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机理与路径

2019-07-12 07:14于思远刘桂海
体育科学 2019年9期
关键词:共生共同体命运

于思远,刘桂海

(华东师范大学 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

0 前言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首次对宪法中关于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彰显了中国的大国担当。针对当前全球治理困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治理方案,是基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世界历史经验教训以及我国外交实践经验,顺应全球化发展趋势建构而成的“共商共建共赢共享”的世界蓝图。

体育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体育是全球化的结果,也是全球化的一项社会实践。人们通过体育参与社会活动、获取社会信息、体验社会角色、增强社会关系,并以此凝聚了共同体意识,如奥林匹克运动就凸显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育在本质上基于共同体存在,蕴含着共生理念,其价值超越了体育本身的实践性功效,成为建构主体间和谐共生的桥梁。体育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接在共生思想基础上而产生共鸣。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共生行动纲领,在转化为现实成果的过程中需要契合的媒介予以传播、普及、消化,体育正是理想桥梁。另外,体育的实践共通性、价值共识性、命运共融性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基础。

本文试图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核心——“共生”思想出发,剖析体育内在共生元素,阐明体育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体共通性,为体育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供实践路径。

1 “共生”内涵与意义

1.1 “共生”内涵

共生(symbiosis)一词源自生物学,最初是在19世纪,生物学家观察到不同生物之间广泛存在着“互利生存”现象而提出。《辞海》亦从生物学角度做出解释:“共生或称‘互利共生’,种间关系之一。泛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机体生活在一起的相互关系。”

20世纪80年代以降,共生一词被引申至社会科学。1998年,我国学者提出了“社会共生”概念与理论。胡守钧等(2016)指出:“就其实质而言,社会共生就是指一定社会下人们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围绕各种资源和风险而建立起相应的社会共生形态。社会共生论要义在于:社会由各个层面的共生系统所组成;和谐共生是在合理的度内分享资源;社会进步在于改善人们之间的共生关系。”之后,学者们不断深入与完善,提出了“共生论构建说”“和谐共生”“共生经济学”“共生主义”等一系列学说。可以说,共生概念超越了生物学范畴,在社会科学中“姹紫嫣红”。共生理论为我们更好地认识个体与社会、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独特视角与富有开创性的解释力。

1.2 “共生”社会意义

共生引起学界高度关注,其原因是人类社会在全球化的推动下逐步走向一体化,人与人的关系从物理意义到思维范畴都前所未有地趋近“共同体”。从霍布斯到康德,思想家理论与历史实践都证明了“个体存在是基于集体共在”,这也使得共生的现实意义得以确立。然而,人类如何实现共生却是一道难题,我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治理提出了中国方案。

共生是社会建构的基本形式,共生促使人类进行合作,建立合作机制,也是通过合作,人类认识到分工合作才能提高生产效率。所以,构建了市场,产生了法律,一步步促成了全球化。全球化时代很大程度上维系了共生的第1阶段——存生,即保障个体的生存权利;同时,正在第2阶段中不断沿革——共生(狭义),即为己利他,倡导利益与义务、权力与权利的均衡,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公平分享。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基于共生本体论社会化建构后的一种认识纲领,用于指导人类超越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价值观,为人类实现第3阶段——达生,即主体间和谐共生,创造客观条件(任晓,2015)。正如马克思(1972)所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处于社会之中才能称之为人。也就是说,个体必须要与他者建立联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组成了社会,脱离了社会,人类无法获取其所需要的资源。同理,存在就是与他人共在(海德格尔,2018);社会人的价值在于他同总体,即同社会的关系,我被转移到共同体中去,以便使各个人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一部分(卢梭,2008)。

