家收款的“阻塞”效应,这意味着最终确认收入的时间可能会被平台被动的延迟。因此,由于可退还商品对收益确认的影响,我们应该合理使用“商品收益估计模型”。

三、淘宝天猫商城收入确认问题的应对措施

1.基于虚拟货币的交易收入可提早确认

虚拟货币首先被出售。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实际收入不是虚拟货币完成时确认的收入,而是虚拟货币出售时确认的收入。如果出售虚拟货币用于购买所有的供应服务,然后确认收入,考虑到消费者的心理,可能是分阶段消费,那么卖方一直在出售虚拟货币将隐藏收入必然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因此,在选择虚拟货币作为交易媒介的交易收入点时,最好确定虚拟货币的收入作为商品销售交易的完成。

2.新准则与新型电商企业收入确认时点问题的融合

2014年5月28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确认收入会计准则,提出了新的收入确认的标准模型中应明确主体履行义务性能确认收入,应在主体转让完成承诺的完成对收入确认商品或服务给客户。履行义务的完成可以分为两个时间概念:在某一点上的完成和在某一段时间内的完成。目前的电子商务销售模式主要是实现在一定时间点上的履行义务——通过便捷的互联网平台支付方式,无需等待,现金流会立即到账,且经常与收入可以确认;但是,随着对服务的需求的增长,今后根据一段特定的时间确定履行义务的重要性可能会增加。只要电子商务卖家的主体为你提供服务,你就可以从服务中受益;这服务活动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可以在服务期间或由于点获得强制性的考虑,从买方要求赔偿的权利,这也从另一边的保护卖方的合理收益确认的权利。

执行履约义务步骤中涉及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控制权的转让——实际上控制权将由买方的委托人持有。根据传统的理解我们将风险转移到收入确认的考虑,从而导致可能的买家,只有当风险转移性能的所有主题确认完成义务,但它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的及时性,也不符合电力企业贸易频繁,周期短的特点。因此掌握的实际控制的角度来看,风险可以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分,在不同的时间买方可以享受的资产带来受益主体,所以性能义务可以执行在不同阶段的风险,如当前大多数产品与售后服务等预订,一段时间的保修期,所以考虑到控制情况下,可以对收益进行细分,确认存在最小收益和持续积累的后期风险无形收益转移阶段,从而很好地与电力公司的销售特征相吻合。

3.建立支持不同支付途径的综合收入确认体系

各大电商企业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配送模式,甚至不惜一切代价扩大垂直整合价值链,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他们只是为了能够满足客户对送货过程的要求(快速、良好、送货到家等),及时准确的跟踪货物的状态等。不同的交付方式对收入确认点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货物交付给交付方時是否可以确认或是否应该确认收入。这两个概念的主要区别在于风险和控制的转移。由于在货物发出后将风险和控制权转移给买方,给买方带来了无形损失的隐患,不能使顾客满意,不利于B2C行业环境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李永霞.电商收入确认问题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北京:北京财政部科学研究所,2018,2-4

[2]孛亚南.新会计收入准则对电商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7(3):10-1

作者简介

银刚(1997-),男,苗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研究方向:会计

猜你喜欢
收入确认电商企业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下客户合同收入会计确认研究
关于新收入准则会计计量的几个问题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基于合同管理的收入确认与成本费用控制
我国电商企业应对销售旺季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电商企业包装物逆向物流回收模式研究
IFRS15对通信行业收入处理的影响研究
全面“营改增”后企业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