1.3 “共生”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1.3.1 “共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基石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国际主义思想,不同历史时期与历史条件,社会的个体关系并不相同,人类社会形式演变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以共同体为本位的集体主义自由阶段,发展到以个体人为本位的个人主义自由阶段,再到现今以共生主体关系为本位的主体间和谐共生自由阶段。具有现实特征的共同体可从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共同体进行观察。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阐述,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政治生物。个体人隶属于集体而失去主体性,彼时的共同体近于政治语境下集体主义范式的共同体,处于共生的初级阶段——存生。近代以来,随着启蒙运动等思想解放运动的兴起,西方民族国家以“理性”为核心,以“契约”为纽带解放了个体人的独立人格,促进了社会的自由。这种“秸秆式”个人本位自由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由主义,但也将现实主义思维深刻植入西方思想,其弊端十分明显。例如,霍布斯(1985)用“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战争”来描述人与人之间的“去社会性”倾向,为了自身利益而牺牲他人,这是个人本位自由主义的阿喀琉斯之踵,也使得人类难以真正实现“共生”。现代社会中,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人与人、人与世界的互动关系更加密切,个人主义逐渐显得捉襟见肘。经济危机、环境破坏等全球治理问题不断涌现,助长了逆全球化浪潮,亟需新的思想来解释世界,指导我们走出现实主义桎梏,建立新型国际治理体系。

毫无疑问,全球化作为时代潮流将在曲折中不断深入,以主体间和谐共生为目标,“波纹式”社会关系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行动纲领应运而生,开始取代“秸秆式”的个人本位社会关系,其围绕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强调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博弈均衡,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互补持衡,人与自然之间的张力平衡。逆全球化浪潮的形成原因是一些大国推行利己主义、单边主义和强权政治,这也导致全球风险升高,进而引发国家间的战略误判。若每个国家都在全球治理中独善其身,将风险引流至他国,将迫使世界重蹈无序和碎片的覆辙。破局之道应从和平与发展出发,加强世界凝聚力,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人类发展新阶段的行动纲领,正视逆全球化浪潮,加强换位思考。正如习近平主席(2017b)所说:“人类历史告诉我们,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直面问题,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思路”。无疑,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的人类发展观,有利于加深全人类集体意识,促进相互理解,是应对逆全球化浪潮的共同价值观。

1.3.2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共生”理论的实践指南。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共生思想的现实具象,是突破“主体—客体”二分式关系论的重要路径,通过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可以认清世界万物“和”秩序的本质。我国长期向世界传达“以和为贵”的中国传统文化,以人类整体为中心,以共同利益为基石,以共同价值为导向,以共同责任为保障,以共同发展为追求,增强不同国家之间的凝聚力。“天下大同”是中国政治哲学的终极追求,在全球化阵痛期内,我国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纲领,发扬相互理解、风险共担精神,将会帮助世界顺利步过全球化转型的十字路口。全球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各个国家应当抓住加深全球化的契机,积极面对发展失衡、治理困境、公平赤字等问题。

2 体育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共生”向度

2.1 体育秉承“共生”契约精神

从历史演变来看,体育是基于生存需要而产生的。从最早全面记载体育的文献——《荷马史诗》看,体育是一种集体性竞争活动,体育凸显了规则。体育规则是人类合作的典范,不仅表现在共同价值观、共同社会实践方面,更表现在人类合作基础——契约精神中。在体育场域中,契约精神印证了共生精神。契约禁止了自然状态下杂乱无章的身体活动,取而代之的是社会自由——理性的、规则化的、社会化的体育。每个体育参与者有遵守规则的义务,也有享受规则的权利,每个人放弃了自然状态中不稳定的利益,保障了共同体根本利益。个体从自然状态中解脱,成为社会人,因此,社会的先决条件之一是遵守公意,以参与或淘汰为两种选择。每个运动项目都有国际通行的技术标准和竞赛规则,侥幸违背者势必被亮红牌,因为违反规则就意味着违反“共生契约”。黑格尔(2007)说过:“人使自己区分出来而与另一人发生关系,并且一方对他方只作为所有人而具有定在。他们之间自在地存在的同一性,由于依据共同意志并在保持双方权利的条件下将所有权由一方转移于他方而获得实存。”简言之,每个人的特殊意志通过对契约的服膺而形成了普遍意志,即“共生”精神。共生精神保障了赛场上“追求和平,信守平等”契约的实现,体育契约精神是造就体育规则和完善体育制度的内在推动力。体育若失共生内核,便无力支撑体育的基本原则与发展制度,从而沦为混乱无序的身体活动,而非现实既存的价值“体育”。

体育的契约精神限制了缔约者的行为方式与界限,但却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缔约者的权利,包括竞争权、正义权、平等权、参与权、公平权等。可以说,通过契约保障了体育的存在,并使之被所有人广泛接受。

契约的基石是权利交换,通过牺牲个体的部分权利,实现整体权利的最大化,同时,每个契约签订者都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以保持契约的强制性。本文将体育中的权利交换归纳为3点:

1)以天然的独立权换来体育内的自由。天然的独立权与《社会契约论》中所描绘的原始自由相一致,在原始的自由状态下,任何暴力、卑鄙的不正义行为都被允许,而契约达成后,正义随之降临。在体育中,参与个体付出他们天然的独立权,获得了集体在体育场上的自由,因为仅仅为欲望所支配的状态是野蛮的,人类只有遵从自己为自己制定的法律,才是文明的、自由的,有了这种自由,我们才能在体育中成为自己的主人。

2)以无边际的竞争权换来规则化的竞争。每个参与个体通过放弃随心所欲的行为权利换来了所有人在统一规则下的竞技权,这一权利交换赋予了体育公平、公正的价值内涵。规则不是枷锁,竞争也只有在限定的范围内才有价值可言,体育因此获得了观赏性与影响力。

3)参与者以身份权换来种族、国家、地区或部门的支持权。竞技体育是展示人类最高水平的体育活动,少有以个人名义参加大型比赛的案例可援,因为没有所代表的机构支持,参加比赛将困难重重且意义降格。除此之外,人种、肤色的天然身份认同不可避免地以身份权换来某一方的支持,身份权的权利交换既有情感色彩也有物质色彩,这无疑是促成体育形成“命运共同体”的关键一环。

将体育化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印证了卢梭(2014)所说:“契约用道德的和法律的平等取代了自然状态强加给人类的任何身体上的不平等,所以不管人与人之间在体力上和智能上如何的不平等,通过契约,通过权利,人们变得平等了”。

2.2 体育对接“共生”公平精神

公平竞争是体育的内核,同一起跑线,同样的距离,同样的条件,比的是体能,战的是毅力,争的是勇气(Renson,2009)。公平对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点,这一特征构成了体育对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穹顶,也为世界走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理论给养与实践范式。

1)公平竞争是体育的本质。体育摒弃了当今世界资本主义、功利主义的主流价值观,不会因为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牺牲部分人的权利。具体表现在每个国家或地区都有比赛的参与权。这种绝对纯粹的公平竞争正是共生精神在体育中的原生动力,身体力行地印证了罗尔斯所设想的两大原则:正义(公平)优先于效率和福利。不可否认,罗尔斯的正义论思想极具“理想国”精神,其中心思想“正义即公平”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终极追求之一,体育作为“先行官”率先实践以验证之,将是引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由理论迈向实践的一大通路。

2)公平竞争是体育的内在张力。体育中的理性相较于其他社会领域表现得更为成熟,根据“胜者依托败者而存在”的思想,人们充分认识到每个竞技项目的存在需要对手。虽然运动员之间是全面的竞争者,但从运动本身来看,竞争的各方实际上是共生的命运共同体,击败对方固然是无上荣耀,但是彼此间激发潜能,发挥出绝佳竞技水平却是最终追求。

2.3 体育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生”互动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进了联合国决议,其价值与内涵还需要深入研究。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因此,若想让世界真正认同并接纳“人类命运共同体”之“名”,就要设法解释这一理念所能带来之“实”,名与实的“二律背反”是决定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否真正实现的核心问题。体育在这个矛盾点上所能创造的价值十分可观,因为置身于同一规则下的同场竞技使得体育成为一种天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其具有跨语言、跨肤色、跨地域、跨文化等特征。随着全球化不断加深,基于共生本体的体育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势必要凝结在一起,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所接纳。

体育和平精神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通。体育源自人的竞争天性,体现在角斗、摔跤等形式中,随着社会化的演进,体育逐渐成为避免流血、合理宣泄暴力的途径。启蒙运动后,随着道德、自由等人的理性萌芽成长并内化于体育,体育开放直接式的暴力性逐渐转化为规律内敛的竞争性,和谐、规则等社会性取代了杀戮、野蛮等动物性。通过观看拳击、橄榄球以及类似比赛,人们将自己与比赛者的竞技感受相连,使自己在合理的范围内,规则地、有节制地宣泄自己的感情。“理性地释放感性的攻击”正是体育所独有的和平精神。人类在道德理性思想的驱动下逐渐认识到生命、自由、法制的珍贵,由此进入了想象共同体的最初阶段。可见,现代体育最初便蕴含着“共同体”灵魂。现代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1993)曾经说过:“现在体育运动可为我们做更多的事情,如果我们知道怎样让它发挥作用,明天他就能捍卫人类的根本利益——社会和平,没有这个根本利益就不可能有持久的复兴”。奥林匹克精神是“互相理解、友谊、团结、公平竞争”(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1992),从中可以读出奥林匹克运动致力于通过体育摈弃世俗矛盾,促进人类之间的理解,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神圣休战”是彰显体育和平精神的绝佳事例。在古希腊,“神圣休战”是奥运会期间创造和平环境,帮助各城邦休养生息的重要仪式。随着千年来的演变,1993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了这一古希腊传统,呼吁联合国各会员国在每届奥运会开幕和闭幕前后各一周以及奥运会期间实行“奥林匹克休战”。可以说,和平精神联通了体育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体育平等精神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通。体育具有先验的对所有人开放的包容性,使其有机会将共生精神植入所有个体的心中。体育消除了个体的身份符号,这种平等精神能够赢得每个民族国家最大程度的认同,超然的开放性是体育对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基础。体育规则宣扬着人之平等,可以窥得体育的平等精神,在体育规则之下,个体不存在高低贵贱,不论来自任何地区、信仰有何区别、肤色有何差异,个体在规则面前只是普通的体育运动参与者,这很好地诠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平等精神。以体育中的平等精神烛照其他领域,能够给国际社会带来新的思考。既然体育能将平等精神贯穿其中,宣扬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那么在世界范围广泛深化行为体的规则意识,也能够从源头上促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集体认同。从中可以看出,体育的平等精神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超越种族、文化、国家与意识形态等特征有共通性。体育是一个开放的普世文化体系,在体育中所展示的百花齐放、和谐共生图景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追寻的最终旨归。因此,以体育为媒介能够诠释好平等精神,为其融入全球治理思想体系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3 体育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可行性与路径

3.1 体育具有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可行性

体育是实现人类走向终极共生的一种理想路径,由规则建构起来的体育能够基于对社会文化的采择而形成独特的体育场域,以平等、和平、公正等普世价值为建构要素。相较于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体育具有以下3个特征,使其能够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率先落到实处。

易沟通性。在赛场上,国家(地区)间的相互竞争以体育为媒介,主要目的是提高彼此的竞技水平实现整体进步,而其他领域的竞争往往附带现实主义色彩,容易引起战略误解进而引发冲突。

高影响性。体育作为全人类共同参与的实践活动受到较多关注,重大体育事件往往成为媒体舆论的头条,频繁举办的赛事也保证了体育的传播力度,体育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同质性。参与体育的个体都在相同的规则下展开竞技,消弭了身份符号,“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等体育精神能够化解种族歧视、地区偏见等问题,确保了体育参与者的同质性。

道德是人类社会化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文明社会与自然丛林的本质区别,社会化的过程便是人道德化的过程。哲学家、政治家、法学家、语言家运用逻辑的力量、真实的证据和例子分析什么是真善美,尽管所有人都渴望获得美德,但仍然难以完全摆脱伪装、谎言的利己主义。在“山穷水尽疑无路”之时,体育运动悄然而生,它运用自身独有的3大特征,反传统地跳出了利己主义宿命,以实践带动传播的方式帮助人类凝结成共同体。言语教化显得苍白无力,体育能够从实践层面塑造人的德性。在公元前800年古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上,3位国王与智者们商讨如何遏制城邦的颓势,女祭司毕西娅回答:“重新开始体育比赛吧。”他们又问:“怎么样才能停止战争,消灭疾病?什么才能使民众摆脱狡诈、奸猾与暴怒呢?”毕西娅说:“开始跑步吧。”(赛莫斯,2008)体育作为区别于世俗的实践方法,能够帮人摆脱攻击性本能的痛苦感觉,将人皆有之的渴望第一和胜利的天性以及歹念、仇恨和攻击性转化为崇高理想。无疑,体育具有独特的能力将共生从理想转化为实际。老子曰:“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体育深谙其道,不通过含义复杂、拘泥文本的语言进行说教,而是以身体活动作为实践媒介,切实地加深彼此的理解,引导人的思想。

3.2 体育构建平等的文化交流环境

摩根索(2006)在《国家间政治》中描述道:“共同体在它成为理论之前首先是一个事实。”也就是说,“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存在先于理论描述,其先决条件是全人类对自身作为世界的一份子的身份认同。因此,要在现阶段培养、巩固各族人民之间的感情,加深彼此的理解与包容。体育的价值与现实路径极遵循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导纲领,运用体育独有的优势传递中国传统“和”文化,对接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路径,有利于打破各国之间的认同壁垒,增强共生意识。

体育打造平等的交流平台。“命运共同体”共识的达成,需要主体间的地位平等,可以自由展示自身的文化、信念与想法。事与愿违的是,现实话语权往往掌控于综合实力更为雄厚的国家,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平等交流的环境。反观体育,规则的契约性保证了对参与者的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文化语境下,任何对规则的逾越行为都将被禁止和严惩。因此,在体育场域中,平等的主体通过对规则的理性遵守解决矛盾与冲突,以寻求共识。体育之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印证了哈贝马斯提出的“理性对话情势”:所有对话的参加者机会平等,言论自由,没有特权,诚实,免于强制(德特勒夫,2000)。现代奥林匹克主义蕴含着顾拜旦所倡导的“平等”精神,奥林匹克标志的五色正是代表了五大洲,环环相扣传递了五大洲运动员手携手共竞于奥林匹克旗帜之下。顾拜旦希望通过奥运会,促进人类和谐,消除种族偏见,维护世界和平。“文化的共存需要寻求大多数文明的共同点,而不是促进假设中的某个文明的普遍特征。在多文明的世界里,建设性的道路是弃绝个人主义,接受多样性和寻求共同性。”(亨廷顿,2013)体育正是平等交流,接受多样性,追求共同性的平台。

体育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体育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促进可以视为一个寻求社会“真理”的过程。在实现“真理”的道路上,共同体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必须参与交流与对话,进而达成共识。体育能够打造公平通畅的交流渠道,并赋予其3大功能:1)使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都能自由表达自身文化与信念;2)杜绝某一权力凌驾于其他个体之上;3)使不同的文化最终汇总为一种被整个共同体所接受的“兼容性”文化。通过公平通畅的沟通渠道,体育打造了用于各民族文化交往与对话的公共领域,在这个公共领域中,差异个体、异域文化可以展开自由交流,坦诚地交换彼此的信息与诚意。有了平等的交流平台和通畅的交流渠道,体育就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提供了良性环境,为付诸实践夯实了基础。

3.3 体育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递进式路径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必须依靠有效的媒介促成文化认同。以体育为文化交流场域,递进式实现路径可以规划为:情感认同→价值认同→行为认同。体育试图以感性为起点触碰理性之维,从个体的深层情感出发以期到达最终的实践彼岸。三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的统一关系。

3.3.1 体育的共同体情感认同

情感,是指人对客观现实的某种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主体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和体验。就国际社会而言,现实主义思维制约了各民族之间的情感认同,然而,全球化始终促进着民族之间不断交流并加深情感认知,各地区人民也意识到互信互通的重要性,体育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突破瓶颈,实现民心相通的关键节点。人们对于共同体的情感主要包括对于共同体的信任感、责任感和归属感,这些情感因素是体育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的主观意识基础。

体育能够递进式建立个体间信任意识、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实现“共同体”情感认同。个体间彼此信任是共同体存在的先决条件,互信的个体间会积极地履行自身责任,强化彼此联系。在体育运动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分工,理想的成绩离不开各司其职和集体责任感。体育中的集体责任感是依靠队员间的信任基础和责任机制形成的,是实现情感认同的核心。例如,朝韩关系的良性质变是依靠体育推动的,平昌冬奥会上,朝韩联队共同出征,创造了17块奖牌的好成绩。体育是建立个体之间信任的重要场所,并且能够从实践中检验彼此信任的程度。体育通过建立个体间信任体系促进情感认同,基于此,我们应当在进行友好的外事活动时多开展体育交流,在赛场内外建立彼此之间的信任,将言语上的信任由体育化为实践,体育是切实促成个体间信任的重要媒介。

除此之外,体育也能够通过元首外交促进情感认同。体育作为文化交流的媒介,在外交中能够迅速拉近国家之间的距离,加深多边主体之间的认同感,进而巩固国家之间的情感纽带,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在今后的外事活动中,需要重视体育的媒介作用,积极对接国家上层建筑,带动人民之间的尊重与理解。通过体育的交流促进新型国际关系的形成,为最终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夯实情感基础。

3.3.2 体育的共同体价值认同

多样化和差异化的各国文化在全球化趋势中呈现出互渗、移植与融合的特点。体育作为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种独特路径,有其特定的价值和意义,体现为实现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平等交流、和而不同,进而完成人类的“善业”。

在体育场域中,各国文化和谐共存,体育淡化了宗教、文化、民族的世俗矛盾性。必须承认的是,体育并不足以根治矛盾,更多的是为矛盾化解提供良好的交流环境,以促进各民族达成价值认同。例如,曼德拉通过体育将民主、自由、平等融入民族价值观,赋予黑人与其他人种均等的体育参与权。在他的眼中,体育是连接南非不同文化的最佳纽带。南非足球世界杯、橄榄球世界杯等全民族体育赛事的举办,让不同文化源头的人民在体育熔炉中炼就统一的、包容的价值观。

奥运会更是促成全世界价值认同的重要路径。现代奥运会继承了古奥运会的想象共同体这一精神遗产(孟祥武,2018),将想象共同体具象化为世界性的体育奇观,进而汇聚世界各民族人民的共同体精神。奥运会不仅给予个体平等的同场竞技机会,更给予每个国家一种国际归属感。剖析可知,“命运共同体”思想深刻蕴含于奥运会这一最具影响力的体育盛会中,“人人平等、全民参与、和平民主”等标签张贴在奥运会的各个角落。可以说,奥运会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最鲜活的表现形式之一。继北京奥运会对“和”文化的巧妙诠释后,即将到来的北京冬奥会又将是一个促进民族相互理解、交融的重要契机,我国可以继续宣扬“和合共美”的价值观,为世人打造一场和谐的体育盛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中外人文交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人文交流将成为这届冬奥会的重要工作,发挥主场优势,促进各族人民深入交流,引导世界关注民主、自由、平等的价值观。

鉴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被写入联合国决议,与奥运精神存在深刻交互性与同质性的共同体精神,也将为奥林匹克的新时代意义注入新鲜血液,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认同。奥林匹克团结基金的建立正是奥运“人类命运共同体”精神的集中体现,团结基金为各国(地区)的奥林匹克运动提供支持,尤其是那些迫切需要帮助的国家(地区)奥委会。团结基金发挥了共享精神,体现了“共生”意识,欢迎奥林匹克的每一份子共同分享体育的乐趣。促进集体共同进步体现了奥运和谐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精神,对于多种文化的兼容与尊重正是两者共同的精神财富与力量所在。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应当是部分国家的一厢情愿,而应当是世界人民的集体认同。体育是重要枢纽,它促进全世界的价值认同。有了这样的共识,全社会步入“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有了一致的命运自觉。

3.3.3 体育的共同体行为认同

“徒法不足以自行。”情感和价值认同并非是实现最终目标的充要条件,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应在实践中体现。体育场域内的行为认同将作为契机,带动全社会的行为认同,例如,美国、古巴两国足球外交的成功打破了两国冷战后长期的信任危机,促进恢复建交;中美“乒乓外交”在球桌上完成了影响世界的中美关系转变的壮举。从中可以发现,体育因其低敏感性能够使双方放下成见,纯粹的体育活动为双方就某些敏感问题交换真诚的信息营造了良好的交流环境。

体育用行为促进民族融合,化解历史仇恨,促成共同体认同。二战后,战败国德国日本,如何重新融入世界在当时成为一个难以解决却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体育再次扮演重要角色,在1952年赫尔辛基奥运会上德国与日本重返赛场,标志着世界重新接纳德日两国,彰显了体育独有的包容性与先行性,体育再度成为化解民族矛盾的先行官,促进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为日后的全球化发展扫除了潜在隐患。由此可见,体育能够用行动促进民族交流,化解民族矛盾,是实现全人类主体间“和谐共生”的良好路径。

我国也用行动实现着体育推动全人类“行为认同”的建设。在全球化与逆全球化角力的关键时期,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动中,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倡议继承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象征,高举现代和平与发展之旗帜,积极建立沿途国家间经济伙伴共生关系,期望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体育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实现我国“和”文化传播的有效途径,更是实现世界文化融合的重要动力。打造“一带一路”区域运动会将会有效加深文化交流,促进共同体认同。“一带一路”区域运动会将不同于以竞技为核心的奥运会、洲际运动会等,而更突出体育文化交流特点,成为区域体育交流盛会,充分展示沿线各国独有的体育文化、体育运动,倡议国家间深入的文化体验,降低金牌意识,鼓励参与意识,将文化交流建设作为运动会的价值核心。同时,向世界传递中国关于重礼重义、追求和谐共生的精神,希望彼此间竭诚合作,消弭“国强必霸”的担忧,一起走向“共生”,使全人类凝结成坚不可摧的命运共同体。将体育作为文化杠杆,能够在“一带一路”倡议实现的过程中彰显人文关怀,加深共同体行为认同,促使各国做出积极、团结、和谐的相向行为。

通过体育形成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为认同,关键在于全世界人民积极参与体育,用体育精神包容彼此,用体育语言交流文化,用体育行为带动外交行为,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为认同打下深厚的实践基础,这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情感认同、价值认同的重要基础。

4 结语

体育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相辅相成,两者均源自“共生”精神,是人对于世界发展的美好期盼。体育秉承共生的契约精神并对接共生的公平精神,正是因为不可剥离于人类本身的“共生”性,使得体育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同与实践具备了可行性与必要性,将体育作为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路径,既能从理念上将共生精神广传远播,又能够在实践中使每个个体感受到作为共同体一份子的归属感,通过体育作为媒介讲述人类命运共同体无疑是“中国智慧”的又一运用。进一步以体育场域中平等的文化交流环境为壤,运用“情感认同→价值认同→行为认同”的递进式路径培育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从概念走向具象,在逐渐深入的全球化浪潮中循序渐进地注入缺位已久的价值纲领,最终助力构建一个“和平、合作、发展、共赢”的国际“共生”环境。

哲学家萨义德曾说:“我们无需关注人为的文明冲突,而需关注不同文化间的慢慢融合,这些文化是重叠的、交融的和共存的……但是这种远见需要时间、耐心和带着疑问的探索去验证,这种探索的背后是彼此间的信任。”(约翰,2009)无疑,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时间来构建,而对于世界的发展,体育有责任有条件率先揭开新的篇章,用行动诉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愿景,在新型全球治理体系中,体育的引领作用必将进一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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